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年10月 第8号(总号:123)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3
关于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
中期评估的报告………………………………………………………………………宋文虎4
关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张晓先1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7
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万春桥28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李春明30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
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32
关于我市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的报告…………………………………………肖 彬34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42
关于咸宁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王槐生44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50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刘太平51
对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59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石玉华60
对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
情况的报告〉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70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
情况的报告〉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梁安良71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
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76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77
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
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陈跃明78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80
陈剑辞呈…………………………………………………………………………………………80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81
胡毓军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82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85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2013年10月30日至31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十、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十一、其他。
关于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文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监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2013年6月—9月,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纲要》确定了26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4项,约束性指标12项,从今年上半年完成情况看,22个指标超额完成或完成规划进度,三次产业结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化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个指标未完成规划进度。(详见附表1)
(一)7项经济发展指标(均为预期性)
1、全市生产总值到2015年完成1000亿元,剔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12%。今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完成373.38亿元(现价),按2010年价格计算,增长10.2%;预计全年完成870亿元,以不变价计算,增长11%,三年年均增长13%,超规划目标1个百分点。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 2015年达1330亿元。今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1.06亿元,同比增长31%,预计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50亿元,增长25%,三年年均增长29.6%,超规划目标4.6个百分点。
3、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2015年达12:48:40。2012年全市三次产业比重为19.1:47.3:33.6,今年上半年,三次产业比重为11.6:51.3:37.1,预计全年三次产业比重为16:51:33。
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今年上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5.19亿元,同比增长25.5%;预计全年完成55亿元,增长21%;三年年均增长27%,超规划目标7个百分点。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2015年达510亿元。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43.69亿元,增长11.3%;预计全年完成318亿元,增长13%;三年年均增长15.7%。
6、城镇化率至2015年达60%以上。2012年全市城镇化率52.1%,完成规划目标的26.2%,未达时序进度。
7、服务业就业比重至2015年达47%。2011、2012年我市服务业就业比重分别为44.5%、45.5%,呈逐年上升趋势,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二)4项科技教育指标(1项约束性、3项预期性)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2015年达5%。今年上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19.4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5.2为%,提前二年实现我市规划目标。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达98%(约束性)。今年预计义务教育在校生达31.65万人,巩固率97%,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96%。今年高中教育在校生9.56万人,毛入学率89.3%,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015年提高到2%。今年上半年,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0.46%,预计全年达1.2%,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三)7项资源环境指标(均为约束性)
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年均降低8%。2011、2012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195方/万元和159方/万元,预计三年累计下降34%,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2、耕地保有量2015年达19.1万公顷。今年上半年全市耕地面积200716.12公顷,比2011年的199617.42公顷增加了1098.7公顷,达到规划目标。
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达19%。2012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8.9%,未完成时序进度。
4、单位GDP能源消耗五年下降16%(省目标)。2011年、2012年全市单位GDP能源消耗分别下降3.5%、3.78%,超出规划目标0.28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下降3.56%,超出规划目标0.06个百分点。
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降低17%。2011、2012年均下降3.8%,今年预计下降3.8%,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五年分别下降3%、2%、3%、2%)。201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了3.10%、3.98%、1.02%和1.72%。2012年,较2011年分别下降了1.55%、2.28%、-1.95%和-0.24%,完成了省政府对我市的总量减排任务。
7、森林增长(森林覆盖率2015年达56%、森林蓄积量0.13亿立方米)。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为54.2%,目前全市活立木蓄积达0.1376亿立方米,提前完成森林蓄积量规划目标。
(四)人民生活指标8个(约束性4个、预期性4个)
1、全市总人口2015年达310万人(约束性)。2011、2012年全市户籍人口295.25万人、297.89万人,年均增加2万人左右,控制在规划范围内。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2011、201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2%、3.66%,今年上半年为3.8%,均在规划范围内。
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15年达3.95万人。2011、2012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4.27万人、4.65万人,今年上半年达2.5万人,超额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4、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15年达261786人(约束性)。2011、2012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分别为22.49万人、23.4万人,今年上半年达23.65万人,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5、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2015年达100%(约束性)。今年上半年全市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8%,完成规划时序进度。
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五年完成五年1.4629万套(约束性)。2011、2012年完成2.72万套、1.81万套(含发放廉租房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预计完成5850套,三年共完成5.295万套,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达23900元。2011、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14875元、16913元;今年上半年完成9535元,预计全年达18980元,增长13%,三年年均增长13.5%,超规划目标0.5个百分点。
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5年达10000元以上。2011、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589元、7505元,分别增长14.7%、13.7%;预计今年完成8480元,增长13%,三年年均增长14.5%,超规划目标1.5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实施情况
“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围绕鄂南强市目标,积极应对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努力克服国内经济增长趋势放缓的压力,大力实施“工业崛起、旅游跨越、城乡统筹、生态持续、人才保障”五大战略,着力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一)着力培育内需外需,经济发展协调性增强。投资持续壮大。“十二五”以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20.47亿元。2011年、2012年、2013年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分别为16个、32个、28个,三年分别完成投资95.6亿元、134.9亿元、62.5亿元。武深高速咸宁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开工建设,红牛饮料三期、黄鹤楼酒业、中美厚福医疗器械建成投产,华润(赤壁)电厂二期实现并网发电,武咸城际铁路、咸通高速、通界高速等一批项目加快推进。消费优化升级。城乡市场繁荣活跃,住房、教育、文化、医疗等消费支出逐年增长,汽车、娱乐、休闲、体育、健身等消费热点持续走旺。大型商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百、中商、武商、国美、银泰、工贸家电、恒信德龙等知名商家成功引进咸宁,中商购物广场、财茂·新都汇商业广场、金诚·沃尔玛购物广场、天成商业综合体、中央城大润发购物广场、城铁南站宏大国贸广场、武汉中百咸宁物流中心、咸宁永安商贸物流园区等项目加快建设。出口不断扩大。“十二五”以来,全市新备案登记出口企业113家,新开口企业41家。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利用广交会、华交会、机博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会展平台以及网络商务平台发展对外贸易,出口产品到达五大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传统市场得以巩固,新兴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对亚洲、非洲和北美洲出口实现大幅增长。加强对骨干企业的定向培育,实行“一企一策”,重点帮扶,轻工、机电及化矿等骨干出口产品保持良好增势,今年上半年,出口增幅分别达到59.2%、34.7%和26.7%。
(二)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板块基地快速壮大,全市特色农业板块基地面积达460万亩。农业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2012年、2013年共争取省委、省政府专项扶持资金2.25亿元,支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目前拥有澳森、巨宁牌地板,川字牌砖茶、九宫有机茶、白练牌苎麻精纺纱5个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截止到2013年上半年,全市共有省级龙头企业44家,同比增加19家,增幅居全省之首。农产品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91万亩,“三品”总数达到335个。大力推进新型工业。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739家,电力能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电制造、森工造纸、冶金建材六大支柱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46.4亿元,增长23.4%;实现销售收入493.57亿元,增长21.82%。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9.37亿元,增长15.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的10.7%。做大做强做优园区。各县(市、区)、咸宁经济开发区全力落实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咸宁经济开发区“三个四”、北三县“三个三”、南三县“三个二”),上半年,全市新签约工业项目159个,新开工工业项目141个,共到位资金237亿元,投产项目120个。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业跨越发展。“十二五”以来,咸宁先后被评为湖北最受欢迎的国内旅游目的地,跻身全国五个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之列,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50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59.41亿元。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咸安商贸物流园项目、中百集团咸宁物流配送项目、咸宁新合作鄂南物流园项目、咸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冷链物流项目、咸宁金叶物流、咸宁国家粮库现代物流项目、湖北安欣物流等项目正在建设或已经建成,正将咸宁建设成为“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业的重要枢纽”。金融支撑强劲。成功引进花旗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湖北银行等金融机构,成功组建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职业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建小额贷款公司6家,咸宁连续十年获评全省金融信用市。
(三)着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今年上半年,县域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181.65亿元,增长13.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82亿元,增长26.8%。咸宁市机电、咸安区苎麻纺织、嘉鱼县管材、赤壁市纺织服装、通城县涂附磨具、崇阳县钒产业、通山县石材七大产业集群规模以上企业达到315家,比同期新增61家,实现销售收入252.6亿元,增长38%。加快推进“北三县”沿江经济带建设。已先后编制完成了武汉新港咸宁港区《空间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集疏运体系规划》三个专项规划,同时,咸宁港区正式纳入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修编,咸嘉临港新城纳入武汉新港空间发展规划,全面完善咸宁港区规划体系,赤壁港口产业园规划率先通过审批。加快推进幕阜山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建立了1名市级领导带领3个部门、连续3年对口帮扶1个村的“1331”扶贫工作制度。强化片区开发政策支持,设立了初始规模为10亿元的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已投放到“南三县”资金1.32亿元,支持企业59家。
(四)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方面:已解决了20.43万农村居民和5.95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3%;实施了17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改善灌溉面积22.66万亩,恢复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供水能力2325万m3,受益人口21.62万人;实施陆水、三湖连江、双黄3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整治渠道31.613km,新建改建建筑物179座,新增灌溉面积1.6万亩; 实施14个中小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信息化方面:加快“数字咸宁”建设,“咸宁市智慧城市公共展示平台”、“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辅助系统”等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全力推进。目前已完成中心城区电子沙盘制作和城区76平方公里三维建模工作,全市调度指挥中心方案在进一步完善之中,测绘基础数据正在进行收集入库。交通方面:大广高速、杭瑞高速、武嘉一级公路改造先后建成通车,武咸城际铁路、咸通高速、通界高速加快建设,武深高速嘉鱼至通城段、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段、嘉鱼长江大桥、赤壁长江大桥加快推进,咸宁区位优势更加明显。
(五)着力发展地域特色,绿色经济成效明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造林30.5万亩,其中重点工程造林24.08万亩(退耕还林3.05万亩、长防林2.05万亩、血防林1.3万亩、低产林改造3.65万亩),完成率100%。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全市2010—2012三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启动了低碳生活体验馆和绿色农业科技园项目建设。赤壁电厂循环产业园已完成征地工作,正在进行土地平整,道路等基础建设正组织招标。咸安经济开发区启动了森工产业园、模具数控产业园、华宁防腐产业园、竹循环经济产业园、华琪生物产业园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重点督办了华润电力脱硝工程、晨鸣纸业废水深度治理、精华脱胶车间搬迁、城市污水处理厂等一批减排重点项目,对减排进展缓慢的地区或企业,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诫勉谈话、区域限批、行政问责”等制度,每年均顺利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
(六)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创新发展活力。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全市六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年度考核评估。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投入资金33570.29万元,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2799个,涉及944个村,覆盖面达99%, 80%的项目已通过了检查验收。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组建了能一郎、维新纺织、三胜、赢通上市工作专班,制定了企业上市工作方案和上市时间表。“厅市合作”共建效应进一步放大。市政府分别与60多家省直部门和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各县市区分别与武汉市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缔结为友好县市区、友好开发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全市有13家企业进入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行列,12家企业成为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6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9个特色农业产业化基地成为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高标准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区15处,发展规模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万余亩,辐射带动农户5万余户。加强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共有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116个,建成由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14个。扎实推进人才工作。目前,全市已成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博士后产业基地7家;先后分别与武汉大学等10多家高校的博士后流动站建立了博士后培养和项目研究合作关系;成功引进一批知名教授到公司、企业兼职,联合招收博士后15人,已培养出站9人;承担合作研发项目20多个,已取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三等奖各一项,合作研究开发系列新产品190多个,取得国家专利18项,一项中国名牌产品,多项湖北省名牌产品,为企业培养技术骨干人才430多人;成功在咸宁经济开发区建立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力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引进项目(新开工项目)1387个,合同引进资金2121.5亿元,到位资金904.3亿元。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咸宁经济开发区共引进光宝、统一世界500强企业2个,红牛、南玻等中国行业100强企业7个,南玻、光宝、今麦郎、桑德、洁丽雅等上市公司12个,引进亿元项目75个,广东工业园、武汉园外园、台商工业园等专业园区加快推进,江苏常熟工业园、中山小榄工业园正在推进之中。
(七)着力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民生保障固本工程。“十二五”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11.36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10.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2012年,全市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参保158.49万人次,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面覆盖,参保110万人,参保率98%;进行大病医疗救助24497人,发放救助资金5156.3万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2012年完成2.72万套、1.81万套(含发放廉租房补贴)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预计完成5850套,三年共完成5.295万套。推动教育全面均衡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十二五”以来全市共争取国家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资金1.17亿元,新建幼儿园17所,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205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6%。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2012年,赤壁市率先通过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验收。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赤壁一中、嘉鱼一中、咸宁高中完成标准化改造,我市所有县市区一中都被评为市级示范学校。促进职业教育跨越发展。由城区8所中职学校合并组建的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一期工程已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投资4.6亿元,在校学生达8000人。强化文化惠民。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博物馆、传媒大厦、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咸宁国际沙滩排球场等重大文化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建成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县级中心6个、村级文化信息服务点953个,农家书屋964个、街道文化站1个、社区文化活动室28个、城区《咸宁日报》电子阅报栏50个。完成了333套村级体育健身工程、86个社区健身路径、2个国家级、2个省级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布点安装。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如火如荼,“七地五戏”等高端大戏,走进寻常百姓生活。
(八)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出生10.9万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1%以上。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市公安局对2000年以来的户籍档案和户籍资料进行全面清理,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并将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老年公寓已全面开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征地拆迁工作、用地现场土石方平整工作基本完成;青少年宫体育馆已竣工开放。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积极推进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试点,赤壁市已列入省试点,同时,咸安区作为咸宁市的试点,与赤壁市同时开展这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不断深化。全市形成了责任区、责任制、责任人“三责配套”,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并实行目标考核量化管理。同时,按一个网格300至500户的标准,配齐配全了网格管理员、社区包保干部、保洁员、治安巡逻员、党员、计生专干、志愿者等组成的管理队伍。
总体上看,《纲要》实施进展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优、市场主体不多、居民收入不高等,需要我们在规划实施后期高度重视。
三、规划期末预计完成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市着力科学发展,强化转变发展方式,狠抓“四化”同步,虽然经济发展速度较“十一五”有所放缓,但经济发展质效提升,人民生活满意度提高。初步预计,至“十二五”期末,12个约束性指标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森林蓄积量提前完成规划,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完成任务难度较大,其余均顺利实现时序进度;14个预期性指标中,除三次产业结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化率外,8个指标预计规划期末将超额完成任务,其余指标均可完成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
《纲要》中12个约束性指标,是必须实现、必须完成的刚性指标。2010年编制规划时,省政府未正式确定目标,《纲要》明确提出,约束性指标以省下达任务为准。从两年半以来约束性指标执行情况看,均完成当年省下达任务,因此不予调整。预期性指标,是期望达到的目标,是指导性、引导性指标。对于不能完成或有困难的预期性指标,仍作为工作目标,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完成规划目标,为咸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四、下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措施
五年规划是我们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形势,用好各种机遇,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努力壮大投资规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继续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拉练”制度,继续坚持“三个四、三个三、三个二”目标不动摇,保持项目建设储备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达效一批的良好势头。按照“重点建设、重点支持、重点保障”的要求,倒排工期,合力推进,加快建设。高度重视项目策划。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形成合力,围绕中央资金的主要投向,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做好项目策划工作,实现万亿规模的项目库。推进项目协调服务。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加强供地保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交叉影响等问题。
(二)大力提升消费需求。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预期。加强物价监测预警,完善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稳定。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农超对接”、“新网”工程,继续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扩大农村消费规模。继续推进网点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稳步发展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促进城市耐用品消费升级,大力发展物业、家政、培训等领域消费。改造升级运输、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消费,稳健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新兴消费。
(三)做大做强做优工业。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切实抓住当前和今后3—5年的招商引资黄金机遇期,把招商重点放在亿元项目、知名企业、上市公司上,对当前和今后一些新兴产业进行战略谋划,提高招商成功率,千方百计做好“重商、安商、富商”工作。做大支柱产业。推动电力能源、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食品饮料等六大支柱产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力争产值总规模达800亿元以上。加快开发区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配套”的发展思路,实现开发区跨越发展。加快园区水、电、路、气、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产业、资金、技术向园区集聚,增强园区吸纳和承载项目的能力,为项目落地创造优越条件。
(四)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投融资规模、质量和效益。探索完善开发区园区投融资机制,吸引各方面资金参与开发区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再造。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扩大城乡一体化建设空间,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
(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六城三区”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支持咸嘉新城创建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验区。大力推进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统筹推进政府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和社会扶贫,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抓好交通、农田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幕阜山片区打造成为脱贫致富的先行区、生态保护与开发的示范区、绿色发展的试验区。抓住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机遇,大力发展“飞地经济”,加快推进“北三县”沿江经济带建设。着力发展县域经济,支持赤壁冲刺全省县域经济10强,支持咸安、嘉鱼冲刺全省县域经济第一方阵,支持“南三县”争先进位。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多渠道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和创业政策,推进全民创业,扩大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不同收入阶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健全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关于全市工业经济发展
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晓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建设“鄂南强市”宏伟目标,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崛起”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促进招商引资,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强化工业投资强度,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优化工业产业结构,稳步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各项工作。在开年以来全国工业整体下滑,全省面临困难增多的情况下,我市工业不仅遏制住了下滑态势,而且乘势而上,进入全省工业发展前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工业崛起效果显著,主要指标位次前移
(一)工业增速企稳回升,增幅进入全省前列。1-9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08.9亿元,同比增长23.4%;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98.05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九位,同比增长13.6%,高于全省2.1个百分点,增幅排名由年初的第12位提升到第6位,进入全省前列。
(二)支柱产业地位突出,电力能源贡献巨大。1-9月,电力能源、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电制造、森工造纸、冶金建材六大支柱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91.62亿元,同比增长26.9%,占全市比重为80.4%,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达到89.8%。其中电力能源、森工造纸、机电制造增幅明显,分别增长119.2%、34.4%、31%。华润电力、崇阳凯迪能源产值分别达到27.64亿元、1.26亿元,增幅分别高达160.42%、419.7%,支撑了电力能源行业的高速增长。
(三)成长工程卓有成效,企业主体集聚增多。1-9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753家,比上年底净增79家,完成全年80家任务的98.8%。咸安、通城、通山分别净增规模以上企业18、12、7家,超额完成年初工业崛起预定任务。咸安区、嘉鱼县、通城县、崇阳县荣获全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奖励单位。1-9月,产值过亿元企业有313家,过10亿元有11家。全年预计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420家,过10亿元达到18家,较2012年分别增加82家和4家。
(四)工业用电触底回升,支撑工业快速增长。1-9月,全市工业用电量24.33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8.91%,较全省增速高3.81个百分点,增速排名从去年底全省第11位提升到第8位。其中,赤壁、通城、崇阳增长较为强劲,分别同比增长63.93%、28.4%、20.49%。工业用电量增幅的触底回升,华润电力作出了巨大贡献,1-9月综合厂用电量同比累计增加2.4亿千瓦时,占全市新增电量的120.5%。
(五)工业税收快速增长,企业贡献显著增强。1-9月,全市累计实现工业增值税10.33亿元,同比增长29.5%,环比提高3.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9.8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二位。分区域看,通城县和咸宁经济开发区工业增值税收入增幅较大,同比分别上升88.4%、67%;分行业看,电力、食品饮料、机械制造工业增值税收入增势喜人,同比分别上升64.1%、53.3%、28.9%。华润电力、奥瑞金制罐、三环汽车方向机、今麦郎饮品、能一郎科技、通城瀛通电子等9家重点企业税收增幅过100%。
二、工业投资快速增长,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今年以来,全市工业投资保持了较快增长态势,工业投资总体向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集中,投资结构不断优化。
1-9月,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6.5亿元,同比增长41.0%,完成进度83.3%,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28%,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从行业看,以六大支柱产业为主的优势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1.03亿元,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73.22%。其中:冶金建材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8亿元;机械电子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9亿元;食品饮料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8.9亿元。从县市区看,咸安区50.8亿元,完成进度78.1%;嘉鱼县83.8亿元,完成进度76.2%;赤壁市100.6亿元,完成进度95.8%;通城县29.6亿元,完成进度89.8%;崇阳县19.9亿元,完成进度66.4%;通山县32.4亿元,完成进度49.8%;咸宁经济开发区53.9亿元,完成进度67.5%。
1-9月,全市新签约固定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86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4.4%。其中,咸安区69个、嘉鱼县64个、赤壁市46个、通城县25个、崇阳县25个、通山县25个、咸宁经济开发区32个。286个签约项目中,投资额1-5亿元项目92个,5-10亿元的项目15个,10亿元以上的项目11个。
1-9月份,全市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55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8.8%。新引进和续建工业项目到位资金352.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4%。其中,咸安区68个,嘉鱼县47个,赤壁市34个,通城县21个,崇阳县24个,通山县24个,咸宁经济开发区37个。
1-9月,全市新投产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8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7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2.9%,总投资额185.23亿元。其中,咸安区39个,嘉鱼县30个,赤壁市27个,通城县19个,崇阳县19个,通山县18个,咸宁经济开发区32个。
1-9月,全市完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41.1亿元,同比增长31.68%,其中,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150个,5000万至1亿的有52个,亿元以上项目19个。咸宁华源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彩印铁项目,项目总投资3亿元,年产制罐配件1.5亿套;羊楼洞茶业有限公司砖茶产业化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35亿元。
主要重点项目情况:
湖北金盛兰淘汰落后异地技改300万吨优特钢项目总投资68亿元,总占地面积5000亩,一期3000亩已完成征地,土地平整、水、电等基础建设全面展开。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营业收入达130亿元,年创利税过13亿元。嘉鱼金盛兰建成投产后将成为我市第一个大型钢铁企业,填补我市没有百亿元级企业的空白。
赤壁宇顺电子项目是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该公司是集中小尺寸液晶显示器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民营高新技术股份制上市企业。项目一期总投资8.3亿,占地397亩,将建设玻璃基板研发线、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产线、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等,产品市场竞争力强,企业发展十分具有潜力。9月底前完成厂房建设,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30亿元,税收1.5亿元。
通城亚细亚陶瓷项目,由世界500强企业、国内陶瓷行业龙头企业上海亚细亚集团投资12亿元,征地1000亩建设的华中基地,产品将涵盖全部高档建筑陶瓷。该项目的引进加速复兴通城陶瓷工业,重新点燃“华中瓷都”的梦想。目前4条千米厂房建设已基本完成。全部投产后年创产值10亿元,税收1.5亿元。
崇阳兴民钢圈有限公司是由上市公司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是一家集汽车钢制车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并具有与主机同步开发设计能力的现代化企业。产品远销欧美、南美、澳洲、亚洲、非洲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北汽福田、长安汽车、厦门金龙等十多家整车企业的一级供应商。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占地面积459.2亩,预计在2013年年底建成投产。投产后可年生产钢制车轮1200万件,可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税收1亿元。
上述企业无论从企业知名度,还是产业规模,产品技术含量,都填补了我市工业的空白,极大优化了我市的产业结构,我市正在走一条在招商引资、新上项目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工业产业结构的道路。
三、实施“工业崛起”战略,狠抓措施落实到位
(一)打造氛围,提升实体经济地位。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进一步开拓视野,解放思想,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领导到经济发展先进省市参观考察,跳出家门看发展。多次召开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座谈会,举办咸宁发展论坛,用科学的发展理念、鲜活的外地经验、典型的实践案例,引导全市上下登高望远、共识共为。在实体经济发展中突出“工业第一”地位,加大“工业第一”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崛起”战略,进一步坚持工业主导地位不动摇,在全局工作中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在思想上形成工业先行共识。做到各方力量、各种要素、各项服务向工业聚集,硬性指标、硬性考核、硬性奖惩向工业聚焦,不断完善大办工业、办大工业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业发展督办制度,坚持“一月一督办,一季一拉练,一年一结账”。
(二)狠抓落实,出台工业崛起实施意见。坚持科学谋划工业发展,经过精心研究、多轮修改,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五年计划的若干意见》,围绕“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战略,对工业总量、主导产业、工业投资、市场主体等方面提出5年发展规划,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900亿元,工业投资累计达到3000亿元,六大支柱产业规模跨上两千亿元台阶。通过实施“百亿产业”、“百亿投资”、“板块经济倍增”、“企业素质提升”、“绿色低碳制造”五大工程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和质量,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着力扶持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狠抓工业招商引资、完善工业用地政策、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培养聚集专业人才、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考核等十二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贯彻实施办法。
(三)大招项目,壮大工业经济规模。坚持把项目引进和建设放在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把招商引资作为做大做实做强工业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做到“三个倾斜”:招商重点向大项目倾斜,着力引进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带动功能强、经济效益高的龙头项目;优惠政策向大项目倾斜,在融资、用地、用工、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领导力量向大项目倾斜,实行“一个重点项目、一名市县领导、一个联系部门、一套责任体系”的包扶推进制度,从项目立项、选址、筹建、开工、生产,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调度服务。
(四)财税支持,扶持企业快速发展。一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战略区域发展的财政政策。按照“符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地方实际”的要求,以省拨幕阜山片区产业发展基金为依托,设立了咸宁市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支持市域重大产业发展资金。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已重点投入到86个项目,投入金额6.5亿元。二是减少行政审批收费。对建设项目有关的市直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了多轮次的全面清理,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工业企业实行“零收费”的通知》(咸政办发〔2013〕7号),确定在我市2013年-2017年的5年工业发展特定时期,对咸宁经济开发区及其孵化园、国际企业中心范围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对工业项目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最低标准的20%收取,其中需上缴省级及以上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财政承担并代缴。
(五)优化环境,助推企业快速发展。一是先后出台了《咸宁市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总体方案》(咸办发〔2013〕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鄂南强市建设的意见》(咸发〔2013〕18号),进一步加大环境建设力度,推动工业经济发展。二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全市集中审批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强化服务的前沿窗口构建联合审批平台,针对过去项目审批各自为政、“单兵突击”的问题,出台了《咸宁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管理实施办法》,将工程建设涉及的10个部门的42项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集中实施联合办理,大幅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缩短了项目落地时间。在办事大厅设立了“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在立项、规划、报建、验收四个环节,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审批结果,着力解决了企业多头跑问题。三是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通知》(咸政办函〔2012〕26号)要求,开展了第四轮项目清理工作,行政许可项目由上年的139个精简到现在的93个。同时积极改变传统审批方式,压缩审批环节,规定窗口所有审批事项不允许超过四个环节。通过并联审批,项目程序更加简化、时限大大压缩、效率大幅提高。四是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确定专人跟踪,全程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项目协调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为园区项目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畅通的审批服务,保证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大服务,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一是做好金融服务,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加快推进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五个一工程”,即“扶持一批金融机构、培值一批市场主体、推广一套融资模式、开展一次收费清理、建立一种考核机制”,按照“一县一品”、“一行一品”的思路,积极实施“1+1”金融产品创新工程,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新模式、建立新机制、开发新产品。1-9月,全市各项贷款余额433.8亿元,同比增长24.7%,高出全省7.7个百分点,在全省17个市州区排名第8位。二是加快发展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16家,注册资本金13亿元,其中注册资金达到亿元以上的有10家。1-9月,为全市633家企业提供担保资金23.34亿元,同比增长80.4%;为367个自然人提供担保资金3.33亿元,同比增长103%,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难题。三是做好用工服务。2012年下半年至今,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42场,进场企业3000家/次,提供岗位9.2万个,意向录用3.4万人。四是推动企业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培养技术研发和创新人才,引进国内和海外高端人才。目前,已成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博士后产业基地7家;先后分别与武汉大学等10多家高校的博士后流动站建立了博士后培养和项目研究合作关系;为企业成功引进知名教授6人到公司兼职,联合招收博士后15人,承担合作研发项目20多个,已取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三等奖各一项,合作研究开发系列新产品190多个,取得国家专利18项,一项中国名牌产品,多项湖北省名牌产品,为企业培养技术骨干人才430多人;成功在咸宁经济开发区建立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省仅有2家。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工业崛起战略得到快速推进,但是,当前工业经济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我市工业产业层次与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产业链较短、带动效应不强,部分行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较大;工业经济规模总量较小、科技含量不高,企业用工矛盾开始显现,融资较为困难等问题也相对比较突出,今后一段时期,推转型、促增长、保目标将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考核,进一步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业崛起目标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实行主要指标月通报和考核指标季度通报,年底按照新出台的《咸宁市工业崛起考核办法(试行)》实行指标量化打分,对各县市区、咸宁经济开发区进行综合排名。二是进一步完善倒逼机制,持续通过“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拉练,一年一总结”,倒逼招商引资工作和项目建设强力推进。
(二)抓招商,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常抓不懈。坚持“以引进促调整、以引进带发展”的方针,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围绕新食品加工业、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业、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和生产性物流业等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对接工作。
(三)抓项目,全力以赴促投产。要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进度,在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产”的原则,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抓好签约项目的开工建设,抓好大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对已经建成的,要促其尽快达产达效;对在建的,要进一步加快工作力度。
(四)抓运行,完善要素保障机制。重点确保电力供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电力供应,协调解决企业供电纠纷,确保满企业的用电需求。完善企业绿色通道机制,确保企业产品能走得出去、重要物资能运得进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好人才招聘会,填补企业用工缺口。
(五)抓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我市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是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的力度。及时、准确地将国家、省、市有关对技改投资的各项政策传达、贯彻、落实到企业,为企业技改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大技改资金扶持力度,技改投资资金向优势产业集中,壮大我市传统产业。二是加强成果转化。突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新型企业组织的发展,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企业与大专院校的产学研联姻合作,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六)抓融资,化解企业资金困难。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客户培植工程,筛选100家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加大企业财务辅导工作,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创新金融服务,探索建立商业银行、担保、风险投资、信用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组成的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筛选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节约银企间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应用的成本,减少信贷风险,实现银企放贷无缝隙对接。
(七)抓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咸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青年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创业辅导、服务与孵化功能,通过资格认定、业务委托、资金补助等形式,组织协调公益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咸宁市工业经济发展取得的进步和成绩,离不开人大领导和代表们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展望未来,“工业崛起”战略的实施,使我们倍感肩头责任重大,恳请大家今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对工业经济给予关心和支持。我们坚信,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工业经济的发展壮大将为我市“鄂南强市”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3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3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政府债券收支因素,有必要对年初预算作必要的调整。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本级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使用额度21,504万元(三年期、五年期各50%),其中咸安区8,046万元。规定的使用范围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控制安排市场化方式筹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市本级政府债券13,458万元,按“控制债务规模增长,严格债券使用范围,优先考虑刚性需求”的原则安排,主要用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正式承诺的民生项目、重点关注的市区公益性项目、市本级投资的城区交通运输项目。
地方政府性债券增列年度预算后,2013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总收入由325,711万元调整为347,215万元,调增21,504万元,增长6.6%,其中债务收入调增21,504万元。公共预算总支出由325,711万元调整为347,215万元,调增21,504万元,增长6.6%,其中公共预算支出由281,715万元调整为295,173万元,调增13,458万元,增长4.8%;转移性支出由43,996万元调整为52,042万元,调增8,046万元(转贷咸安区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增长18.3%。
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及时报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备案。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债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统筹安排综合财力,提前制定偿债计划,建立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落实还本付息责任,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 李春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财经委、预算工委在会前对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为: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325711万元调整为347215万元,增加21504万元。主要是债务收入调增21504万元;一般预算支出调增13458万元,转移性支出(对咸安区)调增8046万元。预算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预算平衡。
此次预算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作出的,使用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市的政府投资能力,加快城区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公益性项目建设。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政策要求和我市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财经委、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政府提交的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经委、预算工委建议:
1、要强化对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的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使用范围分配使用债券资金,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项目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要加强项目审查,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实效性,并及时将债券资金安排的具体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要完善债券风险防范制度建设。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债务监控管理机制,控制债务规模;要建立完善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实行专户储存、专户核算、专户管理;要制订偿债计划,明确还款渠道,落实偿债主体,强化偿债责任,确保偿债措施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债券资金的监督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督,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咸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规划局局长肖彬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当前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大力推进,建设规模得到扩张,基础设施日渐完善,人居环境有所改观。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针对全市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存在的规划滞后、标准过低、约束作用不大;建设无序、质量不高、集聚效应不强;管理缺位、乱占耕地、监管难度不小等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严格执行《规划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鄂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强化约束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领导,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鼓励社会多元投资,加大村镇规划、建设扶持力度。设立市级村镇规划编制以奖代补资金,提高村镇规划编制积极性和成果质量;整合涉农建设项目资金,重点加大对中心镇和中心村的支持力度;制定村镇建设优惠政策,优先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鼓励村企联建,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建立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农村住宅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依据政策法规,加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整理农村住宅用地,探索试行农村住宅用地标准。
四、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村镇规划建设标准。理顺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有效整合乡镇住建、规划、国土等行政资源;加强规划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县分级巡查和督察制度;严格规划和建设队伍资质审查,严禁无证、超资质承担规划和建设任务;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保护农林生态环境;分类推行农村住宅参考方案,提高农村规划建设水平,真正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全面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
关于我市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肖 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市住建委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现状和措施
2010年4月,分别根据市政府咸政办发〔2010〕36号、咸政办发〔2010〕42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委保留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能,全市村镇规划职能由市住建委划入市城乡规划局。3年来,全市村镇规划管理机制得到一定理顺,村镇建设实现进步,有效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了建设鄂南强市的总目标,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规划编制大力推进
一是乡镇总规覆盖提升。截止2013年,全市共有46个乡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总规覆盖率80.3%。已获审批的乡镇总体规划成果共计34项,其中,咸安区4项、赤壁市11项、嘉鱼县3项、通山县7项、崇阳县9项;20个市级中心镇中,除通城县石南镇外,其他均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控规修编逐步启动。全市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46个乡镇中,有14个乡镇对镇区近期建设用地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编制率达30%。三是村庄规划有序推进。全市共有857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截止2012年,全市共有65个中心村按照整村推进方式完成规划编制成果,有600余个行政村编制了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湾村庄建设规划。
(二)市场管理得到加强
一是规范设计市场。2012年,修订完善了《咸宁市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秩序,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提高城乡规划设计质量。二是完善技术标准。制定了《咸宁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审批导则》、《咸宁市中心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导则》和《咸宁市中心村规划编制与审批导则》三部试行导则,首次实现了市域范围内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技术标准的统一,规定了村镇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和成果形式,有效地指导我市村镇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三是设定统一标准。2011年,制定了《咸宁市新农村住宅建设参考图集》,旨在为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和农村住宅建设提供指导,以便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和改善村容村貌,解决“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新农村建设问题。
(三)结构体系日益完善
目前,全市总体形成以铁路、公路、水路为主轴的“一核两轴一群”城镇布局结构。“一核”是指咸宁中心城区,“两轴”是指沿106国道布局的通城、崇阳、通山三县生态城镇发展轴和沿107国道布局的咸安、赤壁城镇发展轴,“一群”是指咸赤嘉城镇群。在城镇等级层次上形成了以咸宁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赤壁城区为副中心,以嘉鱼、通城、通山、崇阳4个县城区为骨干,以20个市级中心镇为主要支撑点,以一般小城镇为基础的“点状布局、带状发展;网状联系,经纬交织;层次分明,协调发展”的城镇结构体系。
(四)村镇规模实现扩展
截至目前,全市60个乡镇(不含4个城关镇)建成区总面积由2008年的60平方公里增加到93平方公里,建成区常住人口由2008年的39.7万人增加到49.6万人。我市镇区常住人口在2—3万人的建制镇4个,分别是咸安区横沟桥镇、嘉鱼县潘家湾镇、赤壁市官塘驿镇和崇阳县白霓镇;1—2万人的乡镇15个;0.5—1万人的乡镇20个。小城镇规模的较快发展,为推进农村城镇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村庄现状用地面积(村庄现状范围内的实际用地,包括生活、生产用地,村旁树和村内道路用地以及空地在内的全部用地)由2008年的176平方公里增至到311平方公里,通过村庄整治和宜居村庄建设,打造了一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适宜人居的示范村庄,已有25个村庄被省住建厅命名为湖北省宜居村庄。
(五)基础设施逐渐完善
2012年,我市乡镇供水普及率达到82.52%,镇区道路硬化率达到90%,人均道路面积10.17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1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5平方米。各个小城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提升服务功能,大力推进一批道路、供水、排水、绿化、镇区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一批学校、医院等关乎民生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全市村庄实现集中供水的427个村,供水普及率达到48.2%,供水管网长度达到1529公里;村庄内道路4201公里,道路面积1802万平方米,排水管网总长855公里,有生活垃圾收集点村庄达到263个,年清运垃圾3.4万吨。新农村建设和宜居村庄建设稳步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
(六)管理机构不断健全
近几年,各县(市、区)不断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赤壁、通山、通城均正式成立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其中,赤壁市设置了个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在编人员35人;通山县设置6个建设分局,在编人员18人;通城县2013年正式组建五个村镇建设管理分局,落实了机构,核定了编制35人。
(七)扶持力度得到加强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我市通过2008至2010年连续三年的“百镇千村,清洁家园”活动促进小城镇发展,累计投入达到 14.86亿元,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作为以奖代补资金,不仅调动了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也较好地改善了村镇面貌。二是出台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办法(试行)》(咸办发〔2010〕52号),确定了20个市级中心镇的建设目标任务,明确了实施方法步骤和一系列支持政策。三是争取项目资金。2010年至2012年我市共向省住建厅争取村镇建设项目资金5429万元。全面开征建制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咸安和赤壁为25元/平方米,其它4县为20元/平方米,拓展了小城镇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四是完善机构体制。多次调研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设置问题,加强基础管理。
(八)人居环境实现改善
一是大力改造农村危房。4年来,我市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5460户,下达农户补助资金共计1766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二是精心建设宜居村庄。积极鼓励各地探索以新农村、中心村、农村新社区为基础的建设模式,坚持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约发展”为原则,引导各村创新思路、因地制宜进行建设,两年来我市共有25个村庄被命名湖北省宜居村庄,打造了一批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适宜人居的示范村庄,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面广量大,再加上地区之间发展上的不平衡,全市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规划编制不完善、实施难度大;村镇集聚效应不大;机构机制不健全、无法承担相应管理职责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规划编制方面
1、乡镇规划编制有待提升。一是乡镇总体规划还未全覆盖,全市目前仍有14个乡镇没有编制总体规划;二是已编制的总体规划存在突出镇区规划、弱化镇域规划、未对乡镇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布局、忽视城镇与农村的相互联系和融合等问题;三是部分乡镇总规于2005年以前编制完成,对发展机遇和条件预测不够,规划与实际建设发生较大偏差却没有及时修编,实际指导作用不大;四是镇区控制详细规划缺失,全市仅14个乡镇对镇区近期建设用地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许多建设只能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导致绿地率、容积率等技术指标和一些公共服务设施无法得到落实。
2、村庄规划编制仍需加强。一是整村规划编制率低,绝大多数只编制了自然湾的建设规划,规划内容侧重于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方面,缺少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基层村民点和农村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布局,忽视中心村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二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模式,村庄规划设计成果规格不一,少则几张图纸和几页文字说明,多则几十页图纸和文字说明,村庄规划设计成果的水平参差不齐。三是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缺乏,影响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的积极性,导致村庄规划设计水平较低,其成果对规划实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够。
3、规划实施工作难度较大。由于村庄规划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和土地流转问题难以短期解决,导致农民对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持怀疑态度。特别是国家规定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权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使村庄规划建设用地不能有效地整合,使统一规划建设中心村居民点在实施上存在难度。
(二)村镇建设方面
1、基础设施薄弱,建设资金缺乏。当前大多数乡镇和村庄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道路和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普遍比较落后,公园绿地和公共活动设施更是缺乏,污水处理和垃圾压缩转运存在较大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乡镇财政属于吃饭财政,又没有土地出让的资金来源,融资渠道不畅,造成了村镇建设资金的严重短缺。
2、乡镇规模不大,集聚能力不强。我市大部分属于山区和丘陵地区,乡镇普遍较小,镇区规模不大,难以形成集聚效应。全市60乡镇建成区平均面积为1.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平均为8266人,5000人至1万人乡镇20个,不足5000人乡镇21个。同时,我市大部分乡镇产业量小且零星分散,产业布局不合理,不能形成规模,无法为乡镇发展起到支撑作用。
3、土地指标受制,发展空间不大。除开城关镇,我市60个乡镇建成区面积以每年接近1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张,需要建设用地1万余亩。虽然中央、省市都在土地指标上对重点镇进行倾斜,但由于各地每年县城建设用地指标都存在缺口,为保证县城的发展需要,分配到小城镇的用地指标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发展要求,也无法进行土地融资,只能靠占用集体土地、农田、山林等进行建设发展。
(三)机制机构方面
2002年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市城建站全部撤销,我市村镇建设进入了无序状态。老百姓建房随心所欲,乱占耕地现象普遍,遍地开花,形成“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状况,且工程质量无人监管,建房质量安全隐患突出,违建情况普遍。由于缺乏专门的机构管理,许多小城镇仍然是二、三层楼和沿路“走廊式”建设的格局,难以形成较高档次的绿化、美化、亮化。加之环卫队伍欠缺,村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突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缺位的现实与越来越繁重的村镇建设任务矛盾越来越明显。近几年,部分县市对此引起重视,赤壁保留五个城建站,通山县成立了六个住建分局,通城县组建五个村镇建设管理分局。从目前运行的情况来看,每个分局都承担着几个乡镇大量的规划建设管理任务,也存在着跨行政区域执法的难题,管理基础仍然薄弱。
三、下一步打算及措施
(一)强化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借鉴其他市、州经验做法,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村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全市村镇规划工作。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编制水平。设立市村镇规划编制以奖代补资金,通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奖优不奖劣,奖快不奖慢”的原则,对列入市级年度村镇规划编制任务的项目编制经费进行奖励,以提高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性和编制成果质量。三是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规划落实。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健全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统一机构名称,明确机构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建立“县级巡查,市级督查”的规划巡查、监督机制;各县市规划管理部门设立规划巡查大队,将规划日常巡查延伸到村镇和村庄,中心村由村长或村支书兼任乡村规划建设协管员,负责农民建房的受理和违章建设的举报;由市人大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市级城乡规划督查组,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全市村镇的规划编制、审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大村镇建设和扶持力度
一是出台相关政策,集中发展合力。出台村镇规划建设相关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村镇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拟在村镇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企业缴纳的营业税50% 返还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心镇按70%返还,房地产开发税后利润全额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将用地指标适当向中心镇倾斜,保障村镇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继续实施重点镇带动战略,优先扶持中心镇发展,县(市、区)政府应按照省市两级中心镇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出台鼓励中心镇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奖惩措施;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明晰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重点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我市正处在城镇化高速增长期,仅靠财政投入十分有限,需解放思想破解资金难题,形成“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双重动力机制。为此,要整合政府资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市直相关部门可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归口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向试点示范项目;要发展各自特色产业。各地应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结合本镇的经济发展现状,立足于城镇的功能定位,加强引导,发挥比较优势,扬长避短,找准经济增长极;要鼓励金融信贷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探索金融部门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方案;要创新经营与融资联动机制,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运用BT、BOT等模式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发展。三是把握工作原则,推进四化同步。按照“三高三先三后”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先规划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先地下后地上)统筹规划建设。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突出新理念和城镇特色,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严格执行规划,坚决做到“两个严禁”,即严禁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设房子,严禁建设没有经过设计的房子;积极为示范乡镇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尊重农民意愿,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现实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新型城镇化,绝不搞“一刀切”、盲目在农村“造城”。
(三)健全村镇规划和建设体制
全市每个乡镇应成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承担起相应职责任务。要制订工作规划流程,做好镇区规划编制、实施与管理,形成一套工作规范;要指导农民建房及危房改造;要完善镇区环境卫生清扫清运机制;要制订镇区违建房屋和乱设摊点的管理细则;要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服务和指导。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实现城乡协调统筹发展,彻底改变“重城市轻村镇”的现状,才能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咸宁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林业局局长王槐生受市政府的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托丰富的资源,打造百亿元竹产业,切合咸宁实际。近年来,在竹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建设、政策扶持、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等方面做了大量、实在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报告》客观全面,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扩大竹类品种资源。资源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实现百亿元竹产业,必须加强竹林基地建设。既要创新基地管理模式,精细化管理好现已有的竹林基地,提高产出水平,又要引进适宜本地种植的竹类品种,丰富竹类资源,新建和扩大竹林基地规模,提升产业结构。
二、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园区建设。规划是引领产业发展的航标。要进一步完善《咸宁竹产业园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科技引领,努力建设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高标准竹产业园区。
三、进一步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高产业发展水平。资本是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利用我市楠竹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引进大企业、大品牌,加快形成从竹叶到竹根的完整的产业链条及精深加工的全竹利用,做大做强竹产业。同时,要避免同一产品的重复建设和同质恶性竞争现象。
四、进一步加强科研与创新,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科技是产业腾飞的翅膀。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对接,在竹品种开发与保护,竹产品开发与利用等方面全面合作,着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要从竹产品的物理功能到化学功能的全方位开发,提升产业的发展空间和附加值。
五、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全力推进产业发展。政策是产业发展的推动器。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2013年第13号和第5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市林业、发改、经信、财政、交通等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分配、林区道路建设等方面落到实处。要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竹产业发展的责任,严格目标责任的管理与考核,形成全市上下抓竹产业发展的氛围,早日实现百亿元竹产业发展目标。
关于咸宁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林业局局长 王槐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咸宁市竹产业发展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竹产业发展现状
我市竹类资源丰富,是湖北省楠竹的主产区,享有“楠竹之乡”的美誉,竹产业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竹林基地形成规模。全市现有竹林面积153.5万亩,其中楠竹150.6万亩、立竹量2.5亿株,年产楠竹2200万株,竹类资源占到了全省的80%;万亩以上竹林基地 26个,其中赤壁官塘驿、陆水湖竹林面积突破10万亩,咸安汀泗桥、大幕竹林面积在5万亩以上。
2、加工利用初见成效。据统计,全市具有一定规模(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竹类加工企业40余家,其中巨宁竹业、利源林农、瑞发竹业、天和鑫鑫等企业已形成品牌效应;全市竹类产品主要有竹板材、竹工艺品、竹日用品等多个系列,有23批次产品先后荣获全国竹(林)业博览会金奖。
3、竹林旅游显现活力。竹文化旅游是竹产业新的增长点,我市初步形成了鄂南大竹海以及随阳、大幕、黄龙、金沙、九宫、潜山等竹生态旅游景区体系;先后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0多名官员、专家、学者到星星竹海参观考察。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我市竹林景区旅游近10万人次。
4、竹业经济逐步提升。据统计,全市有10万户以竹为重要收入来源,有15万农业劳动力主要从事竹业生产。2013年上半年全市竹业产值6.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8% ,其中第一产业2.3亿元、第二产业2.79亿元、第三产业1.14亿元。
二、发展竹产业的主要作法
省委领导在2012年的三级干部会议上提出,将咸宁竹产业打造成百亿产业。我市高度重视,科学规划,高位推动,专班操作,强力推进竹产业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快发展竹产业,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竹产业办设在市林业局。2012年12月6日,我市召开了竹产业发展动员大会,对加快发展竹产业进行部署,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一年来,省领导张昌尔、王晓东、许克振等先后调研我市竹产业,并要求省直相关部门要在项目申报、产业集群发展、资金分配等方面支持我市加快发展竹产业。市领导任振鹤、丁小强、陈树林、李逸章、闫英姿、熊登赞等先后调研竹产业,提出发展竹产业的目标要求,帮助解决发展竹产业面临的实际问题。
2、科学编制规划。2012年12月,浙江农林大学与市林业调查规划院,联合编制了《咸宁市竹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到2016年,竹林基地发展到165万亩,立竹量3亿株,实现竹产业总产值40亿元,其中一产业8亿元、二产业25亿元、三产业7亿元;到2020年,竹林基地发展到180万亩,楠竹立竹量3.6亿株,实现竹产业总产值100亿元,其中一产业20亿元、二产业65亿元、三产业15亿元。2013年1月25日,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大学、省林科院等7位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获专家组一致通过。6月13日,咸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咸宁市竹产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竹产业相关工作。会议认为,规划思路清晰,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具体,保障措施得力可行,并批复该规划。
3、出台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意见》(咸发[2012]13号)、《关于建设丰产高效竹林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3]15号)、《关于建设竹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竹产业园)的实施意见》(咸政发[2013]16号),从建设示范基地、打造竹产业园、培育龙头企业等方面支持竹产业发展。市级安排1亿元竹产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竹产品加工企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竹产业工作经费,用于招商引资、科研推广、市场开拓等。
4、加快园区建设。2013年3月,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咸宁竹产业园规划(初稿)》。园区规划总面积3平方公里,规划到2016年引进竹加工企业35家,实现年生产总值20亿元以上;到2020年,园区各类竹加工企业达到100家,年生产总值达到50亿元以上。竹产业园采取市区共建、以咸安区为主的原则进行建设。咸安区已完成竹产业园一期征地1061亩,其中600亩已完成土方平整。园区纵三路、纵四路、纵五路已完成70%的路基工程,预计12月底可完工。同时二期扩征的891亩土地,已完成征地意见书签订、房屋评估、苗木清点等工作。目前,进园企业已达6家,其中巨宁竹业已投产,江南春竹业正在建设之中,其余4家(浙江杰强、鑫凤竹木、信佑竹业、华中竹产业城)已签订投资意向协议。
5、大力招商引资。3月12日-15日,市委书记任振鹤带领县(市、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浙江安吉考察并举办竹产业招商推介会。浙江红宇集团、华奔集团等企业,分别与我市签订竹产品加工意向协议。市林业局成立了招商小分队,先后数次赴安徽、福建、浙江、广东等地招商。江苏广亿集团先后两次来我市考察,对建设竹产品交易市场有浓厚兴趣,具体事宜正在洽谈之中。咸安区引进江南春竹业有限公司,投资2.8亿元生产重组竹项目。投产后可生产竹地板200万平方米,年产值6亿元。赤壁市引进湖北冠森竹纤维制品有限公司,一期投资1.2亿元,投产后可生产板材8万立方米,年产值3.2亿元。崇阳引进鑫森工贸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生产重组竹,年产值达6000万元。
6、狠抓基地建设。从2013年至2020年,我市每年将建设6个丰产竹林示范基地。其中嘉鱼县建设500亩以上示范基地1个,其他5个县(市、区)各建设1000亩以上示范基地1个,竹主产区乡镇都要建设100亩以上丰产竹林示范片。去冬今春,全市新造竹林基地5.22万亩(咸安0.6万亩、赤壁0.8万亩、嘉鱼0.3万亩、通城0.4万亩、崇阳2.12万亩、通山1万亩),抚育3.5万亩。由于今年我市遭受百年一遇的旱灾,对竹林的生长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立地条件差的竹林连片死亡。据统计,全市竹林受灾面积达121.65万亩,受灾损失达14.6亿元。目前,全市林业技术人员正深入一线开展灾后自救工作。今冬明春,全市计划新造竹林基地3万亩、补造4.6万亩。
7、加强科技支撑。我市积极与浙江农林大学接洽,并就乡土竹种资源利用、楠竹科技示范园建设等项目进行了商讨。按照要求,我们开展了咸宁乡土竹种资源调查、相关数据资料收集工作,为下一步正式签订校市合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市林业局编制印发了《丰产楠竹栽培手册》,指导竹农生产;起草了《竹林示范基地检查验收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购买引进竹林翻耕机和竹篼粉碎机各6台,已在全市范围内试用推广,竹农反响良好。市林业局和咸安区、崇阳县林业局先后举办数期楠竹科技培训班,推广实用科技技术,深受竹农好评。
8、挖掘竹文化。市政府投资2600万元建成咸宁竹子博览馆,建筑面积1296平方米,是全国唯一一座全部采用重组竹建造的博览馆。系统展示竹历史、竹资源、竹经营、竹加工、竹文化等方面知识,兼具科普教育与旅游观赏等功能。截至目前,竹博览馆已接待各级领导、游客和市民数万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三、当前面临的问题
虽然我市竹产业发展较快,但与浙江安吉、福建建瓯等地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发展竹产业还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竹林经营理念落后。绝大部分竹农沿袭传统的管理方式,对竹林投入少,没有垦复,导致竹林立竹量不高、径级小、材质差。同时一味强调护笋养竹,把养竹和竹笋利用对立起来,造成大量的竹笋资源浪费。据调查,目前我市每亩楠竹可年产竹笋50公斤,大约有7500万公斤竹笋烂在林间未被利用。每公斤按4元算,竹农减少收入3亿元左右。
2、优惠政策落实不够。尽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竹产业发展的政策,但从执行的情况看,存在落实难的问题。我市设立了1亿元的竹产业发展基金,但基金管理的相关办法、细则尚未出台,无法进行具体操作;竹林基地建设,除崇阳县外其他县(市、区)财政没有提供资金支持,仅靠林业部门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小、力不从心;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于发展竹产业,但目前尚未形成工作合力。
3、加工利用相对滞后。全市竹资源加工利用不足40%,60%的竹资源以原竹外销。现有加工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带动能力弱。今年我市引进了一批龙头企业,但目前还无法做到从竹根、竹杆到竹笋、竹叶的全方位利用,还未形成从生产到加工、包装、销售、服务的完整产业链条。
4、竹类科研力量薄弱。全市只有1个竹类研究所,挂靠在市林科院,科研力量薄弱,人员和科研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竹类科研活动的开展。竹加工企业大部分没有与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竹资源利用水平低。
四、下阶段工作重点
发展竹产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咬定目标,齐心协力。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力争早日将竹产业打造为百亿产业。
1、加快竹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咸宁竹产业园建设规划》,采取市区共建的办法,高品质建设咸宁竹产业园,力争建成全国一流、功能完备,从叶到根综合利用的竹产业园区。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引进一批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资源利用率高的企业来我市投资竹产业。做好与江苏广亿、浙江双枪集团等企业的衔接,力争企业落户我市。
3、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坚持科学培育,集约经营,以竹林抚育为重点,稳步推进竹林新造。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竹类丰产示范基地。特别是要转变观念,科学经营,大力建设楠竹笋用林、材笋两用林以及雷竹笋用林示范基地,做到一年四季有新鲜竹笋上市,从而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竹农收入。
4、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省人民政府第13号和第54号专题会议纪要提出,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要在项目申报、专项资金分配、林区道路建设等方面,积极支持咸宁大力发展竹产业。市林业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与省直部门进行衔接,抓紧落实和推进,从而形成合力,更好地加快竹产业的发展。
5、积极发展竹林旅游。全面挖掘整理咸宁与竹有关的民俗文化,并将竹文化与发展旅游结合起来。积极引进客商投资竹林旅游,新建、扩建、完善一批竹林景区,创建“鄂南大竹海”旅游品牌,形成“一海多点”竹旅游格局。
6、完善科研推广体系。依托咸宁市林科院,成立竹产业科研中心,联合国内知名竹类研究单位和龙头企业,建成“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创新平台。
7、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制定竹产业发展考核细则,将竹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并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对各地、各部门推进竹产业发展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公民的诉讼权益,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同时,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营造良好诉讼环境。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诉讼法,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使公民自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缓解“信访不信法”难题,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
二、进一步发挥司法监督作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进一步认真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三、进一步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审判质量。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争取其支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要积极探索多元化行政纠纷裁判方式,探索一并裁判民事纠纷的判决方式。要不断深化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制度,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案结事了。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办案能力。要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上可靠、业务上可信、作风上可亲的行政审判队伍。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太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围绕创公信法院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元至10月,咸宁法院审判绩效排名始终位居全省各市(州)中院前列。上半年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对全省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测评中,对咸宁法院不满意的人数在咸宁市政法机关中所占比重,由去年底的71.023%下降至24.49%。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市中院报告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行政审判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进行审查,以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是党领导下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法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的要求,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咸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元月至2013年10月,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12件,审结391件,结案率为94.9%;受理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58件,结案1843件,结案率为99.2%。其中,市中院受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72件,审结67件,结案率为93.1%。
(一)畅通诉讼渠道,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政案件告状难、立案难问题,全市法院积极予以回应,畅通诉讼渠道,加大受理案件力度,确保相对人起诉到我市法院的行政案件应立尽立,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涉及政府以及公安、城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25个行政管理部门,涵盖了城市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土地承包、山林权属等多个领域。市中院注重建立和完善受理行政案件的长效机制。对当事人反映不收案、不立案问题以及申诉上访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涉及被告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实行指定管辖、交叉审理,最大限度克服地方保护;对各基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情况实行季度、年度排名通报,并对保护当事人诉权成绩突出的法院予以表彰。通过这些举措,有效解决了行政案件告状难、立案难问题。近两年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诉求,将行政争议纳入法治轨道化解,较好发挥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官民关系“润滑剂”、社会稳定“减压阀”作用。
(二)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大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市法院坚持把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通过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是全面贯彻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予以维持;对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对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判决予以变更。如李某某等46名原告诉通山县政府行政强制措施一案,通山县新堤市场确实存在消防隐患,但有处罚权的机关为公安消防部门,县政府未经公安消防部门的行政处罚程序,直接组织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市场建筑物,引发集团诉讼。因县政府强制拆除行为属超越职权的行为,市中院依法判决确认通山县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二是依法开展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维护生效行政决定的权威。近两年来共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58件,对其中1456件案件裁定准予执行。特别是我市法院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执行力度大、效果好,有效保证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市中院从2008年起连续五年被市人民政府表彰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三)强化能动司法,注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
为切实化解行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市中院就行政诉讼协调的适用范围、形式和程序出台了指导性意见,为全市法院运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提供了指引。建立行政争议全程协调机制,将行政协调工作向前拓展、向后延伸,做到逢案必调,案前、案中、案后全程协调。如2011年11月,崇阳县政府在该县天城镇白泉村十组征地250亩,后该组52户村民多次到市上访,并向市中院递交行政诉状,请求确认崇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行为违法,要求返还被征用的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鉴于该案起诉人众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市中院主要领导提出了“立足诉前调解、争取各方支持、合力化解矛盾”的工作要求。市中院立案庭、行政庭联手做诉前协调工作,分管院领导先后10余次带领立案庭、行政庭有关同志奔赴崇阳,面对面与起诉人及其代理人接谈,同时就本案起诉人的诉求与崇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沟通,要求县政府落实化解措施。经过长达9个月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由崇阳县政府增加补偿款90万元,落实了相应安置地,为起诉人安排了90多个门店,保证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一起因土地征用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在行政诉讼立案前即被妥善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两年来,全市法院经协调由原告撤诉的行政案件有252件,协调撤诉率达67%。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庭审方式改革,尝试实行“圆桌审判”模式,营造平等和谐庭审氛围,对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发挥了较好促进作用。
(四)拓展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全市法院始终把深化司法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提升审判社会效果。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制度。市中院坚持发布《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在报告中对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工作建议,对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发挥了较好作用。建立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的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统一认识,会商加强行政执法的措施。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近两年来,两级法院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30余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送法进机关”、选派资深法官讲授法制课、邀请旁听庭审、举办“以案说法”专栏等活动,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五)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建设过硬行政审判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反腐倡廉建设。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行政法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加强案件质效管理。坚持以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和涉诉信访案件“三项评查”为抓手,以“四比”(即比调解撤诉率、比结案效率、比庭审水平、比裁判文书质量)办案竞赛为动力,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近两年基层法院行政上诉案件维持率为93%。市中院审理的二审行政案件连续10年没有被再审改判发回的情况,维持率达100%,行政审判质量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加强审判组织建设。两级法院均设立了行政审判庭,配备了较强的审判力量,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占80%以上,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审判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矛盾、协调行政争议的能力,全市法院行政审判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两年来,两个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行政审判队伍中有6人立功受奖。
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中院,对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人大代表,表示真诚的感谢!
二、当前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回顾总结两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行政审判工作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相对人的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行政相对人对以诉讼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缺乏信心,信访不信法,“不愿告”、“不会告”、“不敢告”的现象还仍然存在。这需要人民法院与全社会一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不够。总的来看,近年来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都很重视、很支持,但支持配合尚有提升空间。一是思想认识上有误区。少数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不强,对行政机关当被告不理解,对行政权受到司法审查不适应。二是工作配合上有偏差。个别行政机关不答辩、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特别是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以及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人民法院撤销后,责令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有的行政机关不配合,遭遇执行难。三是工作机构不健全。有的行政执法单位未设立法制机构,有的人员配备不足,有的所作行政裁决没有给予法制部门的审查权,导致应诉被动,甚至败诉。四是尽管省、市政府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出了相应规定,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我市尚未实现零的突破。
(三)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尚需改善。一是行政干预依然存在。有些行政诉讼案件会不同程度的遇到一些干预与影响。二是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处理难度大。社会转型时期群体性诉讼案件呈上升趋势。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引发的利益冲突,工伤、退休及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的纠纷,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关注度高,成为行政审判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信访压力大。极少数行政相对人为实现个人目的,滥用诉权,以赴省进京上访等手段向法院施压。
(四)法院自身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行政审判法官缺乏大局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化解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不强。二是基层法院之间行政审判工作还不平衡,有的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数量偏少。三是法官年龄结构老化、队伍青黄不接、案多人少的矛盾在行政审判领域也日显突出。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措施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行政诉讼制度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法院要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行政审判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狠抓执法办案,注重方法创新,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全市法院要把行政审判自觉地放到服务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行政审判工作特点规律,密切关注新类型行政纠纷,妥善审理关系民生的土地征收、劳动保障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等领域的行政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协调和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协调优先、调判结合,积极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实现行政审判协调和解工作从庭内向庭外延伸,从诉中、判前向诉前、判后延伸。重点推进行政案件委托协调和多元参与协调机制建设,构筑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平台。进一步健全行政协调网络,加大协调和解工作力度,促进“官民和谐”。
(三)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提高行政审判的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规范行政案件庭审程序,切实提高庭审质量。加强审判管理,深入开展行政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强化司法公开,切实抓好庭审公开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报道行政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件,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支持。
(四)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及时主动地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和困难,争取关心支持,探索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政府和法院参与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逐步实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继续完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更优的行政审判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切实加强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官服务大局能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廉政纪律建设,确保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加强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夯实基层基础,提升行政审判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推动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及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为建设鄂南强市、促进平安咸宁、法治咸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
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3年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30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5票
基本满意: 3票
不满意: 1票
弃 权: 1票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
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农办主任 石玉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统筹谋划,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经济发展稳中有快,民生事业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60.99亿元,比上年增加108.98亿元,实现了连续三年突破100亿元的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6.28亿元,比上年增长34.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82亿元,比上年增长28.9%;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800元,同比增长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05元,同比增长13.9%;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2.1%。2012年,新增城镇就业4.6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比上年下降0.06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意见的处理
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政府指导和管理各项城乡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近年来,我市始终把科学规划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龙头,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大胆创新、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打破城乡规划分割、建设分治的格局,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谋划部署,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资源城乡共享的科学优化配置。
一是全域咸宁定位顶层布局。以“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契机,按照“全域咸宁”的思路,大力推动市域规划编制,积极做好“去稳竞进”发展的顶层设计。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城乡规划编制资金9008万元,相继编制完成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咸宁市主城区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温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0余项控制性详规。截止目前,全市共46个乡镇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总规覆盖率80.3%。其中20个市级中心镇除通城县石南镇外,均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共857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截止2012年,全市共有65个中心村按照整村推进方式完成规划编制成果,有600余个行政村编制了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湾村庄建设规划。涵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全域规划”布局初步形成。
二是多规融合激活发展潜力。我市立足自身发展优势,在“山、水、地、文、景、能、位、势”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市情认识,提出了“生态强市、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把城乡建设规划、城乡产业发展规划、城乡用地规划、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和城乡生态文明规划进行有机整合,实现了“一个城市一个空间、一个空间一个规划”,以“多规融合”谋划大发展格局,进一步激活了咸宁的发展潜力。我们按照“全域城镇化、全域景区化”的理念,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咸宁市全域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市中心城区大力推进“六城三区”规划建设;市域范围以咸宁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一条城镇连绵区、三条城镇产业发展轴和两条旅游生态发展轴的“一主两次、一区三轴两带”城镇体系基本形成;通城县在抓好隽水、大坪、石南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和“一城一镇一村”建设的同时,全面规划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形成了“一轴二翼三圈”为支撑,一二三产业齐备,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格局。目前,咸宁中心城区和“六城三区”土地规划面积扩展到35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模由上一轮规划控制29平方公里扩展到135平方公里,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游则旅游的区域协调发展模式初具规模,我市正由“临山簇林时代”向“拥湖面江时代”迈进,城市的吸纳力和承载力大幅提升。
三是狠抓监管保证规划实施。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是龙头、是先导,但空有规划无法执行也只能是“空中楼阁”。近年来,我市各级规划部门在科学规划、超前规划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舆论宣传、信息公开、执法督办等一系列监管手段,有效的保证了各项规划准确实施。大力推进阳光规划,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示制度的规定,通过批前、批后和现场公示等手段,确保城乡规划审批实施的公开、公正、透明。切实加强规划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公众参与规划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今年8月,住建部批准我市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9月25日咸宁市地理信息中心暨数字规划馆正式开馆,架设起了公众与城乡规划的沟通桥梁。同时,积极建立规划、林业、国土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打击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违法违规建筑行为。2012年,市规划部门先后查处各类违规超建、少建项目23项,处理公建及开发项目违规超建面积1.3万平方米。今年上半年,市规划、林业、国土等部门相继出台市区山体保护措施,潜山景区、王山寨景区、香吾山等15座主城区山体全面落实管护责任。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四化’同步协调科学发展”意见的处理
“四化”同步协调科学发展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我市以“工业崛起”为龙头,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生态服务业,形成了“四化”同步助推统筹城乡发展的全新态势。
一是工业崛起引领“四化”联动,“磁场效应”加倍凸显。面对赶超与转型的双重压力,我市坚持扩大总量与提升质效并举,以工业崛起为龙头,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以产兴城、以城带乡,产城互动、城乡互促”的良性机制。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以“非常之举”推动工业崛起,对项目建设“一月一检查、一季一拉练、一年一总结”,大力扶持培育电力能源等6个年产值过百亿元的新型支柱产业;全市六个县(市、区)立足实际、各选亮点,六轮驱动、齐头竞进,“工业崛起”战略呈现出市县一体、全线发力的良好态势。截止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674家,净增54家,其中年产值过亿元以上企业310家,增加51家;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40亿元,增长17%。在扶持培育“六大支柱产业”的同时,我市还深入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共生融合,大力推进“智慧咸宁”工程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2012年全市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发展到16家,实现利润总额2.88亿元,同比增长127.1%。市农办等涉农部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切实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指导,今年上半年新争取到省委、省政府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专项调度资金1.35亿元,占全省新增调度资金的四分之一,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67家,省级龙头企业44家,增幅位居全省之首,“九宫山有机茶”等多个农产品品牌获评中国驰名商标。在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强势带动下,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提速,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咸嘉工业新城等项目全面启动,2012年我市城镇化率达到52.1%,较上年增加2.8%。日渐夯实的经济底盘,也使得我市绿色崛起的“磁场效应”加倍呈现。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签约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各类项目167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4.3%,其中,投资额过亿元项目达58个,雨润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嘉鱼无锡工业园等6个项目投资额过10亿元。
二是坚持生态至上绿色唯先,“绿水金山”互惠双赢。生态是咸宁的最大禀赋,绿色是咸宁的第一优势。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齐抓共举,实现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互惠双赢,有效的将咸宁的“生态资源”转化为更强的“发展动能”和更大的“人居优势”。近年来,全市大力推进低碳式发展,各地共投入减排资金6.54亿元,关停高能耗、高污染企业203家,拒绝电镀、化工等涉重污染项目23个立项开工,涉及投资额达数十亿元。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市区建成区绿化率37.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36平方米,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先后投入近10亿元改善淦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深入实施“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和咸宁市“十大美丽村庄”创建活动,累计筹集资金4.32亿元,修建农村垃圾填埋场595个,配备垃圾清运工及村庄保洁员11931人。全市空气优良天数常年保持36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54.3%,城乡环境质量和环境承载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依托节会壮大旅游品牌,“香城泉都”实至名归。以先后五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为契机,大力实施“旅游突破”战略,不断巩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成果,打响了“香城泉都·幸福咸宁”的金字品牌,跻身全国五个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之列。为深入推进咸岳九“小三角”旅游区域开放合作,培育区域开放高地,加快区域旅游一体化进程,今年我市与岳阳、九江两地协商签订了《咸岳九区域旅游深度合作框架协议》和《咸岳九旅行社合作意向》。目前全市旅游产品开发,农家乐等餐饮服务业发展逆势上扬,前景向好。2012年,全市旅游接待人数为21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07亿元,分别增长39.8%、38.4%,获评湖北最受欢迎的国内旅游目的地。预计2013年旅游接待人数将突破2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40亿元。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强点、连线、扩面’,促进‘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意见的处理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其核心任务是缩小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加快促进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今年以来,我市在推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着眼“三农”所需、所盼,不断创新思路、破解难题,从而将更大的社会资源向农村倾斜,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一是强点连线扩面惠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去年11月6日全市新农村建设暨“四化”同步发展现场会提出的“强点、扩面、连线”要求,大力推动统筹城乡试点实现“由点及面、扩面为线”的片区式发展。近一年来,梓山湖新城、旅游新城、职教新城、咸嘉新城、咸安新城、金桂湖试验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一批新城新区和官桥镇官桥村八组、潘家湾镇四邑新村、横沟桥中心镇、梓山湖新村、金桂湖新村等一批新村建设全面推进。抢抓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机遇,建立1名市级领导带领3个部门,连续3年对口帮扶1个村的“1331”扶贫工作制度,大力推动“南三县”扶贫片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与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洽谈协商,咸安区向阳湖镇成为“中基会”在全国开展首批三个“三农”优化示范乡镇试点之一。嘉鱼县潘家湾镇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四化”同步示范试点乡镇,市委、市政府初步定于近期召开现场会,届时将重点围绕106、107国道以及武赤公路嘉鱼潘湾沿线,选取若干乡镇、行政村,部署启动全市“四化”同步示范试点和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二是培植特色产业富民。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既要加大“输血”扶持力度,又要提升乡村自身的“造血”功能。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培植具有咸宁特色的农村生态产业,切实增强了农村自身发展的后劲。市委、市政府着眼咸宁资源优势,提出把竹、茶产业培育成两个百亿产业的发展战略,先后出台茶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一次性安排产业基金1亿元扶持竹产业加工,加快构建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大力推进绿色农业快速发展。截止目前,全市先后打造生态农业示范区7个、生态农业试点47个,建成畜禽养殖小区210个,各类特色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其中嘉鱼县坚持把发展特色产业作为基础,突出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因村制宜规划发展特色产业,该县官桥村投入1.17亿元规划建设了高产油茶、有机稻、特色水产养殖、农业生态旅游等四大基地项目,建成后预计该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将超过1.5万元。
三是创新保障机制安民。在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不可避免,“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市各地积极创新思路,探索出“土地入股、分红收益”、“迁村腾地、科学开发”等多种形式,变“农民”为“股民”、“市民”,使被征地农民不仅“有所居”、更“有所养”。如通城县在“樊牌新城”建设用地的运作上,通过将村民土地本金融资到县城投公司,按照水田、旱地、山林的标准进行分类评估,每年支付村民固定红利,年底进行盈余分红,使村民每年的固定回报既高于当地田亩产值利润,又远远高于当前银行存款利率标准。同时,企业用工和工程建设等对当地村民实行优先,既解决了失地村民的后顾之忧,又提升了村民土地本金的升值空间,建立了村民致富的长效机制。嘉鱼县在抓好土地确权的基础上,采取置换的形式对1个或多个自然村进行整体搬迁,搬迁后的农村新村实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原有耕地在总量不变的基础上,调整至新村周边复垦便于农民耕作,而原区域内的耕地和宅基地则进行综合开发,既保住了耕地红线,又扩大了工业和建设用地面积。潘家湾镇四邑村通过迁村腾地,对3个自然村进行整体搬迁,近200户农民搬进了配套设施齐全的四邑新村,变成了新的社区居民。
四是优化金融服务助民。近年来,我市采取内启活力、外增助力的“内外兼修”模式,积极提升金融机构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内,积极开展涉农金融服务创新,在全省市州第一个实现电话银行乡村全覆盖。鼓励辖内各银行机构尝试开办应收账款、存货、所有权、承包权等抵质押贷款模式,有效地缓解了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如市信用社创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水域经营权抵押贷款,为嘉鱼县100多户水产养殖户发放水域经营权抵押贷款1850余万元。对外,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重奖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通过构建支持政策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外来金融助力投身城乡一体化建设。目前全市面对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总数达到24家,其中村镇银行3家、贷款公司1家、农商行异地支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有效破解了县域、乡镇等基层一级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建设与投入”意见的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7月25日在湖北考察时指出,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关键是要给群众造福。今年以来,我市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中,“民生为先”的导向更加突出,工作和财力投入继续大力度向民生领域倾斜,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3.54亿元,比上年增长16.8%,教育、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分别增长66.6%、47.4%和50%,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
一是切实加大农村教育文化事业投入力度。2012年,全市教育投入中,学校建设支出农村部分约为17009万元,占全市学校建设支出25260万元的67.34%。其中,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投入资金22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投入资金3637万元;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投入资金2000万元;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资金251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326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3398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78个,剧团、剧场4个,博物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广播覆盖率95.36%,电视覆盖率97.20%。建成农家书屋964个,实现村级农家书屋建设全覆盖。
二是大力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252个,病床10656张,医疗卫生人员16780人,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5482人,注册护士4755人,全市医疗机构接诊1380.42万人次,出院33.37万人次。率先在全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试点,全市参合农民205.32万人,参合率98.96%,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快速推进,落实人均2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220.78万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建档率87.74%。积极开展示范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全市6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4个村卫生室获2012年度湖北省示范卫生机构,市政府继续投入300万元用于县(市、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并列入当年市政府十大惠民工程。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建设。2012年,我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推进“网格化”监管,制发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温泉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建立涉及食品基层网点16768个,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扩大食品抽样检测覆盖面,增加检测数量。农业部门抽送样检测合格率达97.8%,质监部门抽送样检测合格率96.8%,工商部门监测合格率达94.5%,卫生部门餐饮具检测合格率达97.6%。全年各类宣传报道60次以上,共组织各类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培训12次,培训人数达800余人次。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140家(次),食品经营单位63107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100户(次),开展食品联合执法104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2488起,立案1843起,下发督办函、整改意见书3217份,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313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730家,责令停产7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起;查获“三无”食品及不合格食品17174公斤;受理查处结案回复各类食品举报投诉274起。
四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十件实事”之一,明确全市在2012年和2013年要分别解决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去年全市共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14.3507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86.64%,超额完成了指标任务。今年上半年已完成3.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175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近年来,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要求、与我市人民的现实需求、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四化”同步协调科学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努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为推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打造“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实现绿色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的统筹城乡发展事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的报告>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3年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30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6票
基本满意: 2票
不满意: 2票
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
报告〉的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地震局局长 梁安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2年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咸常文[2012]8号)高度重视,针对报告中提出的五条建议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办理。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一年来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把贯彻实施“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采取调研、部门汇报、联合检查的形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问题。去年11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防震减灾工作,同意我局在“招硕引博”中引进一名专业技术人才,按“先进后退”的原则,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调剂1名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出台《咸宁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去推进,分年度逐步实施,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今年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建设项目事宜。不断健全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讨论解决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今年,市县两级财政建立了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市本级按上年度经费总额的10%递增。为保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市政府同意由市城投公司出资新建市防震减灾中心,该中心计划投资1400万元,其中市城投公司出资800万元,省地震局出资600万元。南川地震台环境改造投入资金16万元。各县(市、区)防震减灾专项经费都有不同程度增加,基本保证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奠定防震减灾工作社会基础,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我市市、县两级地震部门始终坚持“积极、稳妥、科学、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方针,加强与宣传、科技、教育、住建、科协、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段,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户外LED显示屏等渠道,采取汇报、地震讲座、应急演练、现场参观展览、设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五进”(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不断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抗震设防知识、农村安居知识、防震减灾工作成就与现状等内容提要的宣传教育。一年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 20辆次,制作、编印和发放宣传资料 2万份,制作展板56块;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15次,接受群众咨询 1万余人次。通过一系列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对防震减灾更加重视,全市中小学校已把防震减灾知识列入安全教育必备内容,每年定期开展学生避震逃生应急演练,社会民众对地震的关注度明显提高,农民防震抗震意识明显增强。
(三)部门配合,共同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抗震设防管理是震害防御的重中之重,是防御和减少地震灾害最有效的措施。据调查,房屋倒塌破坏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占地震灾害伤亡总人数的95%。为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建议,主要措施是:一是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市政府已于去年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市、县两级要把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今年初,市地震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多次协商,形成共识,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依法把经地震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表》作为图纸审查的必备内容,做好工作衔接,加强设计、图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嘉鱼、赤壁、咸安和通城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文件,将抗震设防监管落到了实处。二是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地震部门在本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地震行政审批窗口,把所有行政审批业务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审批合法、简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据初步统计,全市依法开展重点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20项,一般建设工程地震动参数复核和审批100余项,所有审批项目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集中的建设工程按高于一般建设工程一个等级进行抗震设计,如温泉中学新建教学楼、综合实验楼,市直机关幼儿园教学楼,新建的外语实验中小学校教学用楼等。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地震部门主动上门宣传法律法规,以理服人;对拒不执行的,下达《地震安全性评价通知书》,督促业主整改,使抗震设防工作初步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四)示范带动,逐步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过去,受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市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民房建设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目前,我市加大了对农村民居建设管理和指导力度,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主要措施是: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建立以发改委牵头,规划、住建、地震部门参与的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管理机制,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政府引导,部门协作。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危房改造、整村搬迁、“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而且还把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纳入相关扶贫惠农的建设项目建设之中,在村民建房中增加抗震措施,既不影响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又可以促进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实施。三是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建立技术指导强化服务管理机制,通过地震、规划、住建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农居抗震技术的开发力度,提供因地制宜的农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有计划地组织防震抗震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四是宣传引导,示范带动。地震、科协等部门开展防震抗震知识普及活动,增强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辐射效应,引导广大农民掌握防震减灾技术,提高广大农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参与防震减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目前,全市已建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村25个,示范户2578户。通过示范带动了全市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作的开展。经过加强宣传引导、多部门共同努力,我市农村建造抗震房屋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经初步调查,全市农村50%的新建房屋采取了圈梁、抗震柱、拉筋等抗震措施。
二、今后努力方向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防震减灾计划项目的建设。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防震减灾平安计划》和我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我市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突出公共服务,全面防御地震灾害。加强抗震设防依法监管,加强部门协调,细化具体措施,努力做到重点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应评尽评,一般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合法明确,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责任落实。要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发挥好公众参与防震减灾工作的主动性和基础作用。
(三)突出群众需求,开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传媒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和调配,解决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加强在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防震减灾工作将以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政府
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3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人民政府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建成。要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制订偿债计划,明确还款渠道,强化偿债责任,确保偿债措施落到实处。
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
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解决淦河流域水质逐渐恶化,水生态系统平衡被破坏以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的问题,同时提高淦河的防洪能力,现委托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施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并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40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银行贷款的足额偿还,现就该项目与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将该项目建设资金分年度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2日
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
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
财政预算议案的说明
——2013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为解决淦河流域水质逐渐恶化,水生态系统平衡被破坏以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问题,同时提高淦河的防洪能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根据我市财力状况,该项目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中长期贷款支持。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计划对淦河从中游双鹤桥起至下游向阳湖镇宝塔村熊家湾止,全长13135米的干流河段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通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河堤加宽加高工程、河堤护坡工程、湿地修复工程、拦河蓄水工程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期为2014年1月—2016年12月。
二、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本息偿还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50099万元,其中市城投公司自筹资金10099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0000万元,贷款期限10年,建设期3年,偿还期7年,偿还期前6年每年偿还本息5700万元,最后1年偿还本息5800万元。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建成后的效果
淦河是咸宁的母亲河、生命河,淦河流域是咸宁市最重要的农业区域,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整个淦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重要部分,是咸宁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工程之一。通过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利于提高淦河的综合防洪、抗洪能力和城区防洪等级,促进淦河水资源优化配置、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恢复,有利于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提升我市生态旅游城市的品位,项目建设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四、项目建设资金偿还及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市委、市政府为不增加财政负担,结合咸宁实际,创新思维,提出了“以项目建项目”的新思路,即在建设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同时,对周边6000余亩土地进行储备,并对所储备的土地实行“招拍挂”出让,所得净收益足以保证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的需要。此外,本项目本息分7年支付,减轻了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压力。因此,只要该项目顺利实施,周边土地增值是必然的,所得净收益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偿还,不会给地方财政造成任何影响。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予一并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剑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3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陈剑同志因工作变动调出咸宁市,根据陈剑同志的辞职申请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剑同志辞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辞 呈
市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调动,本人请求辞去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13年9月10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3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国承的咸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 毓 军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10月31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会议议程比较多,都很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共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和市法院的6个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批准市政府将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还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报告在听取审议的基础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今年是市委提出的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为了助推“工业崛起”战略实施工作,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今年以来,我市经济逆势增长,工业经济发挥了支撑和带动作用,表明市委实施“工业崛起”战略的决策部署是正确的,市政府采取的实施主要措施是有效的,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同时,大家指出,我市实现“工业崛起”五年奋斗目标任务艰巨。对此,全市上下必须坚定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奋斗目标不动摇,坚定实施“五大工程”不懈怠,坚定实施主要措施不折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工业崛起”战略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地完成实施“工业崛起”战略五年计划的目标任务。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审议认为,近三年来,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纲要》确定的各项中期目标任务,但也有少数指标未能达到,仍需在后两年不懈努力。希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研判形势,抢抓机遇,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纲要》目标的全面实现。
把竹产业培育成百亿元产业,是市委着眼将咸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了促进这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市委决策部署符合咸宁实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力度,早日实现竹产业百亿元目标。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常委会高度重视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工作,在去年听取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这次会议又安排听取审议并测评了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目的是促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做好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对于统筹城乡发展,规范村镇发展秩序,加快城镇化进程,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强调,村镇规划和建设管理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市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三万”活动为契机,突出抓好全市村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实现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真正做到城乡规划建设一体化。
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结合咸宁的实际,常委会在去年开展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这次会议又安排听取审议并测评了有关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之所以这样安排,既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需要,也是促进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使防震减灾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本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始终保持正确方向,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公民的诉讼权益,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针对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不强等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继续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营造诉讼环境;二要加快行政案件异地审理制度改革,排除地方行政干预;三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办案能力。
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听取审议201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调整方案。大家认为,调整方案符合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赞成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并批准调整方案。同时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这次预算调整方案,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债务项目的绩效评价,落实还本付息责任,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将咸宁市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批准的决议。在审议中,大家认为,淦河中下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用项目周边土地储备偿还建设资金,财政无债务风险。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要精心组织,有效运作,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规避财政风险,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及有关委室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胜弘
王炽松 尤 晋 田运雄 刘炳文 杨 飏(女)
李春明 沈其文 张文华 张青达 罗建明
周辉庭 郑 勇 赵立龙 秦爱民 彭天海
彭光平 游爱民 程功武 熊承鹄 翟东明
漆胜保
请假:
任振鹤 刘中英(女) 刘 超(女) 陈 剑(女) 柯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