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年7月 第6号(总号:121)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2
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冯 春3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漆胜保1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21
供职发言………………………………………………………………………………吴 晖22
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2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28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议程
2013年7月29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人事任命议案;
四、其他。
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29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 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成立由副主任胡毓军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审议通过了执法检查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先行自查;同时委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条例情况开展检查。6月5日,由副主任胡毓军主持召开了由市直部分市场主体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6月上、中旬,副主任周亨华、李逸章、彭方全、程学娟分别带领检查小组,先后赴市直相关部门和嘉鱼县、崇阳县进行抽查,听取了市直相关部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到企业面对面、背靠背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视察了县政务服务中心。此外,还在抽查时和组织企业、经济界代表专题培训期间,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了解情况。7月2日,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县两级法院和检察院(以下简称“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是好的,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主要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2年9月条例颁布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与我市实际相结合,于12月印发了《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鄂南强市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关于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并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咸宁市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内容中,对全市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要求“全市上下要把软环境建设作为凝聚各方力量的最佳切入点、关键着力点来抓”,“让所有客商的创业梦想都能在咸宁开花结果”。特别2012年12月条例正式实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宣传,加大工作力度,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省委主要领导关于“运用法律法规的硬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的指示要求,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加强学习,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利用多种形式,结合学习我市有关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规定和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为优化环境、加快发展扫除思想障碍。如:市法院、市商务局等单位,将条例与其他优化环境的政策和制度规定,编成小手册,人手一册。市人社局通过内部QQ群发布条例原文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市质监局将条例作为重点列入局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市工商局深入开展了“为什么要优化发展环境”、“工商部门如何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的大讨论。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等。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暨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市长丁小强等领导,分别就优化发展环境进行了宣传动员讲话,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商务局利用咸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宣传条例,市住建委在办公楼电子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条例原文。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1、建立和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除前述出台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外,还出台了《咸宁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咸宁市行政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通知》、《咸宁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认真做好我市重点工业企业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近几年来,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市、县两级政府按照公开透明、高效服务和信息共享的原则,设立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条例实施后,我市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我市通过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目前已成为全省审批事项最少的市州之一。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第四轮项目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由2012年的139个精简到现在的93个。同时改革审批方式,压缩审批环节,规定窗口所有审批事项不允许超过4个环节,打造方便快捷的“政务超市”。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能。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实施办法》,温泉城区内的国税、地税局共同管理的纳税人只需在国税局窗口领取一本税务登记证,交一次申请资料就可办完国、地税登记。市地税局推行“先办后审”,将税务登记类等188项涉税审批事项前置到办税服务厅,还累计为530户中小企业办理减免税5200余万元。推行标准化服务,规范窗口工作。通过引进ISO9000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对照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编写了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各科室、各窗口的作业指导书在内的系统文件,进一步规范了管理制度和窗口审批程序,实现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了窗口的执行力和服务水平。
二是创新审批技术方法,缩短审批时间。构建联合审批平台,服务建设项目。针对过去项目审批各自为政等问题,将工程建设涉及的10个部门的42项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集中起来联合办理。原来工程报建阶段涉及10个部门、6个二级机构,现在只需到中心一个窗口申请。大幅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缩短了项目落地时间。创新审批技术手段,提高联审水平。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发了建设项目联审联办软件程序,建立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有效整合了部门审批信息和资源。通过“一个窗口受理、一张总表申报、一个网络审批、一表制收费”等方式,实现了高效、便民。过去办理建设项目审批的承诺时限累积达234个工作日,现在从项目选址到竣工验收的总承诺时限为35个工作日,比以前压缩了85%。
3、完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在市委的高度重视下,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实行收费“一表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表制”收费政策的通知》、《关于对工业企业实行“零收费”的通知》。仅为开发区16个工业项目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就达3900万元,其中需上缴省级及以上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财政承担并代缴,共为企业每年平均减负累计达4000多万元。
4、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履职行为。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实践,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先后实行了文化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改革。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基本杜绝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也减少了行政执法层次,提高了执法能力。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制订了执法检查、办案和处理程序,制订了执法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
此外,为了加快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及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等单位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流程再造。清理内容涉及行政许可等15项。
5、公开服务承诺,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通过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普遍开展了“干警联系企业”活动。工商部门开展了“访千家企业和万户经营户”活动,质监局制定《咸宁市质监系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措施》。市总工会利用优势,着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等活动,服务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6、举办电视问政,实行“官、民、媒”结合的评价问责机制。去年12月和今年5月,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监察局、市纠风办与咸宁电视台联合举行了两场电视问政活动,主题是优化发展环境。市环保局等10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咸宁电视台演播大厅接受现场问政,面对面接受市场主体代表、市民代表及其他观众代表的问政质询和测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当场作出承诺,并针对问政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目睹了现场问政的浙江客商郑先生说:“电视问政对相关单位不当做法不留情面,说明咸宁优化环境下了真功夫,很给力。往后,我们在咸宁投资兴业更有信心了。”
7、优化环境机制初步建立,组织协调工作已进入规范化阶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今年6月7日,市政府召开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筹备会(已于8月6日召开第一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会议讨论了《咸宁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已于8月2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就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进一步动员,要求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和完善了涉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种制度规定,促进和保障了本地、本领域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同时,市县两级还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部”。上半年,市优化整治办,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88起,现场指出和纠正问题52个,实行问责19人。
(三)成效明显,市场活跃,经济发展后劲增强。
1、市场主体较大幅度增长,经济发展后劲增强。由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条例有关权力规制的各项规定,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了服务质量,大幅度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了行政检查“零干扰”,特别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如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简化了审批流程,为市场主体增添了活力,发展后劲增强,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6月底,我市实有市场主体就达137227户,同比增长26.8%,工商活跃度连续三年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据市招商局统计,今年1至6月,全市新签约固定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59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3%,合同引进资金257亿元。全市施工项目1141个,同比增长15%;新开工项目817个,同比增长20%。今年上半年,在国内外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的情况下,我市经济主要指标增长幅度仍保持较高水平。其中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3亿元,同比增长10.2%,增幅居全省第6位。
2、真诚服务企业和项目,较好地解决了“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出口难”等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如出台《2013年度咸宁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等,切实解决融资难等“四难”。今年,组织企业、重大项目参加全省2013年银企对接会,与银行现场签约14.6亿元。统筹财政资源,建立幕阜山片区产业发展基金和市级竹产业发展基金共11亿元。实行用地指标与项目建设挂钩,解决企业“用地难”。国土部门通过“争、扩、盘、保”措施,确保重点项目用地需要。建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网络,完善管理服务。今年上半年全市举办各类招聘会61场,进场企业2648家次,为企业输送人才2.9万人次,解决企业“用工难”。
3、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市场主体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近几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通过加强生态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生态承载能力。仅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则的项目投资就达400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交通基建投资完成23亿元。电力、通信、供水等建设基本满足需要。今年年初预算教育支出29亿元,比上年增长11%。
4、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秩序得到整顿和规范。在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和法律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基本形成了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较好维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一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剑网”专项行动,元至6月,共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5次,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60余家次、责令整改6家、警告10家、集中销毁各类非法出版物2000余册、盗版压缩DVD光盘700盘。二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19人次,共检查经营主体1656个次,检查市场187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0户,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1件,案值30.09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 3.44万元。全市农业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 “农资打假三下乡”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21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户)1001个次,查处违规行为34起,查处未审定种子品种或虽已经过国家审定但适宜区域未包括我省品种41个,劝退水稻种子2500公斤,没收假劣种子1000多公斤。责令整改农药不规范经营行为16户,没收过期农药89瓶、标签不规范农药36瓶,没收限用农药百草枯3件。查处肥料标签不规范案件6起,假冒伪劣肥料2500公斤。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亮盾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63人次,执法车辆167台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7家,农资经销网点217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产品案件11起,查获不合格化肥21吨。通过整治,较好地维护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为2013年全市春耕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此外,我市还开展了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
(2)依法查处黑恶势力干扰、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年,市公安机关共为企业破获刑事案件5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112起,为企业挽回损失1.2亿元。市检察院依法查处黑恶势力干扰、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2人;还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其他犯罪,2012年10月以来,共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骗汇、走私、制贩假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15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0件34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共查办此类案件24件24人。
(3)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审理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对各市场主体一律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大力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倡导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经济发展。2012年以来受理商事案件15422件,审结14746件。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审结47件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案件,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工作方针,积极运用调判结合、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方式方法,努力寻求当事各方都能接受的法律裁量意见,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实施半年多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组织及其行为有待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有些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的中介服务,由于缺乏竞争,服务独家经营,服务效能不高,直接影响了行政审批提质提速提效。二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或少数工作人员认识不高,缺乏服务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企业负责人形象地评价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上面政策很好,下面对策好狠;领导重视,小鬼难缠。据问卷调查资料显示,少数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无利不作为、慢作为,有利乱作为。还存在少数审批事项存在审批时间过长、手续过繁现象。也有少数企业认识片面,不诚信守法经营,不依法缴纳税费,不愿承担社会责任。三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有待建立,组织、协调和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待正常化、经常化,出台的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彻底。四是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宽进严管”机制尚未形成,破坏市场秩序方面的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五是与生产经营服务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还有待加强。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的情况,检查组认为,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认真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扎实推进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一)进一步加快发展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组织和行为。市政府要专题研究出台有关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组织及其行为的政策措施。要编制中介服务项目目录,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规范中介执业行为,实行中介服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要将条例列入普法和理论学习、考试的重要内容。要利用各种媒体和人们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树立“发展环境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创造力”的理念。要通过学习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营造崇尚发展、尊重创造、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经济发展环境,营造“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氛围。要通过学习宣传,一方面,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变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为主动、自觉、热情服务;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各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把组织、协调和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核评价、激励、企业监测点等制度,在全市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以优化发展环境为荣、损害发展环境为耻”的行为导向。要贯彻落实本条例有关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及《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等各项监督相互协调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体系。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严格实行问责。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按照市委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实施和实施工业崛起战略、旅游跨越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打造“政务超市”;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凡是上级要求和外地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依法坚决取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要把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在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当前重点应加强和完善各类经济开发区内的教育、住房、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五)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保持打击侵害企业权益和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一霸四强”、敲诈勒索等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遏制任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加强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查处力度,坚决取缔食品“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确保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和检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加强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构建信用服务平台,收集市场主体社会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贷款、合同履行等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交易记录,以及与信用状况有关的企业环境保护信息、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纳税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完善信用信息档案查询制度,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要完善信用服务系统,培育信用市场,扶持信用调查等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征信机构行业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
《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3年7月29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漆胜保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市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畜牧业科学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今年6-7月,执法检查组在副主任李逸章、彭方全的分别带领下,对崇阳县、赤壁市和市农业局、商务局进行了抽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农贸市场、活鲜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厂、肉制品加工企业;检查了市、县兽医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出入境消毒检查站和部分乡镇兽医服务中心;走访了部分养殖企业和农户。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形式,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修订后于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于2011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律法规宣传、防疫体系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落实,使我市动物防疫防控工作逐步迈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防控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动物疫病控制能力和防治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
(一)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深入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业务培训和防疫知识普及活动。一是采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辆、印制法律法规手册等形式对“一法一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同时,主管部门还组织防疫人员入村、入户、入企宣传“一法一条例”,增强了群众、养殖业主依法防疫防控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开展动物防疫人员培训班,全市所有从业人员都参加了一次以上的培训,使防疫人员基本掌握了防疫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增强了防疫人员的防疫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经常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居民集中区、养殖企业开展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识别宣传教育和防疫知识讲座,使人民群众、养殖业主的安全、防疫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六个县市区都建设有动物防疫“明白栏”若干个,还开通了“畜牧新时空”平台,向养殖户、农户群发相关信息,有效地提高了防疫效果和水平。
(二)动物防疫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全市建立了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动物疫情预防和监测三大体系,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和有关部门参与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市、县两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疾控中心机构基本健全。全市现有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97人,动物卫生监督190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75人。全市69个乡镇兽医站,均加挂了“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牌子,从业人员790人,其中镇村诊疗服务人员达334人,派驻乡镇防检监督员104人。初步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
(三)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继续加强。全市畜牧兽医部门根据《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了动物疫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物资储备、强制免疫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2012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市被评为先进单位,排名全省市州第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密度达100%,省、市、县三级监测抗体水平平均82.6%,高于省定的动物免疫保护屏障75%的水平,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疫情。同时,我市嘉鱼、赤壁、崇阳被列入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创建县。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与诊疗服务人员、村协防员分别签订“以钱养事”合同,形成了政府、部门上下联动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
(四)动物卫生监督、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履行“一法一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按照“源头治理、环节监管、专项整治、综合执法”的原则,认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健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监测、可追溯体系,扎实开展动物产地、屠宰、市场检疫,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五)畜牧产业快速发展。2012年全市生猪出栏243.63万头,增长20.1%;羊出栏16.33万只,增长2.4%;牛出栏2.18万头,增长7.0%;家禽出笼4198.44万只,增长6.8%;奶牛存栏1.46万头,增长28.07%;肉产量25.33万吨,增长21.3%;禽蛋产量2.79万吨,增长1.5%;牛奶产量4.55万吨,增长266.34%;蜂蜜产量1022.7吨,增长15.6%;畜牧业产值62.51亿元,增长20.98%,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26.3%。我市咸安、通城、崇阳被列入省政府创建畜牧强县暨现代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单位。
围绕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的“六化”目标,开展了部省市县四级联创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5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9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25个,县级439个。崇阳县示阳牧业在天津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通城猪被列入国家地理标识产品,一系列无公害生猪和土鸡蛋项目申报了无公害产品认定认证。这些都为创建畜牧大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H7N9禽流感防控有力有效。今年三月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此,各级政府、畜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全体动员、分工明确,细化责任,确保安全”的方针,认真扎实开展防控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应急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二是加大疫情排查与监测力度。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加强了市场检疫监管和活禽消毒灭源,重点部位坚持每天早晚消毒灭源;动物防疫部门加强了疫情采样、监测和基础免疫工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三是加强了应急防控物资准备,积极应对突发疫情。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排查各类养殖场754087户次,畜禽交易市场961个,检查运输车辆2200辆。采集禽类样本2480份送省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检测,检查结果全部为阴性,未发现H7N9禽流感病毒,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天采样30份进行H7N9禽流感抗体检测,未检出禽流感病毒。H7N9禽流感预防措施有力有效。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对动物疫病防控严峻的形势和复杂性认识有待增强。部分群众存在“重养轻防,轻防重治”的传统思想,防疫观念淡薄,没有形成自觉接受动物防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经营商贩的素质参差不齐,防疫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防疫、检疫工作中,不主动,不配合现象比较普遍;动物养殖、屠宰、加工点多面广,流通环节较多,监管工作量大,任务重。监管工作只是常规性监督,尚未实现全程性监督。
2、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还不完备,防控能力、检测水平不高,保障水平偏低。一是兽医实验室建设滞后。市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设施大都是70年代的“老陈旧”,通城、咸安还未通过省级标准验收,通山不具备基本条件。二是乡镇防疫设施简陋,检测设备缺乏。三是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年龄老化,工作量大,自我防护意识不强。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存在收费养人、以收抵支的现象;乡镇“以钱养事”经费也难足额到位,防疫人员待遇偏低,年均收入万元左右(含工资,养老、医疗保险)。
3、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多。一是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对社会散养户非法使用添加剂、滥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等制度监管难度大。二是饲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经营市场不够规范,监管手段不强。三是活牛没有实现集中屠宰,鲜牛肉供货渠道混乱。四是动物检测取样、化验分析,因费用高且无预算保障,难以常年开展检测工作;因设备缺乏还未开展兽药残留检测。五是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管、打击的力度不强。
4、执法部门责任不明,手段不硬。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涉及畜牧兽医、卫生、商务、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需要统一、有力的指挥系统,否则难以形成合力。我们在温泉中心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牛肉注水现象比较普遍,随同的多个执法部门认为责任不明,难以打击,致使“注水牛肉”在温泉市场成为“公开”的秘密。
三、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几点意见建议
1、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对象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养殖业主、市场经营商、农村散养户等,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宣传,实现动物防疫工作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法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和养殖业主是主体责任人的责任要求。
2、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大投入,提高预防控制能力和水平。一是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湖北省关于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等文件精神,加强畜牧医政药政管理。二是要制定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三是要依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保障动物疫病的检测、预防、控制、扑灭、监督管理等所需经费,并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乱收费、以收抵支的现象。四是要加大对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的投入。加强市中心兽医实验室建设,建好本级带下级。五是要加强防疫队伍建设与技能培训,合理配置乡(镇)、村防疫人员。制定相关保障措施,逐步改善防疫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保持防疫队伍稳定。
3、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开展动物防疫联合执法,形成合力。采取平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保证动物防疫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二是要改善执法条件,配置执法必备的设施设备,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三是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品、饲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的监管,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安全。四是要加强对动物及其加工制品的监管力度,坚持和完善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市场巡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五是要加快温泉屠宰厂搬迁建设步伐,完善新厂设施功能,增设活牛屠宰生产线,尽快实现活牛集中屠宰,规范鲜牛肉供应市场,从源头治理“注水牛肉”。六是要建立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4、进一步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要根据动物疫病病原复杂,病毒变异加快,养殖环节病种多,混合感染普遍的实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具有不可预测性的特点,各级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应对突发事件。
5、结合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做好畜牧业发展规划,加快“畜牧大市”建设步伐。畜牧业发展面临动物防疫和环境治理的双重压力,各级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正视问题,积极应对。结合“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手抓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动物防疫安全;一手做好畜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要按照畜牧业“成败在防疫、效益在标准化、持续在治污”的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全市畜牧业结构布局和总养殖容量,调整养殖结构,发展污染小、不污染、节粮型的畜牧业,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坚持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按照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打造“百亿养殖加工业”的精神,政府应制定加快畜牧业发展,建设畜牧大市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我市畜牧业科学持续快速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3年7月29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晖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供 职 发 言
吴 晖
(2013年7月29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会议,市长提名我为副市长人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这是组织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深知其中的分量和责任。
一、我要加强学习,努力当好学生。我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深入调查研究,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特别是向长期工作在咸宁的老领导和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们学习,向各方面的专家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我要认真做事,努力当好助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出实招,求实效。干不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方法论。尊重科学,尊重规律,思想要解放,做事要冷静,坚定不移地服务“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坚定不移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当好助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扑下身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回报咸宁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我要清廉自尊,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办理落实好人大、政协各项议案提案。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利,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我的任职,我将忠诚履职,把我的全部心血贡献给咸宁这片热土。如果没有批准,我将坦然面对,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分配,一如既往地虚心学习,认真做事。
任 振 鹤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7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这次会议,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工作需要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的规定,本月增加召开的又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命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吴晖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这两个报告内容全面、情况清楚,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对这两个报告表示赞同。建议由有关委室根据审议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两个报告进行修改,以常委会名义将两个报告交由市“一府两院”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望市“一府两院”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务求实效。并将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有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鄂南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转作风、优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活动。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是把贯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法规要求与我市实际相结合的一项监督工作安排,切入点很好,值得肯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日趋激烈,环境的竞争成为一个地区发展快慢的关键。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通过一系列措施,达到了“五个”增强的效果,即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增强了民间资金的活力,增强了外来资本的吸引力,增强了经济加快发展的后劲,增强了群众参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激情。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干部队伍庸、懒、散、奢等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问题还不时发生,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优化发展环境,对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对于实现李鸿忠书记去稳竞进的工作要求具有重大意义。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面对左邻右舍的发展空间的挤压、面对全省上下千帆竞发的发展格局、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殷殷期盼,唯有科学发展方能赶超跨越。优化发展环境更是当务之急、当务之要。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了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大有可为。
下面,我就进一步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长期化、经常化、制度化,再强调以下三点意见。
一、要依法履职尽责,在促进提升思想境界中优化环境。当前,我市在基层还存在优化发展环境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的问题。由此,提升思想境界,解决优化发展环境自觉性、主动性方面的问题成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在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中提升思想境界,切实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思想境界,必须从进一步解放思想做起,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要站在放眼全市、立足大局的高度解放思想,打破传统部门思维,破除既有部门利益;要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把上级精神、外地经验和咸宁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按照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和实施工业崛起战略、旅游跨越的要求,再一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大清理,只要是上级要求和外地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都要依法坚决取消;只要不是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财产和国家安全的程序和环节,一律简化掉;该放的权力主动地放,该降的门槛主动地降,实现审批最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低的目标。要大力提倡创新精神和实干风气,先干不争论、先试不议论,允许在探索中有失误、不允许不改革无所作为,在干中积累经验、在干中完善政策。
二、要依法履职尽责,在促进抓住关键环节和解决重点问题中优化环境。促进加快载体建设。要以载体建设为重要抓手,以方便群众、服务基层、提高效率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要继续完善公共服务大厅功能,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切实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中存在的职责不清、体外循环等问题。促进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按条例要求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和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依托市转优办,积极开展“电视问政”专项活动,把纠风、优化整治等工作进行整合,建立统一、高效、便捷的软环境问题查处整改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尤其是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认真受理关于发展环境建设的举报投诉,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畅通的渠道,充分发挥在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解决民忧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要依法履职尽责,在促进解决企业发展困难中优化环境。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在国家整个监督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地位。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照监督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形成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公共服务单位,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促进政府把工作的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为企业的跨越发展、大发展、好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同时,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也要加强诚信和社会责任文化建设,把诚信理念和社会责任感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规章制度的各个方面,将诚信和社会责任文化优势转化为企业制度优势、管理优势、效益优势和竞争优势,增强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努力塑造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勇于承担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任振鹤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胜弘 王炽松 尤 晋 田运雄 刘中英(女)
刘炳文 刘 超(女) 李春明 沈其文 张文华
张青达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辉庭 郑 勇
赵立龙 秦爱民 彭天海 彭光平 游爱民
程功武 熊承鹄 翟东明 漆胜保
请假:
杨 飏(女) 柯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