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人事任免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扬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来源:咸宁人大 时间:2025-12-3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扬城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1231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郭扬城、匡烨、孙金波、黄大振、张晓武、舒朝晖、何泽平、黄汉强、郑奇明、方家忠、石峰、袁慎彬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决定,接受郭扬城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匡烨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孙金波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黄大振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晓武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舒朝晖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何泽平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黄汉强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郑奇明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方家忠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石峰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袁慎彬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郭扬城、匡烨、孙金波、黄大振、张晓武、舒朝晖、何泽平、黄汉强、郑奇明、方家忠、石峰、袁慎彬同志辞去职务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