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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报

来源: 时间:2012-07-10  

  9月8日        2004年     第5号 (总号:041)

  目  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 ………………3

  关于咸宁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周  力4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3年市本级

  财政决算的决议 …………………………………………………………14

  关于咸宁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全市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边一山15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3年市本级

  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苏惠林30

  关于咸宁市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冯  春33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 ………………………………………………43

  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侯旺发48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的

  说明 ………………………………………………………………吴金池57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59

  李旺盛同志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6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6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议程

  2004年8月31日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三、听取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人事任免

  六、其他

  关于咸宁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4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 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报告200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不断向好的情况下,我市经济保持了稳步快速增长态势,投资、消费需求持续回升,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生产全面发展,企业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增长加快,居民收入大幅增加。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78.92亿元,同比增长12.1%,比去年同期上升3.5个百分点,高于年初计划目标3.1个百分点,也高于全省(11.9%)的增幅,这是我市“九五”以来的最好水平。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完成12.99亿元、42.13亿元和23.8亿元,分别增长4.8%、14.4%和12.0%。除出口外,其它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均超额完成“双过半”目标任务。

  1、农业生产升温,农业形势喜人。

  今年以来,在中央一系列支农政策的支持下,以及受上年农产品价格普遍回升拉动的作用,农民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一是农作物种植面积增加明显。夏粮面积23.21万亩,增长7.4%;夏油面积76.28万亩,增长3.2%;全市春播农作物面积为80.09万亩,增长22.3%,其中早稻面积58.95万亩,增长30.3%,中稻面积82.53万亩,增长4.2%;苎麻面积17.18万亩,增长2.7%;棉花面积2.07万亩,与去年同期持平。尤为可喜的是,今年各地50亩以上种粮大户初具规模,达到103户,总承包面积达1.1万亩。二是夏收作物全面丰收。夏粮总产量达2.7万吨,增产12.7%,油菜籽总产6.47万吨,增长36.3%。三是畜牧业全面复苏,畜禽出栏增长。上半年,生猪出栏70.4万头,增长2.6%;羊出栏3.88万头,增长19.6%;牛出栏0.48万头,增长7.9%;牛奶产量增长9.3%。受禽流感的影响,上半年家禽出笼244.8万只,下降9.2%。四是渔业生产持续发展。全市水产品养殖面积达66万亩,增长1.5%,其中精养渔池13.93万亩,增长3.7%,水产品产量达4.69万吨,增长9.3%。五是经济作物全面增长。头麻、桃李、春茶产量分别增长7.1%、79%、8%,蔬菜生产又超历史,总产84.88万吨,超历史最高年2002年总产量的12.9%。六是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上半年,农民人均农业税费支出4.09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02元,下降59.6%,是近年来最低的。

  2、工业生产快速增长,经济效益继续提高。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当年价)52.64亿元,同比增长29.7%,完成增加值17.87亿元,增长28.6%。高于去年同期增幅15.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增幅(22.8%)5.8个百分点。一是重工业增长势头强劲。上半年,全市机械、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出现良好增长势头,规模以上重工业完成增加值9.15亿元,增长40.9%,比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轻工业生产也温和回升,完成增加值8.72亿元,增长17.4%,比一季度上升9个百分点。二是非国有工业仍然是工业总量增长的主要力量。上半年全市国有企业完成增加值2.07亿元,下降10.6%;而其他类型的企业增加值全面增长,其中以私营企业为主的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加最快,总量达3.67亿元,增长55.7%;其次是股份制企业,完成增加值10.15亿元,增幅达34.5%。三是工业品产销衔接良好。上半年全市工业产销率为96.02%,与上年持平;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50.55亿元,增长29.7%;工业产品销售收入44.06亿元,增长29.1%。四是经济效益继续提高。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达12851万元,增长29.9%。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利润3316万元,增长11倍,联营企业1251万元,增长104%,私营企业3753万元,增长80%,股份合作企业419万元,增长20.5%,集体企业643万元,增长4.4%,国有企业-2483万元,下降4.4倍。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20,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尽管亏损企业由去年的54家上升到今年的65家,但亏损额有明显下降,上半年亏损企业亏损额5473万元,下降11.7%。

  3、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势头。

  今年以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继一季度增长118.2%以后,二季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28亿元,增长38.8%。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完成22.58亿元,同比增长65.1%。在项目投资中,基本建设完成投资17.75亿元,增长103.4%;技术改造完成投资3.56亿元,下降4.4%;房地产开发投资8595万元,增长28%。集体私人投资有所下降,上半年城镇工矿区完成投资2.41亿元,下降35.2%;农村集体完成投资2.07亿元,下降2.6%;农村私人完成投资3.35亿元,仅增长2.6%。施工项目明显增多,上半年施工项目334个,增长49.1%;其中新开工项目192个,增长74.5%。但县市之间不平衡,赤壁市项目投资增幅高达128.4%,崇阳仅为11.1 %。上半年,全市22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5.1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2.8%。其中蒲圻电厂上半年完成投资8.8亿元。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继续狠抓招商引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1-5月,到位项目407个,合同引进资金83.55亿元,到位资金12.89亿元。今年前5个月,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家,合同外资1365万美元,增长176%;完成实际利用外资4072万美元,增长66%,占全年目标任务81%。

  4、消费市场活跃,物价回升明显。

  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3亿元,增长13.6%。其中:城市消费品零售额19.16亿元,增长14.9%;农村消费品零售额9.57亿元,增长11%。城市市场快于农村市场。同时,现代营销方式和新型业态快速发展。近年来,各类超市、便民店、专卖店、步行街不断崛起,形成了多元化的商贸流通竞争格局。上半年批发零售贸易达25.26亿元,增长13.4%;餐饮业保持强劲增长态势,达2.28亿元,增长18.7%。

  由于受国际、国内粮食、油料、钢材、有色金属、原油等农产品和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全市物价继续上扬。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4.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3.4%。在居民消费价格中食品类上涨9.9%,其中粮食、油脂、肉禽及其制品分别上涨28.8%、22.6%、14.3%。

  5、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金融运行平稳。

  上半年,全市财政总收入74028万元,增长24.5%,比上年同期高出15.2个百分点。其中:国税完成20367万元,增长16.4%;地税完成16918万元,增长17%;财政完成36743万元,增长33.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3606万元,增长23.3%。其中:增长较快的是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20.9%、20.8%。全市财政支出77961万元,增长15.1%,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22亿元,增长11%。

  上半年,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增势平稳,信贷结构合理。至6月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0.37亿元,比年初增加20.49亿元,增长17%;其中城乡居民储蓄仍居高不下,达107.01亿元,比年初增加14.4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2.42亿元,比年初增加7.35亿元,增长8.6%。其中:短期贷款62.68亿元,比年初增加2.31亿元,中长期贷款21.97亿元,比年初增加4.33亿元。

  6、城乡居民收入有明显增加。

  据市城调队抽样调查,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分别达到4057.19元、2792.28元,增长16.2%、17%,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薪收入增长,得益于补发工资及调资翘尾因素及大部分改制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好转,上半年,居民人均工薪收入3359.28元,增长11.7%,占实际收入的79.4%。二是经营性收入增长28.1%。三是财产性收入上涨21.8%。四是转移性收入增长38.9%,主要是外出打工人员寄回的赡养收入、离退金、捐赠收入。居民收入在全面增长的同时,消费性支出呈现“七涨一跌”态势。人均食品支出1203.66元,增长21.1%,衣着和家庭设备用品服务支出上涨11.7%,医疗保健类支出上升79.4%,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增长22.5%,杂项商品及服务支出增长37.2%,居住类支出小涨1.3%,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28.9%,交通通讯支出下降14.9%。

  农民现金收入快速增长。据全市600户农民的抽样调查: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人平现金收入1039.4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6.14元,增长17.7%。一是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加。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从家庭经营中获得的现金收入人均为594.06元,同比增加74.32元,增长14.3%,其中从第一产业获得的收入达448.57元,增加77.64元,增长20.9%,其增幅是近几年所没有的。二是工资性收入继续增加。近年来,工资性收入一直是我市农民收入增长的亮点,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达到371.4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98元,增长18.9%,主要是农民外出打工收入继续增加。

  今年上半年,我市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外贸出口形势严峻。上半年全市完成外贸出口2006万美元,仅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9.1%,比上年同期下降54.9%,出口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11、17位(全省倒数第一)。二是工业企业亏损面扩大。全市30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亏损65家,比去年同期增加11家,上升20.4%,亏损面21.45%,同比上升3.63个百分点,其中66家规模以上国有企业亏损30家,其亏损额达2926万元,同比增长69%。三是物价上涨过快。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上涨4.2%,而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达9.9%,上涨最快的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如粮油,分别为28.8%,22.6%,这给城市低收入居民的生活带来困难。四是项目投资过度依赖蒲圻火电的状况依然存在。

  二、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在全省的位次提高。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8.6%,比全省高5.8个百分点,在全省市、州中排名第三;项目投资增长65.1%,比全省高24.6个百分点,在全省市、州居第二;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3.3%,比全省高4.2个百分点,在全省市、州中排名第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6%,比全省高1个百分点。下半年,我们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的意识,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年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一是要十分珍惜和切实保护业已调动起来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坚决落实已出台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措施。粮食直接补贴要实行公开操作,使补贴资金全额补到农民手中,各涉农部门要确保支农服务到位。二是大力推行绿色标准,积极推动商标注册和品牌申报,争创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名牌产品。三是大力开展科技兴农活动,推进“信息入乡”工程,强化对农业生产的指导,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率,稳定和增加农民主业收入。四是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对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组织的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就业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稳定的劳务流动渠道和机制,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输出劳务人员素质,壮大打工经济,实现农民增收。五是对耕地撂荒和浪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根据承包户自愿的原则,进行必要、合理的耕地流转,切实解决“有田无人种”和“有人无田种”的问题。

  2、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步伐,提高工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加快火电风电、嘉鱼水泥厂、通山低碳硅、林纸一体化等一批在建工业项目建设,支持大诚集团收购蒲纺,争取南玻集团落户咸宁。加快银泉、天化、晨鸣、飞宁、田野等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二是继续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积极支持盈利大户增强盈利能力,尽力帮助亏损大户尽快减亏、扭亏,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监测及分析,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的整体效益。三是继续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加大引进各方资本嫁接改造国有企业的力度,努力盘活一批企业,壮大一批企业,提高一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四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节支挖潜,降低成本,真正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有效激励机制。五是突出抓好市直工业,组织好协调服务,保证重点企业工业用电,及时为企业排除各种人为障碍。

  3、继续保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一是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协调和服务,确保我市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同时,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后续项目的培育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的正常接替。二是积极争取新的国债资金。下半年是国家、省安排今年投资的关键时期,务必加强跟进力度,跑省进京,争取更多支持。三是大力启动民间投资。在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领域选择一批项目,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转让经营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四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条件。定期更新项目库,对出库项目及时梳理,对入库项目进行重新编排、科学分类,不断完善项目库,为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和招商引资做好充分准备。

  4、千方百计扩大招商引资。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继续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年”,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充分发挥企业作为招商主体的作用,积极推进业主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注重引进日韩、港台和粤浙等国外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的资本和企业。同时,要突出抓好利用外资。一要严格按商务部、省商务厅最新要求,认真做好外商投资的工商注册、扩资增资验资工作,促使外资统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二要加强收集、整理外资项目信息,做好外资的申报、督查、落实工作;三要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与现有外商的联系和服务,切实为外商排忧解难;四要抓好一批外资新上项目的签约、开工,确保外资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5、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广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实现信息产业化,产业信息化。二是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建立交通运输、仓储配送、物流信息三大基础性网络。三是继续开发旅游资源,要加快旅游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发展假日经济,促进旅游及相关服务性消费稳定增长,做大旅游产业规模。四是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五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滚动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

  6、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一是积极启动消费市场。继续搞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启动农村消费市场。适应当前农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培育住房、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消费热点。二是继续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步伐。通过培育住房、汽车、旅游、教育等新的消费热点,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消费,创造新的消费空间。同时,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不断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支出能力。三是扩大外部市场。针对出口下滑的严峻形势,抓好重点出口企业,大力推进主导产业出口。要继续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与重点出口企业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制度,实行分类指导和重点帮扶,着重抓好出口额超过200万美元的重点企业,大力培植出口过500—1000万美元的出口大户,力争今年过千万美元的企业达到4家,过500万美元企业达到6家,过200万美元企业达到20家。继续加大“一县一品”的区域特色出口,抓好市区的麻棉纱,嘉鱼的皮革手套、医用材料,赤壁的纺织服装,崇阳的医用材料、农副产品,通城砂纸砂布、云母制品,通山的大理石、低碳硅铁出口。提高企业开口率,扩大出口队伍,力争今年申报批复15-20家新出口企业。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4年8月3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强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限期纠正,对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且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并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继续强化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圆满实现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

  关于咸宁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4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边一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报告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咸宁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03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十五”计划落实的关键一年。市级财政部门着眼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大局,不断更新理财思路,积极扩大部门预算试点,探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大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力度,为完善财政保障体系,加快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奠定了基础。

  (一)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

  200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75万元,为年初预算8415万元的105%,比上年同期7589万元增长16.9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1108万元,为预算的101.84%,主要是卷烟、电力、烟草商业增值税超收;营业税完成1372万元,为预算的103.16%,主要是建筑安装、服务业超收;企业所得税完成376万元,为预算的100%;城建税完成803万元,为预算的98%;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181万元,为预算的316.09%,超收的原因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2003年将游离于预算管理外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涉及土管、公安、法院、司法、卫生、林业等部门,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中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大幅度增长。去年8月,交警规费收入下划市级管理,增收782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910万元,为预算的72.82%。主要是实行规范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执法部门的罚没收入比同期减收,其中:物价、公安、烟草行业分别减少51万元、412万元、360万元。

  2、支出情况

  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817万元,为预算的107%,超预算1482万元。比上年支出增长12.20%。主要包含中央增加工资支出335万元、举办竹文化节增支300多万元,加大公共设施和事业的投入500多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农业支出完成1290万元,为预算的118.89%。主要是预算科目调整增加的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完成1929万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93万元,为预算的111.83%;行政管理费及公检法支出完成10352万元,为预算的108.97%,主要是保机关正常运转和交警规费收入下划增加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完成45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卫生支出完成1253万元,为预算的103.55%。

  3、平衡情况:

  (1)资金来源:共计2233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875万元,税收返还6335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增加工资转移支付补助3592万元,调整完善分税制体制补助1595万元,结算补助等750万元。

  (2)资金运用:共计222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817万元 ,专项上解466万元。

  (3)当年收支相抵,结余52万元。

  (二)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03年基金收入6562万元 (含社会保障基金收入4263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完成2299万元,为预算的245.62%,其中国有土地有偿收入、农业部门基金、工业部门基金分别增收超预算1071万元、222万元、63万元。基金支出6562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4263万元,实际完成229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主要工作

  2003年,市财政主要做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收入征管

  2003年,政策性减收增支的因素较多,加之上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财政增收难度和支出压力增大。面对严峻的形势,财税部门思想高度统一,始终坚持一手抓 “非典”斗争,一手抓增收节支。通过“金税工程”网络监控,税收的跑、冒、滴、漏现象大大减少,相关部门通过强化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疏通入库渠道,确保了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面完成了市直各项财政收入任务。

  2、规范支出管理

  首先是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兑现。年初将干部教师基本工资纳入预算、足额安排、不留缺口,教师工资统发率达100%。同时加大对县市工资发放督办和资金管理力度,2003年,全市全年财政供养人员应发基本工资8.7亿元,实际发放8.7亿元,兑现率达100%。

  其次是确保重点支出。在社会保障方面,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特困企业的下岗职工生活费进行财政兜底,按一般预算收入的0.8%安排低保资金和1%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出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积极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再就业工作。在机构运转、法定支出方面,确保年初打足预算,执行中确保法定支出保持一定增长。在面临“非典”疫情严重威胁的时刻,

  能够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同时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了防“非典”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紧急、有序调度资金1002万元,支持“抗非”一线,确保了社会稳定。

  3、推进财源建设

  一是发挥国债资金的使用效益。2003年,市财政多方筹集资金1875万元,支持市直长江引水、淦河污水治理等5个项目,有力地支持了市直经济的发展,开拓了新的财源渠道。

  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改组、改造 。2003年,通过工业发展基金、挖潜改造基金、科技三项费用和外贸发展基金等形式向市直企业投入资金185万元,通过技改贴息、新产品开发贴息、技术创新基金贴息、生产调度资金等形式争取上级专项143万元,支持了国有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为财政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空间。

  三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2003年,市财政共投入支农资金27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1万元,重点支持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的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大力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进一步搞好外贷工作,全市利用政府外债项目11个,协议金额3300万美元,其中日元贷款城市防洪项目全面启动,“世行卫X”项目完成正式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执行出口退税政策,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全年共兑付出口贴息169万元,兑付率达100%。

  五是大力支持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为加快咸宁中等城市的建设步伐,办好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加大支持以“八大工程”为重点的城市建设力度。在年初预算中,安排1150万元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确保竹文化节场所工程顺利完工。在办节过程中,为了节省开支,减轻财政负担,在市政府领导下,财政部门积极参与筹资活动,共筹集经费421万元,确保了竹文化节顺利举办。

  4、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全面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3年是农村税费改革关键年和攻坚年,市级财政积极参与和指导县级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争取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000多万元,我市农民负担水平比上年减少400多万元。

  二是稳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市直继续在农业、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科技、城建五部门以及所属39个事业单位进行部门预算试点。为2004年在市直单位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积极推行国库收付制度改革。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财政国库管理和执行机构,制定了国库管理制度和办法,为2004年实行国库集中收付集中收付改革创造了条件。

  四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按照编制采购预算—报送批复—集体采购的程序,市直纳入政府采购的单位达63个,比上年增加了16个。完成政府采购额2441万元,比上年增长41.2%,节约资金率达标11.9%。

  五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全市共核减单位申报收费214项,取消乱收费项目297个,取消地方政府越权违规审批文件78个,收费项目83个;共审验收费项目1598项。 

  5、强化财政监督

  一是加强对政府外债的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大债务清偿力度,维护政府偿债信誉。二是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和管理。

  (四)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是收入增长的稳定性较差,可用财力偏少。市直全口径财政收入虽然达到26843万元,同比增长12.99%,但纳入考核的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8875万元,收入调控余地不大,而且骨干税种增长不平衡,主体税源此长彼伏,不够稳定。

  二是非税收入增长过快。市直2003年非税收入入库4135万元,同比增长141.8%,占全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的15.4%,所占比重比上年(12.28%)上升3.12个百分点。

  三是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比重偏低。一般预算收入8875万元中,国税收入为1330万元,地税收入为3285万元,两块税收合计为4615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的52%。如果加上农业四税124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为53.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

  四是支出刚性强,供求矛盾紧张。2003年末,市直财政供养人员10827人,工资性支出就达1亿多元,人均支出水平偏低,支出安排上的回旋余地比较小。

  二、2004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认真落实全省经济工作、财政工作会议和市二届党代会、二届人大、政协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各部门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增收节支,国民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重点建设工程顺利启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良好,带动了经济税源的增加,为财政收入入库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全市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元至6月,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完成74028万元,为年任务的53.5%,同比增长24.5%,增收14588万元。

  分收入级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606万元,为任务的53.9%,同比增长23.3%;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9000万元,为任务的50.7%,同比增长14.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651万元,为任务的54.9%,同比增长17.1%;基金收入完成16771万元,为任务的55.6%,同比增长44.6%。

  分征收部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国税系统完成3296万元,为任务的54.7%,同比增长14.9%;地税系统完成10338万元,为任务的52.4%,同比增长21.3%;财政系统完成19972万元,为任务的54.7%,同比增长25.8%。

  分县市区: 一般预算收入进度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进度的单位有:市直59.4%、通城县54.1%、赤壁市53.9%;

  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有:市直59.2%、通城县26.0%。

  元至6月,全市财政支出完成77961万元,同比增长15.1%,增加支出10215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完成62181万元,增长11.0%,增支6159万元;基金支出完成15780万元,增长34.6%,增支4056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支农和农林水事业费5796万元,增长38.3%。其中:农业支出4004万元,增长45.8%;

  2、城市维护费1181万元,下降6.8%;

  3、文教科学事业费16963万元,增长11.9%。其中:教育支出14588万元,增长10.6%;

  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1749万元,增长10.1%;

  5、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940万元,下降27.7%。主要是支出科目调整,上年社会保障支出中含有社保基金支出,同口径比较,此项支出增长13.6%;

  6、行政管理费及公检法支出19900万元,增长18.3%。其中行政管理费支出14330万元,增长19.6%;

  7、医疗卫生支出2809万元,下降18.6%,主要是去年上半年抗击“非典”支出650万元,剔除“非典”因素,此项支出增长5.6%;

  8、其它支出5026万元,增长12.1%,为上年度结转的各项列收列支出。

  (二)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元至6月,市直本级完成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15670万元,为年任务29899万元的52.4%,同比增长36.9%,增收4226万元。

  按分税制口径: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73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4%,同比增长59.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527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5.5%,同比增长11.7%;上划省级收入83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8%,同比增长4.3%;基金收入完成3831万元 (含社会保障基金收入324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8%,同比增加64.9%,主要是社保基金增加947万元。

  分征收部门:一般预算收入中的国税收入完成89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9.7%,同比增长16.4%;地税系统完成17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9.8%,同比增长0.3%;财政系统完成3077万元 ,为年初预算的66.6%,同比18.6%。

  元至6月,市直本级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1688万元 ,为年初预算的46.0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农业支出664万元,同比增长118.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农口所属学校支出科目由农林水事业费改列教育事业费支出,农业支出下降22.26%。今年国家鼓励粮食生产,下达了一批粮种补贴专款,一增一减,导致今年上半年支出增幅较大。

  2、教育支出855万元,同比增长18.8%。主要是纳入工资统发的鄂高、温中、温小三所学校列报行政支出科目325万元,导致教育支出同期下降16.18%,减少139万元 ,今年恢复正常增长。

  3、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抚恤与社会救济支出340万元,比同期下降57.6%。其中社保补助支出下降73.1%,主要是上年支出中含有社保基金支出300多万元。抚恤与社会救济支出增长90%,主要是咸安区军休所划归市直,增加支出94万元。

  4、行政支出及公检法支出5386万元,同比增长16.2%。其中:行政支出4011万元,同比增长10.1%,主要是兑现行政事业单位人平50元中央增加工资政策和人平20元正常晋级增加的支出;公检法司支出993万元,同比增长38.5%,主要是公安交警财务去年8月下放市直管理,今年上半年反映公安规费收入增长。

  5、卫生事业费支出806万元,同比下降6.6%,主要是去年上半年支出中含有增加防治“非典”支出不可比因素。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

  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总的来说,好于往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圆满实现了“双过半”, 收入增幅在全省位次靠前。到6月底止,全市共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3606万元,为年任务的53.9%,超过上半年均衡入库进度,比2003年上半年的进度快3.8个百分点。按省考核任务数计算,上半年完成收入进度54.2%,增长23.3%,进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在全省18个单位中列12位,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在全省18个单位中列第5位。

  市本级财政收入进度比同期快6.31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进度和增幅均比全市高5.5个百分点和25.9个百分点。主要是行政性收费增幅较大,但骨干税种入库和增长情况,县市区好于市直。

  二是经济运行态势良好,主体税收稳定增长。元至6月,全市工业增加值、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别比同期增长28.6%、65.1%,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幅高22个百分点和34.7个百分点,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基础。从税种看,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等主体税种全面增长;从重点行业看,国税部门监控的“10大行业”“7增3降”,好于往年。卷烟、电力、造纸印刷、建材、烟草石油和其它行业增值税分别入库2000万元、1749万元、1883万元、454万元、748万元和1851万元,分别比同期增长12%、3%、17%、55%、87%和60%。

  三是重点企业持续走强,亮点增多,税收增幅较大。元至6月,赤壁晨鸣纸业增值税累计入库2668万元,同比增长12.4%。其中增值税、城建税入库1595万元,增长19%。企业所得税入库1073万元,增长2.29%;飞宁公司、通城纱布厂、通山森泰硅业公司、巨宁森工集团、田野集团等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增值税入库561万元、575万元、362万元、359万元、227万元,分别比同期增长18%、24%、44%、278%和298%,增收额均超过或接近100万元。全市4家水泥厂除赤壁水泥厂因改制税收下滑外,其余3户税收增长均超过60%;全市电信行业营业税累计入库990万元,增长300万元,嘉鱼蛇屋山金矿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入库1165万元,增长68.4%,增收473万元,成为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成为税收增长的新的亮点。元至6月,全市50家重点税收入库达1.79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入库税收55.7%,支撑了税收增长。

  四是征管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征管效率提高。国税部门实施CTAIS系统、地税部门征管软件的运用,加大了自行申报、依法纳税的技术手段和税法宣传力度,堵塞了漏征漏管死角,欠税减少。地税部门还开展了税源普查,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代征代扣,对重点行业、企业税收跟踪管理,对重点工程税收实时监控,等一系列举措,减少了税收流失。上半年,国税收入比同期增长14.9%,6县市区8个单位有5个单位实现两位数增长。地方税增长17%,除市直外,7个单位均出现不同幅度的增收。

  五是支出管理渐趋完善,财政保障力度继续加大。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四项改革”,通过财政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和构建新的财政运行模式和保障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表现为:

  (1)非公共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支大于收的矛盾得到缓解。元至6月,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5.1%,低于上年同期3.96个百分点,剔除上年专款结转因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5%,低于同期2.5个百分点。

  (2)支出结构优化,工资支出得到确保,全市无拖欠工资现象;

  (3)支出先后秩序得到理顺,按照保工资、保社保支出、保党政机构运转、保法定支出增长的优先顺序安排拨款;

  (4)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映机制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中,均留有机动财力,应对重大灾害、突发事件。

  (5)社会保障力度加大。上半年各级财政按政策规定,将下岗再就业支出占一般预算收入的1%安排预算,同时提高养老金享受标准,全市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社保基金支出上半年分别达到13975万元和19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9%和13.6%。

  (四)收支运行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收入增长仍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五个不平衡:一是分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不平衡。市直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最高,达到59.2%,通山县为6.2%,差距较大;二是分级次收入不平衡,一般预算收入、基金收入增长高于上划中央收入和省级收入增长;三是分部门收入入库不平衡。财政系统收入增幅比国税、地税收入增幅高16个百分点以上;四是税收地域增长不平衡。由于上年度京珠高速路和市电力设计院入库建安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较多,开发区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入库进度较慢,市直地税收入和开发区财政直管收入出现负增长,与全市各地国税、地税全面增长和局面形成明显的反差。五是重点行业税收入库不平衡。全市“10大行业”,“7增3降”,纺织、医药和机械行业出现负增长。分别比同期下降11%、13%和33%。但与去年上半年的“6增4降”情况有所好转。

  二是收入稳定性、均衡性较差。上半年我市税收进度和增长逐月攀升,但由于分税制体制调整因素和中央宏观政策出台的影响,工商税收和农业四税连续几个月出现收入增、降异常现象,导致月、季收入走势起伏不定,高增长、零增长和下降状态在不同产业、行业、企业交替出现,呈现不稳定的状态。

  三是中央宏观政策出台造成减收。主要有三个大的减收因素:去年出口退税由中央全额负担,今年改为按现行分税制体制中央、地方分级负担,按7200万退税基数计算,全年影响税收1224万元。上半年执行的影响表现为纺织行业受出口免、抵政策影响较大,加上省里下达的免、抵指标少,企业上报少,出口退税免、抵逐渐规范,审核严格。上半年银泉纺织、天化麻业和精华苎麻纺织公司三家增值税分别下降61%、38%和7%,减收额达621万元;今年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特产税取消,影响我市收入6000万元。上半年全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分别下降11.5%和98.5%,减收748万元。虽然这三项政策减收中央对地方将给予转移支付补助,不影响地方财力,但影响了地方收入规模和进度。

  四是非税收入比重偏大。全市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共入库16950万元,比同期增长38%,增收4666万元,但非税收入增收额仍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6341万元的73.58%,拉动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7.14个百分点。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列收列支的基金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仍然居高不下,元至6月,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入库6777万元,增长50.1%,市直增长9.5倍;罚没收入入库4419万元,增长27.8%,市直增长2.7%;基金收入入库16771万元,增长44.6%,市直增长64.9%。这三项非税收入增长均高于主体税种的平均增长,收入征收质量有待改善。

  (五)下半年工作措施

  根据上半年财税收入入库情况,结合当前我市财政经济运行形势,以及下半年财税收入入库规律,尽管今年存在诸多减收增支因素,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收入目标不动摇,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上半年总体收入形势较好,下半年要乘势而上,抓紧收入旺季,全力以赴搞好协调入库,力争全面完成各项财政收入任务。

  二是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要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含金量”,既要按政策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非税收入保证进“财政笼子”,更重要的是提高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增加可用财力。

  三是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各地要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加强网络管理,实时征收。通过“金税工程”的科学运行,减少人为因素,确保科技兴税目标的实现和税收征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确保重点行业、企业和一批改制后重焕生机的企业税收及时、均衡入库。

  四是挖掘征管潜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要对今年来税收上升幅度较大的电力、石油、电信以及重点工程税收实行跟踪管理,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挖掘房地产等其他新兴行业的税收增长潜力。

  五是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构建财政阳光操作平台。要按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进度要求,积极推进我市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四项改革,其中部门预算的“一上”工作已完成,市财政根据集中汇审情况及可用财力,将制定市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确定,9月初前,财政向各单位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和财政拨款控制数;各单位在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财政拨款数内,自主调整编报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即“二上”),9月底以前,市财政报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审查批准后的一个月内将2004年部门预算下达到各部门和单位。市直和县市区的国库集中收付机构、人员已到位,集中收付制度和办法正提交市、县政府审批,部分县市区已选定一些单位试运行。

  要通过四项改革构建财政阳光操作平台,确保预算编制、收支运行透明、公开、公正、效能,以缓解全年支出压力,确保年终财政平衡。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2004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苏惠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冯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在会前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3年市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75万元,为预算的105%,同比增长16.9%;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817万元,为预算的107%。资金平衡情况是,资金来源22335万元,资金运用22283万元,市本级财政当年收支相抵,结余52万元。

  2003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圆满完成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03年度财政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3年市本级预算完成情况是好的。

  市审计局加大审计力度,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加强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结果表明,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财政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虚列支出、应拨未拨、应收未收等现象;市直20个单位“三费”支出偏高;一些地方挤占挪用、违规存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部分中小学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等等。建议市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限期纠正,对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确实违法且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并在2005年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关于咸宁市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为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培植财源。财政部门应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对市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着力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收入任务。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大力推进财政四项改革。要加快2004年度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进度,尽快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严格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加大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力度,及早启动运作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并将市直部门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范围。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3、继续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审计部门要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各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规范各地各部门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咸宁市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4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上

  市审计局局长   冯  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3年度咸宁市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经济工作的部署,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市直财政改革、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直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市直20个部门单位通讯费、车辆费、招待费支出情况,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政府投资工程决算审计情况,全市部分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情况,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全省交叉审计咸宁市农村合作基金会中央专项借款使用情况。

  一、2003年度市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

  2003年市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03年市本级资金来源28897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15437万元(含基金收入6562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335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转移支付补助3592万元,结算补助750万元。

  2003年市本级财政资金运用2884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支出28379万元(含基金支出6562万元),结算上交省46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2万元。

  收支相抵,市本级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从审计情况看,2003年市直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经济工作目标,更新理财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干部教师工资、社会保障支出得到了确保,农业、教育、科技、文化、计生、卫生等法定支出按一定比例保持了增长。地方财政调控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抗击突如其来的“非典”斗争给予了有力的财政支持。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成功举办,城市八大民心工程的相继开工得益于财政支持地方经济、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力度正在逐步加大。财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财税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总的看,2003年度市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财政财务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支出挂账1108.8万元

  2003年终,市财政列支财政支出1108.8万元转入预算暂存挂账,其中:一般预算支出为327.6万元、基金支出781.2万元。

  2、采取退库方式拨付部分单位经费398.25万元

  2003年,市直财政以计划亏损补贴的名义退库解决市直有关单位经费398.25万元。这种做法,缩小了预算收支规模。财政局应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办理预算的收支。

  3、将应由预算安排的经费支出311.32万元转由专项资金承担。

  2003年,市财政从“专项支出—排污费支出”中安排环保局经费82.24万元,从“城市维护费支出”中安排城建委系统经费支出229.08万元。这种做法违反了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局应给予纠正。

  4、调度资金不规范

  2003年12月,市直财政从国库净调度资金2100万元到市财政局在各个专业银行开设的专户中,不符合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原则。

  5、应作预算收入未作预算收入181.16万元

  2003年,综合科在“土地出让金”专户中直接列支鄂高交来的鄂高新校园征地有偿使用费141.16万元。

  2003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其它暂存款”中列支市机关事务局交来的土地转让费40万元。

  6、市地税局将地方教育发展费60万元上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该问题违反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教育发展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即:地方教育发展费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7、市地税征收局税收征管不到位,应收未收各项税费78.84万元。

  据审计抽查,市温泉宾馆欠缴税费22.61万元(其中:税为217040.14元,附加及费为9042.18元),市泉山宾馆欠缴税费56.23万元(其中:税为548245.29元,附加及费为14025.65元)。税务部门应依法加强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8、财政占压过多,资金调度困难加大

  随着近几年市直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2003年八大民心工程相继开工,提升了市区城市形象,推动了经济发展,改善了各项事业的发展基础。同时,也给市直财政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截止目前,市直财政资金被各项事业占压近亿元。

  (二)市直20个部门单位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我们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20个部门2002年——2003年度的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市直20个部门在“三费”支出中存在主要问题是:

  1.“三费”支出占部门公用支出比重大,是部门财务的沉重负担。经审计,20个部门两年公用支出总额5619.84万元,“三费”支出达1768.81万元,占公用支出31.47%,多数部门难堪重负。

  2.招待费开支居高不下。去年,市纪委在全市党政机关中狠抓了刹住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不正之风。但是招待费开支仍然有增无减。2003年20个部门共列支招待费405.8万元,同比增加51.66万元。招待费增加的单位有地税局、民政局、交通局、劳动局、文体局。

  3.通讯费执行标准不一。经审计,市直20个部门两年县级干部通讯费支出92.5万元。绝大多数单位的在职正县级干部在规定的标准内执行(手机300元/月,住宅话费100元/月),费用差距不大,但在职副县级干部执行标准不一,差距较大。

  4.交通费总体偏高,部门之间悬殊较大。20个部门两年共计支出交通费791.08万元,其中,司机工资、补助费用193.84万元,其他交通费(车燃费、车修费、保险费、路桥费等)597.24万元。截止2003年底,20个部门共有汽车78辆,年平均每辆汽车费用达5.35万元,(不含购价),其中,年车均费用超过7万元的单位有林业局、地税局、民政局、外经局。

  (三)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及财务收支中的主要问题

  1.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市政工程立项程序不规范,大多数项目确定没有经过计划、审批程序,有的还无文字立项依据。主要是指城区公用设施维护方面的一些零星工程。二是市政工程欠款较多,大多数项目开工资金未落实。截止2003年11月底,按市政处自报完成工程预算额计算市财政欠拨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款2706.71万元。三是违规转包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处一无资金,二无施工队伍,机械设备不足,将承接的市政工程大部分转包给他人施工,而且还是大量地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体人员。截止目前,市政工程处承接工程66项,金额5243.09万元,仅转包给他人工程就有64项,金额4556.51万元,转包工程金额占承接工程高达86.91%。例如:投资579.56万元的沿河大道管线工程,分成16段,转包给15名个体无施工资质的人员。四是已完工工程决算审计不及时。据了解,已完工工程未进行决算审计项目32个,金额3307.41万元,时间跨度为96年至2003年。决算不及时,所做的工程也老化了,给工程决算审计带来难度。五是市政工程执行招投标不力,多数工程未进行决算审计。1996年至2003年11月底止,市政工程处承接市政工程项目66个,其中只有2个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完工项目应决算审计64个,实际只有9个进行了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只占应审计的14.06%。

  2.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主要是财务处理不规范,应作收入未作收入87.43万元;违规收取不应出借施工资质(向个体施工者)管理费14.9万元;欠交应代扣代缴市政工程建安营业税70.89万元。

  (四)政府投资工程决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下半年至今,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安排,对政府投资工程即南昌路改造工程、游乐中心给水工程、游乐中心绿化工程、桂花西路人行道工程、市广场土方工程以及桂花园装修改造工程等六个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发现工程量不真实、套用定额以低套高的问题。6个工程共送审金额1074.13万元,审定金额863.3万元,审减金额210.83万元,审减金额占送审计金额的19.63%。

  (五)全市部分中小学校教育收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全市46所中小学校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是:1.违规收费840.89万元。主要表现为:一是无依据收费165.41万元。2003年,市岔路口中学、市二号桥小学等学校无依据收取建设费、培养费、电教班费等费用165.41万元。二是自立名目收费601.2万元。2003年,通城县一中、二中、实验小学,赤壁市一中、赵李桥镇中、赵李桥镇小、官塘驿镇小学、官塘驿镇中,崇阳县一中、桃溪中学、白霓中学,通山县一小、二小、镇南中学、实验中学等学校自立名目收取补习费、补课费、管理费、水费、豆奶费、学生证费、考务费、捐资助学费、集资费、实验费、网络初装费、期末试卷费等费用601.2万元。三是超标准收费74.28万元。赤壁市一中、二实验小学、实验中学、车埠高中,通城麦市初中、城关初中,崇阳县石城中学等学校超标准收取电脑上机费、书抄费、调节生费、复读生费、电教班装备费和学费、走读生住宿搭伙费等费用74.28万元。2.应退未退代管代收款项314.29万元。截止2003年底,市实验小学、通城县一中、麦市中学、沙滩中学、城关初中等学校应退未退代管代收费用314.29万元。

  (六)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查出的突出问题是:

  1.挤占挪用基金340.94万元。主要表现:一是用养老基金抵押担保47.4万元(其中:通城农保局38.4万元、崇阳农保局9万元),由于被贷款单位经营和管理不当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按抵押协议划抵贷款本息37.9万元,致使养老金无法收回。二是用养老基金对外出借193.4万元,其中:出借给5个单位89.3万元,出借给个人43人104.1万元。到目前止,单位有23.4万元未能收回,个人有5.9万元未能收回。另外,据审计计算,出借基金应收未收借据利息82.66万元,如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应收未收利息28.68万元。影响了养老金的保值和增值。三是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挤占挪用75.23万元。其中:嘉鱼县19.7万元,崇阳县8.8万元,赤壁市15.8万元,通山县3.03万元,通城县27.9万元。四是违规提取管理费和业务费提成21.6万元。

  2.基金未专户存储和违规存储403.3万元。主要是指一部分农保机构未执行专户存储(即纳入财政专户),将公款私存或者以虚假户名存入有关商业储蓄网点或者存入非金融机构(老龄委基金会)。

  3.管理较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基金财务管理混乱,全市六个县市区的农保局没有一个单位配备了专职会计,基本上都是兼职的。有的农保局从组建以来基金账和经费账一直混在一起。二是基金发放不及时,审批不严格。例如:崇阳县养老金到期首次发放时间是1997年12月,但到2003年底才开始发放,且截止到2003年底还有0.36万元未发放到乡镇。通城县发放6个乡镇74人3972.24元,领款单上既无审批人又无领款人。三是重收费轻管理。主要是指一些地方出现了参保对象缴了保费而手中没有“缴费证”;或参保对象手中有“缴费证”的而县市农保局缴费花名册中却没有名字,实际参保人与乡镇民政办、县市农保局三者名单不相符的现象。

  (七)农村合作基金会中央专项借款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全省农村合作基金会中央专项借款使用情况实行交叉审计。咸宁市农村合作基金会中央专项借款使用情况在这次审计中被查出的主要问题是:

  1.挪用专项资金613.67万元。主要表现:一是修建公共设施47.15万元。嘉鱼县官桥镇2003年9月至2004年6月两次以兑付基金会存款名义将47.15万元专项借款用于城镇建设。二是发放工资34.27万元。通城县石南镇2000年5月至2001年12月将专项借款34.27万元用于发放原欠发教师工资。三是垫付税费47.54万元。咸安区官埠镇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用专项借款上交税费33.24万元,拨付学校教育附加14.3万元。四是用于资金周转和垫付清收费用198.36万元(已归位162.92万元)。如:嘉鱼县牌洲湾镇政府2001年8月至2003年8月从镇清整办借用专项借款32.99万,2003年12月从基金会借款10(已归还基金10万元)。通城县塘湖镇2003年11月挪用专项借款支付借款利息、清收费用、借给镇办企业生产经营合计17.78万元,审计前已全部归位。咸安区经管局和部分乡镇、基金会专项借款账面余额137.19万元,但资金已被挪作他用(审计时已归位135.14万元)。五是用于经费开支90.25万元。咸安区官埠镇2001年8月至2002年12月用专项借款弥补镇政府机关经费87.5万元,支付清收费用2.75万元,2003年6月仅归还了9万元。六是出借给企业使用126.15万元(已归位96.15万元)。如通城县隽水镇2000年3月至2001年7月将专项借款22.15万元拨给镇经委,用以偿还镇办企业在基金会贷款,百丈潭水电实业公司2002年5月将专项借款30万元用于兑付企业集资。2000年元月至2002年12月,咸安区永安办事处财政所累计间歇性挪用74万元用于办事处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停车场建设、解决基金会兑付遗留问题(挪用资金2002年12月已全部归位)。七是挪用69.95万元(已归位63.89万元)。通山县财政局2000年12月借给县政府招待所22万元用于支付装修工程款(工程队用此款还基金会贷款),审计前财政局已用预算拨款归还该资金。嘉鱼县财政局2004年元月借给县一中30万元用于学校基本建设,2004年4月资金已归位。

  2.以贷还贷2168.03万元(省财政厅直接从第二期借款中扣收本金605万元)。通山县财政局2000年1月收到第一期专项借款100万元后根本未向下转借,2001年1月就用此资金归还专项借款本金30万元。咸安区财政局在2001年4月4日直接用第二期专项借款归还第一期借款本金1215万元。通城县财政局2003年10月用第一期专项借款结余归还第一期借款本金150万元。嘉鱼县财政局2003年12月用第三期专项借款归还第一期借款本金135万元。咸宁市财政局用预留的第一期专项借款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咸安区经营局用专项借款支付专项借款利息18.03万元。

  这次市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对查出的问题已区别不同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财政财务法规的问题分别下达审计处理决定,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整改;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根据审计局的建议,正在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

  二、加强市直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财政改革政策,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加速市直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的步伐,进一步细化预算,合理安排资金,规范财政收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对5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零星工程严把立项报批审查关,完工项目一律实行决算审计。

  (三)积极推进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步伐,建立职务消费公示制度,规范职务消费。

  (四)进一步加大教育的投入,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亮证收费,公开收费标准及项目,彻底根治教育乱收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决心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和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好宪法赋于的职责,为实现咸宁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

  (2004年8月3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行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保障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当前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较多,形势不容乐观。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的工作难作,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突出,人民法院在个案执行中遇到的抗拒、阻碍、干预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全社会都要关心、理解、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积极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1、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保护的不仅仅是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特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维护法治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

  2、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国家法律的效力。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

  3、任何部门、单位都不得制定与法律相悖、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的规定和文件;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阻碍、抗拒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4、任何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积极履行其法定的协助执行义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的,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协助,不得借故推诿,更不得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帮助被执行人转移存款;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当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协助查询有关财产权的登记状况,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据、证照或者其他财产,不得推延不办、阻碍执行;对于人民法院委托进行的价格认证、鉴定、评估、拍卖等事宜,有关中介机构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并确保在程序与结果方面做到公平、公正。

  5、任何公民、法人及组织,只要知道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线索或正在从事高消费活动,或者知道被执行人躲避逃债的行踪,都有权向人民法院举报。

  6、各级政府及其它国家机关,要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帮助排除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配合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

  二、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7、建立健全债务人诚信公示制度、协助执行网络制度、执行财产调查组和财产线索举报奖励制度。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法院的各种强制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8、进一步强化法院内部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执行有阻力的案件,市中级法院要指定其他法院交叉执行或提级到市中级法院执行。

  三、严厉制裁和依法打击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9、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大对下列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变卖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它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8)其它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全市执行工作协调机制,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10、各级人民法院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执行案件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多管齐下,切实增强抗干扰、除妨碍能力。

  11、各级监察机关要把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列为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相应纪律处分办法,明确各种利用职权干扰和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纪律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

  12、各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妨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拒执行,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等事件,当地公安机关在接报后要立即出警依法处置,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对人民法院已先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妨害执行工作的刑事案件,有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接受移送并立案查处。

  五、切实加强执行队伍自身建设,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文明的良好形象

  13、全市法院对执行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提高执行队伍素质。在执行工作中必须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力争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14、对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对执行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舆论氛围

  15、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舆论部门的联系,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执行典型案例、重大执行活动等。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努力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4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执行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律的权威、群众的利益及社会的稳定。长期以来,全市法院在执行工作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及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我市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未结执行案件仍大量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最近,最高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法院今年下半年利用6个月左右时间,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执行案件卷宗的“三清理”活动。这是摆在全市法院面前的一项紧迫的工作,为打好这次执行工作“大会战”,力争使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

  今年1至7月,全市两级法院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4740件,应执标的额达46573.80万元;已执2744件,标的额为13688.1万元,案件执结率为57.9%; 未结案件1996件,标的额32885.7万元。以市中院为例,目前共有各类未结执行案件73件,标的额26885.7万元。其中,从执行主体来看,涉及厂矿、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有51件,标的额26187.1万元;涉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有10件,标的额为507万元;涉及个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12人,标的额为191.6万元。从地域角度看,本地欠外地的案件27件,标的额为4913.9万元;外地欠本地的案件7件,标的额为1348.7万元;省院指定及本地之间相互欠款的案件39件,标的额为20623.10万元。

  二、去年以来执行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去年以来,全市法院以贯彻中央(1999)11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解释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未结金融案”、“集中执行大案难案”等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发展。旧存案件执结率达70%以上,一批大案难案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对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经说服教育无效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改进执行方法,注重执行效果。在执行中,我们坚持程序公正,文明执行,执行人员既要坚持法律原则,严格依法办案,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注重说服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据统计,在已执结的案件中,通过做说服教育工作,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结案件超过60%,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国企改革的执行案件,未轻易使用强制措施,协调工作做得更为充分,既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维护社会稳定和国企改革大局,社会效果较好。

  (三)加强执行监督,提高执行质量。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是多方面的,我们主要是通过办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来加强监督,即对下级法院执行错误或不当的执行措施,注重及时通过执行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去年以来,正确及时地运用执行监督程序办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28件,及时纠正了执行错误或不当的执行措施,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执行工作。

  (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行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执行工作是一门综合艺术性较强的工作,非良好素质的人难以胜任。全市法院党组对执行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专门教育整顿工作,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纪律廉政教育,充实加强了执行力量。同时狠抓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举办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参加了全国法院执行队伍综合素质考试。从总的情况看,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素质是好的,执行队伍更趋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据统计,全市法院干部849人,执行干警90人,占10.6%。本科和大专文化程度的86人,占执行干警数的95.6%。40岁以下的53人,占总人数的58.9%。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平时,我们注意主动向市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的重大执行案件,随时汇报。对执行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及时求助,争取支持。对市人大交办的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去年以来,共办理了市人大交办案件8件,全部作了回复。市人大对法院执行工作也高度重视,及时、主动地帮助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法院向市人大汇报执行工作情况,市人大支持法院共同克服“执行难”的良好局面。

  三、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社会转轨及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全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也遇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

  (一)逃债的手段和形式不断翻新,执行立法相对滞后,执行工作显得相对疲软和无奈。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企业脱壳经营,为法院执行设置了新的障碍。一些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通过租赁、承包或与其他企业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等方式,将自己的优良资产全部剥离,但对全部债务未作任何处理,仍旧保留在原来的企业里,形成老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新企业因涉及第三人(案外人)权益问题不能执行的两难局面。二是部分被执行人假借他人名义隐匿财产,人民法院查询的难度不断增大。一些被执行人挖空心思逃避执行,不使用本单位名义设立帐户和登记车辆、房产等特殊财产,而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帐户和登记财产,让法院查不到其存款和有价值的财产,无法执行。如我们执行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国债服务部一案。服务部根本不使用自己的银行帐户,而是借用东西湖区公安局的银行帐户进出资金,给执行工作设置了障碍。

  (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法院执行亦显得无力。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或暂时不具备履行能力,无论法院干警水平再高、能力多大,终究“难为无米之炊”。例如,咸宁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欠山西晋城煤炭运销总公司购煤款执行一案。在我市九八抗洪期间,市经协办请市政府出面,向山西晋城求援。晋城方面考虑到既是政府出面联系,又是抗洪非常时期,于是,专门调专列以低价将煤炭送往咸宁,以表支援之情。经协办下属公司将煤销售后,一直未付清煤款,遂引发纠纷。执行中,查明市经协办办公只有两间房,经费完全靠财政,已无财力履行债务。这不仅给执行带来了难度,又给我市对外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被执行人外出打工躲债,长期下落不明,也给法院执行带来新的困难。咸宁的经济基础薄弱,就业谋生机会少,外出打工者多。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一则挣钱谋生,二则躲避执行。例如,李立芳与黄和平债务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黄和平欠债20余万元,抛妻弃子,长期在外打工,连春节也不归。申请执行人李立芳不知其去向,法院亦无法查知其下落,案件一直不能执结。

  (四)一些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不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银行等金融单位,有义务协助法院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和划拨存款。其他相关单位有义务协助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但在实际执行工作中,一些银行等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不协助法院执行的情况仍然存在。例如,咸安区法院在执行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借款纠纷一案中,要求赤壁工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蒲圻办事处的银行存款情况。赤壁工行借口法院出具的查询文书公章不鲜明,怀疑有假而拒不协助。执行人员即用自己的执行公务证证明身份,但赤壁工行随后又说执行公务证也可能有假而拒绝核实。赤壁工行的不协助行为,直接导致被执行人蒲圻办事处当日的银行存款法院无法控制,直至最后转移。又如,通山法院执行宁夏银川起重机械总厂与湖北第二电机厂货款纠纷一案。通山法院对二电机厂的32个门面及相邻土地进行了查封,并向咸安区国土资源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得办理门面和土地的过户手续。2003年1月,咸安国土局将被查封的二电机厂的22个门面及土地过户给了咸安区工行,造成了法院对执行财产的失控,给执行带来了困难。

  (五)涉及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案件难执行。人民政府本是行政职能管理者。但有些乡、镇政府既行使行政管理者职能,又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形成政企不分,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麻烦。例如,刘敏生与咸安区官埠桥镇人民政府加油站产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案。因镇政府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之中,造成案件复杂化,执行起来困难重重。虽经多次上门做工作,仍始终不能结案。又如,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咸安区马桥镇人民政府、马桥镇中学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纠纷执行案。镇政府在“普九”活动中,不顾自身经济能力,一味片面追求“普九”达标,在急功近利观念驱使下,盲目兴建与自身财力不相称的马桥镇中学校舍,欠下百万多元工程款债务,镇政府和镇中学均无力偿还,法院又不便执行镇中学校舍,案件一直不能结案。再如,咸安区大畈建筑工程公司和咸宁市宏宇建筑工程公司及通城县市政公司申请执行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开发区分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返还定金纠纷三件执行案。温泉公安分局被判决承担返还定金义务。分局以财政不能保证其办案经费,执行能力十分有限为由,不积极履行义务。加上温泉公安分局经费与市公安局系报账式财务管理,执行起来更加困难。温泉公安分局虽有车辆等动产,但都是负有职责的警务用车,法院亦不宜执行。又如,嘉鱼县建设实业总公司和嘉鱼县兴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嘉鱼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款纠纷两件执行案。该两案共应执行工程款535000多元。从2001年起,在市中院和嘉鱼法院共同执行下,嘉鱼县公安局至今仍下欠工程款20万元未执行到位。

  (六)加大执行力度与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的辩证关系难以把握。在执行中,法院要坚持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有时候要以社会效果为重,如果执行会引起矛盾激化,我们就要考虑一方社会稳定问题,该停下来就停下来。有的案件就是以暂时牺牲债权人合法权益换取一方社会稳定。例如,广东清远市新五扬土石方机械工程公司和张定平、杨爱军及黄致林申请执行咸安区交通局工程款纠纷四件执行案。执行中,市中院查封了交通局的门面房,打算通过评估拍卖方式执行案件。但交通局及咸安区政府有关领导以政府要求整体出售及职工要闹事为由,阻碍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强行执行,则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激化矛盾,为维护我市一方稳定的大局,市中院只得暂时停下执行,以牺牲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换取社会稳定。

  当然,从法院内部分析,执行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院执行工作体制、机制仍存在缺陷。二是少数执行干警消极执行、违法执行、不公正执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执行工作艺术有待进一步提高,方式方法也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三是法院在执行力量上和交通、通讯等物质装备上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下阶段准备采取的几项执行措施

  (一)建立债务人诚信公示制度。对被执行人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或尚未履行部分债务达一定数额的,或长期赖债、躲债的,将在《咸宁热线》网站或有影响的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名单,同时对这些进入名单的债务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出境等措施。

  (二)建立协助执行网络。由法院聘请有关部门具备一定条件的人员为执行联络员,发挥他们地熟、人熟、社情民情熟的优势,担负协助法院实施执行等任务,共同做工作,避免对抗,提高效率。

  (三)建立执行财产调查组并建立财产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法院成立专门的执行财产调查组,专门调查、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财产去向。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就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躲避逃债行踪的举报。对公民举报被执行人财产查证属实,予以一定的经济奖励。

  (四)严厉制裁妨害执行的行为。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行人员执行职务,或者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的当事人,将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对有法定协助法院调查、执行义务的单位及个人,如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甚至妨碍人民法院执行的,将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

  (五)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对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妨害执行等,因此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下半年,每个法院都要选择一两个这样的典型案例予以判决。

  (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对各县市区法院执行有阻力的案件,市中院将指定其他法院交叉执行或提级到中院执行;中院执行有阻力的案件,提请省高院指定其他中院交叉执行或由省高院提级执行。

  (七)加强执行舆论宣传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新闻舆论部门的联系,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执行工作法律、司法解释、典型执行案例、重大执行活动,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加强执行队伍自身建设。在强化执行措施的同时,必须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对执行队伍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做到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廉洁执行,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对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对执行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关于执行工作的一项建议

  建议对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即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一项强化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并通告全市,号召全市人民群众都要关心、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特别是号召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共化“执行难”。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

  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04年8月31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  吴金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鉴于目前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较多,形势比较严峻,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突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遇到的抗拒、阻碍、干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人民法院应有的司法权威,影响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动摇了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念,甚至导致了作为市场经济基础的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缺乏保障,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根据中共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相应作出决议。会前,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与法规研究室一起起草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草案)》。现将这个报告连同决议(草案)一并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请予审议。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04年8月31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江  民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拥军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熊  魁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

  钟华岗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创彬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胡  军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

  罗金怀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方建新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涂海兰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余  杰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  宁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卢朝晖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董  伟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凯琼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汪  明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朝晖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云泽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熊  红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应文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夏昌筠同志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汪绍雄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家林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晓武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  兵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苏骊挺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汤运强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熊  魁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冬梅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邓锡四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镜琴同志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旺  盛  同  志

  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8月3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有关议题和下段的人大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对本次会议情况的简要总结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咸宁市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今年上半年我市的经济保持了稳步快速增长态势,投资、消费需求持续回升,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生产全面发展,企业效益明显提高,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居民收入增长加快。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成绩。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加快发展意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步伐,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千方百计扩大招商引资,着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确保全市预定的目标顺利实现。

  与此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虽然上半年我市的经济运行良好,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外贸出口形势严峻,工业企业亏损面扩大,税收地域增长不平衡,市直地税收入和开发区国税收入出现负增长,这些问题应引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强整改,限期予以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法且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将整改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行部门的职能作用,为保障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较多,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全社会都要关心、理解、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积极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会议还就批准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分别作出了决议。这两个决议是这次会议的重要成果,它充分体现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和议政水平,体现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这次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和依法作出的决议是具有法定效力的。“一府两院”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议,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高收入质量。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各级政府及其他各级国家机关,要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帮助排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齐心协力,多管齐下,共同努力把我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次会议还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依法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20名法官顺利当选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借此机会也向他们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注重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当前,我们正处在知识不断更新的年代,要把学习作为终身的追求。要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这是做到司法公正的灵魂;要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刻苦钻研业务,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审判机关的行家里手,成为职业化的人民好法官。二是要以司法公正为己任,自觉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努力做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模范。三是要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执法为民。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秉公执法,恪尽职守,不谋私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为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下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全国上下正在举行各种纪念活动。据悉,中共中央将在9月中旬隆重召开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8月9日,省委、省人大在汉隆重召开了“纪念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俞正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深情回顾了我省人民代表大会走过的光辉历程,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重大贡献,认真总结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前进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文源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就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我市拟将开展系列纪念活动,一是组织干部群众收看中央召开的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大会电视实况。二是拟在9月中旬召开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暨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周年座谈会。旨在回顾我国人民代表大会50年的光辉历程,总结市人大成立5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把我市人大制度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三是拟在9月底召开各县市区人大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人大工作经验,研究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措施。 四是拟在咸宁日报和咸宁电视台、咸宁广播电台开辟“人大在线”和“代表风采”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务,在推进咸宁深化改革、二次创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以上系列活动即将启动,我市各级人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迅速行动起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投身到这次活动中去。常委会领导要亲自挂帅抓,机关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要动员和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带头撰写纪念文章或工作实践体会,也希望社会各界、市直部门积极参与和给予支持,力争把纪念活动办得有声有色,办出成效来。要通过系列活动,增强全社会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解,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我市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席:

  李旺盛   吴著富   杨荣才   龚安邦   刘道明  

  陈鸿驰   陈  瑜(女)  鲁安才   王惠安   马跃进  

  王泽人   邓明辉   杜文清   吴金池   陈  剑(女) 

  张远森   张胜昆   苏惠林   周明生   周和平  

  柯美耀   胡四保   钟劲松   梁世友   龚信升  

  阚海清   熊正团   魏送来(女) 

  缺席:

  李明波   余华英(女)  王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