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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报

来源:咸宁人大 时间:2020-04-2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5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9

政府工作报告 ………………………………………………………………………王远鹤1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35

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36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1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李春明48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50

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财政局51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咸宁市

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李春明6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6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王汉桥68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79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倪贵武8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93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罗堂庆9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一号) …………………………………10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二号) …………………………………11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三号) …………………………………111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112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116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11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11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

处理意见的报告……………………………………………………………………舒朝晖118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新设立和更名咸宁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121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咸宁市五届人大

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122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王汉桥同志辞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123

  …………………………………………………………………………………王汉桥123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24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

名单(草案)的说明………………………………………………………………镇方松125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26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127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28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

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四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王汉桥129

孟祥伟同志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130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远鹤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汉桥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通过关于新设立和更名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八、选举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九、选举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十、其他。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日程

 

2020159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15(星期日)

上午830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远鹤作政府工作报告

3、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表决关于新设立和更名咸宁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5、表决咸宁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

 

下午   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16(星期一)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2、审议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议咸宁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各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下午

一、分组审议

继续审议计划、财政报告

二、各团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17(星期二)

上午830    举行第二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汉桥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

一、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各团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代表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

 

18(星期三)

上午

一、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各团继续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推荐监票人

四、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选举候选人(截止时间上午9时)

 

下午   

一、分组审议

1、各项决议(草案)

2、关于接受王汉桥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二、酝酿讨论各项选举候选人(含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酝酿讨论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19(星期四)

上午8    举行第三次大会(选举)

1、表决关于接受王汉桥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2、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3、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上午9时左右   举行第四次大会(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表决市五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3、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4、通过各项决议(草案)

5、大会闭幕

 

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远鹤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思路、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保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2015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远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大事多、喜事多。面对复杂的宏观形势和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奋勇争先,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稳的态势不断延续,发展质效明显提高。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6%、地方税收增长7.3%、进出口总额增长69%、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9.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0.5%,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2.8%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节能减排完成省定目标。

——城乡品质不断提升。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攻坚,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成功获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审,入选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城镇化率进一步提升。市文化中心、市美术馆建成开放,县乡公共文体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嘉鱼长江大桥建成通车,结束了咸宁“拥江无桥”的历史。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百日提升”行动,“五线五治”成效明显,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建成“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759公里。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北主会场活动在通山县成功举办。

——重点改革亮点纷呈。把深化改革作为第一动力,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为发展注入新活力。113项国家级、省级改革项目纵深推进,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专项试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开办“511模式”、与中节能环保集团合作治理长江等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标准化试点、国家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试点等探索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民生福祉明显改善。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事业全面发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乡村医生发展”的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贫困发生率降至0.05%,区域整体脱贫目标有望提前实现。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双双跑赢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城乡低保补助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1%9.3%9%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三大攻坚战,补齐发展短板。坚持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任务,集中精力,精准精细,纵深推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源头风险管控,政府债务规模、债务率实现双下降。做好金融风险排查处置,商业性不良贷款率降至1.18%。精准脱贫成效明显。减贫7404户、21530人,出列12个贫困村,通城县“摘帽”工作准备就绪。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举一反三”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总投资7.5亿元的954个精准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双保险”护航产业发展,“135生态养殖”致富弱势群体,“1234减贫防贫”巩固脱贫成果,“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助力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PM2.5PM10浓度均值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构建陆水河、斧头湖流域跨县市生态补偿机制,赤壁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顺利推进,精准灭荒造林面积近23万亩,全省排名第一;新建改建厕所7.2万座;5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市级验收;完成30.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

(二)聚焦项目投资,夯实发展基础。坚持把项目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深化“三抓一优”,实行“五个一”机制,筑牢经济发展底盘。4轮集中开工活动启动项目413个、总投资1394.4亿元。省委省政府督办的3个产业项目,21个省级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三库”入库项目1719个,转化率居全省前列。交通投资完成47.1亿元,106107国道改扩建、赤壁长江大桥建设进度加快,咸宁-九江高速公路开工准备就绪,咸宁机场前期工作扎实推动,武汉-咸宁-南昌高铁、咸宁现代公路物流港等项目稳步推进,崇阳县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1.1亿元,建成余码头二站、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工程等一批水利项目。首届咸宁楚商大会成功举办。据初步统计,全市新签约项目850个,协议投资总额1450亿元,累计到位资金1090亿元,佳顺轮胎、敏实汽车零部件等重大项目签约落户。

(三)聚焦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后劲。坚持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推动省“一芯两带三区”、市“133”区域和产业布局落实落细。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944.342.8。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0%。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5家,总数突破1000家。培育省级、市级隐形冠军示范企业39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1家,2家企业上榜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金盛兰冶金科技公司入围中国民营制造业500强,赤壁高新区入选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预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7家,总数达22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7%。现代农业蓬勃发展,预计农业增加值增长3.4%左右,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55家,九宫山茶叶有限公司获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赤壁青砖茶、黄袍山油茶入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深入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三品一标” 449个,赤壁市、咸安区荣获2019中国茶业百强县。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预计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5%。全市道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0.7%,入围全国第二批创建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工程名单。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增长31%,收入增长14.5%。通城县入选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市接待游客人次、实现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4%15%,嘉鱼县田野乡村公园获评国家4A级景区,咸安区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赤壁市羊楼洞明清古街修缮后喜迎宾客。

(四)聚焦改革创新,激活发展动力。坚持创新驱动,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6家煤炭生产企业全部关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预计降低企业各类成本共18亿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市级“12345”公共服务热线整合上线。新增市场主体5.6万户,增长44.9%,增幅位居全省第一。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高标准完成,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国企改革、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殡葬改革在全国、全省推广,公安合成作战中心改革效果明显,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稳步推进,成功争取武昌海关在咸宁设立办公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顺利完成,通山县村级权责清单制度改革获评湖北第二届改革奖。推动金融创新。连续17年被评为全省金融信用市。获批省“金种子”“科创板种子”“银种子”企业17家,挂牌新三板、新四板企业311家。贺胜金融小镇累计注册私募基金机构303家,注册资金规模587亿元。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余额分别增长6.4%13.8%,余额存贷比69.5%。加快创新驱动。建成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20家,成功申报省科技奖励项目8项,登记科技成果85项,转化科技成果8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42亿元。携手武汉理工大学共建咸宁研究院,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获批省级技术研究院,赤壁市跻身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市。持续实施“南鄂英才”计划、“招硕引博”工程、“我选湖北·志在咸宁”计划,引进近4000名大学生来咸就业创业。加快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国际友城达23个。2019“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发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茶业大会成功举办。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进博会等大型展会,新备案外资企业12家,新增出口企业41家,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总值同比翻倍。

(五)聚焦城乡统筹,优化发展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全域谋划、彰显特色,城乡共进、优势互补的城乡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启动全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率先发布公园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启动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对接大武汉的桥头堡。做实杨畈农高区,创建现代农业发展样板。实施交通品质提升工程,打通城区微循环,新建一批停车场、小游园。建成市、县两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统筹推进“三带”建设,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41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0亿元;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成86.4公里示范段;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42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0.9亿元。打造4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和170个整治村,获评2个“湖北省森林城镇”、9个“湖北省绿色乡村”。

(六)聚焦民生热点,共享发展成果。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抓好残障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城镇新增就业5.3万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改善提升61所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新建、扩建市主城区4所中小学校,“择校热”“大班额”有所缓解,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启动,中等职业教育得到加强,新高考改革有序推进。湖北科技学院获批国家级项目14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获评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首义学院嘉鱼校区建设加快。大力打造健康咸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中医药强市建设稳步推进。健全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医疗保障能力得到提高。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化解,74个老旧小区加快改造,棚户区改造年度任务顺利完成。大力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应补尽补,残疾人精准康复有序推进。文化小康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新需求。改扩建乡镇文化站26个,建设文体广场3600余个,转化农村祠堂1338所,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400场。温泉文化旅游节、全国门球大赛、马拉松赛、龙舟公开赛等文体活动成功举办。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非煤矿山和非法采砂整治力度加大,水上运输连续24年、“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连续8年“零事故”,市安委会“定责、督责、评责”经验被国务院安委会推广。深入推进“法治咸宁”“平安咸宁”建设,“雪亮工程” 覆盖领域扩大,在全省率先建成市级人民调解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迎大庆、保军运”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的目标。

(七)聚焦政府建设,提升发展能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5件、政协提案132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咸宁廉政教育馆建成开馆。大力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查处“四风”问题545起,处理801人。健全完善网络、广播、电视、报纸“四位一体”全媒体问政监督平台,督促问题整改296个,跟踪办理群众诉求3100多个。积极构建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崇尚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的氛围日益浓厚。

双拥创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新疆、建始县工作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共青团、工会、红十字会、残联、关心下一代、老龄等事业全面发展。对台、侨务、科普、决策咨询、保密、档案、方志、气象、民族宗教、机关事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航定向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克难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国家、省驻咸单位,向广大关心支持咸宁发展的海内外人士,向所有在咸投资兴业的创业者和建设者,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仍然是咸宁最大的实际。项目投资后劲不足,转型升级任务较重,实体经济困难较多;产业基础能力不强、产业链水平不高;区域协调发展不够均衡,城镇化率偏低;农民持续增收困难,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民生短板有待补齐,“三大攻坚战”任务艰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部分指标差距较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有待加大;“门好进、事难办”现象依然存在,优化营商环境任重道远;少数干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直面挑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事关“十四五”规划平稳开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顺利开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十分重要。从国际局势看,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世界大变局加速演变的特征更趋明显,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互相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从咸宁发展来看,经济稳定运行基础不够牢固,持续中高速增长压力较大。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实施,为咸宁发展带来多重红利;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改革开放深化、绿色发展加快、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等新机遇带来新动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稳”的基础、“进”的动力、“好”的势头。要善用辩证思维、科学方法谋划推动工作,既要看自身、更要看全局,既要看困难、更要看利好,既要看当前、更要看长远,用好政策窗口,用足政策红利,化挑战为机遇,让稳的基础更牢、进的步伐更大、好的势头更旺,奋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促、调、惠、防、保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施“133”区域和产业布局,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进出口总额增长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乡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

今年要重点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小康社会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对照全面建成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在城乡居民收入、文化小康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要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和标志性指标。要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坚持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切实推动 “十个到村到户”精准帮扶措施落细。实施好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高度关注处在贫困边缘的困难群众。组织对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重点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迁扶贫、自主脱贫、驻村帮扶、保险保障等六大提升工程,总结推广“产业双保险”“防贫保”“135生态养殖”等经验模式。

提升文化软实力。文化是小康社会的精神基石,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化小康不能掉队。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咸宁文化产业品牌,提升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5%。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工艺美术、印刷复制、广告服务、文化娱乐等产业加快升级,鼓励演出、娱乐、艺术品展览等业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深入挖掘咸宁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加强文物、非遗保护利用,弘扬红色文化,传承民间工艺,推动咸宁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传下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四馆三场两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快羊楼洞“万里茶道”申遗步伐,加强古镇、古民居保护开发,打造一批高品质文旅“套餐”。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要支持企业建设各类技术研发机构,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25%。实施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攻克食品饮料、智能机电、砖茶清洁化生产等关键技术。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实现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增长11%以上。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探索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科研人员“互聘制”,引进国内知名科技组织、检验检测公司、科技咨询企业来咸设立分支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工作机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60项,转化科技成果60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亿元以上。

(二)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坚决落实党中央“六稳”各项部署,把稳增长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做好稳投资、抓项目、促消费、扩开放工作,确保全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狠抓项目投资。持续深化“三抓一优”,继续实行“五个一”机制,抓好3个省委、省政府督办项目,150个省、市重点项目,5610亿元以上续建和新开工项目。推动咸宁核电综合码头投入使用,赤壁长江大桥加快建设,106107351353等国道干线提档升级,咸宁-九江高速公路、赤壁长江大桥东延段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武汉-咸宁-南昌高铁、武汉-咸宁-平江高铁等项目进入国家规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咸宁机场、铁路货场搬迁及通港铁路工程、嘉鱼港簰洲湾港区、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推进三峡后续长江崩岸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500千伏咸宁变电站扩建和赤壁变电站新建工程,抓好城区充电桩建设和农村电网改造。精心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发展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筹建咸宁楚商联合会,全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超过3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个、投资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个,新开工产业项目超过100个。

促进消费升级。加强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荆楚优品”工程,健全城乡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实施品质提升、品牌培优工程,建成一批多业态融合发展大型综合体,推出一批特色消费项目,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深化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全力打造中医药强市,加快际华园、原乡小镇、恒大养生谷、长岛未来城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华中“养生福地”。继续实施旅游品质提升工程,启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一批A级景区、度假区、景区化村庄、精品民宿和荆楚文旅名镇、名村、名街。

提高开放水平。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东南亚、中东、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推进外贸“三项工程”,建设市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争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湖北·通城万雅进出口商贸交易中心发展。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对接、市场对接,探索飞地经济、园区共建等合作模式,引进一批知名企业和优质项目,畅通我市优质农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大市场的渠道。

(三)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强则经济强。要坚持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并举,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加快建设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咸宁行动方案”,围绕产业链上下延伸,培育做强农产品加工、清洁能源、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食品医药等五大千亿产业。引导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推进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实现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做大咸宁军民融合产业园、赤壁军民融合应急产业园,壮大12个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确保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通过国家验收。

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持续抓好新兴产业培育,打造中部地区极具特色的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4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5%。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夯实电子信息产业基础,扩大基础电子、光电、数字通信产业规模,建设华中电子信息基础材料基地和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依托咸宁高新区、咸安区、通城县等地生物医药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技术,做强做优一批生物医药产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工程,引导企业走“专特新精”发展道路。

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以嘉麟杰、三环方向机为代表的“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双创”平台、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实施“万企上云”工程,新增上云企业不少于200家。全面实施5G商用试点,着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开展“一县一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长江质量奖,筹建国家级智能机电检验检测中心和国家级苎麻质检中心,加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四)加快建设美丽咸宁。绿色是咸宁最大的潜力、最好的财富、最硬的品牌,绿色崛起是咸宁最好的发展路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两山论”,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建设文明示范市、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共建绿色家园、共绘美丽画卷。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战役。强化大气防治联防联控,加大扬尘、工业企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秸杆焚烧等重点空气污染源整治力度。统筹推进陆水河、淦河、富水河、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等水系治理,构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加快县市城区“双水源地”建设,整治51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保障乡镇污水处理稳定运行。加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力度,做好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风险管控工作。继续开展非煤矿山整治“雷霆行动”,深化矿山复绿及综合修复利用。

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决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开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全力支持咸宁静脉产业园建设。持续压实河湖库长责任,健全河湖库管护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清四乱”,全面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完成“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新增7个生态乡镇、50个生态村。

优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精准划定“三区三线”空间格局,严守285万亩耕地红线。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森林、河流、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保护。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经济行稳致远的最强动力。要持续发力、纵深推进改革创新,充分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加大改革力度。抓住关键环节,注重配套联动,打好改革组合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推动生产要素变革,提高要素供给效率。巩固钢铁、煤炭去产能成效。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把控好房地产供给节奏,保障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细化投融资模式改革,加快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体制、国资国企、商事制度、殡葬等改革攻坚。

支持创新创业。以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富有活力的“双创”生态系统,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市。加快智能机电、特色农业省级技术研究院建设,举办“南鄂杯”“香城杯”创新创业大赛,推动优秀项目转化落地。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全国试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企业创新提供金融支持,支持平安电工、三赢兴电子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深入实施“南鄂英才”计划、“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招硕引博”工程,优化实施“回归工程”,激发创新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民营经济全省100强企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力争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10亿元。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企业开办“511”模式,力争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5万户。加快推进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系统,建立“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审批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制度。

(六)推进区域协调融合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抢抓长江大湾区和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机遇,深化区域合作交流,实现共同繁荣、共同发展。

扩大区域合作。坚持错位发展、差异发展、特色发展,推进武咸项目互动、产业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积极融入武汉大都市圈“146”空间格局,探索“总部在武汉,基地在咸宁”模式,以电子信息产业为核心,对接武汉“芯屏端网”万亿工程。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动跨行业、跨地域的商品市场互联互通,探索“武汉城区展示交易+咸宁仓储物流”和“武汉大型市场批发+咸宁中小市场就近配送”的发展模式,促进产品和服务供给升级。推进全域旅游一体化,加快打造长江黄金旅游带核心区。推进科技创新一体化,实施“招商引校”,吸引武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咸办基地、建校区,加强科技人才交流。推进区域城市合作一体化,拓展与荆州市、仙桃市、潜江市等江汉平原城市合作交流;加强与岳阳市、九江市深度合作,支持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等地与湖南省、江西省毗邻县市加强全方位、各领域交流合作。

高昂市区龙头。坚持“一公三生”,从解决“城市病”突出问题入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突出“北上东进西展”,加快构建以咸宁宜居主城、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横沟科学城、凤凰新区为核心的城乡共融发展布局。合理配置“科、教、文、卫、养、市、园、体”8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强道路微循环改善、小微停车场、小游园、小球场建设,构建“15分钟生活圈”。持续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开展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市档案馆、市生态体育中心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聚焦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标准,大力推动咸宁高新区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做大做强饮料食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先进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加快市民之家、金融信息港建设,发挥启迪之星科技孵化器作用,奋力冲刺全国百强高新区。

做强县域经济。以“三带”建设为引领,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谋划和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县域经济新动能,增强县域经济支撑力,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支持咸安区打造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崛起先行区和对外开放示范区。支持嘉鱼县打造长江临港新城、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支持赤壁市争当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打造绿色产业展览交易基地、应急装备制造基地、休闲度假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支持通城县打造回归创业先行区、通平修合作示范区和湘鄂赣区域边贸中心。支持崇阳县建设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先行县。支持通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县域经济争先进位,赤壁市、通城县奋力跻身所在考核区域第一方阵,咸安区、嘉鱼县、崇阳县奋力达到中上游水平,通山县奋力实现位次前移。

(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乡村兴国家兴,百姓富国家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培植特色农业。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推进“1+6”绿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做好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考核验收工作。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谋划推动咸宁智慧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111”行动,持续壮大楠竹、茶叶、油茶三大百亿产业。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引导大型养猪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等方式,带动中小养殖场、养殖户发展。

建设美丽乡村。巩固“五线五治”成果,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探索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构建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公厕规范化建设改造和制度化管理养护,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行农作物秸秆回收和农用地膜资源化回收利用,综合整治215个建制村生态环境。新建“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000公里,启动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

优化农村治理。深入实施“三乡工程”,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培育一批有知识、懂技术、能创业、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引导承包地“三权”分置,支持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鼓励农民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引导农民办好自己能办的事。以村规民约为载体,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农村新风尚。

(八)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政府工作践行初心使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主动作为,努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强化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违规举债融资等行为,防范化解好金融、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市场、就业等领域风险。着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严防民生领域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禁鞭条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聚焦治本,在大案突破、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持续发力,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申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应用,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深化“三治融合”体系,完善市人民调解中心实体化管理和运营模式,全面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织好网格化治理网、矛盾多元化解网和群防群治防控网,不断提高“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水平。

加强民生保障。加大民生投入,用于民生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在78%左右。稳定就业总量,提升就业质量,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城镇就业3.7万人。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低保、社会救助与扶贫政策有效衔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推动9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发展社会事业。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市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缓解城区“择校热”“大班额”难题;继续推进新高考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发展;完成国家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试点任务;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建成招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大力优化公共卫生服务。抓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立多层次、标准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办好咸宁市第二届运动会。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创建全国(省)双拥模范城。更大力度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发挥各级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九)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主体,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加快构建完备、规范、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执行力,推动各级政府治理更务实、更精准、更高效。

打造忠诚型政府。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府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想问题、作部署、抓落实,都自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标对表。

打造法治型政府。切实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各方面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缩减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防止政出多门,减少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大普法力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

打造担当型政府。加强实践锻炼、积累斗争经验、增强斗争本领。恪尽职守,勇担重任、敢于碰硬,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推进工作。讲究科学方法、注重实际规律,善于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办法,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正面激励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打造服务型政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尽责。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运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学手段,服务群众、治理城市,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瞄准“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目标,对标先进地区找差距,把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根本标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为企业松绑、多为群众解忧,突出抓好流程再造,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打造廉洁型政府。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实施细则意见,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确保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规范安全使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时代引领奋进,扬帆正当其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五线五治”:在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水体沿线岸线、重要节点沿线、村庄沿线,治脏、治乱、治差、治污、治本。

3“四好农村路”: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4“美丽农村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实、安、绿、美”的创建标准,从2018年起,连续三年,全省每年完成1万公里美丽农村路创建,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每个县有至少一条示范县道,每个乡镇有至少一条示范乡道,每个村力争一条示范村道。

5“一芯、两带、三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重大区域和产业布局。“一芯驱动”,即培育国之重器的“芯”产业集群;“两带支撑”,即以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为依托,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走廊;“三区协同”,即推动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汉江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竞相发展。

6133区域和产业布局: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提出的重大区域和产业布局。“1是“一城引领”,即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第一个“3是“三带协同”,即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协同发展;第二个“3是“三篇文章”,即统筹做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三篇文章。

7511模式: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5个环节,一窗受理办理,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8“三大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9“双保险”:常规农业保险、收入指数保险。

10135生态养殖”:1亩地放置1个养鸡笼子,300天养殖周期,50只土鸡,力争增收5000元。

111234减贫防贫”:创设“一项保险”,落实保险资金支助和创业就业无息贷款两项措施,锁定因病、因灾、因学致贫或返贫三大重点,坚持县、乡、村和第三方四方联动,建立环环相扣、衔接顺畅、高效快捷的运转流程,确保减贫防贫工作有效开展。

12“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沿江企业污水减排、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

13“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

14“三抓一优”:围绕发展抓投资,围绕投资抓项目,围绕项目抓招商,围绕招商优环境。

15“五个一”机制:一季组织一次项目集中开工、一次项目集中签约、一次项目集中拉练、通报一次县市区项目考核排名、一月组织一次电视问政,倒逼投资项目建设不断加速。

16隐形冠军:在市场上占有很高的份额,但社会知名度不高的中小企业。

17科技小巨人: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

18“三品一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19“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三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库、达效库。

21.“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22“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工程。

23“六个不发生”: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案事件、不发生暴恐袭击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访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涉鄂涉咸舆情负面炒作事件。

24“三期叠加”: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

25“十个到村到户”:在精准扶贫中要做到宣传政策、产业扶持、就业扶贫、生态移民、社会保障、教育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26“四馆三场两中心”: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剧场、排练场、文体广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27“荆楚优品”工程:20177月起,省商务厅实施湖北省地标优品推进工程,启动“荆楚优品”企业及产品推选工作。

28“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9“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0“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1“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32外贸“三项工程”: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外贸出口主体,培育更多的外贸企业。自营转化工程—将供货出口企业,通过引导培育成自营出口企业。破零攻坚工程—指导没有出口实绩的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业务,实现出口零的突破。

33“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

34“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5“万企上云”:以湖北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支撑,以云生态体系建设为途径,以构建云服务体系为保障,加快推动企业上云,提高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

36“两山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37“清四乱”:清理河流的河道及两岸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现象。

38“三区三线”: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

39“多证合一”:全面梳理整合各类涉企证照事项,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成本,以“减证”推动“简政”。

40“证照分离”: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

41“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注册登记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合并,由具有资格的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核准等环节。

42“容缺受理”:允许某些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

43“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先后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再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流程模式。

44武汉大都市圈“146空间格局:1核(武汉大都市核心区),4带(武鄂黄黄、汉孝、武仙、武咸等四条城镇带),6副(黄石、黄冈、鄂州、孝感、咸宁、仙桃等主城区为副中心)。

45“芯屏端网”:存储芯片、显示面板、智能终端、数字经济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核心产业。

46“一公三生”:丰富的公共参与性、优良的生态环境、便利的生活设施、永续的生产动力。

47“北上东进西展”:以老城区为核心,沿通江大道、桂乡大道和武咸快速路布局产业,向北拓展城市空间,承接武汉的产业转移,对接武汉大都市圈的发展;以咸宁大道西延伸为契机,打通主城区与西南森林片区、幕阜山旅游带的联系,连接穿城而过的咸嘉城镇带,形成“市域一体、连通两带”的城市空间构架。

481+6绿色农业示范区:1是咸宁市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6是指:咸安都市农业大观园、嘉鱼绿色餐厅产业园、赤壁茶旅文化体验园、崇阳生态种养循环园、通城健康养生百草园和通山有机山珍果味园。

49农产品品牌培育“111行动:重点培育1个区域公用品牌、10个特色农产品品牌和10个企业农产品品牌。

50“三年消危行动”:湖北省拟用三年(2020-2022年)时间,完成全省6108座危桥加固改造,其中农村公路危桥5801座。

51“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52“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

53“红色引擎工程”: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党组织的坚强有力引领带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

54“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融合。

55“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56“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015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深化“三抓一优”,建设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稳中趋优的态势。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1%

(一)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性进展。一是精准脱贫即将取得决战决胜成果。“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全面落实,3399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实现740421530人脱贫、12个贫困村出列,通城县“摘帽”迎检准备就绪。全市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05%,区域性整体脱贫目标有望提前实现。二是防范风险取得阶段性成效。完善“1+9”风险防范政策体系、实施制度、督办机制。商业性银行不良贷款率1.49%,下降0.15个百分点。非法集资陈案销号4起。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三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扎实开展,建改厕所7.2万座,精准灭荒造林近23万亩,5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全年PM105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PM2.53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3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4个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38项中央环保督察和73项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序时推进。赤壁市入选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

(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布局“1+8”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实施。一是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2019“一带一路”国际茶产业发展论坛、湖北农民丰收节在咸宁成功举办。预计粮食种植面积305.5万亩,总产量122.7万吨。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7家,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赤壁青砖茶获批第三批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预计茶叶、竹、油茶等产业产值分别达到82亿元、75亿元、60亿元。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坚持工业崛起不动摇,继续培育“五大千亿产业”和12个省级重点成长性产业集群,预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5%,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5家,总量突破1000家。预计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5.7%。赤壁高新区获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省、市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达到4家、35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1家。三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预计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8%。消费市场持续繁荣,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全域旅游加快推进,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4%15%。规上文化企业达到124家。长岛未来城、羊楼洞文化旅游古镇、恒大养生谷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突破千亿大关;余额贷存比68.3%,提高4个百分点;金融小镇累计注册基金管理机构303家、注册资金587亿元。房地产行业稳健发展。

(三)“三抓一优”取得新成效。坚持“一季一开工、一季一拉练、一季一排名”,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预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项目建设在省政府三季度大督查中排第3一是项目谋划力度大。“储备库、建设库、达效库”项目1719个,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初步策划“十四五”项目4783个。二是重点项目有力推进。举办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4次,新开工重大项目413个、总投资1394.4亿元。3个省领导督办项目、21个省级重点项目、128个市级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平安电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乐门业智能门生产基地、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研发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维达力二期、鲁迅学校等项目竣工。三是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坚持狠抓工业投资项目不动摇,开展“工业技术改造攻坚年”活动,实施工业技改项目183个、总投资128亿元,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快于全部投资增速。民间投资活力持续释放,预计增速继续快于全部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近70%,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四是招商引资成果显著。新签约项目850个,合同投资额1500亿元;累计到位资金1090亿元;中铁加仑LNG、敏实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重大项目落户。

(四)协调发展拓展新空间。一是公园城市建设顺利推进。公园城市标准论坛成功举办,首个公园城市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洲湖和龙潭河湿地公园、联投环湖绿道等68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二是“三带”协同发力。国家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会议在咸宁召开,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稳步推进,长江沿岸绿化10.3万亩,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实施重点项目41个,完成投资70亿元,环境整治、绿化等部分工程完工。幕阜山绿色产业带重点示范段建成86.4公里,旅游公路沿线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已完成。三是新型城镇化稳步发展。全市城镇化率稳步提高。中心城区品质加快提升,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成效明显,76个老旧小区改造、12个社区公园项目开工建设,玉泉路等微循环道路、14个小微停车场、市文化中心、香城书房等设施投入使用。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棚户区改造年度工作进度排全省第一。嘉鱼长江大桥提前一年建成通车,建成“四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1759公里。四是美丽乡村建设扎实开展。开展“五线五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和“百日提升”行动,182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个乡镇、9个村分别被授予“湖北省森林城镇”和“湖北省绿色乡村”称号。

(五)改革开放创新呈现新活力。一是深化改革亮点突出。113项国家级、省级重大改革纵深推进,质量强市、全域旅游等试点经验在国家、省交流发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全省率先实现“511”工商登记模式,新增市场主体5.6万户,加快“一网覆盖”政务服务网络建设、“最多跑一次”比例为84.48%,成功创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连续17年授予“湖北省金融信用市”。二是对外开放不断扩大。预计全市进出口总额增长69%,增速位居全省第2。出口结构继续优化,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超过42.6%;不断拓展新兴市场,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总量翻番;新增出口实绩企业41家,维达力出口额接近10亿元。成功设立海关咸宁办事处。三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增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和企业技术研究中心3家,湖北省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揭牌运行,新增科技创业企业125家,转化科技成果8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42亿元。

(六)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结合主题教育持续开展民生建设,民生性财政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预计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9.1%,继续跑赢经济增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预计城镇新增就业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二是物价水平总体可控。预计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8%左右。预计累计发放物价补贴5000万元以上,惠及生活困难群众100万人次。三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标准再次提高5.1%9.3%9%,落实军人优抚、残疾人“两项补贴”、健康扶贫等惠民政策。四是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医养结合试点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97家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入选全国学前教育试点市,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职业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首义学院嘉鱼校区进展顺利。“香城大舞台”国家示范、3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400场。五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圆满完成“迎大庆 保军运”各项工作,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总体上,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依然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做大经济总量和优化经济结构矛盾交织,标兵渐远、追兵渐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不少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形势研判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虽然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和我国“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但是我市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信心、有基础、有条件。一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中美经贸磋商取得积极进展;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二是我国集中统一领导经济的制度优势正在加快转化为治理效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坚持“稳”字当头的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财政、货币同消费、投资、就业、产业等政策合力正在形成,发行专项债券、补短板等具体政策逐渐落地,推动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即将出台。三是近年来,我市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持续推进“三抓一优”,“谋划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达效一批”的项目建设机制更加完善,发展底盘不断巩固,生态优势愈加凸显,经济基本面持续向好和政治生态良好。这将有利于我们抢抓机遇、放大优势、乘势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2020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8%左右;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以上;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

——进出口总额增长6%

——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三、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建议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2020年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之以恒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要坚持稳字当头,确保经济稳健运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兼顾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继续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发展质效,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巩固良好的发展势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稳定发展信心和预期。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要素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维护力度,强化精准帮扶,大力解决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要素保障难、转型难等问题。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落实“民企新28条”,继续落实降成本、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三是加强经济运行调度管理。继续完善综合经济管理,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二)持之以恒深化“三抓一优”。坚持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投资稳增长、优结构、补短板作用。一是加强项目谋划。围绕国家战略方向、发展导向和资金投向,继续谋划一批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完善“十四五”重大项目策划库,确保策划库总投资不少于3万亿元、工业项目投资达到30%左右。二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三定”调度,抓好150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赤壁长江大桥、咸九高速、大洲湖生态示范区、原乡小镇等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武汉—咸宁—南昌高铁、咸宁机场等前期项目。三是坚定不移抓工业投资。按照育龙头、壮骨干、铸链条、兴集群、补短板的思路,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启动新一轮技改工程,加快万津实业电子玻璃、佳顺轮胎、敏实汽车零部件制造、三赢兴光电摄像模组数字化生产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加快争资引资工作。盯紧重点投资方向,加强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企业债、国外贷款等项目策划申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咸宁应有份额。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产业链招商和以商招商,围绕500强、行业龙头开展重点招商,确保招引投资额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个。

(三)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一是继续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推进千亿农产品加工工程,培育楠竹、油茶、茶业“三大百亿产业”,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111”工程,加快杨畈农高区建设,打造“1+6”绿色农业示范区。二是狠抓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深化“万企万亿技改工程”,落实“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专项行动,大力实施“万企上云”工程,加快国家级智能机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和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壮大12个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确保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家、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15家、上云企业不少于200家。三是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大旅游、大健康、大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高品质和多样化的生活服务业,培育壮大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服务业领军英才“512”工程。建设强大消费市场,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激发夜间经济潜力,优化商业服务布局,培育绿色、信息、健康、体育等新兴消费。深化全域旅游,打造文旅融合新亮点,提升重点景区品质,促进温泉等传统旅游提质升级。以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为突破口,加快华中养生地建设,实施“养在咸宁”重点工程。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构建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持之以恒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巩固精准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进一步完善防返贫机制,继续探索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二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沿江化工企业“关搬改”成效,持续推进非法码头、非法采砂、非煤矿山、非法排污等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是继续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继续落实防风险“1+9”系列方案措施。突出金融风险防范,推进全覆盖警示教育、常态化风险排查、全方位监测预警三大工程。突出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防范收支缺口、政府债务等风险。突出社会风险防范,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争取民生性财政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78%左右。一是千方百计稳就业。实施就业提升计划、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技能提升行动,扩大职业培训规模,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失业回乡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二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健康咸宁2030行动纲要,开展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保障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无着落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关爱留守儿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军人优抚政策。继续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推动94个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加强价格形势监控预警,抓好“米袋子”、“菜篮子”,支持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好市场供应物资储备,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四是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应急管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六)持之以恒推进融合协调发展。一是强化区域合作。推进武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北部空间,继续打造光谷南等产城对接平台,探索发展“武汉服务+咸宁智造”“武汉研发+咸宁转化”等经济合作模式。加强长江流域城市合作。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增强中心城区人口承载力、吸附力,继续提高城镇化水平。继续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主城区公园城市“十大工程”。推动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协同发展,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继续壮大县域经济,建设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规范发展特色小镇。三是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三产融合新业态,培育一批田园综合体。全面推进4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70个整治村建设。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长久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

(七)持之以恒促进改革开放创新。一是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加强改革统筹协调,促进政策集成、一体落实,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咸宁经验。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实施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信用咸宁、行走天下”系列活动。稳步推进国资国企、财政等重点领域改革。二是促进贸易稳中提质。以优进优出为发力点,以茶为媒,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推动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组织好百展行动,优化进出口结构,推进外贸“三项工程”,促进名优特产品出口,支持通城万雅进出口商贸中心建设。加大外资外企引进力度。实施境外投资“双重工程”。三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咸宁国家高新区加快发展。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优化科技创新计划体系,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攻克智能机电、砖茶清洁化生产等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企业主导技术研发的体制,支持企业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5%。坚持人才强市,实施“揽才9条”。

(八)持之以恒厚植生态优势。一是深化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建设。坚决守住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底线,实施长江经济带“双十”工程,加快国家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试点示范,推进马鞍山等7个试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沿江岸线绿化工程,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咸宁方案”。二是加强生态治理和修复。确保“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三年计划全部完成,精准灭荒造林12.3万亩,三年累计建改各类厕所20.58万座。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继续创建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三是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开展咸宁高新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强化节能和能耗消费增量“双控”,推广乙醇汽油和电能替代,继续实施气化乡镇工程。四是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持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城市、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精准划定“三区三线”,制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机制。完善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机制。压实河湖长制。加强绿色示范,创建国家森林乡村29个、省级森林城镇1个。

另外,今年还要做好“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准备工作,组织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奋力攻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巩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说  明

 

12019年全市计划执行情况涉及到的统计数据,以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2.“五线五治”:在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水体沿线岸线、重要节点沿线、村庄沿线,治脏、治乱、治差、治污、治本。

3.“511工商登记模式,是指将企业开办所必需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5道程序合并在1个窗口进行办理,要求相关单位在1天之内必须走完所有程序。

4.“133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布局:“1是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第一个“3是协同推进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沿江生态文明示范带发展;第二个“3是统筹做好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全域旅游三篇文章。

5.“民企新28条,是指2019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6.“四个不摘”:2019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7.服务业领军英才“512工程,是指未来五年引进服务业高端领军英才50名,培育打造服务业领军英才100名左右,培养服务业突出人才200名左右。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018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市发改委受市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对计划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结合本次会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草案和报告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其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对标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计划目标安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稳中趋优的良好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城乡品质不断提升,重点改革亮点纷呈,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从2019年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主要经济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计划执行情况良好,部分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在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的情况下,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不够依然是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经济总量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同时转型升级任务较重、实体经济困难不少、产业基础不强、区域协调发展不均衡、民生领域短板较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有薄弱环节。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事关“十四五”规划平稳开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顺利开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十分重要。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了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紧扣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了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兼顾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各项目标要求。计划目标和各项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需要和各方面支撑条件,主要目标积极可行,落实措施扎实有力。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15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推进“三抓一优”,财政收入量质齐升,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改革工作有效推进,风险管控精准有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好于预期。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6亿元,为预算的100.6%(与调整预算比),增长3.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66.7亿元,为预算的101%,增长7.3%,税收占比70.5%,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1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3.2%;加上转移性收支项目,年终实现平衡。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690,442万元,为预算的101.9%(与调整预算比,下同),增长14.3%(与上年决算比,下同)。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457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2%(剔除房地产划转基数因素,可比增长4.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84,017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6%(可比增长5.7%);非税收入63,440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1.1%;税收占比74.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2转移性收入379,272万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1.9%。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48,283万元,增长10.3%;下级上解收入50,000万元,增长53.4%,主要是云联惠案收入、市区房地产税收和金盛兰市级分成增加;上年结转收入53,297万元,增长53.9%,主要是结转跨年实施项目;调入资金4,875万元,下降89.6%,主要是上年含调入3亿元补充重大产业基金等一次性因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17万元,为预算的84.6%,主要是执行中控减支出,收支缺口减少。

3、债务转贷收入63,71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78.2%,主要是政府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增加。

——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690,442万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14.3%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6,138万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16.1%。主要科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33万元,为预算的98.5%,增长5.7%,主要是将“其他支出”科目预留的人员增支经费,按单位实际兑现奖励性补贴情况转入本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29,814万元,为预算的103.5%,增长7%,主要是增加强制隔离戒毒、司法、保密安全等支出。

教育支出59,338万元,为预算的104.1%,与上年持平(剔除上年从教育专户中调入1.2亿元教育收费安排支出因素,可比增长25.5%),主要是落实生均经费政策、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安排一般债券支持城区义务教育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8,003万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22.8%,主要是支持高新区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专利保护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08万元,为预算的97%,增长70.5%,主要是补齐文化短板,加大图书馆、群艺馆、科技馆、非遗展示馆、“香城书房”、融媒体中心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7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8.5%,主要是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加大就业保障等投入,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等。

卫生健康支出22,422万元,为预算的99.3%,增长5.5%,主要是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全面落实“二孩”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中医院创“三甲”及化债等。

节能环保支出54,138万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414.4%。主要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污泥固化、污染防治等。

城乡社区支出35,366万元,为预算的118.7%,下降1.8%,剔除上年购房补贴1.1亿元一次性因素(今年政策到期),可比增长41.5%。主要是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淦河治理等。

农林水支出28,868万元,为预算的99.4%,增长9.1%,主要是脱贫攻坚投入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89,500万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27.1%,主要是武深高速及公路养护等专款支出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90万元,为预算的102.4%,下降31.9%,主要是上年含补充重大产业基金等一次性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959万元,为预算的96.3%,增长153.5%,主要是土地占补平衡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5,092万元,为预算的83.8%,下降46.6%,主要是保障房计划调整,上级专项补助相应减少。

2、转移性支出111,076万元,为预算的102.9%,下降6.2%。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3,927万元,增长5.4%,主要是随税收增长的上解支出增加;补助下级支出37,500万元,增长59.8%,主要是增加咸安区城区义务教育补助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649万元,下降44.4%,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结转规模减少。

3、债务还本支出33,228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20.2%,用于据实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市本级其他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19,193万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71%。其中:本级收入420,129万元,为预算的108.7%,增长71.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增收;转移性收入37,264万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30.7%,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1,80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2.2%,主要是再融资专项债券增加。支出总计519,19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67万元,为预算的92.6%,下降7.5%,主要是振宁武装押运公司上交收入减少;支出总计2,367万元,为预算的93%,下降7.5%。其中,调出资金875万元(调入公共预算安排)。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64,124万元,为预算的91%,增长32%,主要是新增湖北科技学院、中心医院等8家机关养老保险上线单位;当年支出116,275万元,为预算的83%,增长1%。当年收支结余47,849万元,累计结余201,83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26,875万元。

(三)债券转贷及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9年,省转贷我市本级债券收入125,513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33,228万元(均为一般债券),新增债券92,285万元(一般债券30,485万元,专项债券61,800万元)。根据规定,一般债券63,713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61,800万元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债券资金安排情况,2019年度年中预算调整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市本级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669,237万元(一般债务280,865万元,专项债务388,372万元)。截止201912月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620,338万元(一般债务234,724万元,专项债务385,614万元),政府债务规模未超规定限额。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深度融合,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全面挂钩。一是实现目标全覆盖。5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申报绩效目标,一级单位同步申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覆盖率达100%二是实现扩面拓维。将绩效评价延伸到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对65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其中对未实施或进度缓慢的20个项目调减资金3,911万元;三是实现关口前移。500万元以上的21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审,调减资金12,338万元;四是实现结果应用。对人才专项、扶贫、招商等2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调减年度预算574万元。

(五)财政预算运行管理的主要特点

——收入质量提档升级。科学应对减税降费影响,全力支持“三抓一优”,大力培植财源税源,财政收入稳中向好、高质量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全省第8位左右,税收收入增幅居全省第2位,税收占比70.5%,为近10年来最好水平。

——支出结构持续优化。突出“三保”和重点政策落实,考核类支出全部达标,民生类支出占比77.8%,建立工资待遇稳定增长机制,干部职工获得感显著增强。“三保”工作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专报》推介。

——管理绩效多方肯定。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生财、聚财、用财、管财全面发力,财政管理绩效做法得到多方认可,获省领导批示、全省推广。全年有10项工作得到财政部、省政府肯定。

——债务风险管控有效。实行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政府债务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市本级政府综合债务率下降69个百分点,指标优于全省,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治理水平提升。管党、治局、理财、谋事系统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等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党建引领财政治理的经验被中国财经报头版头条刊载。

虽然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源基础不稳,减收增支因素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门预算编报不实、项目筹备谋划不够、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安排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优化结构保民生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亿元,比上年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5亿元,下降6.3%;加上转移性项目,年度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总计621,229万元,下降10%。剔除上年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及一次性专款因素可比增长5.6%(与2019年快报数比,下同)。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0,000万元,增长5.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200,000万元,增长8.7%;非税收入60,000万元,下降5.4%

2)转移性收入324,373万元,下降14.5%。其中:

返还性收入24,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分别是消、增两税返还11,105万元,“营改增”税收返还等13,395万元。

转移支付收入171,00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6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176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1,188万元。今年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将部分转移支付调整为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剔除上年武深高速专款3.67亿元、黑臭水体专款2亿元、107国道大修专款1.5亿元等一次性因素,转移性支付收入可比增长12.4%

下级上解收入40,748万元,下降18.5%。主要是上年含云联惠案8,000万元等一次性收入。

上年结转收入29,649万元,下降44.4%,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跨年实施项目减少。

调入资金8,555万元,增长75.5%,主要是调入土地专项计提8,199万元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利息。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915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建立跨年平衡机制,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3)债务转贷收入36,856万元,下降42.2%。主要是年初仅预计再融资债券收入(借新还旧),新增一般债券待上级批准下达后,列入年中预算调整事项。

2支出总计621,229万元,下降10%。剔除上年新增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30,485万元、一次性专款安排的支出7.17亿元,可比增长5.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204万元,下降11%,可比增长9.5%。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241万元,增长6.2%。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公共安全支出32,013万元,增长7.4%。主要是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系统建设、扫黑除恶、信息化更新以及按上级规定提高公安、司法机关公用经费标准等。

教育支出54,070万元,可比增长6.1%。主要是落实免学费政策及聘用教师待遇,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质量提升工程等。

科学技术支出19,220万元,增长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95%。主要是加大对高新区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重点研发等投入,支持湖北科技学院“双一流”建设和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建设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92万元,可比增长21.1%。主要是安排文化产业基金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57万元,增长8.1%。主要是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加大就业保障等投入,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10,551万元等。

卫生健康支出21,286万元,可比增长10.7%。主要是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事业投入,落实“二孩”补助政策,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

节能环保支出40,143万元,可比增长17.6%。主要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黑臭水体治理等投入。

城乡社区支出20,677元,下降41.5%。主要是统筹政府综合财力,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项目,相应减少公共预算支出。

农林水支出26,223万元,可比增长4.2%。主要加大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力度,巩固脱贫成果。

交通运输支出38,001万元,可比增长0.5%,主要是加大公路建设、养护及管理等方面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687万元,增长13.8%,主要是落实“三抓一优”,支持招商引资政策落地,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743万元,增长7.9%。主要是土地开发整理等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17,224万元,增长14.1%。主要是因工资、津补贴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781万元,增长5.1%。主要是安监、消防等职能整合调整后,应急管理方面投入加大。

预备费安排6,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年中不可预见性支出。《预算法》规定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编列,本级按1.2%编列。

债务付息支出8,199万元,增长14.3%,为据实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其他支出9,362万元。主要是预留增人增支7,220万元,以及其他暂时无法编列到部门的支出。

2)转移性支出98,169万元,下降11.6%,其中:上解上级支出46,273万元,增长5.3%,主要是按现行财政体制,上解支出与地方税收增幅同增同减;补助下级支出28,471万元,下降24.1%,主要是对咸安区教育补助6,000万元通过专项债券列支,以及重大项目优惠政策到期;结转下年支出23,425万元,下降21%,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预计结转额度下降。

3)债务还本支出36,856万元,增长10.9%。主要是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3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总计415,588万元,下降20%(剔除债券收入因素,可比下降9.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61,490万元,下降8.9%,城市配套费8,000万元,下降57.8%,主要是房产调控收紧、棚改政策调整;污水处理费2,900万元,下降18.2%,主要是上年含清收历年欠缴1,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97万元,下降57.7%,主要是上年含居家养老一次性补助收入18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137万元,下降11.7%,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上年结转规模下降。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2,264万元,根据到期专项债券情况据实预计。

支出总计415,588万元,下降20%。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安排的支出340,409万元,下降12.4%;城市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409万元,增长15.7%,主要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980万元,增长114.9%,主要是含上年结转项目108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12,882万元,增长16.1%;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451万元,分别是福彩公益金安排支出754万元、体彩公益金安排支出697万元;调出资金8,199万元,主要是统筹资金用于一般债务付息;结转下年支出14,994万元,下降48.5%,主要是预计加快支出进度,结转额度减少。债务还本支出12,264万元,主要是债券借新还旧。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4,404万元,增长86%。主要是市高新投集团、市金投集团、市绿投公司从2020年开始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其中,城发集团1,500万元,高新投集团2,053万元,金投集团450万元,国资公司、振宁押运公司等其他国企400.9万元。支出总计4,404万元,增长86%。主要是城发集团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500万元,高新投集团资本性支出2,053万元,金投集团担保业务风险代偿支出450万元。调出资金356万元(调入公共预算安排)。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164,684万元,增长0.3%。其中企业养老保险79,626万元,增长7%,主要是企业参保职工增长4.5%;机关养老保险43,892万元,下降15%,主要是保险费收入下降及上年含新上线单位实施准备期收入;职工医保34,341万元,增长8%,主要是并入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医保3,607万元,增长9%,工伤保险729万元,增长11%,主要是参保人数增长;失业保险2,488万元,增长8%,主要是上级补助及利息收入增加。

当年支出134,314万元,增长16%。其中,企业养老保险52,879万元,增长10%,主要是预计企业退休人员增加7.8%;机关养老保险43,860万元,增长25%,主要是退休干部增加、人均待遇提标170元;职工医保31,526万元,增长18%,主要是含购买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医保2,154万元,下降27%,主要是上年含县市上解新农合基金支出;工伤保险1,933万元,增长16%,主要是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商业险)等;失业保险1,962万元,增长6%,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当年收支结余30,370万元,累计结余232,206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累计结余153,622万元,占结余数的66%

三、确保预算目标实现的措施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考之年,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财税政策引导,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水平,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为咸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准实施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保持较大支出强度,狠抓项目投资、企业转型、消费升级,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用足用好债券政策,稳定政府投资预期,优先支持已完工需拨款项目、续建及在建项目。四是积极探索市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深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五是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政策落地的坚强财政后盾。

(二)大力培植财源税源。一是建立健全再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争创全国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扶持财源。二是综合运用政策调控、资金引导、财政服务等举措,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植财源。三是积极推动“三抓一优”,加快项目落地,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涵养财源。四是完善争资考核激励办法,激发部门争资动力,扩大财源。五是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好政府资产、资源、资金、资本,拓宽财源。

(三)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民生投入,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78%左右;突出重点保障,确保“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公园城市、“133”战略和产业发展布局等重大战略落实。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培训费,规范信息化建设。三是健全财政支出项目决策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前期投资评审等工作。

(四)全面提升管理绩效。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绩效不理想、执行偏离度大、追加频繁、财经纪律遵从度差的单位,按比例调减预算。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建立资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的动态监控机制;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支出进度,实行财政性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三是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检查,回应代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项目绩效目标和结果向人大报告制度,并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

(五)系统防控财政风险。一是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做大收入“蛋糕”,降低综合债务率,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降低偿债率。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措施,统筹土地出让各项计提化解政府债务,强化项目源头管理和风险评估,加快推动平台类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三是严格落实兜底政策,对社保基金实行动态监控,实时预警,确保各项社保政策及时兑现。四是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从严管理队伍,着力防范廉政风险。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018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春明

 

大会主席团: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组织财经委委员、财经预算咨询专家、市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及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同时结合本次会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6亿元,为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0.6%,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13.2%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90,442万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1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7,457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0,442万元,为预算的101.9%,增长1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6,138万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16.1%。总收总支相抵,年度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47,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应对国家政策调整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大力培植财源税源,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支出、重大决策部署和发展需求保障有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强力推进财税改革,财政管理绩效、“三保”、盘活存量、预算编审等工作成效显著,财政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

同时应该指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源税源基础薄弱不稳,减收增支因素叠加,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门预算编报不精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偏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经领域监管有待加强。对此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亿元,比上年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5亿元,下降6.3%

2020年市级政府预算草案: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621,229万元,下降1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0,000万元,增长5.1%2、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415,588万元。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64,684万元,支出134,314万元,当年结余30,370万元。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总支均安排4,404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草案,指导思想明确,综合考虑扩大减税降费、优化支出结构、控制隐性债务等政策因素,突出“有保有压、绩效优先、统筹整合、规范管理”原则,收入预算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支出安排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具体得力、切实可行,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我市实际。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批准《关于咸宁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是大力抓好财源建设。综合运用财政调控手段,强化财政逆周期调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三抓一优”,精准落实减税降费,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抓好项目筹划对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二是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经费。保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增强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民生性投入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中办发〔201815号文件要求,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加强资金运行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人大预算联网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结合财政监管、审计监督及监察执纪问责等方式,不断提高监督的综合效力。四是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正确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加强全口径债务管理。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落实社保兜底政策,强化动态分析监控,确保各项社保政策及时兑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汉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意见,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咸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更大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17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汉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制定法规1部、1部法规进入审议程序,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个,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12次,专题询问1次,交市政府研究处理监督意见5件,对2018年交由市政府办理的6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审议和满意度测评,特别是我市县乡人大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形成全国影响,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禁鞭工作专题询问首次得到“学习强国”平台关注;地方立法、“代表行动”、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交流,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首要内容;建立了覆盖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全年举办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43次、读原著活动7期,仅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专题学习6次、集中宣讲2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着力发挥党组作用。常委会党组深刻认识和把握自身的任务使命,就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好落实好,把常委会工作领导好组织好,把市人大代表团结好保障好,把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好帮助好。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完善党组工作机制,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先由党组集体研究。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36次,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觉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构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党支部、党小组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大力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着力落实市委要求。常委会坚持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对市委确定的立法项目,我们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确保高质量完成;对市委明确的重点工作,我们精心组织,加强监督,推动落地生根;对市委推荐的人选,我们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协调督办的重点项目、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战”行动等取得实质性进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72人次,圆满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7个,对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及时作出决定,确保行政机关在机构改革中依法开展工作。

二、坚持精准有效监督,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建成省市县三级贯通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成立由28名专家组成的财经预算咨询专家库,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工作报告,做实“四本预算”全口径审查,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将监督重点转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融资贵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大力落实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跟踪监督茶产业发展,提升全市茶产业链水平。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规范运管、保值增值、发挥作用。

助推公园城市建设。注重城市能级提升和格局优化,推动长江流域公园城市建设。连续三年对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城镇带综合环境提档升级。开展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调研,推动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持续监督城区停车难问题,督促建成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2213个,停车场9个,城市品质得到有效提升。听取和审议全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创新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湖泊保护、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和检查,推动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顺利推进。

助推乡村振兴。聚焦2015年脱贫人口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回头看,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四不摘”主题,采取联系选民群众、专题培训、集中调研、交叉视察等方式,5356名五级人大代表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90548户,收集意见建议797条,推动现场解决问题672个。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贫困村,走访慰问群众,宣讲有关政策,开展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督促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帮扶措施落实。常委会机关驻点嘉鱼县官桥镇舒桥村持续帮扶,促进脱贫成果巩固提升。

助推民生福祉新改善。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切实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把民生实事办在群众的心坎儿上。紧盯物业服务和管理专题询问交办意见落实情况持续发力,推动物业管理覆盖率同比增长17.5%、信访投诉同比下降38%,小区业主满意度、获得感稳步提升。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督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加快功能完善,助力我市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听取和审议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报告,推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粮食安全要靠自己”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关注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城区餐饮夜市示范街创建、社会保险等工作,切实促进人民群众幸福安康。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咸宁行”,开展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发展情况调研,督促落实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政策。发挥人大信访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做好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武汉军运会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件次。

三、坚持立良法促善治,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坚持人大主导立法。常委会牢牢把住法规立项、起草和审议关,提前介入起草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认真写好“有效管用的几条”,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报请市委印发《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推动构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格局。为从法规制度上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制定的《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今年11日正式实施;正在审议的《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谋求以法治方式破解陆水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难题。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专家、立法联系点重要作用,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评估,加大调研广度和深度,逐步完善法规审次制度,为规范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启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对市政府24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强化法律法规实施。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检查建议交市政府办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了《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规立法调研或征求意见工作。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市政府对人大常委会关于《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代表提出的18个问题以清单的形式向市政府交办,进一步推动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

切实加强司法公正。创新开展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扫黑除恶、上半年公安工作情况报告、“两院”半年工作报告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座谈会,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要求在破案攻坚、“毁伞破网”、“打财断血”、问题整改四个方面持续发力,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提高代表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县乡人大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彻底破解困扰县乡人大多年的干事无人手、行权无章法、事情无钱办、履职无平台等难题,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空前高涨,纷纷投身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等攻坚战场,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和岗位,听民声、聚民情、汇民智。举办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脱贫攻坚政策专题培训班,组织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到人大培训机构充电提能。强化对代表的监督管理,对代表履职进行量化考核,依法许可对2名涉嫌违法的市人大代表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着力把握新时期人大代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咸宁市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题调研,首次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县与县之间脱贫攻坚工作交叉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五个一”活动、回访原选举单位和集中视察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执法检查、参加专题询问、开展调研视察等182人次,服务代表知政参政。积极宣传代表履职典型,展示代表依法履职、服务社会的良好精神面貌,大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浓厚氛围。

增强意见办理实效。提建议,注重引导代表提高质量;办理建议,注重代表和群众认可。坚持集中交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市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对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提、办、督、效良性循环。2019年代表提出的10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1件分年度办理的议案得到了扎实推进,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的8件建议全部高质量得到落实,推动解决了107国道八斗角至巨宁路段脏、乱、差等一批人大代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主题教育扎实推进。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安排,常委会及机关7月下旬启动主题教育先学先改工作,9月份正式启动主题教育。主题教育中,我们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和“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共收集意见建议51条,落实整改措施19条,建章立制3项,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等开展6个专题调研,对村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形式主义挂牌等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督办解决了南昌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淦河城区饮用水马桥取水点关停等8个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获得感。

机关运转更加高效。出台《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规范》《机关干部职工参与相关事项考评办法》,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机关运转更加高效。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外出考察、请休假报批报备纪律。依托“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载体,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机关呈现奋发向上、积极作为新风貌。

制度宣传深入开展。常委会自觉肩负起新形势下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使命任务,聚焦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组织宪法学习宣传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调研,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和宪法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人民代表报5次大篇幅报道我市人大工作,省电视台“人大聚焦”栏目对我市专题询问工作进行集中报道,全方位推进人大制度宣传、宪法宣传,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上下联动日益密切。常委会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首次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座谈会,邀请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互动观摩专题询问,联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统筹推进全市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市县乡人大联系,增强了工作合力和整体实效,实现全市人大工作同步发展。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监督的刚性约束还不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做细做实,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意见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人大智慧、展现人大作为!

一是着力筑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基础。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根和魂,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宪法法律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立法向高质量、精细化发展。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完善立法顾问和专家论证咨询制度、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提高地方立法公众参与度。加强和改进法规实施工作,建立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做好《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咸宁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审议工作,开展《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咸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三是着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公园城市建设、“133”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等大事要事,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着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渠道,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代表履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活动室”作用。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引导代表提高意见建议质量,提升建议办理的办结率,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

五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好在立法、监督中的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锻造过硬的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强化市、县两级人大工作联动,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扩大人大工作影响。

各位代表!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时代激励新担当。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守初心、担使命,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为推进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附: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一览表

 

类别

工作项目

立法工作

正式出台地方性法规1部

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

审议地方性

法规1部

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

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

专项工作报告19件

市政府关于全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城区餐饮夜市示范街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专题询问承诺完成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报告

市政府关于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

计划预算审查监督5件

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类别

工作项目

监督工作

计划预算审查监督5件

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开展执法检查2次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3次

检查《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

检查《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实施情况

开展专题

询问1次

对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视察5次

围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等开展视察;组织市五届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集中开展视察等。

专题调研7

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市城区学前教育等开展调研

开展满意度

测评6次

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城区餐饮夜市示范街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服务和管理专题询问承诺完成情况

备案审查

听取并审议2018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县(市、区)规范性文件8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公报10期,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依法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做出决议决定27个。

人事任免工作

组织宪法学习宣传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调研,全市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工作座谈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2人次。

代表工作

积极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5356人,代表参与率100%;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90548户,走访入户率100%;收集意见建议797条,推动现场解决问题672个。举办了1期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脱贫攻坚政策专题培训班,1期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172人次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列席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参加改革项目现场评比等相关活动;开展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专项视察,103件建议已全部办结,1件分年度办理的议案得到有效推进。

信访工作

认真做好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武汉军运会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件次,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17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倪贵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五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省法院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多元解纷、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5547件,同比增加18.1%;审结、执结案件40312件,同比增加19.46%。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4663件,审结、执结案件4220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3998件,审结3634件,判处罪犯3864人。审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两抢一盗”等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犯罪案件939件,有效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6件。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形成法治反腐合力,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3件。依法审结李忠(武汉市政府原副市长)、杨天然(原湖北省地税局局长)、胡德春(湖北省体育局原局长)、史大平(原重庆市环保局局长)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审程序、严格庭审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帮教机制,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进校园等活动。注重人权保障,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85名被告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和法律援助。依法阳光减刑假释,审结减刑假释案件484件。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61人。

妥善处理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25052件,审结22010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43.9%。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3659件。推广离婚证明书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嘉鱼县法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殊荣。加强物权保护,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等侵犯财产案件140件。保障民生福祉,审结劳动争议、医疗、道路交通事故、物业等纠纷案件2508件。弘扬诚实守信契约精神,审结买卖、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425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建设工程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涉不动产纠纷案件1737件。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受理行政案件991件,审结930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协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1.2%。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结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85件,通过协调促使原告主动撤回起诉109件,撤诉率12.03%

二、充分发挥职能,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让审判执行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3件(其中涉黑16件,涉恶17件),判处罪犯265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74人,重刑率达28%,其中涉黑案重刑率为36%,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数位列全省第一方阵。201912月全市法院集中宣判8起涉黑涉恶案件,7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刑罚,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其中,省法院指定赤壁市法院审理的“襄阳张开放涉黑案”,主犯张开放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通山县法院审理的“谭道兵等14人涉黑案”,主犯谭道兵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咸安区法院审理的“聂亚杰等20人涉黑案”,主犯聂亚杰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通城县法院审理的“徐平保等10人涉黑案”,主犯徐平保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罚“黑财”10.8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坚持“打伞破网”,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100余条。针对区域、行业的管理漏洞,发出司法建议函9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市中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咸安区法院在全省法院作了经验交流。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市委“三抓一优”工作部署,市中院出台《关于全市法院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加强产权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90件,营造依法保护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太乙老年公寓案、天成公司执行系列案、温泉国际酒店破产案、咸宁高新区能一郎公司破产案、咸安旗鼓大酒店强制清算案、东皇置业公司重整案、东兴置业公司重整案等七大涉众型系列案件有序推进。开展涉企执行专项活动,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会同市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发展与司法保障座谈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法治讲座,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从快审理涉企纠纷,市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1.4亿元合同纠纷案件。全市法院对口联系243家企业,定期走访,送法进企。市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市中院出台《关于全市法院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诉讼风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涉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43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5731件,为我市信用城市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咸安区法院审结首起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我市绿色崛起,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公益诉讼案件49件。围绕全域旅游,设立旅游法庭,坚持多元化协调、调解旅游纠纷案件。遵循恢复性司法理念,赤壁市法院审理的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处被告人余某犯污染环境罪,处刑一年六个月,承担危险废物处置及水土修复费用60余万元。崇阳县法院审理湖北省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件。针对斧头湖水域上修建餐厅违法经营、污染环境行为,咸安区法院作出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对违建餐厅予以了拆除。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市中院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投入35万元资金帮助对口扶贫村办好10件实事。崇阳县法院在该县白霓镇大市村设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法官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全市法院举办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的普法讲座,送法进校园进乡村,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助推乡村振兴。市中院被评为全市“最美扶贫单位”。

三、锐意改革创新,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加强执行出重拳。全市共受理执行案件14529件,结案12652件。司法拘留507人,打击拒执犯罪27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481人,限制高消费8267人。执行到位标的额23.31亿元,全省排名第二位。全市法院整体通过了第三方工作目标评估。组织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嘉鱼县法院邀请公证员参与执行,创新执行规范化举措。紧紧围绕“三个90%和一个80%”的核心指标,开展涉民生、民营企业债权、金融债权三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到位案件5303991万元。强化执行联动,市中院与保险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联合执行化解案件66件,执行到位金额1283.1万元;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布控协作机制,解决了执行案件“查人找物难”问题。与市电信、移动、联通等三大通信公司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彩铃”,强化执行威慑力。

多元解纷下真功。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深化诉源治理。市中院积极争取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建成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在调解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判法庭,派驻快审团队,加大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力度。通山县法院开展创建“三治两无”(法治、德治、自治,无访、无诉)示范村活动。市中院与发改委、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法院与调解中心共为35家民营企业调解借款纠纷,达成还款协议7305万余元,收回欠款128万余元。通城县法院续辉律师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207件。市中院与市妇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市中院家事审判团队,成立“宁和”三八红旗手工作室,打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特色品牌,得到了省妇联的充分肯定。

繁简分流提质效。市中院出台了《关于民商事纠纷调解前置程序的暂行规定》《民商事案件繁简立案识别分流(试行)》《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标准化流程指引(试行)》等制度,通过对进入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进行准确辨别、精准分流,普通案件前端快调速审,疑难复杂案件后端细审精判。各基层法院均成立速裁审判团队,将标的额小于10万元和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作为速裁案件,实行简案快办。咸安区法院诉调中心共审结速裁案件1736件,占该院结案数16.5%。通山县法院速裁团队结案1214件,将同类案件集中办理,节约诉讼资源。2019年,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及速裁各类案件6520件。《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以《化纠纷于诉外止纠纷于诉内——湖北咸宁法院“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纪实》为题刊发了咸宁法院的经验做法。2019年,全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42件,对被告人自愿认罪、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进行简案快审,提高了审判质效。

诉讼服务再升级。坚持两个“一站式”统筹推进,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打造诉讼服务品牌。全市法院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面积3700余平方米,提供立案、查询、调解、司法救助、材料接转、诉讼保全、判后答疑、申诉受理、信访接待等10多项“一站式”服务。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5%。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卷宗、网上送达、短信推送、开庭公告滚动播放、文书网上公开等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6家基层法院均设置了巡回法庭,将庭审搬到田间地头,2019年以来通过巡回审判方式解决各类纠纷140余件。赤壁市法院开通“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24小时无纸化、全流程诉讼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8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惠及41名困难当事人。

司法公开促公信。市中院出台《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扎实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审判法庭庭审直播功能全覆盖等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全要素依法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裁判文书上网37095份、庭审直播1117次。在各类媒体及自媒体上发布宣传稿件526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我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细化参审工作流程,推动陪审理念由关注“数量”向关注“质量”转变。

四、从严管党治院,着力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聚焦思想建设,锤炼政治品格。市中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实施意见》《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的工作计划》,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着力点,从严管党治院,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开展集中学习,观看《本色》《榜样》等先进事迹纪录片,开展升国旗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钱瑛故居、缅怀先烈、歌唱祖国快闪、纪念“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聚焦纪律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训活动,部署全市法院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组织全体干警到市纪委监察委廉政教育基地和咸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邀请相关领导为全市法院干警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最高法院王林清、武汉中院王晨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活动,完善了6项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两级法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重点工作岗位人员廉政档案。随案发放《廉洁办案监督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铸牢反腐倡廉铁笼,全年查处违纪案件33人。

聚焦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本领。市中院出台《全市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围绕“建学习型法院,做专家型法官”工作目标,共组织各类培训125场,全面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组织干警代表到浙江台州、山东临沂等地法院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崇阳县法院连续多年开展办案、调解、执行、信访化解、书记员等五个能手竞赛活动。市中院调研论文荣获全国法院优秀成果奖。阮建国等人涉黑案获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表彰。

聚焦人才建设,传承法治精神。关爱青年干警成长,市中院先后出台《全市法院年轻干警成长工程实施办法》《关于对年轻干警实行导师制培养的规定》等制度,实施年轻干警导师制,充分发挥高级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助推年轻干警快速成长。市中院选派2名青年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选派6名基层法院优秀干警到中院跟班学习,全市法院有1180后干部遴选进入员额法官。20198月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青年工作会议在我市嘉鱼县成功召开,省法院充分肯定我市法院关心年轻干部成长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举办“法院人风采”征文活动、“追梦新时代·奋斗新青年”主题演讲比赛,建设《以人民为中心》主题浮雕文化墙,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市中院青年干警合诵的《扫黑除恶奋战忙》,在湖北法院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朗诵会上荣获最高奖。积极开展院校合作,与武汉东湖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助推法治人才培养。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理念,主动、及时、全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机制,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代表意见建议,确保法院工作解民忧、合民情、顺民意。通过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向我市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00余人推送法院信息,实现全覆盖,让他们及时了解法院工作,随时实施有效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加座谈等150余人次。两级法院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16件,办理意见建议15件,有效发挥代表委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团结战斗、勇于担当,全体干警勤勉敬业、迎难而上,审判事业持续向上向好发展。回望奋进的2019年,我们感谢市委与上级法院的领导与关怀,感谢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与支持,感谢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关爱法院干警成长进步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距离市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基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达280件,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之间还有差距;三是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牢、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诉源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不优等问题突出,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任务繁重。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推进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把我市建成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政治站位上提升高度。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始终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二)服务发展大局,在担当作为上拓展广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让司法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更实,成效更为显著。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助力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便民利民上传导温度。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搭建“互联网+审判执行+司法公开”平台,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慧化”法院。在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网上缴费、流程查询等方面,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便民服务的深度融合。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便民利民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四)深化司法改革,在多元解纷上体现深度。发挥司法服务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市人民调解中心工作,完善诉调对接,加大司法确认力度。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强化多元解纷实质化,实现“一站式”快速解纷。深入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健全机制,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升工作质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在从严治院上彰显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深入持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之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意见,确定2020年为“班子队伍建设年”,加强两级法院班子队伍建设,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司法腐败,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加强《民法典》学习,提升司法能力。

各位代表,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紧扣时代主题,积极回应人民期盼,坚守公平正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砥砺前行,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注

部分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步骤是:2018年,启动治标。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攻坚治根。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收官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个90%和一个80%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个90%和一个80%”是衡量执行工作成效的指标。具体来说,三个90%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一个80%是指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多元解纷:纠纷化解有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倡导当事人自主协商和解,或是由第三方主持调解;第二道防线是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第三道防线是诉讼,也是最后一道防线。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纠纷化解的前两道防线均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为多元解纷机制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两个“一站式”:201973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要求全国法院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科技创新,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

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对于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司法救助是保证困难当事人能够正常参加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人民法院信息化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推进各级法院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促进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的深度应用,为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提供科技支撑。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数据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审判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为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智慧管理和运行。

年轻干警导师制:为加快法院人才培养步伐,发挥高级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解决年轻干警政治修为、司法能力、社会经验不足等问题,提高年轻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水平,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形象,在全市法院对年轻干警实施导师制培养制度,采取“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结对互动”的方式对年轻干警进行培养。

院校合作:人民法院与法学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双方在学生实习、法官进修、案例教学、课题攻坚、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合作。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19日提请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堂庆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2020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7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堂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持之以恒转作风抓落实,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力做好“中国之治”的咸宁检察答卷,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注重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围绕“迎大庆、保军运”,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着力保安全、护稳定。

(一)坚决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工作。共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40人,同比上升20.4%;起诉3938人,同比上升21.9%。加大对重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刑事犯罪456人,提起公诉1255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共依法批捕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169人,起诉286人。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在咸宁电台《法治热线》栏目开展非法集资案件普法宣传活动,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2558人。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断财、打伞、反腐“五位一体”,建立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包案、及时报告、跟踪指导、挂牌督办、快速办理等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今年以来,全市共依法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48119人,提起公诉28159人。成功提起公诉了谭道兵、程金柱、聂亚杰、徐威等一批在本地有影响的重大涉黑案件。同步推进“打伞”“断财”,发现和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5条、保护伞线索43条;加强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监督,既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又坚决防止超范围扣押冻结损害公民或企业合法权益。咸宁检察机关“打财断血”经验在全省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发言。结合检察职责认真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14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崇阳县检察院在办理谢耀东恶势力团伙案件中,向当地镇政府和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两份,有效促进相关部门改进和规范殡葬行业的服务管理,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三)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狠抓信访维稳和矛盾化解工作,对2017年以来所有案件尤其是曾经因案上访的重点案件,进行逐案审查评估,共排查出重点风险案件23件,每案制定稳控工作方案,同步建立重点风险案件数据库。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将风险评估与处置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加大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力度,深化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完善纠防冤错案件机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5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检察长接待日”,畅通密切联系群众渠道,妥善化解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共通过信、访、网、电四类渠道接待各类来信来访704件。认真落实“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规定,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四)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创新。聚焦“健康咸宁”建设,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农贸市场、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件。通山县检察院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清理及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集中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问题医疗机构及时整改,有力维护了医疗公共安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注重教育挽救,依法从轻处理,依法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17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市妇联、市普法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召开座谈会,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守护花开·咸宁未成年人普法关爱”等活动,围绕校园欺凌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2件。我院青年检察官走进实验外国语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报道,1名检察官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保障咸宁高质量发展

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发展目标,持续加大和优化检察供给。

(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咸宁生态名片,继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投入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战役,通过办案共督促恢复、收回被毁损、占用的国有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和耕地113亩,恢复治理被污染水源地、河流湖泊面积216亩,清除各类固体废物350吨,清理河道12公里,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44万元。助力咸宁入选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试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城市。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涉及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类生态保护案件60件,赤壁市检察院诉余某非法排放工业废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评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二)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新鄂检十条”,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平等司法保护。坚持把涉企案件放到社会环境中来考量,在法律界限内搭建容错空间,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6次,不批捕22人,不起诉4人,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咸安区检察院对相关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助力4家民营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2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检企合作,两级院同步开展“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周”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7次,发放资料600多份,为企业提供法制套餐。

(三)精准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将脱贫攻坚领域作为办案重点,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惩侵占扶贫资金、侵害农民利益犯罪,起诉16人。深化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对重伤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4.6万元,有效防止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部署,深入10个贫困村,全员参与对口帮扶,努力实现“脱贫”“出列”目标。

 

三、落实落细初心使命,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要

检察人员的初心和使命就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

(一)不断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1件,纠正漏捕137人,纠正漏罪漏犯198人。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提出和提请抗诉23件。积极履行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侦查权,查办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3人。积极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经省检察院授权,对武汉市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开展巡回检察。在全省率先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开展在押人员刑事案件办理期限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322件,被采纳277件。依法维护刑事执行正当秩序,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违法情形68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107件。严格依法履行特赦监督职责,发现特赦不当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确保特赦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积极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共依法批捕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5人、起诉69人。成功起诉了湖北省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原主任胡德春(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2件厅级干部职务犯罪大案。

(二)全面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受理生效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8件,提出或提请抗诉9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5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5件,发出检察建议90份,均被法院采纳。深化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司法人员深层次违法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1件,对相关参与人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对不支持监督的案件,充分说明理由,耐心释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三)统筹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立足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1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02件,均得到采纳。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6件,均得到采纳。对不依法履职的提起公益诉讼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拓展监督范围,在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件。嘉鱼县检察院督促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省级保护文物下舒桥进行修复治理,办案经验被《湖北日报》《检察日报》报道。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推动改革在更高起点取得突破。

(一)狠抓内设机构改革。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布局,市检察院围绕主要业务设立第一至第八检察部。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建设类型化办案组织,一件刑事案件由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咸宁检察机关落实“捕诉一体”改革要求,促进办案效率提升的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报道。坚持机构改革与干部选拔同步推进,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出新的业务内设机构负责人,有380后检察官走上中层正职领导岗位,有力优化了干部队伍,提升了队伍活力。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省院《三级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调整优化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职责权限,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检察官独立作出决定的案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80%。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并定期通报制度,全市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1766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办案过程的常态化监督,对2903件案件开展检查和质量评查,将评定等次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不断强化实践探索,努力形成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两级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9802580人,占同期审结一审公诉案件数比例为62%。提出量刑建议146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76.9%,适用速裁程序204件,共有值班律师1861人次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通城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其顺利参加高考并考上大学。基本实现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改革目标。

五、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

围绕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新时代优质检察产品供给力。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市两级院把“认真”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既做实常规动作,更创新特色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形成“办实事、求极致、解难题、葆本色”的具体要求,推动主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使党员干部在学习革命传统、先进典型中深受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二)持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培训制度,坚持人员分类分层培训和业务条线专业素能培训,努力打造“既博又专”的检察人才队伍,累计培训800余人次,努力培养高素质、多层次、多类别后备人才队伍。司法法警支队在全国司法警察技能比武中获得两项第一,两项第二。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等一批先进典型。

(三)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对扣押款物进行集中统一清理。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主题教育、司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积极开展检务督查和对基层院专项巡察,切实整改突出问题,提高队伍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四)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市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院制度,引导支持基层院创新工作特色、提升自身实力。持续深化“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基层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全市两级院实现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全覆盖。积极适应智慧检务新要求,加快推进远程提审、远程出庭、远程接访和检察工作专网等“三远一网”以及智能语音云平台、生态实验室等配套体系,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六、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在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自觉在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以及意见建议。通过主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等方式,面对面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代表意见建议130多人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按规定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07件。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级院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深化检务公开,围绕保护未成年人、维护劳动者权益等主题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200多名各界人士参与了解、评价检察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等发布信息5344条,公开法律文书2503份,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倾力支持、真诚监督、无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立足职能提供的助力还不够精准,司法保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办案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在监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法还不够多;三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办案模式和办案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四是过硬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结构还不够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倾力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开放、乡村振兴等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持续开展服务民营经济、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咸宁高质量发展这篇大文章。

二是牢记为民宗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工作导向,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对涉枪涉爆、盗抢拐骗、黄赌毒、电信诈骗等犯罪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的机制。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着力点,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日常监督力度,强化对劳资纠纷、农民工讨薪等问题的专项监督力度,促进完善未成人保护和预防社会化体系。以人民群众幸福感为目标,健全检察建议制度,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把握履职根本,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宪法定位,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做实行政诉讼监督,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坚持运用新理念、新办法、新方式推动构建与被监督者之间的良性、互动、积极关系,引领社会发展进步。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的研究探索,巩固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惩治犯罪,提高诉讼效率。加强智慧检察建设,提升办案质效。

五是对标过硬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强化宪法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培育职业精神,努力打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我们踏上新征程,新时代召唤我们要有新作为。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和案例说明

 

[1]谢耀东恶势力团伙案件。谢耀东等10人系崇阳县天城镇谢家坳村村民,2015年以来,10名被告人利用崇阳县殡仪馆、公墓建在本村的地理优势,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办理丧事的死者家属接受他们自定的殡葬服务,收取高额费用,并逐步形成以犯罪嫌疑人谢耀东、王淼新为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案于201956判决,10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犯罪所得金额。检察机关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从提前介入侦查开始,注重发现“保护伞”线索,有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积极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政府和相关单位健全制度、积极履职,实现了联动打伞和综合治理两个方面并驾齐驱。

[2]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向全社会庄严承诺检察机关建立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检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移送的群众来信七个工作日以内告知来信人,一般应当在收到群众信件的检察院程序回复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三个月以内不能办结的,报部门负责人决定,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来信人。所涉事项重大、疑难、复杂,在延长期限内仍不能办结的,应当每个月答复一次办理进展情况。

[3]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相关义务,检察机关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4]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向教育部发出建院以来的第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5]赤壁市检察院诉余某非法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712月,被告人余某在没有申办排污许可证、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成立了赤壁市嵘毅祥机械制造厂从事电镀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未进行净化处理,直接通过废井向地下排放,自201712月至20184月,非法排放的工业废水达160吨。经环保部门监测,排放的工业废水中铅、铬、锌、六价铬、PH值等均超过国家标准三倍以上,废水含有各种金属离子、氰化物、六价铬离子等有毒有害化合物,属于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巨毒物质,对排放区域的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且对人类危害极大。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此案,完善固定了生态环境受污染、破坏的证据,证实了被告人及涉案企业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2018810,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余某犯环境污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对余某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9121,赤壁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被告人余某承担废物处置费及水土修复费602400元,并承担鉴定评估费用10000元。目前,应由余某承担的废物处置费、水土修复费和鉴定评估费用已进入执行环节。

[6]“新鄂检十条”2018年底,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检察院对2016年制定的“鄂检十条”进行了修改,印发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新鄂检十条”),蒋超良书记、王晓东省长批示肯定。“新鄂检十条”根据检察职能调整,结合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并且对相关法律政策界限和办案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实化。

[7]监狱巡回检察。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履行这一职责的主要方式是在监狱设置派驻检察室。为进一步强化监督水平,最高检决定从20186月到20195月,在湖北等8个省进行监狱巡回检察试点。一方面,由监狱所在地检察院设立日常巡回检察室,对本地监狱进行日常巡回检察;另一方面,由省检察院授权,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异地交叉巡回检察,提升监督针对性实效性。201971后,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

[8]看守所巡回检察。为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强化驻所检察法律监督力度和实效,促进看守所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质量,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证羁押监管安全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刑事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湖北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署决定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试点。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咸宁市崇阳县、通城县看守所试点巡回检察,是湖北省检察机关探索看守所试点巡回检察的先行之举。此次对看守所试点巡回检察立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方式,突出检察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为试点工作探索先行经验,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省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9]第一至第八检察部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刑事检察部),负责对法律法规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二检察部(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的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的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四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第五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进行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第六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第八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0]捕诉一体。根据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改变以往刑事案件批捕和起诉由不同部门或者不同检察官分开办理、“流水作业”的模式,实行一类案件由一个部门或一个办案组负责,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一办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这个变化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大调整,主要目的是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一般应当签署具结书。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该制度重视发挥检察办案环节的作用,对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20181026,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法律。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一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19日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3名。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星华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亚平    石玉华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龙海燕       孙新淼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1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二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19日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朱庆刚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1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三号

 

202019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社会建设委员会

        主任委员:龙海燕

副主任委员:孙新淼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刘季平       沈华加        

饶耀华        

二、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晓武

副主任委员:田运雄       熊承鹄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衣天宝       李新华

林文华       洪回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19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2020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组织法》《选举法》《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3名;选举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

三、根据《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主席团提名候选人时,应向代表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时,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

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2018日上午9时。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六、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七、主席团提名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候选人1名、副主任候选人2名、委员候选人3名,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1名。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提名人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八、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九、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十二、选票上的每一项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张选票的该项选举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辨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弃权处理。

十三、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十四、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十五、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十六、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经监票人核对无误后,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七、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八、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十九、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附:

 

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出席证,提前进入选举会场,大会正式选举开始后,任何人员不准入内。

2、代表进入会场时,按规定的座号就座。

3、代表进入会场后,要保持安静,一般不得离开座位走动。

4、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凭选举工作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一)填写选票时,请用大会秘书处统一发给的选举用笔。

(二)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

1、如投票人赞成选票上的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2、如不同意某个候选人,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

3、如另选他人,应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举的人的姓名,并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画“○”;

4、如对某个候选人弃权,则不画任何符号;

5、如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的弃权处理。

三、投票

1、投票时,按投票路线,依次投票。

2、投票过程中,应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3、投票结束后,各位代表仍回原来的座位就座。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叶青松        许玉洁(女)  李明亮          燕(女)   

  玲(女) 

二、总监票人(1名):

胡春雷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2017日上午12时。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018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舒朝晖

 

大会主席团:

受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委托,我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会议,市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推动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准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到17日上午12时本次会议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6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3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1件,农业农村方面2件。

本次会议没有代表提出质询案。

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会议的安排,17日下午4时,议案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代表提出的6件议案进行了逐件审查。会议认为,代表所提出的议案,有的是不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有的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机关和组织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建议,全部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另外,本次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3件,连同议案转为建议的6件,共计99件。现在,代表们还在陆续提交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会议闭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整理分类后,交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市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途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机关和组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办理代表建议的有关规定,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努力提高办理落实率、问题的解决率和满意度。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附:

 

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目录

6件)

 

 

一、财政经济方面3

1、赵效斌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请求将武咸城际铁路南延项目纳入湖北省“十四五”规划的议案(001号)

2、陈雄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开工建设常岳九铁路的议案(003号)

3、蔡年春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在杭瑞高速公路通山段慈口乡乌岩至大竹区间增设乌岩出入口的议案(005号)

二、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1

1、何琼珍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一次性塑料制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议案(006号)

三、农业农村方面2

1、谭其军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鄂南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的议案(002

2、刘志勇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促进咸宁(赤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00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新设立和更名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0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新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受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社会建设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社会建设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市五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更名后的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由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将原组成人员名单作个别调整后重新提名,大会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

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产生办法

 

202015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按各专门委员会逐一举手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接受王汉桥同志辞去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19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王汉桥同志因到任职年龄界限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汉桥同志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辞  呈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省委关于退职年龄的有关规定,本人因到任职年龄界限,现请求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014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一、主席团44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万春桥           马冬梅(女,回族)  王汉桥           王胜弘

王继成           王槐生           石玉华           田运雄

田辉玉           乐建舜           朱庆刚           刘  珈(女)

  超(女)     刘红梅(女)     刘国承           衣天宝

闫英姿(女,回族)  孙新淼           李文波           李旭东

李逸章           杨良锋           来承坦           肖  彬

吴安意(女)     陈海莲(女)       莺(女)     孟祥伟

胡春雷           胡毓军           徐小兵            

盛文军           梁细林           蒋星华           程功武

程国剑           程学娟(女)     曾国平           雷从新

雷菊芳(女)     熊亚平           熊承鹄           镇方松

 

二、秘书长

王汉桥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2014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镇方松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选举。这个名单(草案)是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作了适当调整提出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丁小强、程良胜、张方胜、周勇同志已调离本市,不再参加大会主席团。

二、孟祥伟、朱庆刚、梁细林、徐小兵同志作为市委领导,按照惯例参加大会主席团。

三、因工作需要,建议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孙新淼同志,参加大会主席团。

其他成员不变。

这样,调整后的本次会议主席团由44人组成。

大会秘书长由王汉桥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孟祥伟     蒋星华     王汉桥     徐小兵     镇方松           

万春桥     王槐生     熊亚平     石玉华     李旭东

 

召集人:孟祥伟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6人):

镇方松        万春桥        衣天宝        李文波        胡春雷     

盛文军

第三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5人):

  莺(女)            王槐生        熊亚平        石玉华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2014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李旭东        孙新淼        曹玉来        张才保        姚红星

罗劲松        饶晓珊(女)    锐(女)  陈建华        乐建舜

杨志文        艾东晖(女)  黎正刚

 

 

 

 

 

 

 

 

 

 

 

 

 

 

关于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2014日在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王汉桥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领导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党组成员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闭幕式两次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分别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各代表团团长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20201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

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人民嘱托,依法履职尽责,共商发展大计,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新风貌、新担当、新作为。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报告,凝聚着全体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对做好今年和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大会选举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依法作出了关于设立和更名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在此,我代表中共咸宁市委,向大会的圆满成功和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人大会议上,王汉桥同志由于年龄原因,申请辞去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汉桥同志政治坚定、经验丰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为咸宁改革发展稳定倾注了大量心血,奉献了岁月年华,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人民不会忘记。咸宁的事业就是这样一人接着一人,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前后相续、接力奋斗、不断前进的。在此,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王汉桥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

这次大会开得风清气正、圆满顺利,是一次高举旗帜的大会、不忘初心的大会、团结奋进的大会,必将极大鼓舞和激励全市人民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咸宁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实践!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梦想和现实在这里转承,奋斗和拼搏在这里接续。身处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站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关口,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振奋精神,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撸起袖子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奋力开启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打好收官战、开启新征程,必须强化理论武装、把准前进方向。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有了科学的理论武装、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确保方向正确、行动有力、工作有效。

要学思践悟新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固定为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在学习新思想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密切广泛、熟悉群众生产生活的天然优势,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到咸宁大地、贯彻到各行各业、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当中。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实践充分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是我们战胜一切风险挑战的定海神针,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我们办一切事情都有了依靠、有了底气、有了信心。我们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

要学用结合抓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安排部署,这些安排部署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次市“两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各个报告,也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在咸宁的具体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迅速把这次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各项部署,转化为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指标任务,转化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行动,转化为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掀起新一轮发展的热潮。

二、打好收官战、开启新征程,必须聚焦第一要务、提升发展质效。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当前,咸宁面临的所有问题,都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紧密相关。全市要继续把“以发展论英雄”的旗帜鲜明树立起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我们的发展理念要更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核心,就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当前,咸宁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上还有较大的差距。比如,创新发展方面,企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各类专业型、科研型人才总量少、引进难、留住难,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少,仅占全省的2.9%。比如,绿色发展方面,非法采砂现象依然存在,非煤矿山治理任务艰巨,生态环境保护不够,生态资源低效利用,绿水青山还没有很好的转化为金山银山。比如,开放发展方面,“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用得不够好,全市2019年实际利用外资仅有3697万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仅占全省的1%左右。所以,咸宁要更加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抓在手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新发展理念在思想上“想明白”、在思路上“弄清楚”、在实践中“做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咸宁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我们的发展思路要更清。思路决定出路。当前是谋划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这次“两会”部署要求,尽快完善工作思路,弄清楚面临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做到心中有数。比如,作为武汉城市圈紧密城市,我们有些定位与武汉市还存在特色不明显、同质化竞争、直接竞争的问题,如何融入大武汉、借势大武汉,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转型发展?比如,我们的工业有一定基础,但传统产业比重较大,大多数产品为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大多数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如何增加终端产品占比,如何增加产品附加值,在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上下功夫,提升工业发展水平?比如,我们第三产业发展有差距,三产占比仅为42.8%,而全国2018年的平均水平已达到52.2%,相差近10个百分点,如何在发展壮大服务业特别是旅游业这个龙头上做文章,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尽快解决的问题。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自觉把咸宁的工作放置在全球、全国、全省中去定位,以历史的眼光、广阔的视野、务实的态度谋划未来、策划发展,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尤其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编制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机遇,抓纲带目,争取更多好项目进入国家和省里“大盘子”,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我们的发展劲头要更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可能完成新时代长征,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实现不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抓工作干事业,必须要有一股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精神。咸宁是我们共同的家,咸宁的发展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主人翁。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要作表率、打头阵,甩开膀子放手干、鼓足劲头拼命干、掌握规律科学干,引导和带动本单位、本部门以及周围群众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推动我市的主要工作在省内争先进、在全国创品牌、在全球有影响。

三、打好收官战、开启新征程,必须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不忘初心方能行稳致远,牢记使命才能开辟未来。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群众发自内心地说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总书记好。

要总攻全面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仍是脱贫问题。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市还有1173名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越到紧要关头,越容不得松口气、歇歇脚。我们要作出冲刺的姿态、做好总攻的准备,集中兵力打好绝对贫困歼灭战,确保全市存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做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要清醒认识到,我市脱贫基础并不牢固,在“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扶贫等诸多方面还存有不少薄弱环节。我们必须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建好长效机制,让脱贫攻坚的现有成效变成致富的基础和优势,真正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要办好民生实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这次人大会议期间,代表们聚焦民生热点建言献策,就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构建托幼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垃圾治理等方面,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这些建议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我们要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投入到民生领域,在群众“最盼”的问题上动脑筋,在群众“最需”的事情上做文章,在群众“最急”的工作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工作责任,一个一个解决,一件一件办好,积小成为大成,以量变促质变,真正让全市人民过上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有质量的生活。

要创新社会治理。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代发展、咸宁实际、人民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社会治理制度,更好地把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要加强城市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颜值和品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城市由管理向治理转变,让咸宁这座城市实现整体增值。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扎实推进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幸福咸宁建设,统筹做好信访维稳、民族宗教、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四、打好收官战、开启新征程,必须锤炼务实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就看落实。全市上下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务实重行、真抓实干,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要迎难而上抓落实。难走的路是上坡路。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犹如爬坡过坎、滚石上山,一定会遇到重重困难。我们要有不进则退的危机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不惧风雨,不畏险阻,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把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县(市、区)、到单位、到部门、到人头,层层压担子、扣扣子、钉钉子,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彰显担当作为。

要创新方法抓落实。抓落实,方法很重要。不具备操作性,一切都是白说。我们要深入一线调研,开展“走遍咸宁”活动,掌握实际情况,真正吃透“三头”、做到“三化”,但最根本的还是激发咸宁干部群众的内生力量,当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当问题的终结者。要推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建立菜单式分解、契约化管理,审计式验收、公开化奖惩的抓落实机制,创新督查、纪检、组织、宣传“四位一体”联动督查机制,把各项工作往“深实严细久”里做。

要久久为功抓落实。抓好咸宁各项事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贵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列出时间表、画出作战图,不弃微末、不舍寸功,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跑好发展“接力赛”,跑出咸宁“加速度”。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继续做到思想上重视、决策上尊重、工作上支持,为人大工作和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和法律至上,围绕全市大局依法行使职责,做好代表工作,抓好自身建设,努力使人大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取得新进步,最大限度地凝聚合力、增添动力。

人大代表回到各自工作岗位后,要带头学习宣传这次会议精神,永远扎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感召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投入到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当中,把咸宁建设得更加美好。

“一府一委两院”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和公正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昨天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强调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全市上下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力戒夸夸其谈不作为、腹中空空不会为、畏首畏尾不敢为,在各项任务面前真担当、敢作为,用我们的智慧和汗水,铸就咸宁发展的新辉煌!

各位代表、同志们!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加快建成全省特色产业转型发展增长极,谱写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