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年4月 第3号(总号:118)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2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洪青班3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13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万春桥1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0
供职发言………………………………………………………………………………周 勇21
供职发言………………………………………………………………………………孙新淼24
供职发言………………………………………………………………………………郑华成26
供职发言………………………………………………………………………………胡建平28
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3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3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2013年4月28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四、其他。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
––––2013年4月28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洪青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基本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有效保证了“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总体态势稳中向好,全市多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下面,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本次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情况。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市食品安全实行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体制: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原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自2013年4月16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城管等1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产业发展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先后有红牛维他命饮料(湖北)有限公司,咸宁贺胜温氏肉鸡养殖集团、咸安童光耀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嘉鱼潘湾蔬菜种植基地、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多家大中型种植养殖基地和生产经营企业建成投产或营业,咸安、通山境内农家乐餐饮业得到快速发展。
目前,全市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08家,食品经营单位12329户,餐饮服务单位4113家,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190万亩,“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产品320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9家。
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领导任振鹤、丁小强、夏亚灵、镇方松等先后带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开展调研;并针对“问题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领导小组制定了《食品安全例会制度》等工作制度和文件。全市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49个(中心)乡镇设立了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配备了130名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员和991名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其中嘉鱼县陆溪镇食品安全监管站的监管工作经验得到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省级主流媒体的关注。全市从社会上聘请了389名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创新,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具体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被评为2012年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路甬祥、桑国卫,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世茂,副省长张通等国家、省领导和省有关部门领导来我市调研、检查食品安全工作时,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多措并举,食品安全宣贯力度不断加大。一是通过开设《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专栏》、《今日话题》、《工商园地》、《质量之窗》等专栏,广泛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和“3.15”食品安全咨询服务等活动。三是通过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四是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编入“六五”普法读本。五是质监、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内容丰富、具有特色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六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接新职能后,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结合“创卫”和防控H7N9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宣传资料,加大对食品餐饮服务企业的宣传,不断规范餐饮业服务行为。全市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活动,营造了“关心食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了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明确职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得到落实。2011年3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市政府颁布了《咸宁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市、县、乡(镇)政府之间、政府与部门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教育、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部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四)综合监管,食品安全“抓手”作用得到显现。市食安办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积极开展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从工作部署的落实,发现问题的整改,群众举报的查实等层面,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督办了温泉中心集贸市场整治、地沟油和“问题乳粉”的清查工作。仅2012年,市、县两级食安办共开展督查督办23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65次。
(五)各司其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得到强化。农业部门大力推行“农业品种发展计划”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资打假整治行动、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项检查等行动。质监部门严格施行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2012年注销了15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督促企业严把“三个环节”、建立“四本台账”、完善“五项制度”,把住食品生产出厂关。工商部门坚持“一季一整治”、“一季一考评”,推行“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机制,共受理购假先赔申请584件,赔付金额52898元。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5%。商务部门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资格审核,大力实施病害猪及有害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教育部门实行校园食品放心工程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逐步收回学校学生食堂和超市经营权,杜绝承包经营行为。
(六)突出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凸显。按照“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12年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140家(次),食品经营单位63107户(次),餐饮服务单位5100户(次),开展食品联合执法104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2488起,立案1843起,下发督办函、整改意见书3217份,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313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730家,责令停产7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3起;查获“三无”食品及不合格食品17174公斤;受理查处各类食品举报投诉274起。
一是围绕重点时段抓整治。市、县两级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高中考、中秋、国庆、夏季等节假日及温泉旅游节、重要会议等特殊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了节假日和重要时段食品安全“零事故”。二是围绕重点区域抓整治。将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小食品售卖店,夜市(大排档)、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列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围绕重点品种抓整治。开展了地沟油、瘦肉精、餐厨废弃物、鲜肉及肉制品、酒类等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我市未发现地沟油流入餐桌的违法行为。四是围绕重点热点问题抓整治。针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明胶、“问题乳粉”、生猪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非法交易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五是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测。2012年共开展各环节食品抽样检测11676批次,其中农业部门抽送样检测合格率98.4%,质监部门抽送样检测合格率98.8%,工商部门监测合格率95.7%,卫生部门餐饮具检测合格率97.6%。
(七)示范带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创建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组织实施、各方协作联动”的工作方针,全市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了“建设诚信咸宁,保障食品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和以“树品牌、保诚信”为主题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目前,我市已有1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嘉鱼县,全省仅5家)、1家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赤壁市一中)、1家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嘉鱼县一中)、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咸安区)、2家省级餐饮服务“诚信先进单位”(赤壁市一中学生食堂和咸宁温泉谷度假区餐饮部)。全市申报创建全省餐饮食品示范街8条、示范单位62家,省食品安全示范点20个。全市已有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66个,面积190万亩。我市嘉鱼县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已初见成效,全县已建成蔬菜板块30万亩,蔬菜产销已形成了“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的良好格局。
(八)防患未然,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2012年,市政府修订完善了《咸宁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的措施,规定了事故的防范、处置、应对等操作流程;成立了应急指挥部和应急指挥咨询专家组,建立了应急管理通讯录,市、县两级政府及市农业、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队伍。全市应急人员总数达375名。市、县(市、区)食安办及有关部门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就应急预案进行了学习和研讨,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
(九)未雨绸缪,防控H7N9禽流感相关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我国长三角部分城市散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的情况,市政府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认真落实4月10日市委专题会议和市委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行动,关口前移,协调联动,切实做好防控各项工作,严把“病从口入”关。农业部门严格对全市规模养殖户(场)检查排查,做好定期消毒检查,实行日报制度,并在高速路口设置活禽运输免疫检查站,做到从源头上抑制病毒传播。工商部门加大对相关市场的巡查力度和频次,全市所有的市场明确专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活禽、鸟类及禽类产品经营户的管理,实行日巡查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餐饮单位(含学校学生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将畜禽产品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将禽类食品采购、生熟分开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格执行禽(畜)类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并明确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禽类食品,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禽,严禁加工病死禽类食品。切断不明禽类食品流向餐桌的渠道,杜绝不明禽畜类产品流向餐桌。并加强从业人员晨检工作,对发热人员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行业“多、小、散、乱”的状况依然存在。我市“五小”(小加工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流动摊点、小工地食堂)行业分布广,流动性大,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较差,管理欠规范,从业者多为困难居民和下岗职工群体,改造升级没有经费来源,整改难度大,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同时面对宠大的监管对象,监管力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在农业、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部门,检验检测资源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市县基层食品检测机构既不健全,也很分散,很多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的检测工作难以开展。
(三)公众食品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待增强。一是部分消费者尤其是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足,防范假冒伪劣食品能力较弱;二是部分小企业、小作坊业主素质较低,缺乏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法律观念淡薄,诚信意识较差,不能严格自律。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虽然我市食品安全态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食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基本特征没有变;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食品安全需求与相对落后的监管工作之间的主要矛盾没有变;社会各界日益关注食品安全的发展趋势没有变。这四个“没有变”决定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实施力度,强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顿,推进综合协调制度化、监督管理精细化、专项治理常态化、源头治本长效化,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一是多措并举抓宣传。将《食品安全法》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法制宣传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等多种活动载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公众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突出重点抓宣传。把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企业、各类学校、广大市民和农村群众作为宣传的重点领域和群体,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注重把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结合起来,增强企业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的综合效应。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体系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构建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体系。一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使市、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明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同时加强协作联系、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健全完善食品行业自律体系。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食品企业诚信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组建食品行业协会,构建群团组织成员之间的自律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以“12331”、“12315”、“12365”等食品安全举报热线电话为平台,建立由同级财政列支奖励基金的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曝光”监督作用,增强监督震慑力;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管员、乡镇(街道)协管员、社区(村居)网格员的作用,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的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加大《食品安全法》执法力度,对各种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不断提升法律震慑力和政府公信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源头治理力度,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服务指导,加强对小食品加工企业的升级改造和规范生产操作流程,把好食品“上市”质量关。二是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建立品牌化经营机制,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食品市场准入、索证索票、检查验收、台账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鼓励企业提档升级、集约化经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行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实行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并建立台账。四是进一步加大重点整治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地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经常化,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防止发生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五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侦查力度,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成本,促使违法犯罪分子对法律产生敬畏心理。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检验检测、综合执法等监管工作所需经费。二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设幕阜山省级区域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加强检测机构硬件建设和人才培训,扩大检测数量和范围,提高检测水平;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的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系统,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管员、乡镇(街道)协管员、社区(村居)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一是进一步完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建设。落实乡镇协管员、村级信息员教育培训、信息反馈、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二是以整治促规范。以农村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流动送货商和辖区内的食品批发业户为整治重点,加大市场整治力度;督促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索证索票、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加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幸福美好新咸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
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3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29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8票
基本满意: 0票
不满意: 1票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2年
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4月28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采取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强化执行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措施,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关于“提早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意见的处理
(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2012年7月启动了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财税部门对经济形势和财政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税源调查和收入预测;组织专班对收支规模较大的预算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梳理政策依据,开展收支模拟测算;2012年11月15日召开了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布置工作会,对与会的市直预算单位500多人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程序。
(二)科学制定编制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确立了“统筹考虑各类预算、优先保证个人待遇、积极支持民生事业、量力增加发展投入”的思路,并对编制方法和程序、时间和工作安排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编制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按时上报预算草案。按《预算法》的规定,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一个月,即2012年12月初,向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提交了《咸宁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较往年有所提前。
二、关于“着力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机制”意见的处理
(一)突出预算单位主体地位。围绕构建“零基预算、部门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四位一体的全口径预算编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明确部门和单位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对本部门、本系统预算编制负总责、负全责;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对预算编制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奖励,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部门和单位对预算编制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主动将部门事业发展计划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规范编制程序,提高编制质量。
(二)着力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的要求,继2010年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后,又试编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率先在全省建立健全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四类预算做到了“四同”(同时启动、同步编制、同样规范、同等要求)“四化”(内容明晰化、方法科学化、要求精细化、措施责任化),一并报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三)着力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按综合预算的要求,将预算单位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其中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根据前三年收入平均数、政策变化及2013年的预测等确定。纳入预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处置、出租)收入468万元,比上年增长80%。在支出保障方面,人员经费增长23.1%,预留了个人政策性增支1个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8%提高到10%,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法定、政策性等需求,特别是涉及到惠民生、促发展的项目,足额预算;根据人均水平、特定需求和维护基本运转等因素,相应提高单位定补经费3-7万元,部分二级单位也安排了定补经费。强化预算风险防控机制,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万元、政府性债务支出5000万元、不可预见费2000万元。
(四)着力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建立了市级项目预算信息库,234家预算单位2125个项目纳入了项目库管理,并按照定补项目、专项项目和非税项目进行分类;制定了规范的项目预算申报文本,项目申报细化到项目名称、实施起始时间、责任单位、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计划、实施条件、绩效目标等;加强项目预算审核,对项目支出实行滚动管理,2013年市本级共申报项目1577个,申报资金60.41亿元,纳入预算的项目1361个,预算资金59821万元,审减率90.1%。
(五)着力规范采购预算编制。向各预算单位印发了《咸宁市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明确货物、工程、服务类的项目,均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会上,进行了专题培训,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认知度和遵从度。201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报金额9721万元,比上年编报金额5495万元增长76%。
三、关于“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意见的处理
(一)强化绩效理念。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当前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必然选择。
(二)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了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确立了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工作目标。
(三)确定试点方案。制订了《201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将市农业局、教育局、交通局纳入试点范围,按设定、审核、批复三个环节进行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在申报项目的同时,要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包括长期和年度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2013年扩大了试点范围,按照归口分类管理方式,将科技局、教育局、农业局、文体新局、水务局、残联、规划局、房产局、商务局、经信委、旅游局等11个部门,以及超过50万元的民生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支持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绩效预算管理试点范围。
(四)启动相关工作。市政府已研究并即将出台有关绩效预算管理的规定,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对未按既定目标实施的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停拨资金;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次年不安排资金。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建立专家库,制定时间表,稳步推进绩效预算评价。
四、关于“有序开展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处理
(一)增强公开意识。为主动适应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近两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均不超过2011年水平,对市直部门楼堂馆所建设与公车购置不安排专项经费,对招商接待专项经费安排零增长。
(二)健全协调机制。市财政、审计等部门与市纪委保持密切联系,将预算信息公开纳入依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公开主体,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
(三)稳妥推进公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12年11月份,市政府接待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等20个部门在各自的网站相继进行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和格式上借鉴中央、省直部门的做法,制定了专门表格,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基本支出(人员支出、日常经费)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
(四)夯实管理基础。对涉及公开的相关信息,如部门单位财政供养人数及标准,公车数量及购置成本等相关资产,涉及民生及惠农项目资金等,进行了清理与核对,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为预算信息公开提供技术保障。
近年来,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本级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党的“十八”大对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政府最近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府预算执行管理的若干规定》(咸政办发[2013] 27号),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深化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
(一)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适时启动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增强政府统筹能力;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主体责任,提前做好收支测算、项目论证评审等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会议、接待、车辆等九费支出、非税收入成本费用、资产配置等标准,夯实编细、编实预算的基础。
(二)严格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树立预算的权威性,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方案;完善涵盖政府预算体系的预算执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原则上年初不受理预算单位的经费追加申请,对个别确需追加的事项,先预拨其定补经费,待集中会审后解决;属于部门正常职能范围内的承担事项和定补经费,已作安排的同类项目,不再办理追加。
(三)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绩效。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完善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对涉及市域经济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项目,统筹使用和管理整合项目资金;探索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对一些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评审,实现选拔性审批安排,实现项目优选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的“两管一治”专项检查。
(四)自觉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在预算编制启动前,就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等重大事项,与人大财经委进行沟通;对人大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多种方式,向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向审计部门提供更加详细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信息,便于人大、审计监督;主动适应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下,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将更加规范,更为有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3年4月28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 勇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孙新淼为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郑华成为咸宁市旅游局局长;
胡建平为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华平的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建平的咸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新淼的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郑继伟、徐小萌、胡浩、成西、曾彦雅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 杰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毛德华、孙大桥、郭晓玲、李联友、王智慧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供 职 发 言
周 勇
(2013年4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会议作供职发言。来咸宁刚满一年,第二次在这里发言,十分感谢组织的关怀、大家的支持。特别是提名作为副市长,我总的感受,不是位置重要了,而是任务更重了;不是水平高了,而是履职要求更高了。为此,我将做到:
一、认真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坚持做学习型领导,带学习型队伍,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学理论,提升政治素养。切实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丰富内涵,准确掌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推进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要学业务,提升专业素养。学习新知识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研究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规律,提高驾驭和领导能力,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学经验,提升综合素养。虚心向同事们学习,向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学习好传统、好作风、好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率先垂范,抓班子带队伍。主动融入政府班子,支持班长工作,摆正位置,齐心协力办好政府之事;从严做表率、从严带队伍、从严育干部、从严抓作风,依法推进公安之事;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工作大局为重,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保平安。要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倍加珍惜与同志们合作共事的机会,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大事讲党性、讲原则,小事讲友谊、讲风格,工作勤补台、勤沟通。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关心,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在主要工作职责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政治立警、业务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教育管理、公开公平、奖勤罚懒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机制问责,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战斗力强的文明之师、威武之师。
三、把准脉搏,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民本理念,一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办大案与破小案、打击与保护、防范与惩处等关系,切实解决好小案破案率不高、出警办案回告率不高、执法不规范、信息化办公办案本领不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从维护群众利益的小处想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从影响群众生活的小案抓起,从最易激化矛盾的小纠纷调解起,从危及群众安全的小隐患查起,从造成群众不满的小节改起,严厉打击犯罪、严治治安乱点、严控重点部位、严密防控网络、严管公共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廉洁从政,全力服务人民。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坚持廉洁从政。自觉用党性原则和党纪党规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不越道德底线,不踩法律红线,不碰条规警戒线,努力培养健康高雅的生活情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要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的理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行政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法纪正行,阳光行权。要全力服务人民。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从实事抓起,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干起,在解民忧上付真情,在得民心上下真功,在保民安上见真心,努力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我将忠实履行诺言!
供 职 发 言
孙新淼
(2013年4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大家上午好!1213天前的今天,同样是在这个地方,我承蒙各位领导、委员的厚爱和信任,手捧红色任命书,肩扛神圣使命重担,来到了城管执法局这一新成立的单位,走上了首任管执法局局长的岗位。从那一刻起,我始终牢记各位委员的重托和希冀,1213个日日夜夜,我和我的同事,摸爬滚打,一刻也没有分开过。无论是数九寒冬、扫雪除霜,还是烈日炎炎、挥汗如雨;无论是控违拆违、身处险境,还是渣土管理、深夜巡查;无论是市容监管、任重繁杂,还是市貌管理、直面矛盾;无论是城考项目、急难任重,还是日常维护、事无巨细;无论是文稿务虚、挑灯夜战,还是后勤保障、粮草先行,可以说,我们的工作可圈可点,连续两年取得了全省城考第三和第二的好成绩;我们的情谊情同手足,由工作激情到同事感情再到家庭般的亲情,情谊想通,情牵彼此,情份厚重,留下了一段难以割舍的情怀!这一切的一切,都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位委员的深切关注和全力的鼓与呼,得益于全局上下1300余名干部职工无私的奉献、无畏的拼搏和无穷的智慧。
每每想起同志们对我的谦让容忍,真的令我无地自容。多么好的同事,多么好的朋友,多么好的兄弟,不计批评、不计委屈、不计荣辱、不计得失,点滴平凡彰显伟大,颗颗繁星闪耀光芒。从同志们的身上,我真切地品尝到了人生的乐趣,体会到了生活的真谛,感悟到了友情的价值,获得了无穷的真知。
今天,我又重新站在这个位置上,重新接受各位委员的审视和遴选,我诚惶诚恐,如履薄冰!我深知使命神圣,身感责重如山!为此,我再一次郑重承诺:
第一,要把人做好,要以德服人。一个人什么不好都不怕,怕就怕做不好人!因此,首先要立德。万事德为先,要把个人的品德、品质放在首位,做到以德服人。二是要立信。要讲信誉,重信用,不说假话,不做假事,靠诚实取信于大家。三是要立义。要重感情而不庸俗,讲灵活而不丧失原则。
第二,要把事干好,以为争位。要靠工作赢得地位,凭实绩讲硬话。一是要敢于担当,要敢于负责不推诿,敢于承担不卸责,以担当之举完成担当之任。二是要敢于创新,要把创新之魂与实干之举结合起来,打破常规,不落俗套。工作要争一流,样样要有亮点。三是要敢于亮剑,原则面前不讲价,法纪底线不突破,违纪违规不讲情,弘扬正气,高昂斗志,克难奋进,勇创佳绩。
第三,要把自己管好,正人先正己。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委员的监督,舆论的监督和同志的监督,时刻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群众。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
各位委员,说得好不如做得好,金杯银杯不如一个好的口碑!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做好每一件。在新的岗位上,我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力求干一件成一件,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实绩来回报各位委员的信任和期待并诚恳地接受各位委员的监督和挑选!。
供 职 发 言
郑华成
(2013年4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从发展思路上已经将旅游业定位为五大战略之一。近几年来,咸宁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香城泉都”品牌已耳熟能详;通过旅游标准化创建,咸宁又成功摘得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的金字招牌,并肩青岛、丽江、苏州等知名旅游城市,旅游产业在全省位次不断前移,在全国知名度不断提高。今年,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再次制定出台了支持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建设旅游经济强市的决定》),为我市旅游事业的飞速发展营造了强大气场,进一步增强了发展信心和决心,也必将带来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感谢组织信任,提名我担任市旅游局局长,我深感荣幸,但更感责任重大。如果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辜负各位领导对我的期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全面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快速进入实战状态,团结带领全市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工作,锐意进取,为旅游事业不懈奋斗。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我虽然在县(市)工作多年,在多个县(市)担任过副县级领导职务,也曾分管过旅游工作,但旅游发展思路仍需创新,业务知识仍需学习,水平素质仍需提高,决断能力仍需加强。在新的岗位上,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相关业务,特别是旅游发展专业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科学方法,明晰基本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学有所思,学有所通,学有所用,学有所专。
二是加强管理,敢于担当。按照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总任务、“去稳竞进”的总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旅游跨越发展的战略布局,迅速作好角色转换,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培养自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研究新情况、实施新举措、完成新任务、开创新局面的能力,努力培养履职责、抓管理、促高效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统筹抓好旅游全局工作。
三是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作为从纪检队伍中出来的干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规定是一名共产党员最根本的要求,我将矢志不渝地坚守职业操守和廉政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遗余力加以坚持,不踩底线、不越红线,作好表率,努力带领班子成员一道,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公正廉明的形象,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的工作状态,去迎接更大更多的挑战。
我诚恳地请求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对我工作予以批评、指导和监督。恳请各位领导对旅游事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厚爱。
供 职 发 言
胡建平
(2013年4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接受组织的安排,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供职发言。如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依法履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城管执法人员,为打造“香城泉都”,建设美丽咸宁作出贡献。
城市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现代城市作为区域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信息中心,是劳动力、资本、市场、工作生活设施高度构架的集合体。城市在于建,更在于管。按照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对“城市管理”下的定义,城市管理是个人和公私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众多方法的总和,它是一个解决各种冲突或不同利益以及采取合作行动的持续过程。近几年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获得了诸多荣誉,而城市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我将义无反顾,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履职尽责,致力做到“五个”坚持:
一、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民生幸福为主旨,以规范管理、高效管理、依法管理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更加注重舒适和谐,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优化发展空间,探索一条经济低碳、城市智慧、社会文明、生态优美、生活幸福的特色城市发展之路,不断提升美丽咸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开放度。
二、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勇气和能力。树立亲民、为民、利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强化抓城市管理就是抓生产力、以人为本、经营城市、系统管理、精细管理、管治结合的城市管理新理念,积极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管理体制的创新,推进城市管理方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从功能型向质量型,从政府单向治理型向社会公共管理型转变,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
三、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既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倡导人性执法、柔性执法、和谐执法,寓疏导于管理之中;寓教育于执法之中。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形象素质,着力增强市民遵章守法、维护城市、爱我城市的自觉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法治咸宁”建设做出积极的示范。
四、坚持勇于担当。面对纷繁复杂的城市管理“乱事难点”,进一步发扬敢打硬仗、勇于担当的铁军精神,进一步发扬后发先行、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进一步发扬胸怀大局、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进一步发扬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为咸宁新一轮跨越发展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给力的城市发展气场。
五、坚持廉洁从政。“公生明,廉生威”,我将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牢记毕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勤奋学习、勤于思考、依法办事,坚持不懈怠、不畏难、不推诿,坚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守住底线,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为党尽忠、为民尽孝。真正做到仰不负党组织,俯不负广大市民。
现代城市管理工作充满着希望与挑战,我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人大、政协的支持监督,有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有广大城管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咸宁的城市会更加亮丽美好!
任 振 鹤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4月28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虽然不多,但很重要。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的人事任免议案,事关民生重大事项,事关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建设,事关市级政权建设,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会议开得很成功。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上述两项报告时,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及时整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党和政府形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目的是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和执法责任,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这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
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安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由于我市食品行业“多、小、散”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从种养到消费涵盖多环节,监管涉及多部门,监管还一定程度存在盲区和死角,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仍存忧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此,我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再强调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促进发展为目的,坚持热情服务与强化监管相统一。执法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一方面,要针对我市食品产业发展不够、不强、不优的实际,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念,把热情服务食品产业发展贯穿到执法监管的全过程,通过服务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也要常抓不懈,有更大的责任担当,真正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特别是在当前机构改革期间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既不能片面强调食品产业发展,而放松食品安全监管;也不能因食品安全监管,而阻碍食品产业发展,决不能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路子。
二、以确保食品安全为根本,坚持宣传教育与打击惩处相结合。打击惩处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一方面,要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识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特别是教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隐患,深化治理整顿;要按照今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有关食品安全时所说的“政府应该对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坚决进行查处,并且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要求,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严惩违法犯罪;要切实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工作,抓好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同时,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
三、以加强能力和诚信建设为重点,坚持监管体制机制完善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一方面,要针对监管对象多、范围广,监管人员少、监管硬件非常薄弱的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从产品抽检、事后查处这种外部监管,转变为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依据,以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执法检验互为支撑,生产过程监管和产品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走科学化和专业化的监管道路。当前,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部署,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要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诚信建设,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四、以提供组织保障为基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与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一方面,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源头监管。另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
同志们,如何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一要坚持科学性,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二要坚持绩效性,严格预算绩效管理。三要坚持程序性,依法依程序理财。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程序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依法依程序理财。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任振鹤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胜弘 尤 晋 田运雄 刘中英(女) 刘 超(女)
刘炳文 李春明 沈其文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辉庭 郑 勇 赵立龙 柯美耀 秦爱民
彭天海 彭光平 游爱民 漆胜保
请假:
王炽松 杨 飏(女) 张文华 张青达 程功武
熊承鹄 翟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