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3
对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
实施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4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
湖北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吴炳贵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孙新淼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1
辞 呈 …………………………………………………………………………………孙新淼22
辞 呈 …………………………………………………………………………………刘红梅22
辞 呈 …………………………………………………………………………………朱 华2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4
供职发言 ………………………………………………………………………………魏朝东26
供职发言 ………………………………………………………………………………张德英28
供职发言 ………………………………………………………………………………胡江玲30
供职发言 ………………………………………………………………………………李 振32
供职发言 ………………………………………………………………………………刘红梅34
供职发言 ………………………………………………………………………………王贤柱36
供职发言 ………………………………………………………………………………施继武38
供职发言 ………………………………………………………………………………何宏辉40
关于魏朝东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42
蒋星华同志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46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4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议程
2021年4月21日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二、审议《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
三、审议《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七、其他。
对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
实施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21年4月2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28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7票
基本满意:1票
不 满 意:0票
弃 权:0票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
湖北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4月21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林业局局长 吴炳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6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了五条意见,市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就执法检查报告所提意见深入调研,狠抓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见落实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及时部署,逐条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研究处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推进法规实施的良好氛围”的落实情况
各地各部门十分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和“两个决定”的学习和宣传,采取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媒体、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全市林业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普法教育31次;发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短信20万条,覆盖全市餐饮商户;先后印发《野保法》、“两个决定”和《保护野生动物 共建美好家园》宣传册各5000份;张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公告452份、人工繁育户签订承诺书135份;与商家签订《不购买不利用野生动物承诺书》5000份。2020年5月22日,市林业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通过电视直播、展板、宣传册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内容;7月1-7日,通过咸宁广播电台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保护野生动物执法宣传活动,特别是对“一法一办法”“两个决定”和《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进行了重点宣讲,让广大市民群众明白那些是可以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哪些是禁止养殖和食用的野生动物。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船)、依托村村响、设立宣传咨询点等形式,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活动,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3次、出动宣传车(船)68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张贴横幅23条,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260人(次)。市人民政府于9月17日发布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咸政发〔2020〕8号)。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新局面。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的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和林业局协同协作,多次联合在全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在联合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1人次,检查重点市场场所86处,查扣124只疑似野生动物活体,现场责令2户经营户改正违法行为,查获1个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户,对违法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
全市林业部门、森林公安局开展了多次清查非法经营、运输、猎捕野生动物行动,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等方式,抓好源头、流通和市场三个环节,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征求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线索,确保清查行动取得成效。2020年,全市森林公安局办理各刑事案件10起,其中非法狩猎案8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案1起;办理行政案件13起,其中非法收购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4起、非法驯养繁殖受保护野生动物案2起、非法生产、经营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作的食品案1起、非法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1起;收缴环颈雉、猫头鹰、斑鸠、野猪、猪獾、野兔、刺猬、小麂等野生动物活体20余只,死体500余只,罚款约2.6万元。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的常态化巡查。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针对农(集)贸市场、商场、餐饮单位等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相关部门联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开展执法联动15次、受理投诉举报12起、检查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76家(次),查处涉野问题3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部门优势,不留死角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一是发挥全市市场主体数据库的优势,通过数据库检索野生动物经营市场和经营户,有的放矢进行排查。二是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熟悉辖区市场主体的优势,组织开展全市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出售野生动物的专门市场及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仓储冷库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发挥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平台的优势,对电商平台和网络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并下架相关产品,查处野生动物网络交易行为。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145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6522个次、商场超市52655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户13320个次、餐饮店10562个次;检查网店1060个次,签订餐饮行业、商超等行业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1260份。
三、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清理,加快进行分类处置”的落实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2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林护〔2020〕48号)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退养处置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5月25日,我市印发了《咸宁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积极行动、精准施策、有序推进;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对我市2013年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清理统计、建立台帐。对已经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共53份,全部依法有序撤回并予以注销或申明作废。三是依法依规交接管理职能,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鄂农发〔2020〕21号)要求,蛙类和列入农业农村部第303号公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即特种畜禽动物)隶属农业农村部门管理。为便于转隶管理,保障养殖户正常经营,市林业局发函将全市92家已办理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的养殖企业(户)基本信息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四是锁定存栏动物种类和数量,全市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种类包括蛙类、禽类、兽类和蛇类等25种野生动物养殖,存栏量1711.43万只(条、头)。全市需退出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有蛇、蓝孔雀、豪猪、竹鼠、鸿雁、小麂和草兔共7种,存栏12.6万只,涉及养殖户53户。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做好野保经费保障”的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偿方案,主要以乡镇政府为主体与养殖户签订退出补偿协议,补偿标准高于野生动物成本价值,略低于市场价格,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偿标准适当提高。目前,对全市53户养殖户的禁养野生动物进行处置,签订退出补偿协议,全面完成退出补偿工作。全市共兑现补偿资金约3259.46万元,其中咸安区122.48万元,赤壁市889.5万元,嘉鱼县80.08万元,通城县743.15万元,崇阳县236.01万元,通山县1188.24万元;共处置禁养野生动物12.6万只。
市林业局于2020年10月份向各地林业部门发文,要求各地林业部门向当地政府作好汇报,争取政府加大野保经费投入。一是没有设立野保机构的,争取设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保障财政经费;有机构,人员和财政经费不足的,争取足员足额。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由于森林公安局划归同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管理,相关林业执法机构缺失,林业执法改革在即,争取林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足额到位。近期,市人大督办通山县和通城县尽快设立野保站后,两地均已进入当地机构设置审批程序。
五、关于“进一步落实帮扶措施,引导养殖企业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落实情况
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养殖企业(户)根据市场需要和政策导向分类调整生产经营方向、制定转产方案,并在转产引导、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税收减免、信贷支持、扶贫产业等方面予以支持。全市53户退养养殖户基本实现转产、转业或转岗,10户贫困养殖户中有3户转为农业养殖生产,3户在家务农,4户外出务工。转产转业的途径主要包括果苗种植,提供护林员岗位等政府帮扶措施,以及选择外出务工,利用原有场地设施转型养殖畜牧家禽、种植经济作物、建设农家乐及旅游民宿等。特别是湖北源远孔雀养殖有限公司在蓝孔雀禁养禁食后,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向发展观赏养殖、民宿旅游转型,现已建成木制别墅10栋,5层培训中心7800平方米,野生动物保护自然博物馆1000平方米,新发展杨梅、石榴等水果种植100亩、蔬菜种植50亩,单日最高可接待游客住宿、就餐、培训400人。通山县陈贤良竹鼠养殖现已成功转型养兔,存栏达1000只,金融机构对其原20万元贷款给予了6个月的延迟还款期限,并增批30万元的无息贷款支持转产转型,另外镇政府也无偿提供种鸡1000只。国家林草局调度机制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13日印发了《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简报》,简报介绍了通山陈贤良的转型转产经验做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和谐共生是永恒的主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一如既往地抓好野保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一法一办法”落实落地,用良法善治开启新征程,用良好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新淼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4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孙新淼、刘红梅、朱华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决定,接受孙新淼同志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红梅同志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朱华同志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孙新淼等同志辞去职务后,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因职务变动,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21年3月16日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因职务变动,根据工作需要,本人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21年3月16日
辞 呈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动,本人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年3月29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1年4月2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魏朝东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德英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胡江玲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李 振为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红梅为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贤柱为咸宁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施继武为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何宏辉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 勇的咸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王 芳的咸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李华平的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胜利的咸宁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任命:
文 燕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 飚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任命:
吴寿春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阮 建为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供 职 发 言
魏朝东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组织和人民的检选。
今年3月,我有幸被组织上提名为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一次信任和厚爱,更是对我的又一次考验与锤炼。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我将奋力将其化为勤奋务实、砥砺前行的力量和源泉。
市政府办公室是保障政府系统运行的“参谋部”“协调部”“保障部”,位置比较特殊,工作非常重要。当前,全市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构建“武咸同城、市区引领、两带驱动、全域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在这一新形势下,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新考验。如果这次会议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干字当头,实字托底,干出新气象、干出新作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政府之政首先是政治之政,作为政治机关,我将始终以政治为首,坚持政治标准,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在一言一行、一文一事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为全市政府系统机关单位立标杆、作表率。
二是强化学习,精益求精抓工作。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强化“细节决定成败”的责任意识,精益求精抓好工作,体现高质量服务和高水平参谋,在“办文、办会、办事”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开创“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新局面。
三是锤炼作风,勇于担当善作为。带头转思想、转理念、转作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创造性抓落实的勇毅担当,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牢固树立争上游意识,把工作放在全省甚至全国中去比较,做引领者、引跑者、示范者,尤其是在大事、难事、要事上下大力气、花硬功夫,善作善成,追求一流工作成效。
四是尊崇法纪,慎终如始严要求。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自觉学习法纪,熟知法纪,遵守法纪,切实把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惯性、工作习惯和办事底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时刻注重自我约束,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担当起“一岗双责”重任。加强廉洁自律建设,依法依规实施“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郑重承诺,请各位领导、同志们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负岗位职责和肩上重担,不负组织重托和人民期待。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张德英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
组织上提名我担任市民宗委主任,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也是党和人民对我的期望和重托,我深感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一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不负重托,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为咸宁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我郑重承诺:
一、强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我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研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素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系统学习统战理论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着力推进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切实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咸宁高质量发展凝聚磅礴力量。
二、坚持真抓实干,忠诚履职尽责。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干当头,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拼出幸福。我将带头以实干实效推动工作落实,积极主动协调督办重要事项,不折不扣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经常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深入民族企业和民族乡村、深入基层群众调查研究,熟悉情况,掌握民族宗教人士的思想动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扑下身子解决遇到的难题,大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坚持知责必为、有责必尽,主动积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坚强的意志战胜面临新的挑战,以铁肩担当的精神勇于作为。
三、服务中心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民族宗教无小事,民族宗教工作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事关民族团结,事关社会进步,事关大局稳定。我将切实站在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提升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始终在目标上措施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同频共振。认真负责地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扎扎实实在民族宗教界人士中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主动融入咸宁发展大局当中,充分发挥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各项制度,推动民族宗教事务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各类安全风险,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着力维护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廉洁自律。增强民主法制意识,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权力监督,把办理好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作为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使民族宗教工作在各级各界监督下开展。在深入学习党史中,汲取前进力量,保持党员本色,增强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修身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自警自省自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本色做人,本分做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请各位领导,同志们监督。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胡江玲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
感谢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人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审议。这既是组织的信任和厚爱,更是组织的鞭策和激励。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果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能够通过我的任职,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清正廉洁、作好表率,努力做到五个“时刻牢记”。
一是时刻牢记“忠诚”二字。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推动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业务理论,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特点和新方法,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二是时刻牢记“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与对人民高度负责统一起来,始终做到为民履职、秉公办事。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人民调解中心信息化建设,实施“法律暖民心”工程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提高公证、司法鉴定办事效率,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时刻牢记“担当”二字。坚持在其位、负其责、尽其力,认真践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坚持“深实严细久”工作作风,持之以恒落实“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的要求,把工作重心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问题的终结者。
四是时刻牢记“团结”二字。我将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本,把团结共事看作是领导班子的生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谈,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象爱护眼睛和生命那样,珍惜和维护班子的团结。坚持用事业凝聚人心,在共事、谋事、干事中增进团结,切实做到作决策一个方向、干事业一条心、抓工作一盘棋、谋发展一股劲。
五是时刻牢记“清廉”二字。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实“第一责任”,以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从严正风气,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办法精神,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监督,严守纪律不逾矩、严于用权不任性、严以律己不谋私。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郑重承诺,请大家审议。如果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加强学习、开拓创新,以实干担当、忘我工作的精神为咸宁的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李 振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好,我叫李振,1976年出生,湖北仙桃人,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在北京大学、北京燕园街道办事处、嘉鱼县工作。这次根据组织调整,很荣幸提名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人选,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关心和考验。首先表示感谢,更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如果能通过这次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将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委托,以新的开始、新的起点、新的姿态依法履职,务实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
一、在思想淬炼中锤炼政治忠诚。我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确保文化和旅游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在干事创业中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把提高履职能力摆在首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文化旅游发展重大决策的学习,对咸宁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民俗文化的学习,在学习中增长干事创业的能力。紧盯人民群众对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紧盯游客对高品质旅游服务的需求,深入项目、企业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按照项目化、清单化、体系化的思路,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旅游市场扩容、智慧旅游提级、旅游景区提档、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等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咸宁开放窗口、向阳湖中国文创产业聚集区、乡村旅游发展等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事项,以文化旅游部门的担当作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在纪律规矩中厚植清廉本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秉持对党纪国法、制度规章、组织评价、群众口碑的敬畏之心,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过硬”,讲党性、重品行;讲团结、顾大局;抓班子、带队伍;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官,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尊敬的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深知担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一职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负厚望,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不断开创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刘红梅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提名我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人选,这既是组织的信任和厚爱,更是重托和鞭策,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本次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依法行政,忠诚为民。作为一名党外干部,我将继续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宗旨,严格按照法律的依据、法定的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报告工作。做到秉公用权,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用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人民群众健康筑牢坚实堤坝,确保做到不负党和组织的信任,不负人民的重托。
二是强化学习,真抓实干。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坚持把勤奋好学、学用结合作为终身事业。要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在新的工作领域,要甘当小学生,从头学起、虚心请教,尽快进入新角色,干出新业绩。
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卫生健康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处在这么重要的岗位我将始终保持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奋勇争先的责任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前提下,主动适应时代进步和实践发展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出新成绩,不断提升卫生健康工作质效,切实增强咸宁群众健康获得感。
四是严格自律,廉洁从政。更加慎重对待手中权利,常怀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当好示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的头脑,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欲慎终。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8种关系,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老实干事、清白为官、本分做人。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这次被提名为市卫健委主任人选,是我人生旅程中的一个新的挑战,我倍感珍惜。我真诚地接受组织和人民的选择,无论今天表决结果如何,我都将继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王贤柱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组织和人民挑选。
我叫王贤柱,2000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市委农办调研科科长、统筹办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务。作为一名农家子弟,一路走来,无时无刻不感恩组织的关心与关怀。这次组织提名我为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人选,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和考验,我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在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上被表决通过,我将努力做到:
一、突出坚定、坚守、坚持。市政府研究室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政治立场。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守初心使命。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初心使命,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原则底线。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束与鞭策,用法律制约和规范,坚决不逾越党纪国法红线。
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市政府研究室作为行政机关,必须尊崇法治、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积极学法。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严格守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和批评。坚持用法。积极主动用法,养成用法思维,坚定用法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效。
三、聚焦提能、提质、提效。市政府研究室作为参谋机构,对工作能力、工作标准有着特殊要求。加强学习提能。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向同志们学,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狠抓服务提质。坚持主责主业不放松,用匠心、初心、细心、贴心,提供一流的参谋智囊服务。统筹协调提效。谋定后动、谋定快动,坚持务实重行、苦干实干,持续提高工作质效,推动市政府研究室工作上台阶。
四、切实履责、尽责、担责。市政府研究室作为市政府重要部门,责任是使命、是担当,我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履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尽职尽责。坚持行胜于言,忠诚服务,创先争优,找准突破口,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担责。敢抓善管、敢啃硬骨头、敢打硬仗,大胆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市政府研究室工作高质量发展。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无论今天表决结果如何,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如既往、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施继武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组织提名我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根据会议安排,作如下供职发言,请予以审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创新金融改革的职责。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重点打造全市统一的金融服务民企信息共享平台,打通政务数据与银行、企业对接的通道,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用足用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机制,加快非法集资案件及风险点处置,稳妥化解一批风险隐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持续正风肃纪,争做为政清廉表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改进思维方式、开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在中心工作上,把功夫下到抓贯彻落实上,努力争取金融工作更上一层楼。
最后,诚恳的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更多的信任、支持、帮助、批评和监督。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何宏辉
(2021年4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怀着十分激动和崇敬的心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拟任职发言,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考察和审议。这次对我的任职提名,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和厚爱,更是对我的鞭策和鼓励,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带领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对法律负责、为发展服务、让群众满意,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我市城市面貌的更新、城市形象的改善、城市品质的提升而不懈努力。
一、保持政治定力,忠诚履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
二、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履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忠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积极担当作为,勤勉履职。我市打造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责无旁贷。我将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守干事创业的价值追求,困难面前敢闯敢试,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毫不含糊地把责任担起来、把任务扛起来、把工作抓到底,以“绣花功夫”和“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干好城管工作。
四、坚持人民至上,为民履职。百姓是天、服务为先。我将把“为形象管理城市”转变为“为群众管理城市”,既考虑城市形象,更顾及群众需求;既让城市有“面子”,也让群众过好“日子”,始终把解决市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践行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真正让百姓亲近我们、支持我们、配合我们、拥护我们。
五、严格遵规守纪,干净履职。守纪律、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守廉洁自律规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公平公正执法,坚决筑牢防线、严守底线、不碰红线,塑造城管执法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口碑、良好形象,全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城管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任职议案进行审议,这是我人生新的起跑线,我一定服从人民的选择,接受人民的考验,无论是否通过,我都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关于魏朝东等同志职务任免议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对魏朝东等同志职务任免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孙新淼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审查
根据市委咸发干〔2021〕20号、67号文件通知精神,因工作调整变动,孙新淼同志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红梅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朱华同志因调离咸宁工作,本人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
二、对市人民政府《关于魏朝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市委咸发干〔2021〕21号、50号、69号文件和市委组织部代表市委所作的情况说明,因工作需要和工作调整,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远鹤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王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李华平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王芳同志的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吴胜利同志的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魏朝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德英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胡江玲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李振同志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刘红梅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王贤柱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施继武同志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何宏辉同志为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经组织考核,魏朝东同志政治素质好,从基层成长,经历多岗位历练,领导经验丰富,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较强,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工作中一竿子到底,亲力亲为抓好落实,有干劲有激情,敢抓敢管。张德英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在市直多个部门工作过,机关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处理机关内部沟通和对外协调工作;工作兢兢业业,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成效明显;为人正直,相容性较好。胡江玲同志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较好;工作思路清晰,点子多、方法多,适应能力强;敢闯敢拼,风风火火,干工作有韧劲;工作有魄力、有方法,善于抓重点、攻难点,工作业绩较好。李振同志立场坚定,大局意识较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工作思路清晰,对外沟通交流能力较强;从北京大学到基层工作,进入角色较快;勤恳敬业、踏实肯干,具有奉献精神;为人低调谦虚,相容性较好。刘红梅同志学历高,知识面较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外沟通交流能力;工作思路清晰,专业素养较好,创新意识较强,工作大胆泼辣;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严于律己。王贤柱同志大局观念较强,积极履职,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任劳任怨,严谨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以严实标准对待每一个文稿,做到“零差错”。施继武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经历较为丰富,领导能力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勤恳务实,善于打硬仗,啃硬骨头;工作有魄力、有方法、有韧劲;工作中指挥有度,调度有方,督导有力;为人谦和,相容性好。何宏辉同志政治表现较好,作风务实,工作有魄力,能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工作兢兢业业,遇事不推诿不绕道,敢于担当;能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办事果断,雷厉风行;原则性强,敢于得罪人。按照有关规定,张德英、胡江玲、李振、刘红梅、王贤柱、施继武、何宏辉同志均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分别为:张德英88分、胡江玲88分、李振84分、刘红梅86分、王贤柱86分、施继武84分、何宏辉84分。魏朝东同志因本届已参加任前考试,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免予考试。以上拟任免职人员的任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文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全省法院2020年度计入员额法官人员的通知》(鄂高法〔2021〕25号)文件通知,文燕同志已被计入法官员额,按照有关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提请任命文燕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经组织考核,文燕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和政治素质高,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和重大事件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该同志工作深入细致,作风扎实,敬业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做事干练果断,工作能力突出,廉洁奉公守法,时刻严于律己;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同志克服困难,坚守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崇高的使命担当和优秀的道德情操。按照有关规定,文燕同志本届已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本次任职免予考试。
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对陈飚同志违纪案件调查结果,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陈飚同志的职务进行组织调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陈飚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以上拟任免职人员的任免职提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四、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吴寿春等同志任职的议案》的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嘉鱼县、通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于2021年3月11日和2月2日选举吴寿春、阮建同志为嘉鱼县、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吴寿春同志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阮建同志为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上批准任职人员的提请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
蒋 星 华 同 志
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4月2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根据安排,本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发表的讲话,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上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对教育、科技、人才和创新的高度重视,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发挥教育、科技、人才、创新在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会后,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对两部“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6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二审稿)》。8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同志们,今年我们一共有三部条例要完成,任务是比较重的。我们的任务能不能圆满完成,立法质量高不高,能不能体现出咸宁特色,与在座的各位密切相关。因为,在地方立法的诸多环节中,法规审议是立法活动的中心环节,也就是说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质量直接决定着法规的质量。所以在这里,对于做好法规审议工作、提高法规质量,我提几点想法。一是加强法规调研。常委会会议对法规案的审议一般时间都有限,要提高审议质量,做实做细做深会前的调研工作至关重要。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收到法规草案的文本等资料后,要认真分析研究,了解和掌握法规案的基本内容,有针对性地围绕法规草案中涉及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提供详实而丰富的实践依据。二是规范审议发言。在审议法规案时,要把握好四个标准:一要把握好合法性标准,做到不抵触。既不与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相抵触,又不与上位法的具体规定、基本原则相抵触。二要把握好合理性标准,体现公正性。正确处理好权利与权力、义务、责任的关系,要防止“借法扩权”和部门利益法制化。三要把握好执行性标准,突出有特色、可操作。提倡“小快灵”,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四要把握好技术性标准,符合立法技术规范,使法规形式与内容更加统一、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法规内容更加准确、精炼和规范。在具体的审议发言时,要注重就法规案草案的具体条款如何修改提出意见或者提出修改的方向;就法规案草案不完善的地方提出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就法规案草案不合法或者不可行、无法具体操作的内容提出删、减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形成审议合力。既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把握好法规草案审议的第一道关口,对立法的必要性、成熟性、可行性进行充分地调查、论证和研究;又要充分发挥法制委员会“统”的作用,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重点调研、审议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问题,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有争议的问题,组织立法顾问、专家学者开展论证,提出咨询意见,把调研论证成果吸收、运用到法规的起草、审议、修改各环节中去,把好立法质量关。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对照审议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再次审议并满意度测评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能重要方式,目的是为了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审议意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题工作报告的成果,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审议意见办理质量直接影响人大监督工作成效。下一步,我们要围绕审议意见形成和办理中的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动审议意见从“纸上”落到“地上”,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审议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人大监督由程序监督向实体监督的转变。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承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中的主导责任,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报告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全面详实,建议务实中肯。同时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紧扣中心工作,提升工作实效,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刑事犯罪发展态势,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本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会。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席:
蒋星华 镇方松 万春桥 王槐生 石玉华 李文波
李旭东 甘雅丽 龙海燕 田运雄 杨 飏 刘 超
刘红梅 刘 珈 刘国承 李春明 杨忠柳 张一兵
张晓武 张嘉萍 陈佑先 陈海莲 孟 劼 夏 敏
游爱民 舒朝晖 漆胜保 王慧华 涂江平
请假:
熊亚平 衣天宝 乐建舜 朱 华 孙新淼 林文华
葛海一 刘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