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 第10号(总号:079)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程…………………………………3
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
意见情况的报告 …………………………………………………………………李逸章4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16
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 …………………………………肖 斌18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4
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
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冯 春26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31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32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37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42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主任会议4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4
余泗林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45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4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议程
2008年12月29—30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市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七、审议人事任命议案
八、其他
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9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逸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来自全市各行各业的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对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大会结束后,市人大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建议共107件,其中:财经方面23件,农林水方面14件,城建环资方面22件,教科文卫方面23件,内务司法方面14件,民宗旅游方面7件,其他方面4件。市政府受理这些建议后,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分别交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和垂直单位共40个单位承办。
市政府把这次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良好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我加压,以对代表和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我市实际,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这些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了各位代表,办复率达100%,见面率达100%。从收到的代表反馈意见看,绝大多数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个别建议,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后做了二次答复,得到了建议者的认可和谅解。
2008年人大建议的总量比2007年有所上升,建议质量较高,涉及优化发展、生态优先、关注民生等议题的建议明显增多,观察的角度、思考的深度、覆盖的广度均有新的变化。这些建议对市政府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政府改进工作、拓宽思路提供了借鉴和保证。市政府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合理分工、周密部署、积极沟通、合力推进、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8.97%。这类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既有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又有涉及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在办理中,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把代表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不仅要高度重视,更要扎实细致,切实把代表所提的问题落实好。
如第5号关于“解决温泉城区失地农民养老”的建议,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显得紧迫和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失地农民养老问题非常重视,态度非常鲜明,征地必须为农民办理养老保险。2007年我市出台了《咸宁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先在咸宁开发区长江产业园试点,待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铺开。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咸安区农保局正在按照《咸宁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新车站征地失地农民进行摸底登记,所需资金也进入区财政专户。其它征地项目,包括温泉办事处五个村的征地,均对照《咸宁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一并实施。此外,咸安区政府还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创业培训、扶持,确保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11号关于“在全市旅游景点和公共交通系统开展拥军服务” 的建议,建议“全市所有旅游点,由国家和集体经营的,对军人门票应予全免,由个人承包经营的,减半优惠”,目前,全市所有景区都已按此规定执行的。同时,我市已经对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实行了免票,现役军人乘车时须着装,并出示《士官证》、《士兵证》或《军官证》。
又如第28号关于“尽快确认湖北桂花林场管理局东泉沟山林权属及处理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方面召开专题协调会,调解协议和会议纪要已经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具有行政效力。市人大副主任余泗林还对该项建议亲自进行了多次督办。市政府确定的东泉沟(又名出水湾)150亩山林权属归崇阳县桂花林场管理局所有的决定不变,并责成赤壁市及官塘驿镇老虎岩村不再对此山林权属提出其他要求,保证桂花林场管理局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要求赤壁市政府对官塘驿镇老虎岩村与崇阳县桂花林场管理局发生山林纠纷过程中的非法拘禁、哄抢等行为的主要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并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
二是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6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42.99%。这类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大多涉及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大量的投入,也需要做不懈的努力。在办理这类建议过程中,市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立足实际,能办的立即就办,暂时不能办的列出计划,逐步解决。
如第83号关于“加快教育进圈,加强合作交流”的建议,近几年来,咸宁与武汉教育交流与合作日趋紧密,两地在共同打造“1+8”城市教育圈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在05年初签订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之后又相继就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小学生科教综合实践活动等项目签订了专项协议,并在多个领域开展了交流合作活动。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1+8”城市教育圈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的发展平台。为了进一步促进武汉与咸宁两地教育交流、合作与发展,2008年3月10日,副市长夏亚灵率领市教育局、咸安区政府一行10人,专程赴武汉及江汉区进行了考察和交流,并与武汉市教育局就两市教育合作交流有关事宜进行了座谈。12月6日与武汉市教育局正式签订教育合作交流协议书。今后一个时期,还将在联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学校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上、学校科教综合实践活动上、教师队伍建设上、招生上加强交流与合作。
第24号关于“关爱生命,禁止发布虚假医药广告”的建议,市工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宣传部等11部局和省工商局等10部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与市委宣传部等10部局制定了《咸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咸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工作方案》。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截止今年4月底,市工商局召集召开广告整治联席会8次,全市投入资金7万多元购置电视广告监测设备建立7个广告监测站,共监测检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2295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27条。其中,限期整改139条,立案查处88条,使我市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服务等五类广告违法率由2005年的85%下降至现在的10%以下,有力地净化了我市广告市场。
第35号关于“将通山县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纳入全市社会建设项目加以督办”的建议,为了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十一五”期间,国家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市发改委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编制了《咸宁市“十一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规划建设规模37万平方米,其中新建23万平方米,改扩建14万平方米,总投资2802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省投18700万元,地方配套9325万元。通山县人民医院也列入了规划。鉴于通山县是省贫困县,比照西部政策县,市发改委将该县人民医院作为首批重点项目,于2005年申报省国家,并争取到2005年国债资金210万元。市卫生局在今年编制《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咸宁医疗卫生项目规划》时,也将通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纳入该规划,建设规模40000 m2,总投资9000万元。
三是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政策或其它原因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22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20.56%。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目前尚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市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要以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认真做好答复说明工作。属于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
如第36号关于“申报九宫山佛学院”的建议,关于九宫山佛学院的申报问题,市民宗局已向省民宗委汇报。然而,尽管九宫山无量寿禅规模恢宏,硬件设施已到位,但软条件尚不成熟,必要的师资力量、生源、教学楼等条件尚不具备,暂不宜申报成立九宫山佛学院。目前要积极创造条件,从培训抓起,建立培训基地,待条件成熟后,再按程序申报。
第79号关于“在城区禁鸣”的建议,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群众纷纷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呼吁对我市城区实行禁鸣,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具体调研,并拿出可行方案。客观上讲,城区“禁鸣”是有效减少交通噪音污染、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档次和品味、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同时也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交通管理任务。但针对目前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经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多次调研,认为当前在城区大范围推行“禁鸣”工作条件尚不具备,时机尚不成熟,市公安局已专报市政府,建议暂缓实施,在城市交通管理警力得到有效缓解后,再报请市政府审议,逐步分阶段分路段实施城区“禁鸣”工作。
四是代表所提建议留作参考的8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7.48%。如第81号关于“将歌曲《江南桂花香》改成《咸宁桂花香》”的建议,基于著作权法的要求,市文体局先后拜见了词作者之一的毛晓光同志和全国著名作曲家王原平先生。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在歌曲创作过程中曾经考虑过,也很体谅咸宁人民的家乡情结。鉴于咸宁当时在全国的知名度不大,他们感到不如借“江南”美誉出海更有利,而且歌曲的旋律也适合江南的韵味,便于流唱。事实上,《江南桂花香》这首歌现已开始在国内流行。加上咸宁本地对这首歌的推介、传唱以及对咸宁是全国著名的桂花之乡的宣传,特别是在省内,已经有许多人将这首歌中的“江南”同“咸宁”划上了等号。他们还认为,随着咸宁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以及这首歌在本地、省内、全国范围内的反复传唱,人们在心中会进一步把歌词中的“江南”同“咸宁”联系得更紧些,届时作些适度调整可以考虑。
又如第17号关于“规划城市发展生态带”的建议,提出能否考虑在工业区与商居区之间规划城市发展生态带,以从事生态、环保、农业开发为主,这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需要,也体现了《城乡规划法》城乡统筹的规划理念。但是,从武汉城市圈这一城市群的整体分析,城市与城市之间,都是由自然的生态走廊进行分割;从一个城市布局来分析,一个城市的发展,历史上多数都为各种建设用地混为一体,很难用城市发展生态带将其分割。此外,如果将城市其他建设用地与工业区用地完全用农业生态带来分割,势必增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增加经营交通运行成本,所以在城市规划布局上也就不能完全采取生态带的规划模式。市规划局将在以后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尽可能将农业发展生态引入城市,使城市的绿化带与农业生态带融为一体。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特点
在2008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办理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大代表所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各位代表深入群众之中听取选民意见和反映,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市政府各级领导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市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常过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对重要建议还亲自参与办理,多次就代表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提交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市委书记(时任市长)黄楚平和市长任振鹤都经常强调,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切实把人民代表提出来要求解决的问题办好、办实。年初,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督查室关于上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2008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黄楚平同志还对代表建议进行了审阅,并对其中重要的代表建议进行了专门批示,亲自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任振鹤市长专门就第13号关于“建设竹藤制品批发市场”的建议,作了批示,要求分管领导召集市林业局、规划局和咸安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听取专题汇报,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了由咸安区政府负责建设竹木市场的决定,咸安区政府已着手规划和筹建工作。
2、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抓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本着早布置,早落实的原则,今年4月中旬,市政府就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认真研究办理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立山同志在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指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对各部门各单位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求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亲自抓办理工作,办理工作要做到“责任、措施、质量”三到位。对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以及代表多次提出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千方百计使问题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和落实。
3、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加强了分管部门代表建议办理的指导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各位副市长都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及时进行调度,把人大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融入到实际工作之中加以解决,使代表们的一项项建议变成一件件实事。如第95号关于“将市中医院列入‘新农合’定点医院及整合市区医疗机构”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区卫生资源问题,分管领导年初就作了专门安排,市卫生局正在抓紧研究市区卫生资源整合方案,以实现整合市区医疗机构、共享卫生资源的目的。
4、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也非常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把办理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了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部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普遍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了应有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办理工作,亲自办理重要的建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靠前,并层层明确了办理责任,落实了具体承办人员,规定了办理时限,提供了应有的工作条件,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机制,科学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流程。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规范化、制度化是搞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1、健全办理制度。市政府把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结合办理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分级负责制度、走访见面制度、意见反馈制度和催办督查制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件件抓”的工作格局。涉及到多个单位办理的,明确规定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答复,协办单位积极配合,杜绝了推诿和扯皮现象,办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市规划局、林业局、工商局、交通局、教育局等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采取循环式把关,规定承办科室完成答复初稿后,先送分管领导修改审查,再集中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最后送市政府办把关,再答复有关代表,确保了办理工作质量。与此同时,市政府督查室还在全面总结以往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了跟踪督办和目标考核,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了重要考评内容。
2、落实办理责任。市政府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好坏作为衡量政府是否转变作风、是否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标准,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全市办理工作由常务副市长主抓,分管副市长具体抓,重要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市政府督查室指定专人督促协调办理工作,各部门负责落实专人进行承办。为及时将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市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在进行分类整理后,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并落实了工作方案:一是及时召开交办会,落实办理每件建议的责任单位;二是按照建议的分类,专人负责,进行全过程的协调督促;三是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便于领导掌握情况,协调处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四是认真把关,做好复函的审稿、定稿工作,抓好办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层层落实了办理工作责任。
3、狠抓办理“环节”。(1)催办环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后,根据办理的难易程度和办理的工作要求等情况,分门别类,分档建册,定期进行催办。催办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电话催办;二是公文催办;三是实地催办。(2)反馈环节。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意见后,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会审,重点做到“九看”:一看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看内容是否齐全,代表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有问必答;三看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四看联合办理是否进行联合会办;五看语气是否诚恳、谦虚;六看语句是否通顺、流畅;七看格式是否规范、准确;八看建议分类是否得当;九看卷面是否整洁、清晰。对于符合这九条标准的答复件,修改后再答复各位人大代表;对于不符合或部分符合的答复意见,转承办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予以答复。(3)落实环节。在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基本要求做到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作出规划分期解决,与政策不符或条件暂时不许可的也要进行充分的沟通与解释。
(三)强化督查,大力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市政府把督促检查作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的重要手段,并做到常用常新。
1、交办督办通知,列入专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在这次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各承办单位建议的办理情况,跟上检查和督促,并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为市政府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调度提供了依据。特别是对代表不满意的反馈意见,作为督查重点,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好再办理。
2、开展联合督办,适时进行催办。年初,市人大、市政府确定了6件重点建议,市人大各位分管主任分别对有关重点建议进行了多次亲自督办,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办理意见。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意见,今年7月中下旬,市政府督查室与市人大代工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市建委、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和赤壁市、嘉鱼县、咸安区等办理工作任务重的单位进行了走访督促,及时了解办理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对一些办理单位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在市政府《督查通报》内刊上予以刊发,供借鉴学习,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的开展。
3、改进办理方式,争取理解支持。交办前,市政府办公室与各承办单位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协商,合理分解了承办任务。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都把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同促进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改变以往“你提我答”的简单做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实地调查、各方合作、座谈协商等多种多样的办理方式,严格落实“三先三后”办理要求,即先见面后办理、先协商后落实、先通气再答复,在沟通中达成共识、在交流中形成统一、在对话中促成谅解。不少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办理人员上门听取代表意见,或将代表们请到单位,由分管领导逐件介绍办理情况,作出解释答复,提出整改措施。市规划局在办理每件代表建议时,先对建议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办理初期将代表请到局里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办理结束后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再次把20多名代表请到规划局,进行“回头看”,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一起商讨城市规划布局、加快城镇建设的措施、方式、方法,代表们感到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与尊重,特别自豪,表示非常的满意。
4、跟踪问效,延伸工作链条。市政府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针对代表建议涉及的内容,通过仔细查阅有关资料,在全面了解市委、市政府就代表建议方面的工作决策、工作部署、工作进展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研究办理方案,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一些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如市农办在办理第37号关于“优惠政策下的农村债务问题不容忽视”的建议时,与通山县经管局有关负责人一道亲赴代表建议所涉及的通山县燕厦乡的南洞、新庄、理畈3个库区村级债务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认真分析了3个库区形成债务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合理化解债务的解决办法,形成了人大建议答复书面材料。经农办主任审阅认可后,再到通山县与人大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人大代表非常感谢市政府对该建议的重视,对有关答复非常满意。2008年7月21日,《南鄂晚报》以《一份民情调查“惊动”市人大》为题作了翔实的报道。
回顾2008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办理的程序比往年规范,办理质量也比往年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由于领导、办理人员调整,新调整的领导和办理人员对办理工作程序、办理方法尚不够熟悉、了解,对办理建议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法定责任意识尚不强;二是极个别单位与代表沟通中还缺乏诚意和耐心,表达方式方法不够妥当,造成有些代表对政府的工作措施不理解,对部门的答复存在逆反心理;三是个别单位还存在避重就轻、重书面答复轻工作落实的问题,对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向政府出谋划策不够,没有花大力气去办理。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大工作力度,从建议办理的观念、方式和方法上推动三个转变,使我市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的办理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得到了市人大代表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各位主任、秘书长、委员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把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得更好!同时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继续关心、指导我们的办理工作,使我们的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办理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1月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李逸章所作的《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办理实效明显增强,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代表依法履职水平的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要求也高了。因此,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和实效性很强的工作。市政府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常规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责任。市政府领导同志每人要亲自督办一、两件重点建议,并切实抓出成效来。
二、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实效上下功夫。要加大建议办理的落实力度,提高建议的办结率。每年向常委会和代表大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要提供建议办理情况一览表,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要督促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采用有效形式,向代表了解提出建议的原意,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邀请相关代表直接参与建议办理,增强对办理工作理解与支持,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四、建立激励机制。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的经验,对办理工作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年终对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由有关办事机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9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肖 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上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及修编情况
1999年11月,我市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第一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99总体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鄂南门户,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工、贸、旅游城市”;城市发展方向为:以温泉、永安相向发展为主,适当向浮山大道以东拓展,控制城区向南北延伸;城市人口规模为:近期2005年为25万人,远期2015年为33万人;城市用地规模近期2005年为25.45平方公里,远期2015年为32.84平方公里。“99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对咸宁市的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温泉永安相向发展基本上联为一体,城区有较大幅度地向浮山大道(银泉大道)以东扩展,适度控制了城区向南北拓展。到2004年底,中心城区人口已发展到27.4万人,城区建设用地达到29.6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已超出1999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人口与用地规模,表明1999年城市总体规划对咸宁设市后的城市快速发展预测不到位,急需启动新一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才能满足指导咸宁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2005年3月我局受市政府委托,启动了新一轮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下简称“05年总体规划”),对“99年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省建设厅于2005年6月6日经请示省政府办公厅同意,以鄂建文[2005]54号文同意我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9月,正式委托中科院地理资源所区域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当时该单位正在编制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和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共同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咸宁市只能按中等城市规模(50万人口以下)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2005年当时的我市城市发展水平,结合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编制单位对咸宁市的人口与用地、生态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等3个专题开展的研究成果, 2006年12月,我们以适当超前的办法(下位规划不得突破上位规划)修编完成《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同年底,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召开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技术审查会,2007年1月省建设厅以鄂建[2007]9号文通知原则批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该纲要确定的咸宁城市性质为:“武汉城市圈生态城市,以发展制造业和生态旅游等生态型产业为主,具有山水园林特色的鄂南综合性中心城市,湘鄂赣边界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发展方向为:“东北拓展,南北对接”;城市人口规模到2020年达到49.5万人;城市用地规模到2020年为52.1平方公里。2007年4月规划编制单位按技术审查的修改意见编制完成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成果文件,至此在程序上已经完成了“05年总体规划”的修编成果。按规定程序,下一步总体规划方案成果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重新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因及中心城市总体发展构想
2006下半年开始,咸宁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特别是2007年12月武汉城市圈经国务院批准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省委、省政府对咸宁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和发展理念。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及“五个一”的奋斗目标要求,重新考虑和审视“05年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城市规模定位扩大。2006年底修编完成的“05年总体规划”在修编过程中没有考虑武汉城市圈咸宁“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空间规划要求。“两型”社会建设及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份,特别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空间规划纲要》确定咸宁市城市规模为大城市。
二是市区交通条件发生较大改变。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确定拉通武汉至咸宁的快速交通道路,京珠高速与杭瑞高速连接线经过城区,武汉城市圈高速交通大外环经咸宁城区东与鄂州、黄石、西与仙桃连通等咸宁市城区内外交通格局的改变,对咸宁市城市用地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市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近三年来,由于我市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咸宁经济开发区承接了武汉多个开发区和东南沿海大批产业的转移,使咸宁建设用地面积快速拓展到42平方公里左右,城市的东、北部有的建设用地突破了“05年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据此发展,主城区到2020年52.1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已不能承载咸宁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四是重大建设项目预期开工建设。通山核电站的开工建设为咸宁核系列产业聚集开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嘉鱼油气田的勘探发现为咸宁的油气综合开发利用带来了后发的资源优势。
五是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今年市委提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和“五个一”的奋斗目标要求,这对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咸宁是湖北南大门,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处,是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经济走廊上的节点城市,有南北交通大动脉的交通区位优势,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应与湖南的岳阳、江西的九江媲美,构建中部崛起的城市脊梁组成部分。
根据以上情况,必须重新考虑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已成为现实问题,但前提是尽快解决省建设厅已经批准的《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这个法定程序问题,为此,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否重新修编僵持了一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我们本着咸宁市“两型”社会建设先行先试的要求,多次向省建设厅请示要求重新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今年9月邀请省建设厅领导到咸宁实地调研,经过认真细致研讨,认为原修编批复的《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存在着先天性不足,原则同意我市重新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并要求先期组织编制《咸宁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和其他相关专题的研究,以此论证咸宁城市实际发展需求,用以支撑下一步的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编。
为落实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五个一”的奋斗目标和咸宁市“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在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编之前,我们拟定了咸宁市城市总体发展的基本构想,仅供总规重新修编作参考。我们总的城市发展思路是:充实完善中心城区建设,构建中心城区周边“两型”社会建设先行试验区,组成咸宁市区1+8的大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形态。“一”是主城区,指2007年总规修编纲要确定的市城区52.1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范围,“八”是指八个先行试验区,分别是:
1、温泉生态旅游先行试验区(温泉旅游生态新城)。在主城区西南,以温泉地热水资源和潜山国家森林公园为主导,以幕阜山脉和咸宁优越的自然山水生态为依托,强化温泉之乡,构建集温泉休闲旅游、温泉会议接待、温泉文化娱乐、温泉疗养健身、森林山地观光旅游、多种体育培训锻炼、各种游玩娱乐设施、回归自然体验和旅游集散等于一身的武汉城市圈城市大公园的核心区,立足于武汉城市圈,辐射鄂湘赣三省。温泉生态旅游先行试验区总规划用地面积54.6平方公里。
2、横沟工业开发先行试验区(含横沟镇)。主要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生态产业园区,构建地方工业经济发展区,发展饮食工业,地方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规划用地面积30平方公里。
3、官埠工业开发先行试验区(含官埠镇)。主要承接武汉梓山湖生态新城产业和东湖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承接东南沿海产业转移,适当安排地方高新产业,规划用地面积80平方公里。
4、向阳湖工业开发先行试验区(含向阳湖镇)。主要以嘉鱼油气田综合开发利用为主,构建咸宁油气综合开发产业城,规划用地面积20平方公里。
5、咸安经济开发先行试验区。主要以巨宁森工和原凤凰工业园为基础,打造电子、机械为主的咸安工业新城,发展县域级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20平方公里。
6、贺胜核产品聚集开发先行试验区。主要以通山核电清洁能源为依托,构建咸宁核产品开发聚集区,规划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
7、斧头湖畔(南岸)科技新城。主要以斧头湖畔优美的湖光山色为依托,打造地方科技创新城,对接武汉科技发展的南移,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公里。
8、向阳湖休闲观光农业园。主要以原向阳湖镇、向阳湖农场、原种场、牛奶场等为依托,与城北生态湿地相呼应,构建咸宁市城郊农业生态和体验的园区,规划用地面积50平方公里。
八个先行试验区总规划用地274.6平方公里,加上主城区的用地面积,咸宁市区规划区范围将有326.7平方公里,在这广大的城市规划建设区域里不仅有城市建设区,还有大片的农业生态、山林水地,做到城与山的和谐、城与水的和谐、城与产业的和谐、城与农业的和谐,构建起和谐的旅游生态城市,照此发展,城区的建设用地在6-8年的时间里,比较容易突破100平方公里,随着产业的带动,城区的人口应该可以接近100万人。
三、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编工作情况
根据省建设厅的意见,我们开展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10月份初,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我局已委托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咸宁城市发展战略与空间布局规划,同时经武汉院委托北京大学、湖北省社科院、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交通院等4家单位共同编制《咸宁城市人口集聚与城市发展机制》、《产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跨越式发展国际比较》、《城市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综合交通发展》、《资源承载力》、《空间发展模式》、《城市特色与景观塑造》等8个专题研究,11月初,根据总体规划调研方案,前期工作主要围绕咸宁市“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咸宁在武汉城市圈的地位和作用、咸宁在武汉城市圈与长株潭城市群经济走廊的支点作用、市域内交通地理区位优势、城市后发资源优势、自然山水生态、产业发展和产业向中部转移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为重新修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提供基本依据和理论支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负众望,组织和完成好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努力把咸宁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鄂南经济强市。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咸宁市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09年1月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肖彬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市城市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规划意识不断增强,规划体系不断优化,规划水平不断提高,对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了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城市面貌有了新的变化。但是,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05年修编的《咸宁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确定的中等城市规模已经滞后于咸宁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重新修编。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的重新修编工作,会议提出了如下审议意见:
一、突出特色,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重新修编中,要根据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目标要求,确立切合实际的发展指导思想,科学定位城市性质、发展走向和发展规模,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确保规划的科学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突出自然山水资源特色,注意做到保山护水、显山露水和游山乐水,建设咸宁山水园林生态城市。
二、统筹兼顾,合理配置城市建设资源。总体规划要统筹各专业规划,发挥专业规划的作用;专业规划应服从总体规划,合理配置专业资源。城市规划要统筹周边乡村规划,推动中心城区和周边乡村协调发展。中心城区规划要统筹边缘新区规划,中心城区应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边缘新区应调高调优建设资源。通过统筹兼顾,发挥城市规划在建设资源上的效益最大化。
三、依法依规,提高全社会的规划意识和参与规划的自觉性。加强《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的宣传,提倡“阳光规划”和“民生规划”,规划草案应提前在报纸和本地网站上公布,并在适当范围内征求群众代表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公共参与性和执行自觉性。在修编的同时,要加大控制性详规的执行力度,对重点山体水面或区域实行规划刚性约束保护。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或重大变更的,应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或审查同意。
四、加强领导,切实启动总体规划重新修编工作。市政府要抢抓中部崛起、承接东南部发达地区以及武汉市产业转移和“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战略机遇,加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修编的领导,发挥规划先行先试的龙头作用,并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重新修编需要,力争在2009年底完成总体规划的重新修编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由有关办事机构送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征求意见后,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9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督促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整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及时作出了部署安排并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根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指示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对待、纠正存在的问题。截止11月底,各相关单位已将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以文件、函等形式报送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对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以及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非常重视,积极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规范预算管理的长效机制,整改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违反规定编报赤字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给予了充分的说明,并表示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充分考虑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采取较为科学的方法进行预测和编制。
(二)关于财政往来帐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对该问题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并决定将采取相关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单位的资金来源、合法合理进行收支。
(三)关于预算往来有待清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就预算往来户中的每笔资金进行了清理和分析,并作出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关于利息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专户利息收入全部缴入了国库,坐支的部分也进行了账务处理和归位。
(五)关于违规开设过渡户,滞留税费收入的问题。市地税给予了充分的解释和说明,并保证今后按照账户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使用范围,做到专户专用,严禁混入其他资金,对擅自开立地税收入过渡专户的责令立即撤销,并对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六)关于涉税罚款未按规定科目和级次入库的问题。市地税局认真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并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将所有的涉税的罚款收入一律随税种按规定的科目和级次入库。
(七)关于地方教育发展费未入专户管理的问题。市地税局表示将和市财政局一起认真研究解决,在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二、市直10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直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都十分重视,都能认真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整改工作,态度端正,行动积极。例如: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专门召开党组或局务会议研究纠正整改措施。
1、关于挤占挪用各项专项资金613.3万元的问题。截止11月底,市粮食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四个单位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退回资金等方式共归垫挤占挪用的资金313.06万元。其中: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已全部归垫所挤占挪用的资金;市旅游局归垫了70万元,余下的244.6万元(201万元的质量保证金,43.6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尚未归垫,市卫生局55.7万元的资金已用于新区建设和弥补了日常公用经费无法归垫。
2、关于违规收费25.04万元的问题。市卫生局和市旅游局因违规收费资金25.04万元全部用于了日常公用支出无法偿还。但是,两家单位已明确承诺从现在起没有行政收费许可一律停止收取各项费用以及不再向二级单位收取费用。
3、关于隐瞒收入23.16万元的问题。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已按规定全部调整了账目,如实地反映了收入。
4、关于漏缴税费以及小车变价收入36.25万元的问题。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已向市地税部门进行了申报纳税,同时,也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目。
5、关于违规发放各项奖金和补助123.19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和市卫生局都给予了充分的说明和解释,市卫生局还对今后年度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作出了承诺。
另外,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旅游局还分别就乱集资、财务核算不规范以及财务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涉及整改金额53.86万元。
三、市直部分单位公用能源消耗及政府采购整改情况
自审计部门将市直部门单位公用能源消耗调查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审计检查情况报告以来,市直各相关单位都能自觉地查找在公用能源消耗和政府采购中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问题制定出有效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从而尽可能的减少公用能源消耗和政府采购违规问题。例如:市财政局就已制定了中央空调开启的有关规定和准备实施的办公楼四楼以下的不得使用电梯的办法;市地税局专门召开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对各地相关部门财务科长、采购人员进行了动员和培训,并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及时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做到人人清楚,形成实行政府采购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内容不熟、认识不够的问题,专门组织了局直系统单位财会人员培训班,聘请市政府采购办的同志作了专题讲座,并结合市农业局实际,制定了市农业局系统的《政府采购执行办法》。
四、市直五项社保基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挤占挪用社保基金279.99万元的问题。自接到审计决定后,市劳保处十分重视,专门召开处长办公会认真研究,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由于问题不是市劳保处自身原因和单独能解决的,市劳保处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也积极期待有关部门予以帮助。截止11月底,市劳动局及二级单位占用劳保处基金资产38.06万元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市财政挪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41.93万元,用于垫付做实个人账户财政应负担的部分,市财政归还了20万元,余下的221.93万元将在2009年归还。
(二)关于应转入未转入养老保险费311.71万元的问题。由于涉及市直与咸安区两级政府相关体制划转的问题,咸安区五家企业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费311.76万元转入市直的问题正在有序的解决之中。
另外,关于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多收费的问题,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已在我们向人大报告前就整改完毕,向人大报告中已有反映。
总的来看,由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加强督办,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较好。截止11月底,市直部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尚未整改到位的违纪违规问题995.1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预算安排打的很紧加之今年应付突发事件多特别是抗灾救灾支出很大,无财力安排市财政挪借企业养老保险基金221.93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部分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和已经使用的违规收费尚未归垫或纠正,金额325.34万元(其中:市旅游局258.14万元、市卫生局67.2万元);由于理顺市区两级的体制及其相关利益关系需要时间和过程,咸安区五家企业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费311.76万元转入市直的问题尚未解决。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将继续督办,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整改。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
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09年1月5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主任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冯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认真督促整改。市政府应在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对尚未整改到位的有关问题,如市劳动局、财政局挤占挪用社保基金259.99万元的问题,市旅游局挤占挪用旅游质量保证金201万元和财政专项资金43.6万元的问题等,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到位,确保整改效果。
二、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比较突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请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
〈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9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成绩,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以落实审议意见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2008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出审议意见后,我们按照审议意见,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一是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7月29日,为了确保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针对7月份以来全市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市长任振鹤亲自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全市上下迅速行动,有效地扭转了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奥运会期间全市工矿企业实现了“零事故”,8、9月份连续两个月全市无工矿死亡事故。9月24日,召开了全市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奥运会期间全市工矿企业实现了“零事故”。今年以来,市政府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1—2次例会,全年共召开16次安委会例会,通报研究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二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0余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委书记黄楚平亲自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任振鹤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安排部署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李亚华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全市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十一”、中秋、奥运会等重要时期,市“四大家”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单位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和事故现场,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问责与考核。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在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主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基础上,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双千活动”,进一步明确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市共计284家矿山企业明确了各级安全生产包保干部1136人、335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明确了各级安全巡视员1005人。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2008年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评估。市政府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重新修订出台《咸宁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目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普遍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三是加大了安全生产问责工作力度。市政府分别对事故指标突破控制进度数和短期事故多发的赤壁市、崇阳县政府下发《问责书》,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推进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2、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任振鹤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要敢抓、敢管、敢罚。市政府认真落实,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检查复查。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经过检查复查整改后安全生产仍达不到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进行处罚。今年,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中,责令停产整顿91家,提请关闭10家。二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今年有19名安全事故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对全市起到了明显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三是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政府安委会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开展迎奥运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达到2万余人;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成功组织启动仪式、千人签字仪式、安全咨询活动、安全车全市巡游、“安全文化下乡”活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等多项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及时准确报道安全事故,对不重视安全、漠视生命的行为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曝光,推动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严惩事故责任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1、我们把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今年,全市组织开展了5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春运、春节复工、两会、奥运会等重点时段,采取全面检查、督查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公安、安监、质监、交通等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并通过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督促企业依法整改事故隐患,切实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2、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全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共有2560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查出一般隐患4285起,已全部整改到位,共投入和落实整改资金1169.25万元,排查重大隐患15起,已整改14起(嘉鱼风华化工周边安全距离不够,“四小”学校计划2009年元月搬迁,目前已落实整改方案、措施、资金、时间和责任人)。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了“五个突出”:一是突出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奥运会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社会稳定。二是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较好地预防了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年全市工矿企业没有发生3人以下的较大事故。三是突出监管重点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投入不足、开采不规范和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强力推进中深孔爆破、台阶式开采、机械化生产装、规范化管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上半年全市非煤矿山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四是突出氛围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以国务院、省政府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五是突出打击取缔“三非”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活动。共查出各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企业138家,已取缔129家,剩余的9家正在取缔之中。
3、继续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三同时”工作要求。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坚决不允许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新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工作要求,确保不出现新的安全欠账。
四、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双千活动”,增强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岗位和人员。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制订整改措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减少事故发生。
3、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扩大监管覆盖面,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秩序的全面规范。
4、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咸宁市关于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监督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到位。落实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行政职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
5、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在安全宣传进基层、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上力求实效。密切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关系,保持新闻正面宣传。要分行业、分层次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持证上岗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在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工作中,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各部门是重视的,态度是积极的,针对审议意见,切实落实整改。但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为此,市政府将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落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
〈市政府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29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以落实审议意见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
一、大力推进质量兴市战略
一是全面启动了质量兴市活动。在年初将质量兴市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的基础上,7月4日,市政府主持召开了全市质量兴市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市质量兴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印发了《咸宁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的意见》,同时对荣获2007年度湖北名牌产品的企业和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是落实了名牌战略奖励政策。市政府第7次常委会决定设立商标品牌发展基金,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对新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各奖励20万元,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和湖北名牌的,各奖励5万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制定奖励标准。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家企业申报中国名牌,15家企业申报了湖北名牌。
二、继续巩固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在去年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针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五小整治”工作难点,继续加大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十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今年计划完成的前五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任务已圆满完成。通过专项整治,达到了四个百分之百目标,即生产企业100%摸清底数、建立了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所涉及的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启动了“百家食品生产小作坊改造升级”计划,已改造升级3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乳制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管。“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质监系统在全市范围及时开展了奶制品质量排查,组织3个驻厂监管工作组,对市内3家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截止目前,我市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未检出一件含“三聚氰胺”产品。
商务部门针对崇阳县城周边地区生猪私屠滥宰和乡镇定点屠宰滞后的状况进行了检查督办,崇阳县政府发文提出了综合整改措施。商务酒管部门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和酒厂打假办对酒类产品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假冒伪劣和走私酒价值85万元。
药监部门及时开展了抗震救灾、防控手足口病和奥运期间、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
农业部门开展了以清查五种高毒残留农药为主的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获违禁药品0.26吨;加强了对饲料、兽药市场管理,查获假劣兽药42件。
水产部门进行了三次大范围、深入的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水产品投放品市场,完善了可追溯机制,清查了销售市场违规行为。
卫生部门加大了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共抽检餐饮器具等样品28596个,抽检率在94%以上,合格率在90%以上,抽检样品数量及合格率较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基础数据逐步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逐步建立。
质监部门建立了12365投诉举报24小时自动受理系统,市县两级打假信息实现了快速报送网络化;启动了市、区两级技术机构改革,计划整合市、区两级技术检验检测资源。
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县(市、区)城区生猪屠宰机械化,通山、通城、嘉鱼等地城区生猪屠宰机械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卫生部门制订了《咸宁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食物中毒处置程序,组成了食品中毒应急指挥、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五个工作专班,随时做好了应急处置准备。
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各县(市、区)均已实施农产品检测制度,县级以上农产品集贸市场、重点生产基地已纳入监测范围,适时发布监测数据。
四、建立完善了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了监管责任体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质量兴市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起“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科技带动、社会互动”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对全市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名牌战略、质量普法教育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为加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促进质量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市政府建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联系会议制度、名牌商标战略联系会议制度,及时联系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名牌商标战略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应急措施。
三是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对企业质量电子档案进行了重新设计补充;药监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等“三网”建设;卫生部门将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餐饮消费安全的监管延伸到乡镇、村组;商务部门以“诚信兴商”活动促进了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商务、质监、工商、药监、农业、卫生、水产等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多层次地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受到群众欢迎,社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市商务部门结合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组织集中开展了猪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散发宣传手册1200份,宣传单5000份。
质监部门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将质量基础知识、消费常识及维权常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手中;在3•15期间与市中心医院联合开展了“光明工程”进校园、进医疗机构活动,为在校师生及广大市民提供“爱眼、护眼”技术咨询和免费服务。
药监部门积极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市共确定了13个乡镇、23个行政村和60个食品生产、经营、种养殖及餐饮单位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嘉鱼县被确定为国家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单位。
卫生部门加强对“五小”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市共有26869人通过培训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农业部门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2008年共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65个,面积达125万亩。
虽然我们在处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上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广大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有欠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9年2月24日在温泉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咸宁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200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其他。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于2008年12月24日研究决定:2009年2月24日在温泉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咸宁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市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其他。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 任 会 议
2008年12月24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08年12月29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翟东明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涉及的议题较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各项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会议开得很成功。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认识,狠抓制度建设、督办落实和回访征求意见,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办理的效果明显提升。希望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落实办理责任制,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广泛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抓紧解决;对需要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应向人大代表客观地解释清楚,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使办理工作力求达到代表满意。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会后,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综合整理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龙头性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空间布局起着重要的指引、调控功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规范性和法定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继承、修正和完善。市政府及其规划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围绕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五个一”的奋斗目标和咸宁市“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快修编工作进程,优化城市布局,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生态保护,努力提高咸宁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后劲,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一旦修编通过,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要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决不能朝令夕改,以长官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对2007年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不遮不掩,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措施,使整改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部门领导不够重视,整改工作不够深入、彻底的问题,应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对这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政府要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审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法,敢于监督,对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尤其是对重点部门、重点专项资金要继续跟踪审计,督促整改。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计职能,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质量。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处理。通过满意度测评,对这两个审议意见的处理情况表示满意。希望市政府在巩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加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虽然现在距大会召开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但是有效的工作日并不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紧迫感,在做好年终刹尾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希望机关迅速行动起来,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组织专班,协调配合,确保大会的如期召开。
各位委员、同志们,鼠年马上就要过去,牛年即将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委员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机关全体同志致以新春的祝福。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马跃进 王义松 邓明辉 毕道丽(女)
刘炳文 刘秋芬(女) 苏惠林 李涵德 吴亚成
吴金池 余华英(女)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和平
柯美耀 胡新华 赵立龙 钟劲松 侯 春
饶明富 袁亚俊 龚信升 梁世友 董思宁
熊正团 黎柱才
请假:
黄楚平 胡世宝 殷德才 郭恒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