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XianNingShiRenMinDaiBiaoDaHuiChangWuWeiYuanHuiGongBao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2年10月 第10号(总号:114)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程……………………………………3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湖北省防震减灾
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赵立龙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12
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万春桥1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查报告………………………………………………………………………………李春明20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
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2
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石玉华24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35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阚晚西36
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罗继洲41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51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主任会议52
任振鹤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5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57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议程
2012年10月30日—31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七、其他。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
《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立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和主任会议研究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程学娟和刘复兴两位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两个执法检查组于9月下旬,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邀请市地震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的负责人和主要媒体单位配合检查。检查组在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分别听取了县市区政府及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嘉鱼县官桥村和通城县宝塔新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赤壁立嘉诚豪园建设工程、嘉鱼县外国语学校、崇阳县城关中学、咸宁地震台、九宫山地震台、通山县新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等,并观摩了赤壁市实验中学和咸安区西门小学组织的地震应急演练。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了解了全市“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自《防震减灾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居安思危,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逐步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初步建立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我市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逐步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取得明显进步。
(一)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成立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辖区的防震减灾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防震减灾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009年,市政府将市地震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增加了内设机构和抗震设防管理职能。县级政府在科技局加挂“地震局”的牌子,确保有机构和人员负责防震减灾工作。今年4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防震减灾工作,确定工作目标和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与职责,并建立了督办检查制度,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二)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1、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初步形成,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和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一是加强地震台网建设及运行管理。地震部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对咸宁地震台进行数字化改造,在嘉鱼新建了测震台,在市地震局、通山、嘉鱼和赤壁新建了地震信息节点。为服务大畈核电项目建设,省地震局在九宫山新建了地震台,新上测震和重力两个观测项目。并强化了地震台网运行管理,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网络畅通率和设备运行完好率达到99%以上,为及时准确地监测本辖区地震活动、快速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抓好群测群防工作。群测群防是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我市建立了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在所有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宏观观测点已达到36个。三是抓好地震趋势分析会商和联防工作。地震部门通过对咸宁及邻区地质构造背景、历史和现代地震活动性分析研究,提出《咸宁及邻区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并在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上进行交流,获省地震监测预报委员会好评,年度报告质量评比连续几年进入全省前三甲,获省级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同时,我市还与鄂赣皖三省毗邻地区和武汉城市圈建立了联动机制,强化区域地震联防工作。
2、震灾预防体系建设逐步推进,重点建设工程和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初步开展。一是强化抗震设防监管。市本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已纳入了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流程。到目前为止,已对中石油管道天然气、咸宁职教新城、嘉鱼长江大桥、咸通高速等20多个重点项目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查。住建部门规范了建设工程抗震设计专项审查,今年共审查出违反国家抗震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的42条,违反强制性标准的766条,对抗震审查出现的问题,都提出了限期整改书面意见,并督促检查落实。咸安、嘉鱼、赤壁政府先后下发了有关文件,加强地震与发改、住建等审批部门的协调,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城市建设和规划环节上为震灾预防把关。二是实施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按照“先抓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地震局、住建委等部门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农村特点,编制农村民居抗震样板房图纸,帮助农民设计经济、适用、符合抗震要求的农村民居,全市已建立柳山湖镇等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示范村21个,共计1978户;举办农村工匠技术培训班10期,共培训520人次,新建的民居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3、地震应急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了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明确了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并要求地震、民政、住建、国土、交通、学校、医院、酒店等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地震应急预案。2010年,市政府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了咸宁市应急救援支队,将医疗、交通、民政、地震、建设、市政、通信、供水、供电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市应急救援支队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还设立了地震紧急救援专家小组,轮流选送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国家紧急救援培训基地的专业培训。地震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每年重点抓好一所中小学校的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模拟演练,崇阳城关中学、嘉鱼外国语等学校在开学之际,都要开展防震减灾地震疏散演练,以增强师生防震意识,提高学校实际应对和处理地震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三)防震减灾工作基本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防震减灾工作已列入咸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范畴,并就防灾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物质贮备和社会管理进行统筹规划。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委负责编制了《咸宁市中心城区抗震救灾规划(2010-2020年)》、市规划局负责编制了《咸宁主城区绿地系统防灾避险专项规划(2010-2030年)》,市地震局负责编制了《咸宁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地震危险区划及抗震设防标准、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及规划措施等具体要求。同时,有关部门还积极争取咸宁防震减灾工作与全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衔接,使一些重点项目纳入全省重点与建设范畴。市发改委上报了咸宁主城区、咸安城区、崇阳县、通城县8个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计划。咸宁防震减灾中心项目建设列入国家级《武汉城市圈防震减灾平安计划》和《湖北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划拔10亩土地用于该项目建设,并把它列入今年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内容。目前,已完成项目用地选址,征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四)防震减灾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为配合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实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配套规定或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等文件。市住建委制定了《咸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使抗震设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五)宣传渠道不断拓展,防震减灾意识得到增强。
自“一法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及地震科普、防震避震、震后自救互救等知识,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全市共播放科普宣传片200余次,发放光盘100余张,制作科普展板5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册(份),举办地震知识讲座20次。同时,按照“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保障一方平安”的工作思路,在全市组织实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目前,咸宁市实验小学等3所已被评为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咸安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有望列入2012年省级示范学校。通过宣传教育,社会各界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防震减灾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关心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的氛围初步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市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防震减灾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咸宁”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地方防震减灾意识比较淡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不够到位。
有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对防震减灾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地震灾害的特点、全市和本地的震情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思想上比较麻痹,工作上重视、支持和配合不够。个别县市未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防震减灾专项资金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全市县级地震工作机构挂靠在当地科技局,均属于事业机构,与执法要求不相适应,普遍存在编制不足,人员不够,经费没有保障的问题。特别是专业人才缺乏,严重制约了防震减灾工作正常开展。咸宁地震台原属于咸安区水利部门,后划归地震部门,由于权属变更,目前土地权属、围墙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
(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薄弱。
由于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建审批程序起步晚,监管机制不健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存在漏洞,部分重大建设工程还没有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的县既没有制定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落实将地震安全性评价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致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批无法做到严格把关。少数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导致建设工程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市县两级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地震工作部门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审查和审批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三)农村民居抗震能力和城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亟待加强。
目前,除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外,农村民居不设防现象普遍存在,解决农村民居抗震设防问题任重而道远。咸宁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地震小区划等基础性研究工作尚未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处在起步阶段,人员集中地区缺乏地震疏散场所和通道,给城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几点建议
咸宁市是省政府确定五个重点防御城市之一,地质结构复杂,断裂较多,具有发生5-6级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人口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应更加关注城市的安全,注重建设工程灾害风险的预防,提高城乡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防御地震灾害风险的意识,为此,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防震减灾是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要切实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引导全民积极支持防震减灾事业。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持之以恒地开展“一法一条例”及地震科普、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教基地建设,发挥宣教基地集中而直观的宣传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工作。要加强各类工程尤其是住房抗震设防监管。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构建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作为规划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的必备条件之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严堵监管漏洞,从源头上把好抗震设防关口。要严格执行法定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法处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适度提高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工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农村民居、乡村公共设施建设纳入抗震设防管理。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农民自建住房采用抗震设计图纸,对集中建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要积极推广实用的抗震新技术,组织开展农民建筑工匠抗震技术培训,从而逐步提高农村民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投入。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把加强“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作为投入的重点,尤其要保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要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增长适当增加经费预算,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以保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五)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和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地震、建设、规划、国土、教育、宣传、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防震减灾工作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充实防震减灾工作人员,加强专业技术力量,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要切实加强地震台站监测与管理。咸宁地震台要依法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明确土地权属,抓好围墙、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观测环境。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2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万春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鉴于年初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市级财政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办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2012年度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市级预算调整的事由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双重压力,强化收入征管,提升支出绩效,稳步推进改革,优化管理措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顺利。与此同时,由于政策性、目标性、一次性、结算性等因素的影响,预算收支的变化将超出一定的幅度,市政府建议,对年初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政策性因素。增收因素:红牛集团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到期,预计增收8,000多万元(地方分享3,200多万元);部分行业因“营改增”试点补缴欠税,预计增收1,000多万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630万元。增支因素: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增支7,200万元,保障性住房增支15,000万元,教育投入考核达标增支4,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增支2,410万元。
(二)目标性因素。年初确定市级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20 %的目标,考虑了财政经济不确定性较大和省里年底调增收入任务等因素,是一个相对稳健的指标。从目前执行和预计情况看,市级一般预算收入有把握达到28%--30%的增幅,将比年初预算的增幅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
(三)一次性因素。今年元至九月非税收入已完成全年目标,比年初预算增收4,691万元;基于年度收入均衡性的考虑,去年底部分非税收入延至今年缴库;房地产行业所得税通过纳税评估以及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等措施增收2,800万元。
(四)结算性因素。今年下半年中央、省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措施,加上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加大向上争取支持的力度,初步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8,000万元。
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共预算收入的调整
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初方案124,500万元,比上年103,772万元增长20%。建议调整为133,4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900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8万元,增长28.55%。
主要调增项目:
(1)营业税增加3,000万元。主要是在推行 “营改增”工作中,加大了清欠税收的力度所致。
(2)企业所得税增加4,100万元。主要是红牛公司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到期,以及加强税收征管措施而新增的税收。
(3)个人所得税增加850万元,资源税增加220万元。主要是相关税源增加而形成的。
(4)非税收入增加5,8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1年未缴库部分,今年按照审计部门要求全部入库。
主要调减项目:
(1)增值税减少1,700万元。主要是部分骨干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增加所致。
(2)城建税减少520万元,房产税减少200万元,印花税减少2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少700万元,土地增值税减少500万元,车船税减少200万元,耕地占用税减少1,050万元,契税减少50万元。主要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和房产关联税收减少。
2、转移性收入:年初预算170,678万元,调整为187,3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695万元。
主要调增项目: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000万元。主要是向上争取力度加大。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791万元。为几项上级补助收入增减额的轧差数(主要是新增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15,000万元,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还贷补助资金减少6,000万元,部分项目资金整合减少专项补助3,000多万元)。
(3)地方政府性债务收入19,302万元。省人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额度为:市本级11,630万元,咸安区7,672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建设、文化繁荣、普通公路还贷。
主要调减项目:
(1)调入资金调减10,000万元。主要是公安的部分非税收入明显少于年初预期。
(2)上年结余收入比预算减少398万元。年初预算预计结余398万元,省财政厅正式批复2011年市本级决算为收支平衡。
(二)公共预算支出的调整
1、公共预算支出:年初方案市级公共预算支出262,593万元,此次调整为277,910万元,增加15,317万元。
主要调增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188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会议费、考察学习费、接待费等支出。
(2)教育支出增加712万元。主要是上级要求教育投入达标增加支出。
(3)科技支出增加63万元。主要是科技进步考核目标要求增加支出。
(4)文化体育传媒支出增加1,275万元。主要是文化宣传投入加大,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增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0万元。主要是政策性增支。
(6)医疗卫生支出增加1,674万元。主要是加大医药体制改革投入和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增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机构下放后项目经费减少。
(7)环境保护支出增加77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14,079万元。主要是新增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11,630万元,以及城建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增加1,000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1,213万元。主要是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增支。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增加248万元。主要是对开发区体制结算预计增支。
(11)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增加227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
(1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增加800万元。主要是国土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增支。
(1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000万元。主要是上级对市本级承担保障房建设任务新增的补助支出。
(1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增加113万元。主要是该系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增支。
主要调减项目:
(1)公共安全支出减少8,170万元。主要是公安部门非税收入减收而支出安排相应减少。
(2)交通运输支出减少5,172万元。主要是取消二级公路建设收费后的上级还贷补助资金减少。
(3)预备费减少3,500万元。预计全年执行到相应支出科目420万元左右,余下部分用于平衡预算。
(4)其他支出减少7,000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在基本支出中预留的政策性增资和不可预见费,实际用于兑现上年目标管理考核和综合治理奖励以及绩效工资发放,分列相应科目。
2、转移性支出:年初预算32,585万元,此次调整为42,863万元,增加10,278万元。主要调整项目:
(1)上解上级支出增加703万元。主要是收入超预算导致体制上解支出增加。
(2)补助下级支出增加1,992万元。主要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而增加的补助支出。
(3)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7,672万元。为转拨咸安区政府债券资金。
(4)年终结余减少89万元。
(三)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的市级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20,77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33,400万元,各类转移性收入187,373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12,514 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7,2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00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863万元,调入资金40,487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务收入19,302万元。
市级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20,773万元,其中:本级公共预算支出277,910万元;各类转移性支出42,863万元,包括上解上级支出19,22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96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咸安区)7,672万元。
调整后的市级公共财政收支平衡。
三、完成年度预算的措施
虽然前三季度我市财税收入形势总体好于年初预期,但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依然不小。国际经济复苏放缓,国内经济持续下行,区域经济增长制约因素增多;结构性减税政策频出,持续增收压力加大;区域经济发展你追我赶,争先进位难度加大;各项改革推进及应急运转带来的刚性增支需求加大。为确保调整后的市级预算目标圆满实现,要着重采取如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收入任务。预算调整方案一经市人大通过,必须迅速下达到征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坚持行之有效的综合治税、协调督办、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对开发区财政管理办法,调动各方抓收增收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工具的杠杆作用,将政府资源(包括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社会服务、行政领导等方面)向财源贡献大的企业和项目倾斜,优化存贷互动机制,用好重大产业基金,夯实财源税源基础,赢得预算平衡的主动权。
(二)分类控制财政支出。一是明确到单位的支出要及时通知到位,严格按进度拨付。二是坚决落实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法定支出。三是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人员增资,以及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支出需求。四是确保市政府“十件实事”、全市三级干部会议议定事项、人才发展战略、援疆建设等市委市政府既定的资金需求。五是严控一般性行政支出,特别是三公开支、机关能耗以及会议等方面的费用。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强化预算法定意识,扭转“干一件事要一笔钱”的习惯。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进一步硬化预算的约束力度。尽快将专项经费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拨付。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增强预算管理的前瞻性,逐步解决预算调整幅度较大、支出项目不细、年中追加偏多等问题。
(四)加大向上争取力度。财政及相关部门继续发扬奉献精神,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更多支持,尤其是增加一般性、财力性转移支付,扩充可用财力,缓解年终收支平衡压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 李春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万春桥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为: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由年初的124500万元调整为133400万元,增加890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62593万元调整为277910万元,增加15317万元。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170678万元调整为187373万元(其中含地方政府性债务收入增加19302万元),调增16695万元;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32585万元调整为42863万元(其中含转拨咸安区债券资金增加7672万元),调增10278万元。
调整后,市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市级公共财政总支出均由年初的295178万元增加到320773万元,调增25595万元(超预算8.7%),年度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财经委、预算工委认为,这次预算收入调整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税收、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以及省核定转贷我市部分债券资金,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超出年初预计;预算支出调整主要是由于政策性、改革性、保障性、转移性支出增多,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增长较快引起的。预算的调整反映出预算执行情况好于年初预计,表明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积极组织收入、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支出保障力度的工作富有成效,其预算调整方案安排合理、切实可行。鉴于此次调整预算收支的幅度超过年初人代会批准预算的3%,按照《监督法》、《预算法》和《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规定,预算调整方案应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为此,财经委、预算工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
为了更好地完成调整后预算任务,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预算工委建议:
1、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坚持依法理财治税,进一步培植财源,壮大财力。市政府应在充分调动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征管积极性的同时,努力向上争取各项补助资金,确保调整后财政收入目标的全面实现。本次调整预算后如仍有超收收入,市政府应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其安排使用情况。
2、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防止年底突击花钱。同时,对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特别是重点支出项目,要严格按预算抓紧执行,提高执行进度和质量。要限时办理上级补助,控制结转结余,强化资金支付,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
3、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及时制定债券资金使用方案,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4、及早编制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认真研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办主任石玉华同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要求,坚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加强措施,着力推进全域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保障一体化,在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报告》客观全面,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了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实和完善城乡规划,促进城镇有序发展,农民梯度转移,实现共同繁荣。一是要统筹城乡建设规划,特别要加强村级规划,改变现阶段城乡规划分割,建设分治的状态。二是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突出发展实体经济。三是要统筹城乡用地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住宅、农业与生态用地。四是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乡村联系城镇的硬件设施得到全面改善。五是要加大规划的宣传、实施与执行的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推进“四化”同步协调科学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要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协调科学发展,要以工业化带动农民收入提高,以信息化推进城乡互动,以城镇化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农业现代化带动农业经济效益增长。一是要着力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坚持抓好项目建设,突出实体经济,实现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二是要着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强化低碳发展,建好低碳经济试验区,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现代都市农业;加强农产品加工与营销体系建设。三是要着力实施“旅游突破”战略,巩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成果,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节会,做强文化旅游品牌,把咸宁打造成以休闲养生、生态观光、体育健身、会展经济等为内涵的“香城泉都”。
三、进一步推进“强点、连线、扩面”,促进“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要继续培育官桥镇官桥村八组、潘家湾镇四邑新村、梓山湖新村、金桂湖新村等特色亮点,争做全省“四化”协调发展的排头兵。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促进城乡分割的传统“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的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结构”转变。重点抓好梓山湖新城、咸嘉新城、金桂湖试验区、向阳湖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积极推进沿国道、武咸快速通道、咸嘉一级公路沿线建设。通过“强点、连线、扩面”等综合措施,争取1-2年内有明显成效,确保实现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咸宁目标。
四、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建设与投入。要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道路、客运、电力、通信、商业网点以及农村基础教育、医疗设施、食品安全、安全饮水等为重点的民生工程建设与投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社会保障的全覆盖,逐步提高新农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让城乡居民平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农办主任 石玉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受市政府的委托,我就近年来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如下报告,请予审议:
一、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特点与成效
近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先行试点、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的思路,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积极推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域推进”,实现了从试点工作启动初期的咸安区“一枝独秀”到目前六个县(市、区)“多点开花”的突破式发展。2011年全市以文明、园林、卫生、优秀旅游、环保模范城市等“五城同创”为抓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加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建设力度,先后荣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中国魅力城市、中国温泉之城、中国十大最具成长力创新型城市、全国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和全省首批低碳经济试点市等荣誉称号,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当前,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市委、市政府以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为目标,着眼于整个咸宁生产要素的重组整合,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一体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市级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等相关的配套文件,通过以总体方案为纲,以配套文件为目,标杆指引,纲举目张,形成了完整清晰的工作思路谋划,使资源在更大空间内配置,促进城乡要素对接,放活农村资源,极大地激发了县市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二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结合“十二五”远景规划和现代化目标,创新设计市县未来,提出了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等一系列的宏伟蓝图,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积极构筑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城为骨干,以各类小城镇和中心村为基础的城镇空间结构,力争到2015年咸宁市的城镇化水平要达到60%以上,从而让城乡发展的聚集效应更加充分地显现出来。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措施更加全面。我市注重从宏观和战略上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从更宽领域、更高层面加强统筹力度,涵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基层管理等各个领域。我们以国土整治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农地整治、产业培育、要素重组,推进生产资源的优势集中配置;以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水平为抓手,强化镇村(社区)改造,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管理机制,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农民生活方式和农民身份的“三个转变”。
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实施一年多来,我市先行先试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政策的差异开始走向一体,经济发展提速,经济结构优化,到2011年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589元,增长17.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连续多年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分别增长38.4%、25.2%,城乡差别进一步缩小。
(一)主体产业基本形成,发展后劲持续增强。一是新型工业化稳步推进。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规划建设咸嘉工业新城,大力发展临江(港)经济(产业)。扶持壮大支柱产业,着力打造食品饮料、冶金建材、森工造纸、纺织服装、机电制造等年产值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同时,注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抓国家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有利时机,着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型环保材料、电子信息、低碳经济、生物医药等高新产业发展。二是现代农业加速发展。畜禽、茶叶、油茶、水果等一系列充分代表我市现代农业特色的农业产业强势崛起,全市农业特色板块基地面积达到460余万亩,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44个,2011年实现农业总产值196.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势头。三是特色服务业蓬勃兴起。深度挖掘桂香文化、温泉文化、三国文化、北伐红色文化、九宫道教文化、向阳湖文化等文化资源,大力推进生态建设,精心打造温泉旅游生态新城。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建设以临江临港为主的沿河联运物流基地、以武广高铁、城际铁路、京珠高速沿线为主的物流走廊。全面推进各类服务业发展,形成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多种金融机构功能互补、充满活力的多层次地方金融市场体系。
(二)农民向城镇转移加速,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的强势带动下,目前我市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民居住向中心村(社区)集中的进程愈发加快,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不断完善市区一体建管体制机制,策划规划、启动建设“五城二区”,到2011年底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9.3%,呈现出由“一城带动”向“多城联动”转变的全方位推进之势。市区加快提升城市功能,巩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龙头地位,全市中心城区累计投入155亿元,建设面积达到62.6平方公里。在市县各级的强力支持下,咸安桂花公园、嘉鱼二乔公园、赤壁城市公园、通城银山广场、崇阳教育新城、通山亲民公园相继建设,嘉鱼县城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一批特色镇迅速崛起,通过建设产业园和农民创业园,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重镇、工业强镇和旅游名镇,成为本区域农民进城务工居住的载体、龙头企业连接农民和基地的桥梁。譬如,嘉鱼县潘家湾镇在积极巩固“蔬菜大镇”的产业基础上,通过推进“迁村腾地”整理出400余亩的土地进行工业开发,集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大增强,在2011年度全市乡镇“三农”发展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全市有8个乡镇(办)进入全省百强乡镇,嘉鱼县在2011年度全省县市区“三农”发展综合考评中跃居第19位,获得省委、省政府50万元的奖励资金。
(三)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通过加快推进农村路网、供排水网、电网、通信网以及农村新社区“1+8”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农民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到2011年底,全市6个县(市、区)均通高速公路,基本实现水泥(沥青)路、电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村村通,自来水受益村达到50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6%,比上年增长11.14%,完成了78.9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城乡养老保险实现全市六个县市区全覆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以塘堰整治为主题的新一轮“三万”活动,筹集整合各类资金3.69亿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设施13626处,累计完成土石方施工量4000余万方,新增蓄水量6300万立方米,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二、我市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做法与措施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要求,坚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系统研究,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保障一体化,其探索和实践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我市的作法与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一”上:
(一)树立“一把手”工程,深化认识抓统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紧抓不放。我们成立了市“四大家”领导挂帅、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全员参与的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委员会,推委会下设综合协调部等10个工作专班,均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负责,规格之高、涵盖面之广前所未有。今年2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咸安区召开了统筹城乡发展试点现场推进会,对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深化、再部署,通过层层分解任务、传递压力,逐级落实责任,除咸安区作为市级试点先行一步以外,各县(市、区)也做到了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切实履责扎实推进,及时选定县级试点,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同时,我们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进一步壮大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建设的声势,从而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投入到试点建设的热潮中来,形成了全市上下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二)坚持“一盘棋”理念,科学谋划抓统筹。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中,我市牢固树立城乡“一盘棋”的理念,坚持全域谋规划的思路,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安排,真正做到高起点定位、高水准谋划。目前,全市总规修编率80%以上,乡镇、行政村规划编制率分别为85.5%、91.5%,我市被列为国家“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广城市,咸安区市级试点的九项试点工作的规划编制任务均已全部完成,并进行了深入的巩固完善。如温泉乡村旅游大世界试点在修订旅游新城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专人赴成都“五朵金花”考察学习,使项目的规划定位进一步明确。在咸安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全市其他县市区也迅速行动,如赤壁市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四个重点乡镇和十个中心村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委托市规划设计院进行;通山县投资300余万元,聘请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城市总规,全面完成了12个乡镇总体规划和4个乡镇的控制性详规、3个宜居村庄及15个中心村规划编制。通过抓好城乡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多规整合”的规划编制工作,我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进一步凸显,城乡资源得到进一步的统筹安排和合理利用。
(三)构建“一体化”机制,各级联动抓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在试点过程中,涉农部门放眼全局跳出“三农”抓“一体化”,其他部门明确重点跳进“三农”抓“一体化”,各级各部门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持高强度、高密度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聚集了合力。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今年以来,国土整治试点先后投入2亿余元在咸安区启动了两个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三个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以及两个水毁耕地复垦项目,目前各项工程建设均已全面完工,总建设规模达到9.6万亩;中心镇试点投资500万元的横沟北路改造整修项目于今年上半年完工,并对投资500余万元收储的徐家垴新区260亩的土地进行了招拍挂;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对横沟桥镇、贺胜桥镇和浮山办事处等三个重点镇(办)落实了150万元的人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中心村建设试点已发放征地补偿款1500余万元。据统计,一年多来全市累计落实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各项资金近5亿元。二是争取政策扶持。人社部门通过积极申报,国家人社部科技司和规划财务司已将《咸宁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研究》列入了2011年部级研究课题,并于去年9月21日赴我市进行了深入调研;咸安区获批纳入国家第三批新农保试点范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月领到了基础养老金55元;国土整治试点先后向省厅申报了四个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面积5.9万亩,总建设规模3957.19公顷,投资规模达到1.5亿元。通城县大力强化多部门协作,先后组织发改、交通、国土、环保、水务、电力等多个部门“跑部进省”申报项目,先后争取将樊牌新城建设、樊牌公路、樊牌新城玉立工业区和陶瓷工业园、高科技产业园等多个项目纳入省市目标,争取到计划投资近3亿元。三是强化产业带动。中心镇试点横沟桥镇已与伟瑞电子、湖北二建电气、咸宁凤凰机电等多家企业签订入园协议,其中总投资约2000万元的伟瑞电子已正式投产。今年上半年工业园投资近百万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硬化、绿化、垃圾收集等项目,工业园区硬件条件得到了提高。咸安区金桂湖低碳示范区和梓山湖新城等试点依托大项目、大企业大力推动整村搬迁还建,试点区域的主导产业逐步由农业向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转变。嘉鱼县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中,积极探索“村企共建”、“城园共拓”、“干群共管”的“三化”同步发展新模式,立足优势“引”、立足重点“扶”、立足产业“建”,全县规模企业发展到139家,规模工业增加值两年增长1.5倍,新增开发区面积8平方公里,城区面积拓展10平方公里,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6%。
(四)坚持“一线抓”方法,迎难而上抓统筹。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性任务,也是一项全新的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在资金筹集、农村环境改善、农村社区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都缺少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也没有完美的模式可以照搬,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为探索建设可供全市参考借鉴的试点路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推委会“一部九组”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一线工作常规化的思路,带着问题、带着思考深入试点项目建设现场,做到现场看情况、现场找问题、发现问题当即研究解决。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困难面前通力协作,迎难而上,始终坚持“一线抓、抓一线”的工作方法,坚持了解情况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譬如,为破解资金难题,鄂南特色商业街试点采取市场化的筹融资机制,动员试点业主主动参与特色街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500万元对首批更新的165家街区门店招牌和第二批61个街区外门店招牌进行公开招商;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为解决群众转变户籍的意愿低、抵触情绪大的问题,采取摸底登记与宣传动员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专班对试点范围内的农村人口进行了大范围的深入走访,目前已解决“农转非”户口人员1万余人;通城县为破解以往征地工作中存在的失地农民生存难、保障难等问题,在该县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樊牌新城的项目建设中采取农民土地入股的形式,变农民为股民、变一次性补偿为长期分红收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有效的消除了试点建设的阻力。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通过强化“一线抓”的方法来促进工作落实,使全市统筹城乡试点工作得以整体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近年来,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初步的成绩,但目前仍面临许多矛盾和制约因素,工作上也有不少差距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部门和单位对统筹城乡发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为谈增长多,论统筹少;普遍号召多,具体办法少。有的干部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工作的创新性和主动性还不够, “等靠要”思想还有一定程度的表现,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氛围还不够浓厚,存在路子不宽,办法不多的问题。
二是支撑统筹城乡发展的产业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发展关键要有产业支撑,“三化”同步协调发展是核心。总的看,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结构调整任务还十分艰巨,经济基础薄弱,产业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产权界定、流转程序、流转收益金收支等还缺少一套操作性较强的细则和办法,规范的土地流转体制亟需建立,同时以“强镇扩权”为中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全面铺开,法律法规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
统筹城乡发展是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下一阶段,我们将以全省新农村建设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荆门现场会议精神为指导,重点在五个强化上再鼓干劲、再加力度,不折不扣地把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推进好、实施好。
一是强化产业支撑,在加快促进城乡“三化”同步协调发展上下功夫。要把加快农村产业发展,促进“三化”同步协调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根本途径和重要抓手,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的“把村当企业来经营,把村级集体资产当资本来运营,把村民当做股民和市民来对待”的思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城乡产业联动发展。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实施“工业崛起”战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抓好项目建设,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实现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重点推进电力能源、食品饮料、机电制造、纺织服装、森工造纸、冶金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非动力核技术、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认真编制全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支持华彬集团建设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打造零排放的低碳经济试验区。积极发展核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规模种植、特色养殖、林下经济、观光农业”。着力打造向阳湖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发展先进园艺业、集约畜牧业、高效水产业和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等都市农业体系。加快优质种植业基地和养殖基地建设,加强苎麻纺织加工、竹木加工、粮油加工、生物保健品加工、蔬菜水产品加工等“五大加工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建设,把我市建成武汉城市圈内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基地、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统筹城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实施“旅游突破”战略,抓好全国旅游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温泉文化、三国赤壁历史文化、汀泗桥红色文化、向阳湖文化等文化资源,定期举办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三国赤壁文化旅游节、九宫山避暑节等节会,做强文化旅游品牌,把咸宁打造成以休闲养生、生态观光、体育健身、会展会议等为内涵的“香城泉都”。
二是强化试点覆盖,在壮大培育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特色亮点上下功夫。结合市情特征,遵循“党委领导、政府实施、村企共建、市场运作、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指导思想,将村企共建、互利双赢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把解放思想、市场运作作为核心,以整合资源、整村开发作为突破口,认真学习借鉴鄂州市、大冶市陈贵镇、钟祥市彭墩村等地的先进经验,在“强点、连线、扩面”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咸嘉新城、梓山湖新城、金桂湖试验区以及市县城乡结合部的建设,积极推进沿107国道、咸嘉一级公路,赤壁到赤壁镇的一级公路以及马桥—桂花公路沿线立面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根据全省要求,市里及县市区各重点选择1个基础条件好、班子能力强、有发展前景的行政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及“三化”协调发展试点工作,通过村企合作,以点带面,加快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步伐,争取1-3年内有明显成效,其中嘉鱼县全力打造官桥镇官桥村八组、潘家湾镇四邑新村、咸安区全力打造梓山湖新村、金桂湖新村等亮点,争做全省“三化”协调发展的排头兵,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在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上下功夫。要按“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明确职责、项目带动、共同推动”的原则,积极整合各方面的支农资金,向城乡一体化试点的重点区域集中,形成投资优势。用“三化”协调发展的理念、要求和目标,把工业与农业、城镇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高质量、高标准地编制和完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尤其要突出整体性、前瞻性,充分考虑农民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向社区集中的新趋势,加强对农民建房和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制止农村乱建房、浪费土地的现象发生。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投融资主体,放宽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种限制,引导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制定配套政策,创造良好条件,鼓励成功人士回归创业,鼓励支持企业投资城镇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投资带动、部门帮扶支持、群众主体建设、市场引导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是强化探索创新,在巩固完善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的思路模式上下功夫。进一步解放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整合各类建设资源,加快城乡经济社会融合步伐,探索建立工农融合互补机制和城乡经济联合互动机制。坚持点上探索创新、面上协调推进,依靠企业带动、项目支撑、政策扶持,认真实施好各类示范点建设项目,特别要抓好“十二五”期间新确定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区域的示范带建设,增强试点辐射带动能力,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动的发展格局。不断探索统筹推进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试点的思路、机制和模式,重点在调整优化城乡管理体制、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利用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制、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要把闲散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复垦的耕地可调剂为建设用地的指标,优先留在农村使用,节余的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返还农村,用于统筹城乡发展。
五是强化领导力量,在有效确保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上下功夫。要统筹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在政策扶持、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力量调配上向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倾斜,鼓励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和技术人才,参与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投入、项目、技术、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要以敢于碰硬的勇气、不畏艰难的韧劲、灵活有效的办法,有效破解试点难题。按照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字的指导思想,在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同步推进村级领头雁培育、村级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从而构建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新格局。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业绩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完善措施办法,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促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
<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2年10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32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30票
基本满意: 1票
不满意: 1票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外事侨务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阚晚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1年10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外侨办主任阚晚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全市外事侨务事业发展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外事侨务工作,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形成完善的对外交往网络;进一步搭建引智引资平台,推动引智引资工作三条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已取得的成效及做法
(一)搭建对外交流平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努力打造服务经济、促进开放的平台和品牌。外事部门在服务经济、打造品牌、探索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新途径方面做了很多有益尝试。一是继续巩固和深化以往活动取得的成果,紧密结合全市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活动形式和内容,提升各项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实效。二是加强省市合作,努力打造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品牌。6月27日至29日,由国务院侨办、湖北省政府与武汉市政府主办的第十二届华创会在武汉召开,根据《湖北省第十二届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实施方案》,我们精心制定了《咸宁市第十二届华侨华人创业发展洽谈会实施方案》,使每一项工作都能有序开展。本届华创会上,我市发放投资指南等宣传资料三百余份,上报招商推介项目37个,在谈意向项目2个,签订投资协议2个,协议金额2.5亿元人民币,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通过组织参加“华创会”,我们宣传了咸宁,结识了新朋友,联络了老朋友,进一步拓宽了我市对外交往渠道,为促进我市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外事专办员制度正式建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管理,严肃外事纪律,规范报批和护照签证申办程序,我市建立了外事专办员制度,建立了100余人的外事联络员队伍,在全市范围构建了广泛的外事工作网,从而保证了我市外事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为我市对外开放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二)持续推进对外交往,形成完善的对外交往网络。
1、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对外出访实效更加突出。一是积极“走出去”,加强实质性经贸合作。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坚持贯彻“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扩大对外联系。今年,市外侨办精心组织了因公出国(境)团组88批次、148人次,访问了29个国家和地区,涉及招商签约、技术引进、文化体育出版交流考察、体制考察等多个领域,推动了我市同这些国家的经贸合作和友好交往,取得了预期效果。市外侨办在承办过程中准备充分,安排具有行业针对性,招商和考察活动非常圆满和具有实效,得到了出访单位和领导的一致好评。二是主动“请进来”,更加直观、立体地展示咸宁特色,扩大咸宁在海外的影响。利用每年的旅游节等大型节庆活动,邀请、接待一批重要外宾、知名华侨来咸宁,在加强联谊、增进感情的基础上,也使他们对咸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一个直观而全面的认识。在刚刚过去的中国·湖北咸宁第四届国际温泉旅游节期间,我们先后邀请了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秘书长金在孝一行、韩国前总理李寿成一行、北非、中东阿拉伯国家政党高级干部团一行、苏里南大使皮纳斯一行、美国驻武汉总领馆领事李英杰一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武汉办事处主任杨蔚君一行、加拿大华人华侨一行、驻鄂外国专家一行等十余个团组,共计100余人,圆满完成各项接待任务,增进了世界对咸宁的了解,提升了我市的国际影响力和投资吸引力。
2、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外事审批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一是为规范外事审批程序,加强我市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从而更好地服务我市的开放活市战略。我们建立了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系统和人员电子信息库,对人员的详细资料和护照的登记、管理的等信息实现了电子网络化。二是完善了审批服务工作机制,继续推行企业直通车服务,抓好因公护照的收缴管理,健全护照签证工作专办员制度,推进了外事侨务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了信息平台,提高了办事的效率。三是加强了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出访信息跟踪及出访成果的总结通报和对出国人员的行前教育,建立了每团一会制度,严明了外事纪律,树立了文明形象。
(三)搭建引智引资平台,促进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
1、友城工作取得新进展,并促成教育合作项目。上半年,通过杜兰中加文化中心,与加拿大皮克灵市建立了友好往来;3月16日,加拿大皮克灵市市长一行来访咸宁,签订了友好城市关系备忘录。同时,通过我办和杜兰中加文化中心的沟通联系,最终促成加拿大德恒学院和我市职业技术学院之间的合作意向,并于5月7日,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合作意向书,这让我市的大专院校与国际接轨,有望今后培养出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技能型人才。与此同时,我市与韩国太白市缔结友好城市的申报已收到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批复,同意两市建立友城关系,将于年底计划签署正式协议。
2、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以“高效、廉洁、公正”为目标,市外侨办继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基层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型机关。认真落实公务员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进“治庸问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努力营造想负责、能负责、敢负责、负好责的良好氛围,让系统干部“不想庸”、“不愿庸”、“不敢庸”、“不能庸”,使得外事管理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高。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按照能力席位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抓好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了履职能力和应急应变、处理突发涉外涉侨事件的能力。坚持以政策理事,以制度管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规范各项工作。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围绕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和每项业务,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制度、岗位要求和业务规范,认真落实了保密、维稳、综治、党建、扶贫及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任务,使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为了实现了争创先进单位、文明机关的目标,我们研究制定并实施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工作人员,形成了遵章守纪、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外事工作将以服务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创新服务,提升水平,为“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面提高对外交往水平。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往,扩大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形成全方位对外交往网络。重点做好外国政要、外国地方政府、国际友好组织、外国驻华使节来访接待工作,加强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及驻汉领馆的联系。深化与现有友好城市的交往,加强与我市有互补性城市的交往,条件成熟的向友好城市发展,以增进友谊、加深了解、促进合作、共谋发展为宗旨,选择一批实质性项目为载体,形成长期互动交往机制。
(二)务实推进对外经济合作。充分发挥外事侨务优势,积极构筑引智引资平台,为我市对外经贸合作开辟渠道,提供信息,千方百计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智力。根据我市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方向,精心组织市级领导率团出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经贸洽谈活动,主动为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传递信息、建立联系、提供服务。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注重对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现代化和国际通用手段,全面客观地介绍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宣传咸宁良好的人文环境、投资环境和区位、市场、资源、产业等优势,进一步提高咸宁的国际知名度,扩大咸宁的对外影响,为让世界了解咸宁、让咸宁走向世界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更多的机遇。
(四)积极储备和利用对外资源。注重在对外交往中积累资源;争取外交部、国务院侨办、全国友协、全国侨联、省外侨办、省侨联等上级部门的的资源支持;加强外事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对赴境外经贸招商、科技合作、文化交流等团组给予大力支持;加强与中国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拓宽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加强国际友城工作,优化友城的国家布点,注重务实合作,深化实质性交流,搭建好友好交流的平台。通过合理优化使用外事侨务资源,充分发挥国际友城平台的作用,服务好我市“走出去、请进来”战略,推动形成大开放大发展的外事工作格局。
(五)加强外事机构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外事工作机构建设,适当增加外侨办人员编制,对全市外事干部加强培训和锻炼,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组织纪律严、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外事干部队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外侨办在市政府工作部门中属于相对弱势部门,但我们按照转观念、强素质、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思路,突出“外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克服了机构编制少、办公人员缺乏、工作经费紧张等一系列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利用外事侨务职能优势,创新发展思路、统筹谋划大事、狠抓具体落实,为推进我市外事侨务事业的新发展及“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0月30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继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请予审议。
渎职侵权犯罪是一种严重腐败现象,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且极大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不断加大惩治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3件146人,提起公诉 95人,不起诉16人,人民法院已判决88人,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2009年至2011年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市院反渎局先后荣获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有3个基层院反渎局和22名反渎干警先后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表彰。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反渎职侵权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
1、办案数量和质量提升、领域持续拓展。200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立办渎职侵权案件总数与前四年(2005年至2008年)总数相比,件数上升 108.59%,人数上升108.61%,法院有罪判决人数上升114.6%。其中,2009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37人;2010年立案侦查31人;2011年立案侦查35人;2012年1至9月立案侦查 43人。同时,办案罪名涉及领域较多,立办案件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10多个渎职侵权罪名。据统计,这些罪名涉及的单位、部门及行业20余个。2010年6月,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率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时认为:“咸宁市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精神可嘉,作风可贵,经验可取。”
2、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2009年以来,共立案侦查因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50万元以上、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7件,占立案总数的22%,查办处、科级领导干部案件36人,占立案总人数的25%。查办的典型案件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庭庭长舒某某(副县级)滥用职权案;市建工处安监站站长董某玩忽职守、监管不到位造成3人死亡案;崇阳县国税局天城分局局长严某某、副局长饶某某、嘉鱼县国税局鱼岳分局税收管理股股长殷某某、副股长李某某等6名税务干部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3000余万元的重特大案件。
3、突出查办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林业、城建、人防、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类渎职犯罪案件52件68人。如,今年8月,嘉鱼县院克服困难和阻力,在该县水利系统查办了7件7人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窝案。
4、积极查办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查办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注意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查禁不力等现象深挖严查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7 %,其中,司法工作人员18人,行政执法人员36人。如:查处了崇阳县9名公安干警徇私枉法系列案;赤壁市公安局荆泉分局局长黄某、政委孙某等人徇私枉法、受贿案;通城县麦市镇公安派出所所长刘某等3人徇私枉法、受贿案;市人防办张某等3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徇私枉法,擅自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滥用职权、受贿,造成国家人防易地建设费损失近亿元案。
5、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2009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结合执法办案,共向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6份。市检察院派员到有关单位、部门举办反渎职侵权警示教育与法制讲座32课次,涉及24个单位和部门及6个县、市、区。2011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在咸宁巡展,我市“四大家”领导出席开幕式并参观展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同志亲自题词:“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展览期间,共接待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144家单位4500余人次观展,其中厅级干部23人,处级干部452人,科级干部近4000人,发放宣传资料2800多份,为检察机关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构筑社会化大预防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渎职侵权犯罪呈现出新情况、新特点:一是大案要案突出。一些国家机关尤其是“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巨额资金流失、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司法不公,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二是重点领域和环节案件频发。工程建设、城建、林业、税务、人防、土地、司法等民生民利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尤其是资金密集、竞争激烈、垄断性强、监管难度大的领域、环节渎职侵权犯罪高发。三是专项资金管理中失职渎职犯罪呈多发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央下拨给地方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有关部门掌管着如养老保险金、退耕还林资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拆迁补偿等巨额资金。这些领域不仅容易发生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而且大额资金损失背后,其直接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往往存在失职、渎职犯罪行为。四是涉农领域的行政乱作为较为突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但个别监管部门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使一些不法人员把惠农资金当成了一块“唐僧肉”,弄虚作假,据为己有,导致惠农资金非法流失。五是案件类型日趋复杂化。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普通刑事犯罪相交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勾结,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
二、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主要做法
为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职责,我市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观念,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37号文件、省委35号文件和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创新法律监督机制,夯实反渎职侵权工作基础。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2012年8月22日,市委在市检察院召开了咸宁市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8月31日,咸宁市委召开常委会又听取市纪委和市检察院关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并决定印发咸宁市《关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9月7日至12日,市人大领导及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深入到市检察院、通山县院、赤壁市院、咸安区院调研反渎职侵权工作。各地按照常委、人大以及代表、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强化整改措施,不断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
2、围绕服务大局开展专项查案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确立工作重点,围绕大局开展专项查案工作,做到了履职着眼大局,办案服务发展。一是围绕鄂南强市建设,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法律监督,认真查办危害政府投资安全,严重不负责任随意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开展查办工程建设、税费征管等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人防系统、城建部门、税务部门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24人,把查办案件与加强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针对一定时期内渎职侵权犯罪的发案趋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作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堵塞了在制度、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二是围绕建设香城泉都和绿色生态咸宁,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林业、农业、土地等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18人,为我市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套取农民工培训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农村中等职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6 人,保障了中央、省委支农惠农各项政策的落实。
3、创新和完善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机制建设,依法进行探索创新,着力破解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和干扰阻力大的突出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优势。强化上下级院之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的指挥协调与协作,实行上级院督办、交办、提办、指定异地办等制度,统一调配侦查力量、装备和技术;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侦、捕、诉协调机制,侦监、公诉部门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反渎职侵权部门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犯罪和适用法律。二是建立健全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行政执法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手预防等制度,努力构建共同惩治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格局,有力加强了工作上的支持与配合。三是建立查办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同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相互促进机制。我们把开展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查办和预防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手段;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各种司法与行政执法不公问题,深查其背后的职务犯罪,实现法律监督调查与反渎职侵权初查、侦查工作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4、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规范化建设。为了适应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办案需要,全市检察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减少执法随意性。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适当分离等制度,完善执法档案,落实赃款赃物扣押处理规定,严禁在办案区违法违规办案以及廉政监督员制度等。按照“落实、增效、规范、创新”要求,加强办案流程、案件质量、执法考评等管理,以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办案纪律,确保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5、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强监督制约是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以监督促公正,以制约促规范。坚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自觉接受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2009年9月起实行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制度,确保侦查活动严格依法进行;组织开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防范受利益驱动办案和办案安全隐患等问题。
6、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观念。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开展“学、练、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反渎职侵权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均已完成更名设局工作,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机构升格、局长职级高配,一批优秀业务骨干充实到执法办案岗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市人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是社会认知度不高。渎职侵权犯罪是“不落腰包”的腐败,社会认知度不高。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反渎职侵权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及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把渎职侵权犯罪行为视为“工作失误不犯法”,“好心办错事”,“为了政策交学费”,往往造成人们对查处这类犯罪的不理解。一旦事发,甚至有人同情,寻找理由为其说情开脱,想方设法遮掩,妨碍侦查。
二是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不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还不够顺畅。有的部门以“保密”等理由不向检察机关提供或公开其执法管理信息,职能部门之间案件移送机制未形成,有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检察机关,以纪律处分代替刑事处罚。检察机关与纪委监察、公安、法院、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协调、沟通不够到位,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的合力,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反馈不及时、不经常,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导致有价值、可成案的线索流失。群众举报量小质差。在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中,渎职侵权类线索仅占25.6%,且比较抽象或时过境迁,难以开展初查工作。
三是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较少;查处案件的领域和行业不广;社会认同度不高,影响力不够;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有的机制落实不到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量刑轻刑化的问题突出,难以起到惩治和警示作用,影响了执法办案效果。
四是队伍力量和素质不强。当前,我市检察机关队伍青黄不接、年龄老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断层、素质不高,有的地方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力量配备不足,人员量少质弱,执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五是经费保障不力。随着办案数量和办案成本的不断增加,虽然政府尽力逐年增加预算,但与实际办案需求保障水平仍有较大差距,与全省兄弟市州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面对案件复杂、难度大以及利用高科技犯罪案件,因经费保障不力,办案设施、侦查技术和手段落后,直接影响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顺利进行。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通过自身努力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落实解决。
四、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措施
党中央、全国人大、省委、省人大和市委、市人大专题研究、部署、审议、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昭示着反渎职侵权工作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之一。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以更加激昂的斗志、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省人大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根据中办发〔2010〕37号文件《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和鄂办发〔2012〕35号文件精神,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研究部署反渎职侵权相关工作,加大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要中央、省委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2、突出办案重点,不断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突出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政府投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食品卫生、医疗医药、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社会保障等民生民利领域的专项查案工作;灵活运用提办、督办、牵头办、指定异地办等有效措施帮助下级院排除干扰阻力;坚持“五条办案原则”,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的有机统一,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3、注重预防工作,努力遏制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牢固树立查办犯罪是成绩,预防或减少犯罪更是成绩的观念。结合执法办案提出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及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职能、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及办案程序,展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果,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争取有关部门将反渎职侵权法制教育作为普法教育、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的教学内容。
4、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情报信息引导侦查以及激励干部群众举报渎职侵权犯罪的新机制;按照中办发〔2010〕37号文件和鄂办发〔2012〕35号文件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完备刑事处罚与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相衔接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工作机制、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查处案件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5、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反渎职侵权执法公信力。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落实制度规范、健全执法管理、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执法保障,真正建立健全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执法办案的监督;严肃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6、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能力与水平。在巩固、深化以往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促进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结合反渎职侵权侦查特点,采取业务培训、实战演练等措施,提高反渎干警主动发现线索、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排除干扰阻力的能力;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理顺机构,充实、优化队伍,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基层院的保障支持力度,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报告,是对我们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和落实。借此机会,我们建议:一是加强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为反渎职侵权工作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二是推动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监督配合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大落实中办发〔2010〕37号和鄂办发〔2012〕35号文件精神,加强反渎职侵权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增加经费保障力度,以适应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和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服务实现绿色崛起,全面建设鄂南强市目标,倾力打造“香城泉都”,努力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推进咸宁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月7日至10日在温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咸宁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
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咸宁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研究决定:2013年1月7日至10日在温泉召开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和审查咸宁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咸宁市出席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现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主任会议
2012年10月26日
任 振 鹤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10月3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防震减灾“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针对当前防震减灾存在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严格执行法定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防震减灾工作,努力提高农村民居和公共设施抗震设防水平;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投入,保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调整方案表示赞同,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确保今年收入目标的完成,壮大收入规模,同时争取上级专款和转移支付;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发展支出、保障法定支出、保障民生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力度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预算调整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咸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希望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抓好城乡布局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五规合一”工作;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推进力度,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实现全市统筹城乡工作的稳步推进。要把新农村建设与三化协调同步起来,点、线、面结合,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近年来市检察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希望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渎职侵权犯罪的防范力度,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力争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各位委员、同志们,这次会议虽然时间很短,但开得很紧凑、很充实,所议事项项项事关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认知力、团结力和履职力。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人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指出:“党委的工作中心和侧重点就是人大工作的中心和侧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升人大地位的前提,是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标准。未来十年是咸宁发展的“黄金十年”。面对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要紧紧围绕省级战略咸宁实施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市委的工作重点上来。要切实加强对经济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和视察检查,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督促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要组织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为奋力推进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把握重点、依法履职。要围绕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作为人大,工作往前赶,实际上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工作进一步落实,是有好处的。要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规范行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升行政效能;要加强类案监督的力度,把那些严重违法案件作为典型,一抓到底,促进公正司法;要建立健全处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责任制,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要严格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干部兑现承诺,勤政廉政。对于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三要勇于担当、服务群众。李鸿忠书记指出:“民心民意就是检验人大工作的标准。”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人大工作好做又难做,只有高度负责、敢于担当,顺应人民要求,尊重代表意愿,在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才能有所作为。要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拓宽民主渠道,广纳民言,凝聚民智。要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参与度,要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多方吸取群众参加。
四要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人大常委会能否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状况,取决于我们组成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决策水平。要坚持不懈地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要更加注重创新理念。牢固树立人大是民主法制建设第一线的观念、人大工作大有作为的观念,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发掘人大工作的新亮点、新特点,通过观念创新实现工作创新。要更加注重创新本领。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注重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筹兼顾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更加注重创新方式。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依法论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持务实高效、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在调查、视察等活动中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定了的事情、部署了的工作,都要明确责任,一抓到底。
同志们,今后五年是省级战略咸宁实施的关键时期,我们务必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重大、使命如山的压力感,砥志砺行,团结拼搏,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咸宁的崛起和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任振鹤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胜弘 王炽松 尤 晋 田运雄 刘中英(女)
刘炳文 刘 超(女) 杨 飏(女) 李春明 沈其文
张文华 张青达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辉庭
郑 勇 柯美耀 赵立龙 秦爱民 彭光平
游爱民 程功武 翟东明 漆胜保
请假:
熊承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