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 第4号(总号:073)
目 录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3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程家华4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14
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刘国承1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6
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8
关于《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村委员会3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41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主任会议42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钟劲松43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44
余泗林同志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46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48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08年6月12日—13日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开展《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关于召开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五、审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六、审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七、审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八、审议市三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九、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其他
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6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程家华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我市现辖四县一市一区,人口277.8万,境内公路运输里程11874.32公里,各种登记车辆247657辆,航运河道523.7公里,渡口107处,各种船只696艘,煤矿25家,非煤矿山25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及储运单位197家,批发烟花爆竹单位1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562家,规模以上企业533家,建筑企业96家,中小学校993所,在校生52.3万,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
几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生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安全事故得到有效的遏止,安全生产形势趋向平稳,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2001年的204人,下降到2007年的95人。今年1至5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9人,同比下降10.34%。
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
1、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2008年第一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2次专门听取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如组建咸宁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级财政新增设安全生产监管和救援专项经费、以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安全培训中心的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出席重要会议,坚持带队检查督办。市委书记黄楚平多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任振鹤刚一上任,立即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亲自部署开展百日督查工作,并深入6个县(市、区)骨干企业调研、督办、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今年的春节、“两会”期间黄楚平书记等四大家领导都深入市直安全生产重点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加强政策制度建设。近几年来,我市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咸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双线三级”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等30多个地方政策、指导性文件。这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性措施的出台,使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3、注重发挥各级安委会的协调作用。我市的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常委或常务副市长、副县长担任,副市长、副县长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实行“一岗双责”,市长、县长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赋予他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地位作用。市、县、乡三级安委会代表本级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坚持了安委会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经常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等有利武器,积极工作,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二)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今年,在市政府全会上,市政府主要领导与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市直重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随后,6个县(市、区)政府、69个乡镇办和77个主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全部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今年,我市市、县、乡三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覆盖率达到了100%。同时,我们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双线三级”责任制的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双千活动”,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双千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通过落实1000名干部包保全市矿山企业、1000名安全巡视员联系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在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近两年来,我市不断探索基层基础工作新举措,相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则》、《设立乡镇安监机构的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措施,不断推进全市“双基”工作规范化。同时,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基层薄弱、基础脆弱、基本功差的问题,确定我市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是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建立和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并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加以推进。一是组建咸宁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核定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编制单位,编制5人。这样,我市就有专门机构和专门队伍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制度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基层、企业、岗位。二是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亚华在全市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乡镇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阵地,是最关键、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当前力量最薄弱、最容易‘挂空档’的地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建设好”。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每年举办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加强乡镇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全市69个乡镇办全部成立了安监站或安全生产工作专班,配备了专职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咸安区通过大量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对辖区乡镇办场实行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嘉鱼县委书记亲自签发意见,指定县委组织部专门下文成立各乡镇安监站,明确安监站长和安监员名单,配备专门办公用房、专用办公设备,并保证工作经费。
(四)在隐患排查治理上下功夫
今年,我市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中心工作,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精心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全市上下做到了排查仔细,治理有力,整体推进。黄楚平书记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强调排查治理隐患要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即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公告公示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的整改监控率达到100%,隐患挂牌督办跟踪复查率达到100%。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亚华同志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强调,我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施“四个一批”,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存在重大以上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吊销执照一批、关闭一批。为此,全市主要采取“六举措”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责任相结合。今年,市政府在制定出台的《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开展安全生产“双千活动”的通知》中,都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抓好安全监管。
二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相结合。安监部门作为全市隐患排查治理的牵头部门,在局机关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分管负责人、各业务科室按片(口)包干,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对所包干的行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和服务。
三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安监、公安、国土、经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409份。今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从5月份起将用半年时间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每月开展一次认真、细致、全面的检查。同时,充分发挥今年组建的咸宁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市矿山企业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市矿山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矿山企业每季度向当地安监部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强化技术指导,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对烟花爆竹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督查和检查。今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来,全市煤矿企业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21个,整改103个;非煤矿山企业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23个,整改214个;危险化学品单位查出安全生产隐患306个,整改287个;烟花爆竹单位查出安全生产隐患179个,整改177个,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全部建立了整改方案推动整改。
五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等。5月份,市安委会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部成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带头查,分管领导带队查,部门配合分工查,企业负责一线查,解决了一批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今年开展百日督查活动以来,全市共排查企业1857家,查出安全隐患1281起,整改1143起,投入整改资金1023万元,全市119个重大危险源全部采取监控措施。
六是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培训相结合。去年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先后举办30期重点企业负责人、乡镇安全管理人员和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班,培训5701人,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地推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在深化专项整治上下功夫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持久作战的整治原则,做到了“二个突出”。一是突出隐患整改抓整治。通过近几年的专项整治,全市共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842家,其中高危生产经营单位595家,较好地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共普查确定119处重大危险源监控对象,全部做到了“一源一卡”,实行了分级监控,建立了监控措施、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市安委会督促各县、市、区对排查出的10个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目前已经整改7个,落实整改资金1023万元。赤壁、咸安、崇阳县、乡两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采取政府拿一点、乡镇筹一点、交通补贴一点、船主出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对客渡危船进行更新改选,使长期悬而未决的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根治。二是突出重点行业抓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坚持深入地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较好地预防了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
(六)在日常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日常和特殊时期的检查工作。今年的“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百日督查”等特殊时期,市委、市政府都周密安排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到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安全生产设施现场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共组织开展全市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检查63次,参加人员504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7户,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1281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409份,处罚生产经营单位62户,责令停业整改31户,查出的隐患整改面达到90%以上。赤壁市坚持做到对非煤矿山半月检查1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2个月检查一遍、对其他行业一月一查,乡镇政府安委会对辖区内的高危行业坚持做到每星期检查1次。
(七)在宣传教育培训上狠下功夫
多年来,我们坚持在社会各界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民素质教育工程,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生产法律下基层、新闻媒体设立安全生产栏目、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法》,增强全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举办“安全文化送下乡”活动、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学习活动,受教育职工达2万多人;嘉鱼县组织全县30家单位、共计600余人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山县组织全县所有煤矿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活动;通城县在县电视台开设“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专题节目,全县18家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轮回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咸安区安监局深入华宁公司、巨宁公司、阳光公司等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活动;崇阳县的安全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推广“一面红旗引路、一条路队靠边走、一名教师去护送、一名交警指挥过马路”的安全出行做法,较好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可以归纳为:总体平稳好转,形势依然严峻。总体平稳好转主要标志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
从企业的角度看,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安全主体责任还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有偏差。有些企业业主重效益、轻安全,不投入,不培训,不按规程办事,忽视安全生产。有的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造成事故频频发生。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着重发展、轻安全,工作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口头上,对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监督指导不力。有的部门监管工作不实,没有很好地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企业不坚决,不得力,“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依然突出。
从监管机构队伍看,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乡镇一线监管缺口较大。
从监管手段看,技术装备落后,人员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参差不齐,监管手段单一,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大量精力用在突击检查、集中整治、抢险救灾和事后查处上,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两个关键环节比较薄弱。
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与安全教育培训看,我市应急救援工作还缺乏统一指挥协调、资源共享的格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思路
围绕今年的工作目标,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思路是:树立“一个观念”,瞄准“一个目标”,突出“一个重点”,构建一种“工作格局”,抓好“一件大事”,推进“六项工作”。
树立“一个观念”:就是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观念。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全市各级政府的最大责任,真正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经济问题、社会稳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各级政府真正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
瞄准“一个目标”:就是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依靠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高效运转的安全监管网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全力压缩安全生产事故,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突出“一个重点”:就是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这一重点,进一步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构建一种“工作格局”:就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抓好“一件大事”:就是要抓好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就我市目前而言,主要是充实安全监管人员,改善办公条件和场所,配备必需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及技术装备,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同时要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每位安监人员要熟知政策,精通业务,坚持原则,做到勤政廉政、高效务实。
推进六项工作:一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双千活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三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进“隐患治理年”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深化重点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五是强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六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年6月1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程家华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宣传,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施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安全生产形势趋向平稳。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发展,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政府、部门及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各级监管机构行政职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加大工作考核力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继续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严把市场准入关。
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各地各级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购置救援设备,制定和完善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由有关办事机构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6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国承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7年工作情况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地方发展、人民生命安全。2007年,全国、全省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原市委书记许克振、市长黄楚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借助专项整治的东风,推动全市产品质量上档升级,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上档升级,提高群众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以确保全市不出现问题。现市委书记、原市长黄楚平还2次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全市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的具体措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任振鹤上任伊始就高度关注和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成果,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指示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亚华的亲自组织指挥协调下,在质监、工商、药监、商务、卫生、农业、水产7个牵头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主体以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围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省政府《实施质量振兴规划》,齐抓共管,大力推进质量振兴战略,争创精品名牌,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有力提升了“咸宁制造”水平,有效保障了群众消费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质量振兴工作全面深入开展。2007年,市政府调整了质量振兴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市质量工作的领导,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市县两级政府相继召开了质量工作大会,对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层层签订了质量振兴目标责任书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了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2008年,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质量兴省战略,市政府拟定近期召开全市质量兴市大会,出台质量兴市相关政策措施,部署安排质量兴市工作。截止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有5个开展了质量兴县(市、区)工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全市产品标准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105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276家企业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对市属37家企业实施了计量节能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建设项目的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竣工验收项目优良率达到85%以上;全面开展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交通运输、旅游、商贸、餐饮、通信、金融、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环境质量也有了明显改善,全市连续2年实现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三下降”,咸宁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7.8 %。
(二)以质取胜战略取得新进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05]84号)要求,积极开展精品名牌创建工作,全市企业以质取胜战略得到较好落实。全市累计获得中国名牌产品1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国家免检产品6个,湖北名牌产品25个,湖北著名商标22个,其中2007年创中国驰名商标1个,国家免检产品3个,湖北名牌产品11个,精品名牌创建数居历史最好水平。企业标准化战略进一步深入,全市企业采取国际标准166项,基本建立WTO/TBT预警机制平台;为促进我市“四乡六业”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组织申报了28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有机食品8个、绿色食品4个、无公害农产品136个。全市累计发布农业地方标准26项,其中省级地方标准7项,逐步建立了以桂花、苎麻、楠竹、猕猴桃、茶叶、牲猪、鲜果、蔬菜、鱼虾等区域优质农产品为主导的农业标准体系。2007年嘉鱼蔬菜、咸安桂花、赤壁猕猴桃等3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我市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累计达到6个。历时三年多,由市纤检局为主要起草单位的《苎麻精干麻国家标准GB/T20793—2006》正式发布,并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支柱产业麻纺业的发展壮大。名牌企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趋明显,2007年,我市名牌产品企业仅占规模以上企业的4%,但其销售总额却占到22.5%,出口占到约70%。通过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经营方式,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促进了我市农产品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如通山发展楠竹加工企业97家,年上交税金近200万元。咸安形成了桂花种植、保鲜、深加工一条龙产业,发展以桂花为原料的企业35家,系列产品达30多个品种,年产值近5000万元。
(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商务、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药监、水产等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亚华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制定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原市长黄楚平、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亚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全市共组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8次,派驻7个工作组先后到6个县市区的7个重点区域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干部包片、职工包点,责任到人。为解决工作进展不平衡的问题,10月份,由李亚华常委、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督办会议,按各地各部门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评比,排序通报,要求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市直牵头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同时建立倒计时责任制,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得到了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为加大督查力度,我们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同意,由市人大刘道明、陈鸿驰两位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6个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和7个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4个检查组,深入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回头看”交叉督办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了涉及我市的八个专项整治15个100%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顺利通过省政府组织的考评验收,我市的一些经验做法还得到省有关部门一致好评并在全省推广。
到年底,市中心城区共有4家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市水产苗种生产许可37家,水产品质量安全100%纳入监控范围。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30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换证率、年审率达到100%,共有594家小作坊,100%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共有328家使用食品添加物质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含小作坊),已100%按要求进行了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县级以上大型市场、超市、批发市场155家,食品经营户7981家,建立台账、索证索票率达100%;食品经营户实名登记率100%;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7040公斤,实退市7040公斤,退市率100%。全市共有餐饮单位3754家,从业人员13841人,《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台账建立和原料进货索证率达100%;餐饮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市共有药品(器械)生产企业10家,药品(器械)零售企业539家, 10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9个注册品种全部通过现场核查,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越范围经营药品问题。全市县城以上城市屠宰点7家,进点屠宰率达100%;县城以上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建立企业质量档案;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履盖面达100%。
通过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市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增强,群众消费安全有了进一步保障。
(四)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模式,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证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农业部门大力推广无公害栽培技术,嘉鱼县全县蔬菜基地整体通过无公害认证,成为“全国蔬菜无公害示范县”,全市无公害生产基地规模达到55.9%。建立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水产部门新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3个,新增示范户100户;质监部门为2442家企业免费建立质量档案,为17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完善了化验室。实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市建立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责任区62个,聘请了106名监管员、76名协管员和279名信息员,并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对全市工业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工商部门全面推行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批发户 “三合一”式购销台账制度,建成了“一级指挥、二级调试、三级执法、多重维权”的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网络;卫生部门对40%的餐饮单位实行办证费用减免措施,开展评选“餐饮消费安全信誉满意单位”活动,建立了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药监部门初步建立了特殊药品监控网络,对全市麻醉药品实现了实时动态监控;商务部门层层签订了《猪肉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书》,与全市屠宰厂(场)签订了责任状,并联合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县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已由过去的90%提升到现在的100%,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率由过去的60%达到现在的95%。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了明显保障,“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五)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各地各部门及新闻媒体加强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通过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化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法制宣传月”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企业普及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全市印发各种宣传资料8.3万份,培训人员1800人,开展现场宣传 20场。质监部门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制定了“千百人”培训计划,印发《特别规定》和《食品小作坊监管指导》等资料5200余份,宣传单13000余份,免费发放张贴到集贸市场、社区和企业。农业部门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班24期,培训人数3000人次,印发技术资料5万余份。全市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农业、商务、教育等部门联合举办了“食品质量安全‘四进’”活动,深入全市社区、农村、工地和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讲活动。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强了对制假售假违法行动进行了严厉打击,有力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的质量维权意识的了明显增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2417人次,为国家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45万元,其中,查获假冒伪劣产品1637种(件),标值860万元;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15个;吊销许可证、执照3个;罚没款1307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件,结案1件,刑事处罚1人;收到举报1540件,结案率达到9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咸宁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要求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
(一)质量总体水平还不高。一是精品名牌拥有量偏少,中国名牌、驰名商标产品才刚刚起步,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还是空白,特色农业还没有形成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拳头产品。二是产品竞争力不够强。部分产品档次低,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45%,而先进发达地区达到了90%以上。三是有的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不重视质量投入,重生产轻品牌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品牌企业经不住市场竞争的长期考验,乘势而上、做大做强的意识不强。四是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有等进一步改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切实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我们还面临相当繁重的任务。
(二)“五小”(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饮、小农贸市场)整治规范任重道远。“五小”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还不能一蹴而就,在城乡结合部、流动性生产经营小作坊、建筑工地供餐环境、乡村的私屠私宰等监督工作还存在较大困难,有效防止其反弹的任务还很艰巨。
(三)部门之间的配合还有待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上还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情况;部门之间的监管工作信息还不能有效、快捷地实现共享利用。
(四)检测手段还不够完善。产品质量检验、农产品快速检测、机械化屠宰等还不能适应市场和广大企业、消费者的需要。一些执法和检验机构还没有解决人员经费和专项检验经费,“收费养人”的现象还一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五)社会整体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质取胜”战略还不够突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维权手段还有待进进一步完善。
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体制不完善的因素,也有执法监管能力不够的原因,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理顺职责,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咸宁经济提速发展要求,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大力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工程质量,引导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改善生态与环境质量,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型产业集群集团,争创名优工程,形成服务品牌,建设生态与环境模范城市。
(一)深入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理念,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研发、生产、售后服务等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鼓励企业争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更多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加强质量教育,分层次抓好各类人员的质量知识培训,提高全市企业职工队伍的质量意识。
(二)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着力加快打造一批产品品牌、工程品牌、服务品牌和区域品牌。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目标和争创名牌产品三年滚动计划,力争“十一•五”期间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湖北名牌产品、湖北著名商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大力引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加快“名优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努力打造区域品牌,实现品牌共享。
(三)加快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紧紧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提升与发展,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农产品与食品安全为重点,建立健全我市标准体系。以“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积极探索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四)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加强生产环节的监控,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继续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从源头打假的监管网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安全责任,杜绝群死群伤等重特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五)加快建设质量检验检测平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支持建立农产品、食品、建材、化肥农药、机械电子、节能减排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立完善以省级质检中心为依托、市级综合质检机构为骨干、县级规范试验室为延伸的检验检测体系,构建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
(六)积极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用户评价等作为评价指标,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对管理薄弱、质量不高的企业,要加强监管,重点督查;对制假、售假行为,要依法公开处理曝光。要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自主协调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七)建立完善质量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市政府每年对质量工作至少进行1—2次专题研究讨论,认真解决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对过去工作中形成好的制度和好的监管方法,要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完善修正,努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职能分工,进一步严格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清理行政许可,简化办事程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利用,提高各部门行政效能。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健全完善质量工作的激励机制。市、县政府每年将质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特别优秀、质量管理绩效卓越的部门、企业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荣获湖北名牌产品、湖北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名特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落实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配套资金,保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必要工作经费,同时加大对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项目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着力解决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等突出问题。
(八)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求各级新闻媒体注重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消费信息和维权信息。适时组织有关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大力提高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法律维权意识。鼓励宣传质量过硬的企业和产品,打击曝光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 议 意 见
(2008年6月1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国承所作的《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推进以质取胜和质量兴市战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防线,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创建长效监管机制,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提升。会议同意这个报告。针对当前仍存在的“五小”(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饮、小农贸市场)整治难度大、监管基础工作薄弱、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品牌创建工作力度还不够等问题,特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要扩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注重提高宣传效果。当前,要突出抓好“五小”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教育和引导他们安全生产,依法经营。
二、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战略。进一步明确企业是提高质量水平的主体,大力推动、激励企业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尽快制定出台争创精品名牌的决定,对获得国家、省精品名牌称号的企业,要落实兑现奖励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和名牌产品,营造全社会都来支持产品质量高的企业、使用质量好的产品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础工作。要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交流机制和检验检测设备、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及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检测水平,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
四、建立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进一步探索建立有效的综合执法制度和体制机制,依法明确各自职责,及时解决执法监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积极探索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监督的监管方式,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社会监督支持”的工作格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对上述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由有关办事机构分别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咸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08年6月12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6月3日—4日,市人大财经委先后到通山县、崇阳县和市质监局,就近年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实地察看了通山县食品工业园、土巴爷酒业有限公司、湖北方大塑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利国利民的大事紧抓不懈,深入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和质量振兴工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构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防线,大力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创建长效监管机制。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提升。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和通山、崇阳县政府都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质量振兴领导小组等机构,组成了工作专班,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如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委书记、市长均作出明确指示,市长办公会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通山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两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较高规格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崇阳县先后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整治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各类会议12次,切实加强了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名牌战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推动产品质量工作。三是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横幅、宣传牌、培训班、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通山县组织14个职能部门在凤池时代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9期,组织8家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现场承诺活动;崇阳县发放宣传资料11000份,培训以监管对象主要负责人为主的从业人员650人次等,极大地增强了全社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了支持、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增强共同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市政府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质量振兴目标责任书和食品安全责任书,健全完善了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通山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与各牵头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同时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作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与我市各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监管部门分别签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承诺书,使监管责任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企业。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互相沟通配合,通过部门联席会、情况通报会、执法现场会等形式,协调行动,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保证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克难攻坚,扎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近年来我市突出重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了集中整治。在生产环节,质监部门明确专人实施区域监管,对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重要工业产品和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流通环节,工商部门对县级以上大型集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全面建立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户,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消费环节,卫生部门坚持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加强日常监管,突出抓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餐饮业原料索证及验收制度的落实。如崇阳县质监局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办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到严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国家局挂牌督办的纯净水和省局挂牌督办的白酒生产企业的整治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10类产品的整治力度。通山县质监局集中力量开展了月饼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人造板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进行了重点查处。农业、商务、药监、水产、畜牧等部门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行业产品、食品的巡查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问题突出、隐患较多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整治,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四)围绕中心,加强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我市各级职能部门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将依法监管和加强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市质监局积极开展精品名牌创建工作,创建成果居历史最好水平,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显现;组织申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发布《苎麻精干麻》国家标准,有力促进我市麻纺业的发展壮大。崇阳县质监局围绕崇阳麻花产业发展,组织召开麻花产业发展座谈会,会后有7家麻花生产企业立即进行了投资改造,对另外几家生产条件较差、规模较小的企业促成其整合,为该县麻花产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较好的帮扶作用。通山县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准入细则》,出台了优惠帮扶政策,适当降低收费标准,鼓励相关企业依法生产。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监管促规范,规范保安全。我市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将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系统,对全市工业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动态监管。不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集贸市场、批发中心、大型超市等场所开展多频次的检验检测,把好市场准入关。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不断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并确定为长期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五小”整治难度依然较大。我市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小商店、小食杂店等“五小”数量多、分布广、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技术水平低、管理混乱,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由于其随机性、流动性等特点,虽然突击打击、取缔无照经营“五小”容易,但要做到彻底根治难度较大。
(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检测能力相对薄弱。普遍存在检测设备简单、陈旧老化,对当前监管热点问题如农药兽药残留、滥用化学品等普遍无能力检测,“检得慢、检不了、检不准”的问题突出。二是监管队伍和装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调查了解到,专门从事监管执法的人员相对较少,执法车辆、快速检测设备、取证工具等装备差,与信息化、网络化、现代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很难适应当前监管范围广、情况变化快、工作标准高等现实要求。
(三)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系统性强,需要综合治理和全社会参与监督。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监管力量不集中,监管职责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缺位与越位现象比较突出,多头监管与监管盲点同时存在。
(四)品牌创建工作力度还不够。有的企业品牌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品牌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支持和引导企业创建品牌工作力度还不大,落实兑现精品名牌奖励政策也不够。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要扩大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注重提高宣传效果。当前,要突出抓好“五小”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2、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按照省政府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进一步明确企业是提高质量水平的主体,大力推动、激励企业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水平;对获得国家、省精品名牌称号的企业,各级政府要落实兑现奖励政策;大力宣传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和名牌产品,营造全社会支持产品质量高的企业、使用质量好的产品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基础工作。要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交流机制,检验检测设备、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及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4、建立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探索建立有效的综合执法制度和体制机制,依法明确各自职责,及时解决执法监管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积极探索专家指导、社会参与监督的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技术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关于《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08年6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涵德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5月中旬,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一山的带领下,深入到通城、崇阳、通山等地开展了《湖北省扶贫条例》(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实地察看、开展座谈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扶贫规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扶贫五项重点工作(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社会扶贫)的开展情况、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规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各地按照《条例》的要求,把扶贫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认真制定了扶贫工作规划。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均制定了扶贫开发“十•五”和“十一•五”规划。围绕规划的落实,各地还在每年的年初制订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和促进了扶贫工作规划按年度有序的实施。在扶贫规划的实施中,各县(市区)成立了以县(市区)长为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具体考核的相关意见,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扶贫工作小组。通城县把县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每个贫困村、每个扶贫项目上,崇阳县为每个乡镇选配一名扶贫干部,专抓扶贫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有力措施,使《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市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逐年增加,2007年底,全市重点贫困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960元,近三年增长率都在10%以上;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近三年来,全市共解决了1.56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温饱巩固率在95%以上,实现了6万低收入人口的稳定脱贫,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
二、扶贫五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扶贫规划,突出抓好五项重点,扶贫工作取得了可喜的局面。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一体两翼”(一体:整村推进,两翼:劳务培训和产业化扶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扶贫资金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意见》(鄂政发〔2003〕6号)文件精神,自2003年以来,全市整村推进扶贫工作逐步展开,到目前全市共启动重点村277个,覆盖人口60多万人。一是各地都成立了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整村推进工作。二是注重整合资金,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如通山县2003—2005年共整合资金6643万元,用于44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村平151万元;2006年共整合资金2721万元,用于15个贫困村,村平181万元。三是成效显著。整村推进工作省里提出了“一年规划,两年实施,三年验收”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参照省里的12条验收标准,扎扎实实开展整村推进工作,重点贫困村面貌有了明显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近四年来,贫困村新增通村水泥(沥青)路1300公里;解决了18万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完成,电话普及率提高,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积极促进产业扶贫。《条例》第一章第四条指出:“扶贫工作应贯彻执行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产业扶贫是救助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转变的有效途径。全市对产业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各地产业扶贫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各有特色,形势喜人。一是通过创办示范基地,带动群众办产业。近几年来,全市新建规模种植基地45个,牛羊养殖基地25个,水产养殖基地30个,直接带动3000多贫困户脱贫。崇阳县实施“百村千户产业扶贫工程”以来,从浙江、四川、山东等地引进26位客商,引进资金6000余万元,开发山地6万余亩。这些外商发挥了“引进一个,带动一片”的辐射作用。二是加大投入,解决群众脱贫无本的瓶颈。近年来,在扶持农村发展种养加等产业上,全市积极探索和推行财政扶贫资金与贴息信贷资金联合使用的新机制,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841万元,发放扶贫贴息贷款6000多万元。通城县近五年来,无偿提供优质种苗50多万株,发展柑橘、甜柿、桃、李、梨等经果林1.8万亩,目前已初具规模。
(三)认真实施“雨露计划”。“雨露计划”是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18—35岁)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的一项社会工程,是转移贫困农村劳动力、扶贫到户的一条好途径。自2005年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开展实施“雨露计划”以来,受到了贫困地区的欢迎。全市认真按照“雨露计划”的要求,积极组织为贫困户家庭培养一个“明白人”。一是严把入学关。每年培训计划指标确定后,各县市区都经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分解指标、征求意见等几个步骤,确保培训计划指标落实到贫困户。二是不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全市有“雨露计划”培训基地7个,每个县市均有一个基地。培训基地都有一支较好的师资队伍、一批切合市场行情的专业和一定的教学和实习设备。三是积极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各地扶贫办与培训学校一起,加强与劳动用工单位联系,实行定向定点订单培训,努力提高就业安置率。“雨露计划”实施以来,全市共办培训班150余期,培训贫困劳动力2万余人,培训人员的就业率在95%以上。从反馈的情况看,月工资平均都在1000元以上,初步取得了“培训一人,脱贫一户”的效果。
(四)稳步推进扶贫搬迁。扶贫搬迁是省政府2004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我市扶贫搬迁工作主要集中在通山县。通山县是个山区、库区,居住在高山上的和半山腰上的人口多,生存条件较差,迫切需要搬迁,进行易地扶贫。近年来,该县按照群众自愿和“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通过整合省直部门帮扶资金、扶贫搬迁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积极开展扶贫搬迁。同时,该县还将扶贫搬迁与特困户危房改造、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受灾倒房户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拓展了扶贫搬迁的空间。自2004年以来,该县已实施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1800多户,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搬迁户耕地、子女上学、户口迁徙等实际问题。从实际效果看,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在扶贫搬迁上没有出现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五)扎实开展社会扶贫。帮助贫困地区完成扶贫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在社会扶贫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领导带头驻村扶贫。市县两级都组织了“四大家”领导带队驻点、各部门驻村的帮扶活动,促进了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二是从2007年初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万名干部“双扶”活动。以扶贫、扶智为重点,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一帮三年,不脱贫不脱钩。“双扶”活动是我市社会扶贫、帮扶到户的一大创新。“双扶”活动开展一年多来,参扶干部受到了教育,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社会反映很好;三是开展“向贫困地区献爱心”等捐款捐物活动。各级各部门在元旦、春节和突发性灾情时,普遍开展了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对贫困户起到了一定的帮扶作用;四是企业对贫困村进行帮扶。企业以资金、设备和技术与贫困村“联姻”,起到了企业有效益、村级增加积累、贫困人口脱贫等“多赢”的效果。通城县积极开展村企共建扶贫开发工程,该县40多家民营企业参与30多个贫困村建设,创办村级企业17个,发展养殖基地32个,加速了贫困村的脱贫致富步伐。如2006年湖北玉立砂带集团与通城县塘湖镇荻田村合股创办了黄袍荻田纺织厂,总投资1100万元(玉立集团投入700万元设备,三年后无偿送归村集体),拥有成套纺纱设备一万锭,织机256台,2007年实现产值3200万元,利税300万元。该厂吸纳本地劳动力160人,人平月工资1100元以上。这种“脱鞋下田是农民,洗脚上岸是工人”和“离土不离家,打工不出门”的模式,加速了该村的脱贫致富。
三、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全市扶贫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含地方配套)、扶贫专项贷款、以工代赈资金和省交通、水利、电力、民政、卫生等部门投入的资金及其他方面的扶贫资金。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主要是将各类扶贫资金捆绑起来集中使用,资金全部用在扶贫开发上,充分发挥了扶贫资金的整体效益。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04〕117号)的要求,各县市区对各类扶贫专项资金,从计划分配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全程跟踪监管。一是扶贫项目和资金全部在网上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对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调度,封闭运行,直达项目;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各地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由于监管得力,近年来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
四、扶贫工作的基本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扶贫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总结起来,全市扶贫工作有以下几条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抓好扶贫工作的保证。搞好扶贫开发工作,离不开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扶贫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扶贫理念,出台系列文件,制定过硬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届接着一届干,届届都有新举措”,从而保证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科学制订扶贫规划,是搞好扶贫工作的前提。搞好新阶段的扶贫工作,首先必须有一个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可操作的规划。目前,各县(市区)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扶贫开发规划。从各地规划制定实施的情况看,都有自己的亮点,如通城县村企共建扶贫工程,崇阳县示范带动基地建设,通山县扶持生态农业庄园建设等,都走出了各具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扶贫开发的重要条件。各地坚持把加快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的先导工作和战略性举措来抓,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环境和生活条件。在实施扶贫项目上,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注重加强交通道路、广播电视、电话、电力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捆绑使用扶贫资金,是搞好扶贫开发的有效手段。实践证明,将扶贫资金、扶持老区建设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捆绑起来使用,可以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加速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充分肯定扶贫开发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扶贫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贫困人口脱贫进展缓慢。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虽然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贫富差距已日趋成为社会结构,而且在一段时期内难以改变。贫困人口大多数居住在山区、库区、边远地区,生产条件较差,劳动技能低下,经济收入微薄,再加上一些家庭因灾、因病、因事故返贫的现象还比较突出。目前,全市仍有绝对贫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93元)人口11.19万,相对贫困(年人均纯收入在694至958元之间)人口18.12万,这些人又都生活在社会底层,因此,我们对扶贫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2、扶贫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到位。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县(市区)政府要安排相应的扶贫配套资金。目前,除市政府和崇阳县每年安排了一定的配套资金外,其他地方都未安排配套资金,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
3、市县扶贫办公室有待进一步加强。这次检查我们了解到,有的扶贫办人员臃肿,成为安排干部的机关;有的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少,工作无人做。有的办公经费紧张,工作不能正常运转。
五、加强扶贫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执行《条例》,做好扶贫工作,是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一个目标、一个加大、两个提高”(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提高扶贫开发水平,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扶贫工作新要求的需要,是加快建设小康咸宁、生态咸宁、和谐咸宁的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树立“大扶贫”、“真扶贫”的观念,在政策上扶持、资金上倾斜、工作上重视扶贫工作,努力营造和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的氛围和积极性。建议市、县(市区)领导和部门继续联系扶贫重点乡(镇)、重点村,着力抓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等扶贫工作。继续抓好市、县部门的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同时,把扶贫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的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建立扶贫工作台账,年度总结表彰,促进全市扶贫工作生机勃勃、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扶贫配套资金。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县(市区)政府的配套资金不得少于国家、省拨扶贫资金的10%。建议市政府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将扶贫配套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支持扶贫开发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抓好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小额贴息贷款的优惠利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额全部由中央财政据实直补,是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摆脱贫困的好办法。目前,我市只有农业银行一家办理贴息贷款,贴息贷款工作进展缓慢,享受该项政策的老百姓较少。建议市政府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我市金融机构把小额贴息贷款这一好事办实。
(四)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扶贫办的班子和队伍建设。新时期的扶贫工作任务繁重,扶贫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鉴于扶贫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强扶贫办的班子建设,选调充实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同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使扶贫办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促进全市的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8年6月1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6月26日至28日在温泉召开,会期三天。建议会议的议题为: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等。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经报市委同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于2008年6月6日研究决定:2008年6月26日至28日在温泉召开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期三天,建议会议议程为: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等。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 任 会 议
2008年6月6日
关于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
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08年6月12日在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钟劲松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为351名,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4名。自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1名。其中通山县选举的许克振代表调离本行政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现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通山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补选了任振鹤、王武任为市人大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任振鹤、王武任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现在,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5名。
特此报告。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08年6月13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夏昌筠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 宁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汉斌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唐孺牛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谭秋武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罗金怀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杨务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肖创彬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冷德良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舒松林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 利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克文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红宙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阮 斌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温进保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 泗 林 同 志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6月13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并就有关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本次会议的议题比较多,但都很重要,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都是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是贯彻落实监督法,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需要,是人大常委会加强作风建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需要。开展《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湖北省扶贫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使我市扶贫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开展《湖北省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对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处理,并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和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这次会议非常重要,社会十分关注,不仅要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这两项重大任务,而且在会议期间安排了代表视察、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通报的活动。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加强地方政权组织建设、动员和鼓舞全市人民满怀信心夺取2008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胜利将起到重大作用。为了开好本次大会,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的要求,已成立了大会秘书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备之中。现在,离大会开幕的时间不到半个月了,希望大会秘书处各组的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恪尽职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工作,以满腔的政治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做好有关筹备工作,为大会服好务,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余泗林 林永生 陈鸿驰 陈 瑜(女) 边一山
彭方全 王义松 邓明辉 刘炳文 刘秋芬(女)
苏惠林 李涵德 吴亚成 吴金池 余华英(女)
罗建明 周和平 柯美耀 胡世宝 赵立龙
钟劲松 饶明富 殷德才 郭恒武 龚信升
梁世友 董思宁 熊正团
缺席:
马跃进 毕道丽(女) 陈 剑(女) 胡新华 侯 春
袁亚俊 黎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