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 第5号(总号:109)
目 录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2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电力设施
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李春明3
关于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陈红卫13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鲍晓峰21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30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王继成31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
满意度测评结果………………………………………………………………………………39
胡毓军同志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40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43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议程
2012年6月25日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五、其他。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预算工委主任 李春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电力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为了保障电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推动我市电力事业更好地服务于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电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执法检查顺利进行,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毓军主持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对整个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进行了部署。在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5月22—30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副主任周亨华带队,先后对崇阳县、嘉鱼县、咸安区和市供电公司、发改委、林业局、经信委、公安局等部门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区县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都亲自参与,积极配合开展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3个区县政府和5家市直部门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征求了9名市人大代表对电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了官桥工业园区和嘉鱼洁丽雅纺织二期供电设施建设情况、崇阳西外环铁塔改迁情况、鹿门220千伏变电站周边线下建房情况、崇阳洪下路段线路清障和咸安横沟桥镇横高线树障清理情况等。检查结束后,与相关区县政府、市直部门交换了意见,既充分肯定了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取得的显著成效,又客观公正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重视和促进电力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电力事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电力工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维护了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电力事业加快发展。按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各级电网发展,在电网规划和建设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13%,电网统调负荷年均增长16%,完成建设投资19.75亿元,咸宁电网全面融入鄂东环网,电网地位大步提升。新建和扩建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2座(含开关站),新增容量104.44万千伏安,变电及线路规模分别是“十五”末的1.54倍、1.22倍。500千伏咸宁变投产,加强了咸宁电网与省网的联系,成为鄂赣电网的重要节点。220千伏鹿门—吴田线路投产,网内形成南北“日”字型环网结构,电网结构日益完善。两个220千伏变电站创“国网优质工程”,工程质量和工艺水平实现飞跃。售电量持续稳定增长,年均增幅14.46%,2011年突破40亿大关。在电源建设方面,我市已建有大型火力及余热发电厂,装机容量62.95万千瓦,水力发电厂15.31万千瓦,桔梗发电厂3万千瓦,风力发电厂1.36万千瓦,垃圾发电厂1.2万千瓦,核电厂正在筹备建设中。此外,咸宁境内有三峡电源东送500千伏线路7条和800千伏正负直流超高压输电线路2条,京广、武广铁路电铁专线2条,还有2条500千伏线路正在建设中,总计咸宁境内电网资产达50多亿元。
(二)加强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有效保障了电力建设和生产顺利进行。已初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格局,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推进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都成立了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把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常议常抓。二是硬化目标责任。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市、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与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如嘉鱼县将各镇、村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形成了“村村有人管、户户有人防、档档有人护、杆杆有人看”的格局,全面落实“三包”(镇包片、村包段、户包杆)管理责任制。嘉鱼县潘家湾、官桥、陆溪3个镇被省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十佳”乡镇称号。三是创新式建立了警企联防机制。220千伏站、110千伏站实现一站一警,公安机关在供电公司设置了7个电力警务(联络)室,协助供电部门开展日常联防及综合治理工作。四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行电力设施保护属地化管理模式。印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沿线供电营业所对途经咸宁市的国家电网资产的输电线路都有巡视检查、协调清障和预防山火的义务,并将协调工作纳入营业所考核范畴,充分发挥营业所地方熟、村民熟、烧山垦荒能及时发现、协调方便的资源优势。同时规定,对防山火宣传不力,在特殊时期未协助输电线路巡视的,对辖区内发生山火导致输电线路跳闸的,县级供电公司负连带责任,并纳入工资绩效考核。自试行属地化管理模式以来,因山火导致输电线路跳闸的事件明显减少。
(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电力法律法规活动,使全社会电力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市经信委和供电部门积极配合,争取将电力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内容,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电费与电价、电力设施保护、节约用电与安全用电、城乡电网建设、反窃电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利用“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咨询、电力图片展览、法制系列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常年在市区不同地段设置宣传橱窗,宣传依法缴纳电费、保护电力设施的规定和安全用电常识;开展“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进校园、乡村、社区、家庭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在学校、农村、社区等处分发;加大清明节期间防山火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车到各城镇及乡村进行电力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巡视人员沿线宣传,利用农电工收费的有利条件,对重点施工点、防山火地段,向施工人员和群众发放宣传单。此外,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办5期特种车辆驾驶员电力安全知识培训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供电用电双方维护和遵守电力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
(四)积极推进电网规划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步伐,为保障电力设施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一是高水准完成咸宁市“十二五”电网规划修编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扩建500千伏咸宁变,新建、扩建220千伏变电站6座,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8座,总容量92.3万千伏安,全面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市配网所有10千伏线路实现环网供电,完成调控一体化系统建设,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配电网供电质量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二是积极争取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支持通城县电力体制改革,使通城县顺利完成上划,并得到国家农村电网改造资金支持。三是积极争取农村电网改造资金。自2010年至今,市发改委共争取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金8.51亿元,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村电网结构,增强了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促进了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四是适度超前建立储备项目库。在国网公司“大规划、大建设”的要求下,我市电网规划项目库、基建项目储备库、投资计划库正在逐步建立并完善之中,电压等级将覆盖至中低压。五是开展城区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将电力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一张图”管理,在城市规划的图形平台下完成咸宁电网规划预留用地,将变电站和电力通道等电力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到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调统一。
(五)积极开展电力行政管理工作,推动电力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市经信委认真履行电力行政管理职责,联合市发改委、物价局等部门开展了行业差别电价甄别检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企业严格限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初审了供电企业的供电营业许可证的换证申请,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核查批复了企业发电机组并网申请,杜绝违规电力项目建设,保证发电机组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严格审批限电序位,确保民生工程和公用事业的电力供应;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电力执法监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全市供电部门也积极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四个服务”宗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入持久地开展优质服务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企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六)大力开展清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全市积极开展“打外破、防外损、清障碍”专项行动,全面清查输电线下树障、房障、路障、违章施工,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乱搭、乱盖、乱堆放物品等行为。近几年来,全市共清除输配电线路下树障、竹障128000余棵,处理违章房障67处,下达电力设施保护隐患整改通知书165份,签订安全施工协议83份,安装标志牌、警示牌468块,安装台区防盗锁4000把,清除鸟巢187处。市林业局要求林区各单位及护林员在巡护过程中,随时检查电力设施范围内的树木长势情况,严禁在输变电线下种植高大乔木,协助电力部门做好秋冬季树木修剪工作。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建立了紧密合作的警企管理机制,应用了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进一步完善了设备自保功能。与此同时,针对涉电违法犯罪活动,我市及时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仅2011年,电力警务室就出警126次,打掉盗窃变压器犯罪团伙2个,破获配电变压器盗窃案件5起,调处涉电治安纠纷12起,督促整改电力安全隐患58处,调处清查电力线路障碍纠纷38起,查处窃电治安案件1起,有力地打击了破坏电力设施行为。
二、电力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我市在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电网建设个别区域还存在薄弱卡口。近几年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如火如荼,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快各级电力设施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电力能源供应。虽然我市电力设施建设发展迅速,但随着市区“五城二区”规划的深入实施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局部地区电网结构薄弱与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是咸宁城区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数量不足,变电站及线路走廊选择困难,限制了目前城区的供电能力。二是受历史原因影响,部分县域电网建设严重滞后,如通城电网至今无220千伏变电站,仅通过二回110千伏线路与主网相连接,供电能力差,供电可靠性低。
(二)人为损坏电力设施事件频发。一是故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5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二是违章作业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事件时有发生。“十一五”期间,仅因违章作业施工碰线引发的35千伏及以上线路跳闸就有15起,2011—2012年共9起。三是线下清障步履维艰。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建房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电力线路的运行安全。检查中发现,咸安区有的地方存在树障问题,线下树木在进行一次性赔偿后,农民又再次在线下种树;崇阳县有的地方在电力部门取得规划红线后,线下居民抢种房屋、加层的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电网建设。
(三)电网规划未落实到位。一是在电力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方面,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中,未见城市供电专项规划。如110千伏塘栗线建设项目,因长江产业园局部规划详规迟迟不能确认,影响线路工程施工图的标高不能确定和工程不能顺利实施。二是在电力规划与城市建设其他规划衔接方面,部分电力线路走廊与林地规划、交通规划之间没有一个有效的衔接渠道。因公路建设、园区开发等原因,频频发生电力设施迁改。此外,土地利用经常被调整,有的地方站址用地被取消、线路走廊被挤占。如110千伏官潘线迁改工程,受高铁广场局部规划修编影响,多次发生建设期间路径变更,对供电安全造成威胁。三是在电力设施布局规划细化与落实方面,目前咸宁经济开发区片规划2个站址(翰林变、经二变)虽有初步意向,但未能落地;中心片区大畈变电站、中心变电站站址落地困难;城东片区职教园、菜林变电站站址,都需要协调相关单位,使规划站址落地。
(四)电网建设的环境不优。一是在电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土地占用、坟墓迁移、青苗赔偿甚至是风水问题,经常受到恶意索赔而出现施工受阻。如220千伏咸吴线7#塔段穿越村组,受到阻扰,要求线路改道,现工程已停工。二是公众对电磁辐射存在一定误解,影响施工建设。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一个电网项目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环境评价公众参与调查阶段,由于居民对电磁辐射等专业知识缺乏正确认识,项目周边居民普遍抵制新建、改建变电站建设项目,使得环境评价报告批复困难、环评手续不能正常办理、环评工作进展缓慢,很多亟需的电网建设项目迟迟无法获得核准。如城区金桂路户内变电站环评受阻,前期工作无法推动。
(五)缺少电力行政执法力量。电力行政执法是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的基本手段,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对受理电力违法行为的投诉、查处各类电力违法行为、保护电力设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目前虽然在经信委成立了市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但只有机构,没有执法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经费,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贯彻执行电力法律法规的几点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力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更好地发挥电力事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应把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视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三化”(工业化、产业化、城镇化)建设的“牵引线”、公用事业和民生工程的“保障线”、法律法规执行的“高压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对于保障经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市、区)、乡(镇)都应成立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优化环境,扎实推进我市电网建设步伐。要结合我市电力需求,继续适度超前开展电网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切实加快我市电网建设步伐,更好地服务于鄂南经济强市建设。电网重点项目应纳入全市重点工程,动员全市相关力量,共同推进电网重点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项目审批、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工程协调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电网建设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加快推进电网项目实施。
(三)扩大宣传,积极营造电力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依法用电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用电、主动护电的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电力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应坚持宣传工作常态化,将电力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全市“六五”普法内容,由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经信委牵头,市司法局和电力公司等部门制定普法宣传教育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二是要善于通过召开现场会、以案释法等形式,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让电力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三是各级行政职能部门和电力企业自身也要深入开展电力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明确电力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依法管电、供电、护电。
(四)注重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一是注重规划衔接。要加强电网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林业、交通、环保等分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我市各级电网中长期空间布局规划应纳入同级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市发改委、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在修订有关规划中涉及电网规划问题时应认真听取和尊重电力企业的意见,预留电力建设用地和保护通道,坚持统一的政策补偿标准,从源头上解决站址用地、通道占用、线下建房种树等问题。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市经信委、城管局、林业局、工商局、环保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一致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妨碍电网建设及线下建房、种树等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定期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活动。三是实施警企联防。市公安局要统筹部署全市重点电网建设工程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电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恶意妨碍建设、阻挠施工等安全问题,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出警迅速,从重打击,惩处到位。同时,指导电力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五)严格执法,努力规范供用电市场秩序。各级政府和经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电力行政执法。一是要加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证其正常履职所必须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二是要抓住当前电力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突出抓好供电安全、供电服务、节能降耗监管、电力设施保护、电力稽查、信息披露等工作,促进电力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电力企业要依法经营管理,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防护制度和手段,自觉接受用户、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关于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旅游局局长 陈红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6月,咸宁有幸跻身全国首批5个旅游标准化试点市之列。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市作为“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重要抓手,举全市之力、汇全民之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落实,高效率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工作任务,成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市之一。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用系统的思维抓试点,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三位一体”机制。
政府做平台。一是搭建认知平台。高规格召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分专题召开督办会议,在全市上下牢固树立抓旅游创标就是抓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就是抓咸宁跨越发展的观念。二是搭建组织平台。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33个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咸宁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5大工作专班。三是搭建操作平台。将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写入了201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硬化了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进度要求。
部门做服务。一方面,坚持上下联动。市政府与两个试点县市(赤壁市、通山县)和市直33个责任单位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作。发改、旅游、商务、交通、财政、卫生等市直部门均出台了支持、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全力引导、指导旅游及相关企业实施标准化。
企业做主体。我市选择了2个县市、45家旅游企业和44个旅游相关企业作为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推进旅游标准在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场所、旅游娱乐场所、旅游汽车公司、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等旅游要素的全覆盖,引导试点县市、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广大试点企业视创标为己任,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坚持用创新的精神抓试点,完善贯标、制标、评标、奖标“四标联动”体系。
贯标创氛围。一是抓宣传发动。建立了市级机关、县市区、重点旅游企业三级旅游标准化信息网络,多角度、高密度宣传旅游标准化,掀起了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热潮,营造了“人人关心标准化、人人参与标准化”的浓厚氛围。二是抓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2000多人次,建设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点)6处,更新规范旅游景区道路指示牌150多块,更新规范旅游及相关企业公共导向牌5000多块。
制标创特色。一方面,科学制定旅游标准化建设规划。聘请知名专家编制《咸宁市旅游业“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和《咸宁市旅游标准体系表》,着力打造“香城泉都”品牌,构建“一中心、两长廊、一城、一地”(温泉旅游休闲中心、南北生态文化旅游长廊、市区旅游生态新城、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旅游标准化发展大格局。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地方特色标准创新。编制了《湖北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咸宁温泉SPA标准》和《绿色旅游农庄标准》等4个湖北省地方标准。全面实施《湖北省温泉旅游服务规范》、《咸宁沐浴温泉水质标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服务质量规范》、《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等5个湖北省地方标准。此外,明确将社会住宿设施纳入标准化管理范畴,制定了《咸宁市社会旅馆等级标准》并开展了评定工作。
评标创质效。一是积极创新试点评估机制。引进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第三方认证机制,聘请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二是积极开展等级评定认定工作。通过等级验收评定的有:A级景区23家,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绿色旅游景区1家,四星级旅游公寓1家,星级饭店54家,A级旅行社20家;绿色饭店32家,星级农家乐39家,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2家,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8家,金盘或银盘旅游餐馆30家,旅游购物示范店或推荐店9家,星级娱乐场所4家,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1家,星级旅游汽车公司1家,星级厕所17家。
奖标创活力。修订出台《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奖励办法》、《咸宁市旅游业管理办法》。对试点单位、制定地方标准单位和在试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扶持奖励。
(三)坚持用统筹的理念抓试点,形成创标、创城、创卫、创园、创模“五创融合”格局。
以旅游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把旅游创标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市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上项目、办节会等措施,统筹推进城市创建工作,整体提升旅游创标水平。
以项目促创标。立足“高”(高品位开发)、“精”(精品化建设)、“新”(新思维运作)、“快”(快节奏推进)的要求,集中实施了交通、城建、园林、宾馆、景区建设改造等50多个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总规模达200多亿元。这些“创城”、“创园”、“创模”、“创卫”活动中的重点项目垫高、垫厚了旅游创标,更是让旅游创标的过程变成了塑造城市亮点、打造城市精品、创造城市奇迹的过程。全市投资过亿元的旅游宾馆、景区项目15个,完成投资70.36亿元,带动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增长86.1%、24.3%、75%。
以节会促创标。旅游创标申报、实施期间,我市连续举办了三届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推动了旅游形象和区域影响的大飙升,推动了城市品位和产业素质的大重塑,推动了创业自觉和创业自信的大提振,收到了以节促建、以节促变的效果。
旅游标准化事关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对于提升产业素质、提升城市品质、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民生福祉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综合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了旅游产业规模。2011年,全市共接待游客1502.9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77.052亿元,旅游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2%。二是带旺了相关产业发展。推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建成农家乐旅游点2000多个;推进旅游与工业互动,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4%、42.7%、38.6%;推进旅游与商贸联动,全国知名商家纷纷落户咸宁,近三年商品房交易额年均增长66%;推进旅游与文化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咸宁的文化魅力,近两年文化产品产值年均增长47.5%。三是做优了城市品牌品质。咸宁先后荣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最适宜人居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由“中国温泉之乡”晋级为“中国温泉之城”,并跻身“灵秀湖北十大旅游名片”之一。四是增强了民生福祉。通过旅游创标,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加了就业机会,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进了文化体验,市民文明素质和文化享受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咸宁城市旅游功能完善程度和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离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其他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相比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一日游”专线、旅游景区指示牌设置、相关行业和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规范、旅游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及培训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加强。
今后一段时期,国家旅游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并将对获批为示范市的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复核。为此,我市将继续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提高旅游标准化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总体思路:我市将紧密围绕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以旅游标准化引领全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按照“示范引领、全面覆盖”的要求,巩固现有成果,总结创建经验,扩大试点成效,在全市旅游行业及涉旅行业全面深入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努力实现“标准化体系全面完善,旅游行业全面推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的目标,真正实现“旅游标准化,城市品牌化”,为全面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枢纽城市做出新贡献。具体工作中努力做到四个转变:
一是由阶段性创建向长期性工作转变,建立长效机制。把旅游标准化工作当成一项长期、具体、细致的工作来抓。在保护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将今后一段时期旅游标准化工作任务与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有机结合,明确专门科室负责,做到年年有目标、有任务、有举措。
二是由示范引领向全面推广转变,推动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以示范单位为切入点,鼓励企业参加各类等级认证,对通过评估的企业进行奖励扶持,提高旅游企业的采标率和采标等级,使旅游标准化的实施从示范单位向所有旅游企业和相关行业推广。注重旅游与多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修学旅游、体育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等。
三是由政府主导向企业主动转变,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一方面提高企业的标准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激励引导,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突出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四是由提升品质向打造品牌转变,打造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以标准化为抓手,提升产业素质,提升旅游品质;另一方面,围绕温泉特色,打造擦亮 “香城泉都”品牌,朝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的目标迈进。
(二)近两年主要工作安排:今明两年,全市旅游标准化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2月—6月)
①完善咸宁市旅游标准化体系表。
②完善全市公共信息导向系统。2011年,我市在咸宁温泉城区新(改)建了第一批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但仍然存在数量不能满足需求、版本不统一、县(市、区)没有全面启动等问题。2012年,力争实现温泉城区道路标识标牌“全覆盖”,各县(市、区)实现主要道路与市区的对接。所有标志标牌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与现有版本一致。不符合标准的标志标牌一律予以拆除。
③建立标准化专家库。专家一般应从事旅游业或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审能力。
④创标成员单位加强对相关示范单位的管理。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对旅游餐馆、旅游购物店的管理,市文体新局牵头负责对旅游娱乐场所的管理,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对旅游汽车公司、旅游集散中心的管理,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对县(市、区)、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旅游农庄、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的指导和管理,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各行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规范。各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第二阶段:全面深入推进阶段(2012年7—2013年7月)
①各县(市、区)建立长效机制。两个试点县市赤壁市、通山县已经建立的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要形成长效机制,其他县(市、区)要也要建立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创标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②企业建立标准体系。全市各旅游企业及涉旅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评分标准开展工作。创标办要通过组织培训、实地参观、专家指导、互相交流等方式指导企业建立结合自身特点、具有企业特色、充分发挥实效的企业标准体系。
③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全市旅游行业及旅游相关行业要积极组织对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做到有实施、有记录、有效果、有体会、有总结。定期向各县市区创标办报送工作情况,由各县市区汇总后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市创标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创标办将通过举办技能大赛等方式检验实施成果。
④对首批示范单位进行复核。市创标办对示范单位进行跟踪考核,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或撤销证书的处理。示范单位每两年复核验收一次,不搞终身制。
⑤每年度标准化示范单位的申报。建立旅游标准化工作的长效机制,每年度申报、评估一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8月—10月)
按一定程序由市创标办对“咸宁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市、区)(或单位)”统一组织检查验收。
4、第四阶段:命名表彰阶段(2013年12月)
对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示范单位,由市创标领导小组颁发“咸宁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市、区)(或单位)”证书并向社会公布,由咸宁市创标办统一对外宣传推介,并在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上进行表彰。
(三)积极支持、指导赤壁市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强对赤壁市旅游部门、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上下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政府主导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旅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参照苏州等地),主要负责整合标准化制标、管理、研究和评定等工作,体系化组织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等严格实施城市旅游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在市旅游局增设旅游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将旅游标准化创建任务与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有机结合,相关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保持创建成果。对初步建成的旅游集散中心(客运中心)、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咸宁迎宾中心、潜山广场)要保持正常运行,采取以钱养事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上岗人员和运行费用。
3、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制标贯标力度等。
4、制订推进旅游标准化的奖励办法。企业是实施标准、参与创建的核心环节,企业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创建工作是否成功,相关标准能否落实。制订出台推进旅游标准化的奖励办法,以提高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创标的积极性,全面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创建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发展无止境,服务无止境,旅游标准化工作亦无止境,在全市上下全面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重要枢纽城市的新形势下,我们将以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市为起点,不断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开拓进取,为旅游标准化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
<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鲍晓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1年6月2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全市科技事业发展提出了扩大科技宣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能力、增加科技投入、培养科技人才等五条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已取得的成效及做法
(一)扩大宣传,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和科技意识。
1、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科技意识。狠抓科普知识宣传,成功举办了2011年度咸宁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和我市科技活动周等系列活动,免费发放科普资料1.6万份,参加市民超过3万人次。活动坚持以企业、群众为重点宣传服务对象,紧扣主题,注重实效,赢得了广大市民和企业的好评。
2、加大专利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认真抓好专利申请、专利宣传、专利培训、专利执法等各项职能工作,全年开展专利培训6场,培训企业专利申报人860人次。全市申请专利60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99件,企业专利申请比例超过55%。市级专利发展基金由8万元增加到18万元,增长了80%。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现场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咸安区顺利通过省知识产权试点城区考核验收。
3、加大科技奖励工作力度,增强社会科技创新意识。开展了第二届咸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市政府授予万名炎同志咸宁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20万元,为全省市州除武汉外最高。这次奖励大会在全市第四次建设鄂南经济强市座谈会中套开,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市直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市长任振鹤主持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亲自颁发突出贡献奖,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影响之广,前所未有,极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了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紧紧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利契机,着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型环保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落实各项科技政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以不断提高企业技术产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1、依靠项目支撑,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始终把科技项目建设作为全市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全市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获准立项37项,争取省以上无偿科技投入4023万元,比2010年增加173%,再创历史新高,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其中,咸安区精华公司申报的“苎麻生物脱胶清洁生产高品质精干麻及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和通山腾达公司申报的“石煤钒矿高效提取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两个项目被列入全省重大科技专项,各获得省级科技经费支持500万元。通山县腾达公司与武汉科技大学联合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十二五”期间科技部总投资9000万元,2011年已获投资2209万元。
2、依靠政策支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四次全国科技大会召开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我们对照国家政策,对全市科技型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千方百计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2011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11家;全市纳入高新技术统计企业新增13家、达到50家,纳入高新技术统计产品新增22种、达到80种;省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新增4家、达到12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新增8家、达到13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完成总产值70.7亿元,同比增长37.8%,实现增加值 22.86 亿元,同比增长 51.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8.18%,比省定目标7.83%高出0.35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我们加大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力度,力争今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目前已有3家通过了省专家组评审。
3、依靠环境优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去年7月,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第四次座谈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新形势下的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若干意见》,随后又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科技、人才方面的配套政策,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科技、支持创新的浓厚氛围。同时,去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批转了《咸宁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一个部门规划由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批转,多年来尚不多见,充分体现了我们对科技工作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为全市科技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三)构建平台,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主管部门指导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科技信息网等服务平台作用,形成多层次科技服务网络。同时加快科学技术推广,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切实发挥科技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1、建设农技110信息服务平台。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整合科技资源, 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了科技进步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去年全市争取上级农业科技项目资金比去年同期增加53.3%,开展农技110专家咨询服务活动30场次,为农民解决涉农科技问题136个;建设湖北省茶叶信息传播与服务体系信息服务示范站点2个;全年共选派科技特派员144人,推广新技术35项,引进新品种30个,辐射带动农民增收3.4万人;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35场次,接受群众技术咨询2万人次,解决各类实际生产技术难题200多个。
2、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依托武汉丰富的科教资源和产业优势,加强与武汉市科技部门及在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连续四年与武汉市科技局共同实施了武汉市-咸宁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等项目。目前,全市有100多家企业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了共建产品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等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建立了巨宁森工、田野集团、福人药业、能一郎科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建设产学研结合服务平台。去年9月,我国首个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非动力核技术研发中心”在湖北科技学院动工建设。湖北省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病变实验室在湖北科技学院通过省科技厅专家组的评审,获准省级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湖北省肠道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在咸宁同济医院成立。我国首个省级钒资源开发与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武汉成立,联盟由我市通山腾达矿冶有限公司发起,省内 9家相关企业和武汉大学等5家高校、科研院所组成。
(四)加大投入,保障科技工作有序发展。
1、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2011年第六次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了科技工作汇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按照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科技投入。2012年,市本级全口径政府科技投入预算2600万元。
2、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力度。从今年起,市政府将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列支100万元,建立科技投融资专项,重点支持5—10家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科技贷款贴息工作,通过政府资金的放大和拉动效应,使有限的科技投入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以激活更多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3、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力度。坚持做大总量与优化升级并重,抓大扶小与内育外引并举,围绕国家、省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扶持资金对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通过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引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新增科技投入12亿元。
(五)以人为本,构建创新人才成长环境。
第四次强市建设座谈会召开以后,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咸宁市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配套政策》,在建立人才聚集机制、激励机制和服务平台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
1、建立人才聚集机制,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一是鼓励高层次人才落户我市。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落户我市,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二是鼓励校企共建研发机构。对由国家“985”、“211”高校与我市企业在咸共建实验室、技术工程中心的,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三是鼓励自主创新活动。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由同级政府一次性给予不少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奖励。
2、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提高科技人才使用效益。一是融资支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其项目层次和投资需求,由市政府给予三年期内100—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科技贷款贴息补助。二是税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50%扣除。三是项目支持。成功申报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湖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由市政府予以奖励。四是奖励支持。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等获奖单位或个人,给予国家和省同等额度的资金奖励。
3、建立人才资源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建立创新资助平台。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政府给予科研项目经费支持。二是建立科研资助平台。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经申报、评审等程序确定科研项目层次,由市政府给予科研资助。三是建立成果转化支持平台。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的,其技术成果最高可按注册资本的70%作价入股。这个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科学发展)中心,服务(强市建设)大局,发挥(科技部门)优势,主动作为,全面完成“1348”的工作目标,即争取上级无偿科技经费1000万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增幅达到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以上,专利申请量确保660件,争取800件。围绕这个工作思路和目标,2012年全市科技工作将按照“五个做大做实做强”的要求,全面推进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鄂南经济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做大做实做强高新技术产业。重中之重就是要在质和量两个方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载体发展,即要全力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数量,同时兼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质量。一是要抓发展。坚持壮大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又好又快成长。今年,计划结合第四届国际旅游文化节活动,举行一次大型科技招商活动。二是抓认定。按照“认定一批、辅导一批、培育一批”原则,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采取服务与认定、招引与培育、嫁接与改造、指导与督办的方式,确保完成今年实现全市高新技术企业30家的目标任务。三是抓统计。积极争取省里出台政策,将在省外注册、在省内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列入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进行统计。
(二)做大做实做强科技投融资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始于技术,成于资本”。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做大做实做强科技投融资体系,关键是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机制,实现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多元化、方式市场化、手段规范化和结构合理化。一是要建立政府科技融资专项。从今年起,从市级财政预算中列支100万元,建立科技投融资专项,重点支持5-10家企业,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科技贷款贴息工作,以激活更多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二是要积极引入创投资金。借鉴省创设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经验,积极与省内外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合作到我市各县市区共建创业投资机构,鼓励省内外各类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等投资者在我市各地建立创业投资机构,从事创业投资。三是要积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今年,重点支持能一郎和瀛通电子等公司上市融资。同时引导各县市区抓紧前期调研和辅导,积极建立企业上市融资后备库,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支持企业发展,促成全市更多科技型企业早日上市融资。
(三)做大做实做强农业产业基地。一是突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园建设。加强对向阳湖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和赤壁砖茶产业科技园2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培育和管理,提升园区科技创新水平和管理水平,带动、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积极融入国家“百园”。二是积极融入全省农业科技产业链。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企业和园区为依托,推动我市优势农业产业企业积极融入全省农业科技产业链,进入全省技术创新联盟。三是着力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咸安模式”,进一步完善信息站点服务,掀起农技110热线和短信服务新热潮。积极组织开展农技110专家服务周活动,为农民解决涉农问题。
(四)做大做实做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决定,在我市建立湖北省科技成果转化咸宁示范基地。当前主要是着力抓好三件事: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二是加强部门衔接,落实基地选址;三是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发展规划。与此同时,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科技发展规律,采取有效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利益共享促进成果转化。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使当前我市与在汉高校的合作从委托研究为主逐步过渡到联合开发为主,使产学研合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二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以优势互补促进成果转化。重点是与武汉市科技局搭建一个统一、开放的科技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建立人才基地,以持续发展促进成果转化。通过聘请高校教师担任技术顾问,安排技术人员挂职锻炼等形式,吸引高校人才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工作,将科学技术直接导入基层,为企业和农村提供技术服务,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五)做大做实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是要着力推进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占高新区全口径工业产值、增加值的50%以上。今年,要重点做好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要着力推进各级各类园区建设。认真抓好县市区各类园区培育发展并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报省级高新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要突破性推进项目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大上,要在成功申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创新型试点企业上做文章,争取把每个项目的资金量提升到百万、甚至千万。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
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
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2年6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27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3票
基本满意: 4票
不满意: 0票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社会
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
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6月25日在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社局局长 王继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安排,受市政府的委托,我就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及其他情况,从三个方面加以报告,请予审议:
一、近两年来人社工作成效显著
市人社局组建两年来,在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思想融合的阵痛中,坚持积极作为,克难奋进,取得了显著成绩。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多一新”:
业务工作在全省排名前三的多。劳动监察稽核联动、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统一、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数据大集中、两大软件全面上线、12333咨询服务热线等7项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城镇登记失业率在武汉城市圈最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展和城镇职工参保增长幅度等2项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二;博士后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三。
先行先试的创新项目多。列入部省试点8项,其中列入人社部试点的有劳动保障创新实践、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两定机构实时监控、政策仿真实验等4项。列入省级试点有数据容灾备份、信息化建设示范、异地就医结算、职工门诊统筹等4项,另外《咸宁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被人社部列入了2011年重点科研课题。
争取的服务民生项目资金多。2011年,全市共争取上级社会保障补助资金16.08亿元,比上年12.29亿元增长30.8%。
来咸召开的工作(现场)会议多。两年11次,其中人社部2次、省人社厅9次。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的厅(局)级以上领导68人次,其中部省级领导5人。
受到上级表彰的项目多。近两年来,市人社局荣获国家、省级各类奖牌、奖杯、奖状共25个,其中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被人社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授予先进单位,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先进单位,受到省人社厅表彰23项;被市委市政府表彰27项。
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市人社系统于2010年5月18日整体搬进了新的综合服务大楼;功能齐全、设备现代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保服务大厅、民生数据中心、人事档案库达到了全省一流水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列入了国家重点项目;提拔为县级干部的17人。
二、审议意见的研究落实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
(一)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整改工作
2011年7月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立山召集市人社、民政、卫生、财政、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分部门负责、分专题研究、分步骤推进、分阶段落实。
2011年12月15日,市政府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和“两定”机构管理情况的汇报》。随后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加强基金监管的通知》(咸政发﹝2011﹞94号)。
2012年1月5日,咸宁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纳入了市政府“十件实事”。
2012年3月5日,市政府第4次市长办公会在听取全市人社工作汇报时,任振鹤市长指出2012年人社工作要重点推进“五大工程”建设:把促进和带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把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作为最大的和谐工程来抓;把统筹城乡社会保障试点作为最大的创新工程来抓;把人才强市战略作为最大的希望工程来抓;把人事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最大能力提升工程来抓。
2012年3月8日,在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剑雄代表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责任状,并要求把抓扩面、促征缴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措施来抓。
2012年4月市委、市政府在研究确定2012年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时,把社会保险综合覆盖率纳入考核内容。
2012年6月18日,市政府第9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的实施办法》。
(二)关于扩面征缴落实情况
扩面征缴是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加大扩面征缴的力度,我们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不强、不履行社会责任、不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市人社局采取“六进”(进园区、进企业、进车间、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形式,加大了劳动和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全市共举办法律培训班23期,印发宣传资料25000份,开设宣传专栏1130期,深入企业宣讲法律讲座308次,有效地增强了法人的法律意识,调动了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二是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少报工资基数、瞒报参保人数的问题,市人社局推行“三强”工作模式:强力推行“五险一单”,以强险带动弱险;强制实行“两表两签字”,防止少报工资基数、瞒报参保人数;强制开展稽核执法,实行险种、人数、基数“三统一”。
三是针对酒店、餐饮、娱乐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参保率低的问题,市人社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2011年下半年,对温泉城区46家规模酒店、餐饮、娱乐行业进行了集中稽核,共稽核4200人,劳动合同签订率由上年的23%提高到目前的85%,社会保险参保率由不足20%提高到80%以上。
四是针对部分企业严重拖欠保险费的问题,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跟踪督办、稽核监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拒不补缴的单位予以媒体曝光。2011年7-12月,市直共追回历年拖欠的社保费2600万元,其中追回银泉纺织公司欠费1500多万元。
五是针对部分特殊群体生活困难且无力参保的问题,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咸人社发﹝2011﹞17号)。共将全市18114名“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妥善解决了长期以来悬而未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问题。
六是针对城镇居民、学生医疗保险扩面难的问题,建立了“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市财政局每年列支专项资金26万元,解决了市直城镇居民、学生近10万人的医疗保险参保问题。
七是针对城乡无业居民养老无保障的问题,采取积极争取试点,逐步扩大范围的办法,使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覆盖范围由1个县扩大了4个县,参保人数增加到111.5万人,今年可望实现全覆盖。到目前为止,共为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4800多万元。很多地方流传着“今年春节不收礼,收礼只收养老金”、“养儿防老不如参加社保”的佳话。
八是针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问题,实行集中收治,给其出路,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
(三)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敏感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我们相继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本底数。2011年10月以来,市人社局会同国土局,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并进行了登记造册。
二是扩大试点范围,探索解决途径。市直除继续做好咸宁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外,今年1月上旬,还将职教新城、梓山湖新城列入了试点范围,参保人数由4587名增加到5271人,增长14.9%;咸安区去年下半年在武广新城启动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达到483人;赤壁市采取“集中安置,政府补贴”的办法,在生态新区和光谷产业园区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允许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据统计,到2012年5月底止,全市有10121人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其中领取养老金6480人。
三是完善参保政策,抓好制度衔接。去年以来,在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中,市县两级政府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政策对接,只要是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农保的,除按上级确定的标准进行补贴外,另外对被征地农民采取了既补进口又补出口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四是建立征地预存社会保障款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参保费用及时到位。去年以来,咸宁开发区和县市区工业园都在积极推行征地预存社会保障款制度。
(四)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落实情况
一是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就医即时结算。2011年7月份以来,市人社局投资20多万元,开发软件,添置设备,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并于2011年11月17日开通了市内19家医院、药店的医保异地就医、购药联网即时结算系统;2011年12月26日,我们与省人民医院、武汉中南医院、武汉陆军总医院等三家医院实行了医保联网对接。市卫生部门分别于2011年8月和11月在咸宁同济医院、咸宁中医院启动了参合农民就医费用网络即时结报系统。
二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按照医院等级确定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就地就近看病。
三是建立医保双方谈判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2011年下半年以来,市人社局与咸宁市同济医院、咸宁市中医院等定点机构就住院均次费用、药占比、检查比、定额结算标准等20多项指标进行了反复谈判,并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协议签订后,咸宁同济医院采取多项措施,在半年多时间内,将职工住院均次费用由2011年最高月的1.23万元下降到2012年5月8900元,下降28%。
四是推行医疗费用结算三级审核制度。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落实医保和新农合查房和回访制度;严禁定点医疗机构虚假挂床、分解病例、分解收费和套取基金等违规行为。
五是实行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单病种限价等结算方式,促使定点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控制就诊费用的上涨,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
六是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的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2.9万元,增长了3.3倍,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由67.2%提高到现在的75.4%。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的3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2万元,增长了3倍,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由58.2%提高到现在的71%。
(五)关于残疾人就业和参保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就业援助。2011年,全市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220人。
二是实行政策倾斜。在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过程中,对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全部实行了免费参保。全市共有3100名残疾人享受了社保补贴,补贴资金达到200多万元。
三是坚持依法维权。按照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置的要求,对无故解除合同、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超强超时劳动等各类侵害残疾员工合法权益的企业,从严从重从快给予打击,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关于社保资金配套和基金监管落实情况
一是市县两级预算安排力度加大,社保资金配套比较到位。
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上年人均200元增加到240元,仅此一项,全市财政补贴新增1660万元;
增加社会保障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仅市本级新增4项安排城区养老保险补助17万元,新增补助资金551万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34万元、消化离休干部医疗费赤字300万元、消化改制企业养老金挂账)。
增加医改资金预算,全市安排医改资金预算由上年的2.22亿元增加到2.73亿元,增长23%。
二是以办好两项国家级试点为契机,切实加强基金监管。
2011年9月和2012年5月,人社部先后把我市列入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试点城市和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实时监控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我们采取了五大措施,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1、推行“五统一”(统一口径、统一培训、统一编制、统一审核汇总、统一下达)的社保基金预决算模式,进一步规范了编制程序和方式,增强了预决算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2、进一步完善了“两定机构”的资格管理、分级考核、费用结算等相关制度,加强了内控机制建设。
3、实行明查暗访,加强反欺诈工作。去年以来,市人社局对316家“两定机构”开展了多次明查暗访,对其中违规的14家医院药店取消了定点资格,对25家责令限期整改。
4、加强审计监督。湖北省审计厅于今年2月22日-4月13日,对我市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市本级累计结余达到5.35亿元。对存在的问题,市直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5、市人社局分别成立了市社保基金稽核局、市医保稽查队,进一步加强了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打算
客观地讲,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按照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而又扎实的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和地方财力所限等因素影响,有些事项还存在着办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比如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等等。这些问题要得到全面解决,还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把我市社会保障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为全面建设鄂南强市、打造香城泉都、构建“中三角”枢纽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
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
2012年6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全市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到会组成人员27人,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26票
基本满意: 1票
不满意: 0票
胡 毓 军 同 志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6月25日)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议开得很好,各项报告辅以多媒体形式进行,图文并茂,直观可视;分组审议时,大家很认真,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提出建议意见,求真、务实、民主、团结的气氛很浓,会议取得很好的效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这次执法检查比较深入、比较扎实,基本了解和掌握了电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提出的建议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同意执法检查报告。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深入贯彻实施,常委会以文件形式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送市委,主送市政府,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并按照规定期限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市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旅游等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旅游业发展和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旅游业和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绩,2011年,我市与青岛、苏州、丽江等城市一起成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还被评为年度湖北最受欢迎国内旅游目的地,全年接待各类游客1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8亿元,其经验和作法值得总结、借鉴和推广。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巩固并提升旅游标准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把旅游宣传与经贸、文化交流、招商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宣传推介;要形成政府强力推进、部门密切配合、市场主体着力、群众共同参与的新机制,进一步促进旅游可持续跨越发展;要着力在项目建设、品牌打造、产业带动上下功夫,要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资源整合上下功夫,进一步推动旅游开发层次实现新跨越;要在努力推进旅游标准化、便捷化、惠民化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测评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提出的有关问题的研究处理,态度是认真的,措施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所以,测评中上述两个报告都以比较高的票获得通过。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进一步改善民生的新要求,面对科技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的科技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全市的社会保障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刚刚闭幕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是在我省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总结了全省过去五年的成就和经验,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提出了目标任务。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委和省委领导班子。大会通过的党代会报告是全省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其次是抓好省委、省政府咸宁现场办公会确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重视改善民生,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四是要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促进民主、科学、依法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五是要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六是要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通过工作和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勤廉为民、民主团结的坚强集体,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出席、请假人员名单
出席:
胡毓军 周亨华 李逸章 彭方全 程学娟(女)
刘复兴 冯 春 王义松 王文建 王胜弘
尤 晋 田运雄 刘中英(女) 刘炳文 杨 飏(女)
李春明 沈其文 张小牧 张文华 张青达
陈 剑(女) 罗建明 周辉庭 柯美耀 赵立龙
秦爱民 程功武 游爱民 熊承鹄 翟东明
请假:
黄楚平 王炽松 刘 超(女)郑 勇 彭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