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召开《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现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市委平安办、市司法局关于该条例起草、调研、草案修改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市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就该条例立法工作任务及要求进行说明、交流意见。
边现龙指出,《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立法项目实施正当其时,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通过地方立法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立法项目实施事在得法。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握客观规律,运用系统观念,抓住关键问题,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凝聚民意、汇集民智,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立法项目实施需责任到人。相关责任单位和工作专班要全程发力、协同推进条例的起草、调研、修改工作,确保立法项目高效落地。
来 源:市人大监司委
通讯员:叶 旋
编 辑:郭 祥
责 编:严 坤
审 核:夏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