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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时间:2014-05-06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咸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副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良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现任副科级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有服务年限的必须满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者优先;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述条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通过咸宁人大信息网、咸宁组工网、商密网、咸宁日报发布公开遴选信息。

   2、报名:报名时间 2014年5月 6日至 5月 16日(工作日上午 8:00— 12:00,下午3:00— 6:00),请报考人员登录《咸宁组工网》  下载《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二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单位出具有关工作经历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 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张,到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地址:咸宁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21室)。
   3 、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低于 5:1的,则取消该职位的遴选。
   4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笔试时间为半天,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低于 3: 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为现场回答主考官的提问,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6 、录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对参加遴选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提出拟选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体检合格后按主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 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甘雅丽  联系电话: 0715-8126034。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