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年2月 第2号(总号:117)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2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 ………………………………………………………3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杨忠柳1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14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
咸宁实施的决定(草案)》起草说明………………………………………………杨忠柳1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1
供职发言………………………………………………………………………………方立青22
供职发言………………………………………………………………………………兰 琼25
供职发言………………………………………………………………………………叶 平2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追认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
对市人大代表蒋志龙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29
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3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34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2013年2月28日
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四、其他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8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着力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依法加强工作和法律监督,推进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全面实施
1、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绿色GDP”、“民生GDP”两个要点,坚持主题主线,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寓支持于监督工作之中,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省级咸宁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
2、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咸宁市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主要是: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4、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检查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检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的实施情况。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监督法、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和办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意见,努力创造条件,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6、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围绕工业崛起战略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对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后,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7、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咸宁行”和“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两行”活动,促进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改进环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8、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加强信访情况综合分析,为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信息服务。抓好涉法涉诉信访件的转办和督办,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9、根据需要作出相关决议、决定。结合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市委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10、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关,贯彻落实好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为加强地方国家机关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拟任人员的任免材料,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人员的知情更深入,讨论更充分,增强任命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四、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11、继续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和提出议案建议情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有关会议,参加调研、执法检查、视察。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积极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密切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督促代表密切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其监督。
12、认真督办落实代表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的交办、督办、考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定期现场督办等方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会同市政府表彰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13、做好代表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召开全市代表工作和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座谈会,总结和推广创建“代表之家”、开展“双岗建功”和“代表述职”活动等代表工作经验,继续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方式。结合实际,举办人大代表专题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
五、加强舆论导向,抓好人大工作的研究与宣传
14、积极开展人大研究与宣传工作。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和各工作机构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重点开展对如何提高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问题的研究,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进一步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常委会履职和代表履职、创业的宣传报道力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自信。继续办好《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刊物和咸宁市人大信息网。做好人大好新闻的评选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按照市委安排,积极参与联系项目、企业等中心工作。作风建设方面,除市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外,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要求做到“四个一”,即组织撰写一篇调研报告,牵头督办一件代表建议,联系一名基层人大代表和一个乡镇人大。人大业务学习方面,结合审议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理论学习、法律知识讲座和研讨等活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建设方面,进一步健全体现人大工作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机构设置,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密切上下联系和指导方面,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增进与兄弟市州人大之间的工作交流;深入县乡开展调研,检查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和处理基层人大反映的问题。
16、积极发挥各专(工)委作用。紧紧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加强各委员会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协助常委会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
17、继续抓好人大机关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为民务实清廉”等为主题的各种活动。认真完善并实施好目标责任制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会、办事等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市委要求,扎实开展新一轮“三万”活动。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人大机关党组及各党支部的建设,增强人大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18、在市委领导下,做好市人大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
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9个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4月,由教科文卫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咸宁市城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由内司委牵头落实);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6月,由民宗工委牵头落实);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教科文卫委牵头落实);
5、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由内司委牵头落实);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村镇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由城环委牵头落实);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竹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10月,由农村委牵头落实);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4个常规工作报告和2个动态工作报告:
1、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2、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3、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4、如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时,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5、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6、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报告(12月,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对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2012年度交办的审议意见进行督办
为了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增强常委会监督效果,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有重点、有选择地对2012年度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进行督办,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对2012年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4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2、对2012年6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4月,由农村委牵头落实);
3、对2012年10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督办(10月,由农村委牵头落实);
4、对2012年10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建议的督办(10月,由教科文卫委牵头落实)。
常委会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对列入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扎实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13年2月28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杨忠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草案)》(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为了做好本年度的工作,研究室根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任务,结合各专工委室工作安排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工作要点初稿。工作要点初稿形成后,常委会于1月31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工作要点稿进行了讨论,并于2月22日将全年工作安排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之后于2月25日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研究室认真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对工作要点稿进行了修改。经过几易其稿,最后形成了这个工作要点草案,主任会议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1)关于2013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着力促进经济又快又稳发展,着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关于监督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紧紧围绕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围绕绿色GDP和民生GDP两个要点,坚持主题主线,按照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初步拟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工业经济发展和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9个;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等常规工作报告4个;拟对上年度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或执法检查提出的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对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及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开展咸宁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在听取和审议报告前,加强调查研究;审议后,加强审议意见或决议的督办落实;做好监督工作情况的公布。
(3)关于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结合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市委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的原则,依法、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障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4)关于代表工作。工作要点草案提出,要继续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做好代表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5)关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工作要点草案提出,常委会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人大业务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机关建设。
此外,工作要点草案还就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密切上下联系和指导提出了要求。
以上说明连同工作要点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
(2013年2月28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以下简称省级咸宁发展战略),是省十次党代会对咸宁的战略定位,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优化我省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战略,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要意义。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是我市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省级咸宁发展战略是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咸宁实施,这既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咸宁的重大使命和政治责任,更是咸宁的历史性机遇。省级咸宁发展战略是一面引领跨越发展的旗帜、一个彰显城市特色的品牌,有利于咸宁发挥自身优势,更大地争取上级支持,更有效地扩大对外开放,更有条件抓好招商引资;有利于咸宁先行先试,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培植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振精神、鼓舞士气,凝聚全市上下建设小康、生态、宜居、健康、和谐的幸福美好新咸宁的智慧和力量。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科学谋划、主动融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开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新局面。
二、明确任务,奋力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路径,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以产业为支撑,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着力打造“产业之市”;要按照“两型社会”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绿色崛起”战略,加快推进低碳经济示范市建设步伐,加快美丽咸宁建设,着力打造“绿色之市”;要勇于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定不移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开放合作创新、科技创业创新,培育有利于改革开放的发展文化,着力打造“开放之市”;要以造福于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实施“城乡统筹”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着力打造“富民之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成果。
三、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深刻领会省级咸宁发展战略的内涵、目标和重点,理清发展思路。要把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要创新发展理念,高标准编制省级咸宁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要强化省级咸宁发展战略支撑,以招商引资为抓手,积极谋划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扩大咸宁产业规模,做大咸宁经济总量,优化咸宁经济结构。要强化省级咸宁发展战略科技支撑,加快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努力创建咸宁国家高新区。要抓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城乡共享。要抓紧做好与省直部门、中央部委的对口衔接工作,加大对项目、资金、政策等争取力度。要加强检查督办,把服务和参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按照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公正司法,依法惩治犯罪,打击违法行为,积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依法履职,竭力服务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支持和积极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要服从服务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大局,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要重点做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把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特别是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要议题,纳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评议专项工作的内容,确保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稳步推进。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强大合力。
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涉及全局,事关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人民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中共咸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埋头苦干,追求卓越,勇当全省科学、跨越、和谐发展的排头兵,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
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2013年2月28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杨忠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中关于“围绕全面实施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的要求,常委会责成研究室起草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决定(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决定(草案)》的起草经过
前年底至去年11月,省十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会、市三级干部会议和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相继召开。省十次党代会对咸宁的战略定位: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以下简称“省级咸宁发展战略”)。省十次党代会把“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上升为省级战略,由咸宁实施。市四次党代会、市三级干部会议、市委四届二次全会也就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关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既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咸宁市三级干部会议和市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动员全市人民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而努力奋斗的一种形式,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常委会责成研究室负责起草工作。
起草后,原以关于加快推进鄂南强市建设的决定(草案)为标题,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去年7月27日提交主任办公会进行了讨论, 8月18日提交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之后又专门征求了市委、市“一府两院”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今年2月17日,又进一步征求了各位主任的意见。2月25日再次提交主任会议进行了审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后,现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决定(草案)》起草的基本思路
为了提高《决定(草案)》的针对性,我们在起草工作中力求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贯彻市委意图。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决定,是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关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国家意志和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的过程,因此文稿的主要精神和任务、措施,与市委关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策部署相一致。二是立足咸宁实际。决定(草案)提出了坚定不移实施“四大”战略,着力打造“产业、绿色、开放、富民”之市。三是体现人大常委会职能。常委会作出决定,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全面动员和部署,但又必须立足于常委会自身的职能,在内容和形式上,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与党委的意图高度一致,在文字表述上又要体现人大职能的特点,符合人大决议、决定的格式要求。
三、《决定(草案)》的基本框架
《决定(草案)》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重大意义。这部分讲了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是我市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更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讲了省级咸宁发展战略作为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咸宁实施,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讲了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有“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咸宁发挥自身优势,更大地争取上级支持,更有效地扩大对外开放,更有条件抓好招商引资;有利于咸宁先行先试,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培植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振精神、鼓舞士气,凝聚全市上下的智慧和力量。
第二部分,明确任务,奋力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根据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省、市委和省、市人大有关会议精神,提出了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总的要求和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路径,推动咸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以产业为支撑,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着力打造“产业之市”;要按照“两型社会”的要求,坚定不移实施“绿色崛起”战略,加快推进低碳经济示范市建设步伐,加快美丽咸宁建设,着力打造“绿色之市”;要勇于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定不移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大力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开放合作创新、科技创业创新,培育有利于改革开放的发展文化,着力打造“开放之市”;要以造福于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实施“城乡统筹”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幕阜山片区扶贫开发,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着力打造“富民之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成果。
第三部分,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主要是对“一府两院”提出要求。重点对政府工作提出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理念。要强化项目支撑,积极谋划和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重点项目建设。要强化科技支撑,努力创建咸宁国家高新区。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城乡共享。要抓紧做好与省直部门、中央部委的对口衔接工作,加大对项目、资金、政策等争取力度。要加强检查督办,把服务和参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全市“两院”要公正司法,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四部分,依法履职,竭力服务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主要对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服从服务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大局,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要重点做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把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作为重要议题,纳入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确保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稳步推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形成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强大合力。
最后是对全市人民发出号召,积极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为勇当全省科学、跨越、和谐发展的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3年2月28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方立青为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兰琼为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叶平为咸宁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鲍晓峰的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叶平的咸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红卫的咸宁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供 职 发 言
方立青
(2013年2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叫方立青, 1983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年50岁。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赤壁市商业局、劳动人事局、团市委、市政府办、乡镇党委等部门工作,历任赤壁市政府办副主任、赵李桥镇镇长、官塘驿镇党委书记、通山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2010年12月至今任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在市供销社任职的二年多时间,团结带领供销社一班人,化解遗留,争取项目,为“三农”服务,为维护供销社稳定和促进供销社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市供销社先后获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我本人也在人民大会堂受到回良玉副总理接见。这次我被提名为市科技局局长人选,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履行法定程序,更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关心。在此,我表示深深的感谢!
回顾自己工作的三十年,我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是党和组织关心、培养和教育的结果,是各位领导、同志支持帮助的结果,是我所任职地干部群众对我的期望和厚爱。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建设鄂南强市,必须坚定不移的推进工业崛起,工业是咸宁发展之基,科技是工业进步之源。我深知科技局长岗位职责的重要和组织对我寄予的期望,也深感自己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限,如果这次我能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信任,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倍加珍惜,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咸宁科技工作新的局面,为推进咸宁工业崛起,建设鄂南强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活到老,学到老”,是对学无止境的生动阐述。我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科学发展规律,促进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多贡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问计基层,勤学多思,学以致用,尽快进入角色,不断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坚定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指示要求。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始终以大局为重,坚决维护和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团结干事、和谐共事。
三、认真履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前,咸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空前机遇,在新的机遇面前,市政府各部门“千帆竞发”,比进比快。如果我的任职获得通过,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科技服务经济,创新支撑发展”理念,根据咸宁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规划,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这个中心,发挥科技部门优势,开拓进取,主动作为,服务咸宁经济社会,全面实施科技创新支撑战略,努力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我将带领科技战线的同志们,抢抓发展机遇,勇担责、不畏难,努力促进咸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提升,大力引进和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做好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文章,争取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各位主任、委员对我的信任。
四、严于律己,始终不忘公仆本色。清正廉洁,才有做人的底气、做事的硬气、做官的正气。鸿忠书记曾讲“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的基本政治资格”。我一定时刻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对我的监督。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和地位观,常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始终保持一介平民的本质,不忘一位公仆的本色。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快咸宁的发展是每一位咸宁人的共同愿望和责任,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是党组织和人民培养、教育我成长。我将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任职审查。无论我的任职通过与否,我都会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为实现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 职 发 言
兰 琼
(2013年2月28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关怀,感谢在座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支持,这次被提名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选,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厚爱。
今天,站在这庄严的会场,面对国徽,内心迸发着神圣的理念,即权力为人民所赋予,必须为人民谋利、对人民负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廉洁为民,团结带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班人开拓进取,为促进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而积极工作。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人生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面对新岗位,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力求掌握民族宗教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努力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高处事成事能力;我将把自觉学习当作一种良好习惯去坚持、当作一种精神境界去追求、当作一种自身修养去完善,力争尽快成为一名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熟练的民族宗教干部。
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宗局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群众的窗口,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我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好民族宗教事务,努力促进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特别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
三、行必责实,坚决践行为民宗旨。“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将时刻牢记民族宗教无小事,始终与民族宗教系统的同志们同心同德经风雨,携手共进克难关;我将始终坚持求是务实的作风,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团结稳定这个第一职责和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做到主动服务增感情、教育引导化矛盾、依法管理保稳定、群策群力促发展;我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繁荣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将牢固树立“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的理念,把维护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公仆本色。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时时处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到勇于担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尊重同志、维护团结,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战斗力;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奉公以勤、律己以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供 职 发 言
叶 平
(2013年2月28日)
今天,是我第二次站在同样的讲台作供职发言。从民宗局长就任司法局长,尽管岗位变了,工作的环境和内容也变了,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立场、原则和要求没有变。对于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无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单位大小,如何当官、如何做事、如何为人都是绕不开的问题。我想,做人是基础,做官是手段,做事是目的。人们戏言,宗教局长是管神,司法局长是管人。从天上回到人间,或许面对的诱惑会多一点,世俗观念的影响会大一些。所以此时此刻,我最想说的是三句话:
第一句话,以感恩之心对待岗位。每一个干部的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关心,所以要感恩组织,为党尽忠;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也是来自于底层群众的一员,所以要感恩群众,为民尽责;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些小的进步都是朋友、同事帮助、抬举的结果,所以还要感恩自己的同事、朋友,为他们尽义务。有了感恩之心,才能切实做到尽岗位之责,有所担当。
第二句话,以平和之心对待名利。古人讲,平常心是道。道,即真理。地位、名利、权力都是身外之物,只有感情、身体、口碑相伴终身。市委书记任振鹤同志告诫我们,“对个人的名利要看透一点,看淡一点,有所望但不奢望,有所求但不强求,有所比但不攀比”。作为一名觉悟者、清醒者,任何时候都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记“不义之财不可取”。只有淡漠名利,才能以宽容之心对待他人,以包容之举增进团结,以从容之态积极工作。
第三句话,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既能用来谋公利,也能用来谋私利,既能成就人,也能毁掉人。手中的权力只能有一种选择,就是为人民谋利;敬畏权力也是敬畏百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到底权力人民给的,要向人民负责;敬畏权力也是敬畏法纪,要在法纪的范围内履行职责,承担责任。有了敬畏之心,才能自觉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包括人大的监督,从而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近日,中央政治局组织了第四次集中学习,习总书记就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讲话,强调要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在新的岗位上,我将和我的同事一道,精诚团结,和衷共济,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为法治咸宁的建设,为咸宁的绿色崛起、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追认
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蒋志龙
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3年2月28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关于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蒋志龙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决定给予追认。
任 振 鹤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2月28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作出了有关决定,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这次会议议程虽然不多,但内容非常重要,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开得很好。在此,我首先向被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是省十次党代会对咸宁的科学定位和战略安排,是优化我省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一战略部署,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把省十次党代会对咸宁的战略定位,市委对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这对动员和鼓舞全市人民,凝聚各方面力量,引领和推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就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进一步主动融入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不断催生促进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正能量讲三点意见。
一、要勇于担当,全面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是我市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是咸宁的大局。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中责无旁贷。我们要紧紧围绕促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这个中心,依法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重要人事任免权,切实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催生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正能量。
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依法监督、强化监督、有效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落实李鸿忠书记在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上所讲的“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与支持做到‘两个真’的要求”。一是真监督,不能含糊。人大监督是法定的,不是走形式、不是作秀、不是演戏。要真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弊端,需要改正的事项,监督到位、整改到位。二是真支持,支持到位。我国的人大不同于西方“三权分立”架构下的议会,人大与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决不能互相对立、互相拆台,人大与“一府两院”既是监督关系也是支持关系,监督与支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大对“一府两院”要真监督、真支持。
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市委的意图、重大决策和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效力,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必须遵守执行。如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委是作为建议,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批准通过,即具有法定效力;又如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定,都是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委的意图和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意志,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共同奋斗。今后,我们人大工作的重点,就是要督促“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督促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加快步伐。
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为推动咸宁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首要的、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人大常委会要通过法定程序,坚决贯彻党组织意图,用好重要干部任免权,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任命为政权机关组成人员。
二、要善于担当,重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人大工作面涉及很广,监督面涉及也很广。善于担当,就要讲究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之一。因此,我们要把履职的重点放在监督上,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今后,只要是有利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就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重点,积极、及时、大胆、综合运用监督法所规定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按各自所定目标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特别要针对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促进整改,努力把咸宁打造成为省内经济环境最优的“洼地”。
三、要能力担当,努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自身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重要前提。加强自身建设,当前,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借全国上下践行“八项规定”契机,结合开展“学创”活动等,重点在改进工作作风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总结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认真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为开展人大工作提供依据。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既受人民委托行使职权,又受群众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参与民主决策、模范带头、监督协助作用,有利于形成调动、激发全市人民参与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强大动力。我们要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新形势的分析判断和新任务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对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带领全市人民投身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信心和决心。要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及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创”、“双岗争先”等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省级战略咸宁实施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反映、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代表智慧转化为促进跨越式发展的力量源泉。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任振鹤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炽松 王胜弘 尤 晋 田运雄 刘中英(女)
刘炳文 杨 飏(女) 李春明 沈其文 张文华
张青达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辉庭 郑 勇
赵立龙 秦爱民 彭天海 彭光平 游爱民
程功武 漆胜保 熊承鹄 翟东明
请假:
刘 超(女) 柯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