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梁伟年率调研组来咸宁市,调研人大常委会听取监委专项报告工作和监察法实施工作。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咸宁市监委镜湖工作中心,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委及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官书云参加调研。
梁伟年对咸宁市贯彻实施监察法、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监委专项报告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实施监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推进监察工作,切实增强监察工作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确保监察工作各环节全流程依法依规做。人大常委会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开展好听取监委专项报告工作,从实际出发,精准选题,精心组织,做到准备充分、听审有序,做好审后工作落实、效果评价。要切实探索人大依法监督支持监察工作的途径,总结运用人大监督支持监察工作的经验,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密切人大与有关方面的沟通,依法促进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现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文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奎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旭东参加活动。
来 源: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记 者:宋文虎 通讯员:张 玲
编 辑:蔡 娟
审 核:夏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