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 2004年 第4号 (总号:040)
目 录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9
政府工作报告 ………………………………………………………李 兵1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的决议 …………………37
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
计划草案的报告 …………………………………………………周 力3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
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
草案的审查报告 …………………………………………………苏惠林5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55
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 ………………………………………………………………边一山5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
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审查报告 …………………………………………………………魏送来7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75
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程光亮7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90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王金渠9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106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熊传经10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1号) ………………12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2号) ………………12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第3号) ………………12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12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联合提名
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 …………………………………………………12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13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13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质询案
截止日期的决定 …………………………………………………………13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
报告………………………………………………………………吴著富13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133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咸宁市第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134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人选名单 ………………13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36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37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草案)的说明…………………………………………………程光亮138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139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4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
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李旺盛141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142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143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和计划预算审查
两个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程光亮144
李明波同志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闭幕时的讲话 ……………………………………………………………145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议程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市长李兵关于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力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查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咸宁市200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光亮关于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金渠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传经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选举咸宁市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十二、其他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日程
(2004年5月25日—5月30日)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5月25日(星期二)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一次大会
1、大会开幕式
2、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兵作政府工作报告
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下午3时 举行第二次大会
1、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力作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作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5月26日(星期三)
全天分组审议
政府工作报告
5月27日(星期四)
上午 分组审议
1、咸宁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
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
下午
一、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计划、财政报告
2、关于设立咸宁市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3、关于市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办法草案
二、各团酝酿讨论主席团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三、代表联合提名各项选举候选人
5月28日(星期五)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三次大会
1、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光亮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金渠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传经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通过关于设立咸宁市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5、通过咸宁市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下午 分组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月29日(星期六)
上午 分组审议
1、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
4、推荐监票人
下午 分组审议
1、继续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各项决议草案
3、酝酿讨论市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5月30日(星期日)
上午8时30分 举行第四次大会(选举)
1、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选举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市长、
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举结束后 举行第五次大会(闭幕式)
1、宣布选举结果
2、通过市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
3、通过各项决议
4、闭幕
日程如需临时调整,授权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开会时间:大会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讨论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李兵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求真务实,对五年来政府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实事求是,充分反映了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各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同时,指出了前进道路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部署和今年工作的安排,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市一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解放思想,克难奋进,深化改革,二次创业,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会议对市人民政府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关键一年。加快咸宁的发展,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市人民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上来,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化改革,二次创业,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的投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快工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兴工强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培植一批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走“一主三化”的路子,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服务业、金融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努力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法制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努力扩大外贸出口。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认真落实扶持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基本国策,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继续做好对台、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各项工作。关心和支持驻咸部队和国防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思想。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政风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廉政勤政。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再接再厉,艰苦创业,与时俱进,奋发图强,为实现咸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4年5月25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 长 李 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199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克难奋进,深化改革,二次创业,大力实施“五大战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市一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生产总值由1998年的112.4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73.68亿元,增加61.2亿元,增长53.6%,年均增长9%。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比重由30.3:40.8:28.9调整为21.6:46.6:31.8。大力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四乡六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1.2%提高到52.6%,主要农产品优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工业保持快速增长,工业增加值由43.62亿元增加到74.14亿元,年均增长11.4%,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8%;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培植旅游、住房、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积极推进流通现代化,第三产业增加值由32.49亿元增加到55.26亿元,年均增长9.95%。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29736万元;全市财政收入达到125432万元,年均增长11.5%。不断加大投资建设力度,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9.73亿元,年均增长12.4%。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4%。
––––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2003年人均负担56.27元,比1998年减少66.66元,减幅达到54.96%。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顺利实现了三年改革脱困目标;中小企业改制任务基本完成,改制面达到97%,县域经济以民营为主体的格局基本形成。资本、技术、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市场发育加快,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100%;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征缴率提高,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达到56万人次,企业参保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2.3%;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享受保障的人员增加到82436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整顿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收到明显成效,咸宁市成为全省五个“A级信用市”之一,赤壁市荣获全省“最佳信用县(市)”称号。医疗、住房、教育、科技、粮食流通体制、药品流通体制等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坚持把扩大招商引资作为对外开放的工作重点,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提高。全市实际利用外资4827万美元,增长81%,年均增长12.6%;外贸出口8956万美元,增长2.3倍,年均增长26.9%。
––––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以长江堤防、公路网、城乡电网、通讯网、广播电视网等“一堤四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累计投资85亿元,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我市的长江水患威胁,基本解除了长期制约我市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大力实施城市推进战略,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化率由28.7%提高到36.1%。中心城区建设进程加快,两次市区“八大工程”滚动推进,长江引水工程、咸宁人民广场、新城区建筑群等一批标志性工程顺利竣工,进一步完备了中心城市功能。县市城区和中心集镇建设力度加大,城镇建设累计投资11.9亿元,城镇建设水平跃上新的台阶。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城市管理水平日益提高,绿化、环保、居住、休闲、购物等条件大为改善。
––––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五年累计取得科技成果223项,其中省级以上89项,推广科技成果728项,科技成果转化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实施“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推进素质教育,“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普通高中教育得到较大发展;整合高等教育资源,成功组建了咸宁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发展。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繁荣活跃,优秀精神产品不断涌现。城乡医疗保健、疾病控制网络进一步健全,有效遏制了非典等重大疾病的流行暴发。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取得新成绩。成功举办了湖北省第十届运动会和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展示了咸宁的开放形象,提高了城市知名度。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提高。加强环境保护,实施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工程和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区域环境质量提高。对台、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人防、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审计、统计、档案、保密、地方志等工作得到加强。
––––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国情、市情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有了新提高。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注重征求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人民团体、咨询研究部门的意见,推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显著提高。努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实行了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加强民兵预备役工作,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坚持不懈地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和源头治腐工作力度加大。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平纯收入分别达到5984元和2325元,年均增长分别为7.1%和3.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人平3217元,增加1707元,年均增长16.3%。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积极变化,教育、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支出比重逐年增长。努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安置城镇失业和下岗人员98239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控制在4%以内。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八七”扶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各位代表,咸宁是发展中的咸宁、前进中的咸宁、大有希望的咸宁。过去五年取得的进步,是全市人民同舟共济、团结拼搏、艰苦奋斗的结果,是社会各界、驻咸解放军、武警官兵和海内外朋友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全市人民,向与我们同甘共苦、并肩战斗的驻咸部队和武警官兵,向给予政府工作热忱支持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向离退休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咸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争论,不浮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消除体制性障碍,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速培育市场主体;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市情,遵循规律,发挥优势,推进二次创业,走跨越式发展之路;必须坚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躬身实干,狠抓落实。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发展不够仍然是咸宁的主要矛盾。主要表现在:新型工业化步伐不快,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经济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力不强,市县财政还比较困难,政府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感,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也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时期政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化改革,二次创业,坚持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今后五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建议为:到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85亿元,年均增长9.5%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000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2亿元,年均增长13%以上;一、二、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5:50:3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000元和3000元以上;建设生态良好、最适宜人居的城市,初步建成全省重要的电力能源、食品加工、新材料新技术三大产业基地,构筑区域信息、物流、文化中心,使咸宁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板块。
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必须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区域经济特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提高效益、科技进步、可持续发展和发挥比较优势,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夯实产业基础,拓宽产业领域,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主要支撑、农业特色鲜明和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格局。
加快发展壮大支柱产业,着力拓展产业领域。继续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坚持全民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市区。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壮大电力能源、纺织服装、森工造纸、冶金建材、机电及汽车配件等五大支柱产业;加快培育若干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好的新兴产业。推动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新技术化发展,鼓励有规模和扩张实力的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培植和壮大产业龙头;制订产业政策,集中社会资源,扶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火电、风电、核电、抽水蓄能、石煤发电一起上,做大做强电力能源业;依托麻棉纺织优势,扩大纺织服装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扶持银泉、天化、蒲纺、精华、嘉棉等企业和医用卫材企业加快发展;继续支持巨宁、晨鸣、神鹿等企业加快发展,加快竹炭工业、林纸一体化和卷烟盘纸项目建设;加快咸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积极开展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的勘探和开发,扩大以森泰为龙头的硅系列产品生产规模,扶持矿产资源深加工,支持水泥等建材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和提高产品档次;加速咸宁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飞宁方向机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改组步伐,发展壮大田野集团、银轮蒲起,主动承接汽车配件企业落户咸宁;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业,支持福人药业、京汇制药等企业加快发展,扶持发展国光科技生物导弹项目,大力开发中药新产品,积极引进医药生产企业落户;加快发展食品加工业,推动无公害蔬菜、雷竹笋加工、桂花食品系列、保健吸品和酒类产品开发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液态奶业;扶持发展精细化工业,抓好桂花香精提炼加工和竹醋系列产品的开发;积极发展环保制造业,引进再生资源加工企业,延伸环保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新材料新技术产业,建成国家微波等离子体产业基地,主动承接消费类电子产品落户咸宁。聚集资源、资本,培育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发展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布局,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加强市区工业、县市工业的整体联动,增强市直工业的带动力、辐射力和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温泉高新技术开发区,形成一区多园新格局。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培植3—5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税收过亿元、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市直企业,实现市域工业增加值翻一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
加快发展旅游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大力实施旅游带动战略,突破性地发展旅游产业。以生态休闲旅游为主题,完善旅游规划,打造旅游精品。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地热水资源,建设咸宁温泉谷,形成咸宁旅游主导产品;支持九宫山与国外旅游名山结成姊妹关系,抓好九宫山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生态健身旅游;加强陆水水系环境保护,加快整合陆水湖旅游资源,做好赤壁古战场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发展咸安桂竹生态观光旅游。精心设计旅游产品,强化旅游促销,加强旅游设施建设,改善旅游环境,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把咸宁建设成为武汉的“后花园”。积极推进流通现代化,培育现代物流主体,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加快口子镇和边贸交易市场建设力度。构筑公共信息、物流配送、交通运输三大平台,用五年左右时间,把咸宁建成功能完备、辐射力强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法律、会计、信息、设计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加快房地产市场开发,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建筑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
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深入实施特色农业战略,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出发点,继续大力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突出抓好布局的调整和优化,重点培植优势产业带区,发展特色板块经济。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出口型农产品基地建设,推动市场农业和创汇农业加快发展。实施项目带动,加快林产业发展。突破性地发展养殖业,形成新的农业产业支撑。坚持用工业化思维发展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依托产业带动,发展效益农业。建立和完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推动农业商品化、专业化、产业化。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着力培植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主动与优势企业、知名品牌联姻,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园区。加快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步伐,鼓励乡镇企业向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销行业转移,构建农产品加工体系,提高农产品加工率、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各类运销中介组织,加快建立各类专业批发市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信息、科技推广、检验检测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打工经济。
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坚持县域经济以民营为主的取向,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以工业化为主轴,调整结构,整合资源,重点培植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每个县(市、区)都有1-2个产值过5亿元、利税过5000万元的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县域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县域经济税收在现有基础上增长60%左右,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比重达到70%以上。创造宽松环境,支持各县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放开手脚加快发展。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凡是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没有限制下放的审批权,全面、彻底地下放,增强县域经济自主发展能力。认真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加大对县市的资金支持力度,以2003年为基数,税收增量全额返还县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提高经济外向度。坚持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取向,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力争到2008年出口总额达到1.5亿美元。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传统主销市场,大力拓展新兴市场,实现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全面升级。大力扶持出口骨干企业,建设全国最大的麻棉纱生产、医用卫材、涂附磨具等三大出口基地,积极培植多元化出口经营主体,扩大出口规模。鼓励、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市外、境外投资,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与发达地区及周边城市之间的协作。
(二)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增强经济发展活力。通过深化单项改革,推动综合配套改革,争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推动生产力发展。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一企一策,因企制宜抓改革。按照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要求,大胆探索多种方式推动国企改革,力争1-2年内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企业年薪制、补充养老保险、委托经营等政策,进一步深化企业分配、用工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切实改善企业家的创业环境。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加快发展股份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从市场准入、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落实政策,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集中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贡献度高、发展后劲足的骨干民营企业,加快民营经济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搞活二级市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投融资体制,简化投资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做好上市工作。加快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发展,形成适应咸宁产业发展特点的中介服务体系。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环境。
稳步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稳定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的各项权利。重视保护基本农田,严禁滥占耕地,切实治理耕地撂荒问题。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五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支持有条件的县市提前取消农业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整体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机构设置,推行交叉任职,变“养人”为“养事”,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制度改革,理顺财政分配关系,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小财政供养系数,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顺应全省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变化,加强市本级财源建设,增强财政公共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财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
加强政府部门自身改革。按照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经济宏观管理职能。加快实行综合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建立“政府超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三)加快城市化进程,增强城市辐射带动力。按照中等城市定位和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布局,努力形成市区功能分区明显、中小城镇组合协调、承接武汉辐射、与周边城市融通、综合功能较为完善、山水园林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的城市建设新格局。
坚持高起点规划城市。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规划的龙头作用。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做好近期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强化市区规划的整体性,提高专业规划的水平和质量。加强规划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步伐。优化中心城市布局,加快推进公共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完善市区功能分区建设,抓好工业园区、科教新区、商贸服务区、文化旅游休闲区建设,建好城市主题公园,不断提高城市品位。继续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改善中心城区形象,尽快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区域信息、物流、文化中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路网建设,重点抓好宁樟高速公路、阿深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客运专用线咸宁段的建设,抓好城市出入口道路建设,全面完成境内国道、省道升级改造,配套完善城区道路网,加强乡村公路建设,构筑现代化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城市燃气管道、供水与排污管道、综合垃圾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抓好城区淦河治理以及咸宁和赤壁城市防洪、城乡电网、电信设施、嘉鱼水运码头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建设,以增强产业集聚和吸纳就业为重点,突出特色,彰显个性,做到规划合理、管理规范,提高城镇化质量,形成县(市)城区和重点镇协调发展格局;加强乡村建设规划,改善农村人口居住环境,实现城乡良性互动、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加大经营城市力度。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加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拓展城市经营领域,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经营力度,积极开展城市空间等无形资产的经营,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各类城市资源,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全面建设生态城市。突出山水园林特色,深入实施“绿色”工程,加快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抓好淦河城区段绿色景观带建设,建成滨河带状公园。加强山体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力争到2008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6%。搞好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治理,加大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行严格的“三废”管理,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努力打造咸宁生态品牌。积极运作生态资产,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综合利用,争创 “国家级生态城市示范区”、“全省最佳人居环境奖”。
(四)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协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全市城乡居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加快发展科技教育事业。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融合。加快高新技术向基础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等领域的渗透,集中力量扶持高新技术及产业化项目,促进产学研联合;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核心技术的引进、消化、创新和研发,推动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积极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切实加大教育投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一批优质高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院校围绕咸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调整专业设置,支持咸宁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健康快速发展。完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实行使用、培养和引进并举,形成能够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创业环境,为发展咸宁提供人才支撑。
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强化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大力支持和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实施再就业援助。
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依靠经济发展,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建立起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的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基本覆盖城镇职工,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脱贫后返贫。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贫困山区公路交通、通信电视等公益事业建设,大力推进“五改三建”,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发展先进文化。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文化建设。坚持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德治市,深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塑造并展示富有咸宁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学习、创新、文明、诚信、和谐的人文精神。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继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确保社会安定。积极发展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事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搞好咸宁历史文化和乡土文化的开发,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健全医疗卫生防控机制,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条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和全民健康水平。
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关心和支持驻咸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五)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实力。项目是发展的载体。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市化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落实到项目建设上。
加强项目策划和项目库建设。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运作。从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群众生活需要的实际出发,重点围绕壮大支柱产业、培育新兴产业,着眼增强产业聚集、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结构,研究策划项目,优化项目布局。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做好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教育、公检法司设施以及工业化专项等方面项目的争取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遵循市场原则,参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建设项目开发策划,使企业真正成为项目策划开发的主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加强重点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抓紧建立、完善和充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骨干企业的项目储备库,实现与市级项目储备库的联网。及时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和意向,全方位地搞好项目包装和市场推介。设立项目前期工作引导资金,奖励项目策划主体,调动全社会开发和储备项目的积极性。
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围绕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扩大利用银行投资,加快引进外来投资,广泛吸纳民间投资,切实解决项目资金来源问题。紧紧抓住国家调整国债投向、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机遇,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力度,力争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投资计划,努力提高我市国家投资的比重。主动加强同银行沟通、衔接,积极向银行推荐优质项目,扩大利用银行资本投资的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的主力军作用,抓好重点园区、大项目、产权置换等招商引资载体的培植和推介,积极推进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不断探索境外招商、引进国际资本的新途径,力争到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突破1亿美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政策、拓宽领域、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投融资机制,激活民间资本,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力争民间投资有较大幅度增长,形成依靠民间投资和民间积累为主的内源式发展格局。
加强项目管理和环境建设。加强项目的动态管理,突出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在建和新开工项目的跟踪落实,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严格实行“四制”,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切实改善行政服务环境,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落实服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健全完善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检查行为、沟通联络渠道、强化招商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和客商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客商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把项目责任制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联系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制度,建立项目目标考评机制。实行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和领导,确保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立学习、创新、务实、廉洁的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有效行政,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推进依法行政。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建立科学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追究制。按照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原则,创新外商投诉和市民投诉调处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坚决查处公务员不该作为“乱作为”和该作为“不作为”行为,确保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严格实施。
健全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提高行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和重大决策公示制度、新闻发布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强化决策执行监督,确保政令畅通。加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不断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做好对台工作。
从严治政,努力建设学习、创新、实干、廉洁的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惩治腐败,切实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2004年的主要工作
2004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关键年。做好今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意义重大。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乘势而上,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着力发展壮大支柱产业。组织实施《咸宁市新型工业化规划纲要》;加快火电、风电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争上蒲圻电厂二期、九宫山风电二期、九宫山抽水蓄能和通山核电、石煤发电项目;支持香港大诚集团收购蒲纺,加快银泉公司改制步伐,实施高支精梳麻棉纺纱国家“双高一优”项目;大力扶持林纸一体化项目,加快推进竹炭项目建设;加快飞宁公司改制步伐,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业。抓好新兴产业的培育。重点支持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精细化工、环保、新材料新技术为发展方向的企业加快发展。承接人福科技落户咸宁;抓好国光科技项目的建设;加快超强公司建设速度,尽快形成生产力;支持市烟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搞好结构调整,利用现有基础开发生产卷烟盘纸和保健吸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争全市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中有30户国有中小型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实现民有民营。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着力抓好银泉、天化、晨鸣、飞宁、田野等企业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十大项目技术改造,力争全市技改投资达到12亿元以上。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全市再建3至5家企业技术中心,实施5至6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加大扭亏增盈力度,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10%以上。继续抓好温泉开发区工业园等工业园区的建设,加速引进一批优势企业落户咸宁。确保工业增加值增长12%以上、利税增长11%。
(二)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今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力争达到309万亩,比上年扩大33.8万亩,粮食产量达到20.56亿斤,增产4.38亿斤。继续大力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农业,突出抓好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力争今年全市优势农产品基地面积扩大40万亩。抓好农业结构调整,种植业重点抓好赤壁的茶、嘉鱼的菜、咸安的麻、崇阳的稻、通山的果、通城的药等特色板块,养殖业重点抓好咸安的牛、通城的猪、嘉鱼的鱼、赤壁的鹅、通山的羊、崇阳的蜂等特色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10个龙头企业的培植壮大。继续抓好长江堤防和大中型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认真组织农业的标准化生产,力争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由去年的10个增加到20个,每个县市区新增2-3个农产品进入超市。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力争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新增4万人。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农民负担反弹。继续搞好贫困地区对口帮扶。
(三)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继续抓好33个市级重点项目的建设,确保按期投产;突出抓好宁樟和阿深高速咸宁段、香港大诚印染等一批大型项目的启动和开工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千方百计扩大投资,力争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75亿元。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消费需求。积极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贸易洽谈会、商品交易会等大型商品展销促销活动,扩大地产品销售;抓好市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嘉鱼蔬菜批发市场、赤壁建材批发市场和咸安仔猪交易市场建设。着力培植住房、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消费热点,加快旅游业开放开发,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次增长10%、旅游综合收入增长8%。
(四)以“一主三化”为核心,突破性地发展县域经济。认真落实省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支持赤壁市依托现有基础办大工业,争当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支持通山县开发“四石”资源、形成支柱产业,支持嘉鱼县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支持崇阳县发展壮大医用卫材业、加快石煤开发,支持咸安打造纺织城、建材城,支持通城抓好民营经济园区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五)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坚持内资外资一起引,项目、资金、管理并重,力争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上一个更大的台阶,实际利用外资突破5000万美元。坚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强化招商引资的工作机制,改进招商方式方法,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千方百计扩大出口,重点抓好机电产品、纺织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推动优势农副产品出口,确保外贸出口突破1亿美元。积极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推进区域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六)进一步做好财税金融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做好财政工作,培植财源,确保地方可用财力有效增长;强化税收征管,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及法定支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全面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规范运作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缴分离,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的信贷扶持方式,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继续开展争创全省“信用县(市)”活动,充分发挥金融部门投资主渠道的作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七)大力实施城市推进战略,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以市区建设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抓好人民广场二期工程、桂花路改造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建设。抓好城市土地、地热水、森林等自然资源和基础设施、广告经营权以及政府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力争城市资本营运有新的突破。深入实施“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工程,认真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
(八)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大科技投入,重点向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抓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和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非典、血吸虫、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支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努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九)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继续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做法,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力争再就业培训1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城市“低保”工作,加强“三条保障线”的衔接。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力争新增扩面2.9万人。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离退休干部接收和优抚工作。继续完善城市贫困人员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好城市特困家庭在住房、子女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
(十)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多干群众受益的事,多干打基础的事,多干长远起作用的事。认真解决和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破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体系,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政风,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各位代表!坚持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必然要求,今年,各级政府要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好十件实事:一是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二是确保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三是进一步抓好市县疾病控制中心、县级医院传染病区和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等医疗设施建设;四是争取国家投资和省里支持,用二年时间完成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改造,今年完成任务的45%;五是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当年不发生新债;六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抓好“福星工程”建设,确保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以上(通山县达60%以上);七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建通乡油路200公里,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新建通村油路300公里以上,新增100个行政村通油路;八是抓好农村能源建设,新建沼气池1.2万口,改厨、改厕1.2万户;九是完成市中心城区淦河城区段西岸的综合治理,解决温泉城区主要街路遇雨积水问题;十是完成鄂南高中新校园建设,并交付使用。
各位代表!二十世纪末期以来,咸宁人民战胜了种种艰难险阻,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业绩,展现出了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我们这座年轻的城市充满了生机与活力,正站在加快发展的新的起跑线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万众一心,奋发图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咸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的决议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围绕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主题,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尤其要突出抓好市直工业,切实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做好“三农”工作,把今年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快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团结拼搏,克难奋进,为完成2004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4年5月25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周 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4年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良好。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73.68亿元(现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为1998年以来增速最快的一年,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7.45亿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80.97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55.26亿元,增长10.4%。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为21.6:46.6:31.8,二、三产业比重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市人大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
1、农业结构不断调整,农村经济平稳发展。
去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和多种经济,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64.28亿元,增长3%。一是农业生产在抗灾和调整中发展,棉花、苎麻、蔬菜、茶叶、水果全面增产,分别比上年增长4.6%、2.9%、7.5%、1.5%、1.6%,粮食、油料因结构调整和受灾等因素影响,分别比上年下降9.9%、11.2%。二是林业、畜牧和水产业稳定增长,全市全年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1.12万公顷,增长21.7%;完成造林面积3.18万公顷,年末有林面积41.11万公顷,增长16.2%;全年出栏肉猪122.23万头,增长0.9%;禽蛋产量2.71万吨,增长4.5%;水产品产量12.3万吨,增长8.6%。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去年共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万公顷,加强了以长江干堤加固和水库除险工程为主的防汛设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以“五改三建”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四是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人均税费支出56.27元,下降2.8%。
2、工业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去年全市工业以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着力于结构调整,工业生产保持了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1.03亿元(当年价),增长13.7%。其中,轻工业完成增加值15.8亿元,增长13.5%;重工业完成增加值15.2亿元,增长13.9%,重工业增长快于轻工业。工业产品结构继续改善,全年工业新产品产值5.39亿元,增长14.2%。工业产销衔接较好,全市工业完成销售产值88.6亿元,增长18.7%,产品销售率97.12%,比上年提高0.96个百分点。全市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15.4%,提高15个百分点,为近几年来最高水平。全年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97亿元,增长108%;实现销售收入78.07亿元。
3、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重点建设进展良好。
去年全市加大投资力度,狠抓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68亿元,增长16.2%,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其中国有经济完成投资28.25亿元,增长28.2%,非国有经济完成投资34.43亿元,增长7.9%。按管理渠道分,基本建设完成投资27.87亿元,增长22.9%。技术改造完成投资11.18亿元,增长22.1%;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98亿元,增长122.5%。全年新开工项目增多,达412个,增长36.4%。
基础设施投资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仍是项目投资的主要支撑。市政府确定的18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到2003年底,蒲圻电厂1号锅炉完成三层钢架吊装,主厂完成吊装800吨,烟囱筒身施工,1、2号冷却塔完成工程量75%;崇阳香山水库、嘉鱼三湖连江水库、通城云溪水库和通山雨山水库四座病险水库整险工程进入施工尾期;全市退耕还林项目已完成全部计划工程量;赤壁二水厂扩建工程建成,新增供水能力6万吨,总供水能力达到10万吨;通城一中搬迁顺利完工,现已投入使用;咸宁国家粮库、赤壁国家粮库第三期双5千万斤仓容建设已竣工验收;全市县乡公路网建设完成等级公路路基558公里,路面225公里;全市干线公路网建设二期工程完成二级公路路基121公里,路面57公里;市电信设施建设完成交换机及接入网、传输网扩容,新建小灵通基站158个,移动基站42个。咸宁市城区输配水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咸宝路、沿河大道、贺泉路、文笔路、浮山大道、桂花路、茶花路16.7公里管道铺设;通山九宫山风力发电、全市县城电网改造、鄂南高中搬迁、咸宁城市防洪(淦水治理)工程、赤壁城市防洪工程等项目进展良好。
全市工业企业共有90个项目竣工投产,占全部工业技改项目的35%,当年实际新增产值127800万元,利润11100万元,税收895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5%、1.4%、23.7%,当年新增出口680万美元。主要工业技改项目有:市银泉公司嘉鱼分厂改造,市天化麻业公司设备改造,鄂南新华印务公司设备引进,飞宁公司动力转向器改造,巨宁公司建成8万立方米生产线,咸宁精华公司设备改造,晨鸣纸业公司纸机设备改造,通山硅铁项目技改,通城肠福软胶囊项目和崇阳雷竹项目等。
4、市场消费回升,物价小幅上涨。
去年尽管全市消费市场上半年受“非典”影响,但全年仍保持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9.12亿元,增长11.9%,城市消费快于农村,城市消费品零售额38.3亿元,增长13.2%;农村消费品零售额19.54亿元,增长9.3%。城市消费高出农村消费3.9个百分点。旅游业稳步发展,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67.01万人次,增长9.8%;实现旅游总收入10.82亿元,增长7.9%。物价水平小幅回升,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0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9。
5、招商引资势头良好,外贸出口快速增长。
去年,我市继续狠抓招商引资,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咸宁),组团参加了浙江台州、福建厦门、港澳、日韩等大型招商活动,招商引资取得新进展。完成招商引资项目540个,新批外商投资项目24个。实际利用外资4827万美元,增长14.9%。对外经济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市已在境外开办企业2家。对外贸易取得新成绩,全市完成外贸出口8956万美元,增长29.3%,增幅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
6、财政收入增加,金融形势平稳。
2003年,财税部门进一步拓宽收入渠道,收入质量继续提高。全年财政总收入12.54亿元,增长11.2%,国地两税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1%。财政支出17.05亿元,增长11.5%,基本保证了工资发放、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及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的增长,保证了社会保障等一批政策性支出的供给。
金融机构存贷快速增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0.26亿元,比年初增加19.32亿元,增长19.2%,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89.54亿元,增长20.1%;企业存款余额4.5亿元,增长53.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5.08亿元,比年初增加8.66亿元,增长11.3%。中长期贷款余额1.64亿元,比年初增加0.34亿元,增长26.3%。
7、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在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尤其是经济效益继续改善的带动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势头良好。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59元,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2325元,增加121元,增长5.5%,是近六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的力度,有11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和超过低收入线。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78.3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2‰。科技活动更加活跃,全年共争取科技项目29个,取得省级重大科技成果6项,省级进步奖3项,专利申请48件。加强基础教育、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已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高层次人才培养扩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快发展。再就业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82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6161人;有11.63万职工和2.89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有14.51万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城镇已全部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3.29万户、8.24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发放资金3938.7万元。文化、体育、卫生、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新进展。
从总体上看,去年我市经济呈现持续提速增长态势,投资、消费、出口增长势头良好,当然,也要看到我市经济发展内在性、机制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一是咸宁经济发展面临着全省经济增长9.3%和企业景气指数进一步提高的外在压力,我市GDP在基数不高的情况下,增幅比全省低0.1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97.12%,比全省低1.23个百分点。二是各县市区投资不平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还不快,具备开工条件的大中型项目总体上偏少,同时,我市项目对国债及中央、省财政性补助投资的依赖性较大,自筹投资能力不强。招商引资还需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前期基础性工作,提高成功率。三是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由于企业改制和一些企业经营困难,加之近几年我市劳动适龄人口呈增长态势,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潜在压力,城乡就业任务艰巨。这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加以解决。
2003年是地改市后第一个五年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健康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全市生产总值由1998年的112.48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73.68亿元,五年年均增长9%,去年经济总量和增速在全省均排第10位,是近6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经济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1998年30.3:40.8:28.9调整为21.6:46.6:31.8。工业保持快速增长,工业增加值五年年均增长11.4%,2003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在全省排第14位,增速列全省第8位。特色农业不断发展,“四乡六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由1998年的32.5%提高到2003年的55.3%。财政收入增加,2003年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完成12.54亿元,比1998年增加5.3亿元,年均增长11.6%。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9.73亿元,年均增长12.4%,2003年全市项目投资总额在全省排第11位,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7位;累计投资85亿元的以“一堤四网”为重点的基施设建设顺利实施,拉动了经济增长,培植了发展后劲。消费需求持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五年年均增长10.4%。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平纯收入五年年均分别增长7.1%、3.2%。对外经济贸易日益活跃,利用外资、外贸出口五年年均分别增长12.6%、26.9%,2003年实现利用外资、出口额分别在全省排第8位、第7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科、教、文、卫、体等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克难奋进的结果。同时也充分说明,咸宁的发展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咸宁是发展中的咸宁!是前进中的咸宁!是大有希望的咸宁!
二、200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措施建议
今年是全面学习贯彻我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化改革,二次创业,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根据这个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年奋斗目标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建议200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外贸出口增长12%,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以上,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拟采取以下8个方面的措施:
1、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一是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管理和基本农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耕地,调动和珍惜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力争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扩大33.8万亩,粮食产量增产4.38亿斤。二是积极发展以“四乡六业”为主体的特色经济,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四乡六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着力壮大优势产业带和特色板块,力争优势农产品基地面积由现在的290万亩扩大到330万亩;狠抓绿色食品生产,力争绿色无公害食品认证由去年的10个增加到20个;每个县市区新增2—3个农产品进入超市。三是抓农业结构调整,种植业要突出抓好赤壁的茶、嘉鱼的菜、咸安的麻、崇阳的稻、通山的果、通城的药(材);养殖业要重点抓好咸安的牛、通城的猪、嘉鱼的鱼、赤壁的鹅、通山的羊及崇阳的蜂。四是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坚持用工业化思维发展农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打造以巨宁、神鹿、晨鸣等为龙头的森工产业;以银泉、精华、天化等为龙头的麻纺产业;以瑞发、富民、松峰等为龙头的食品加工产业和竹炭产业。五是不断完善发展公司制农业、庄园农业和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加快推进我市“四荒”农业资源的开放开发。六是加强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水平和环境适应能力,在农民工骨干成员中建立信息联系网络和带动机制,把扩张“打工经济”和招商引资结合起来,把农民增收和推进“一主三化”进程有机统一起来。七是进一步加强以“五改三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人畜饮水、乡村道路、水电的问题,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2、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重点,促进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实施“兴工强市”战略,以发展新型工业化为契机,主动承接国际、沿海以及“1+8”武汉城市经济圈的资本和技术转移,促进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向园区集聚,要采取切实措施,着力抓好市直工业,要突出抓好温泉开发区工业园、泉湖高新技术工业园等工业园区的建设,使之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聚集地、切实加强财源建设。二是着力推动水电、风电、火电、抽水蓄能电站、核电为主的电力能源工业;以银泉、天化、精华等企业为主的纺织服装业;以巨宁、兴林、晨鸣等企业为主的森工造纸业;以嘉鱼水泥、黄金、通山低碳硅基地为主的冶金建材业;以飞宁公司、工程机械厂为基础的机电及汽车配件等支柱产业的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咸宁经济的后发优势,做好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精细化工、环保产业、新材料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前期工作,培育新的增长点。三是要加快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对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重点是抓好银泉、天化、晨鸣、飞宁、田野等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十大技术改造项目。市烟厂要积极调整结构,发展替代项目。四是继续抓好扭亏增盈工作,支持盈利大户增强盈利能力,帮助亏损大户尽快止亏、减亏、扭亏,力争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10%以上。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监测及分析,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的整体效益。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努力盘活一批企业,壮大一批企业,提高一批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今年要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30户国有中小型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六是继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节支挖潜,降低成本。七是组织好协调服务,及时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3、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强22个市级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努力实现年度投资逾20亿元。其中农业项目6个:赤壁双石水库、咸安四门楼水库、通城百丈潭水库、通山石门塘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崇阳雷竹产业化开发,世界农业之窗;交通通信项目4个:全市干线路网建设、全市县乡公路网建设、全市电信设施建设、京珠高速公路张公联络线;工业能源项目4个:蒲圻电厂、九宫山风力发电、全市县城电网改造、崇阳220KV输变电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个:咸宁市污水处理厂;社会发展及科技项目5个:鄂南高中搬迁、咸宁学院新校区建设、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陆水湖旅游开发;财贸外经项目2个:利用日元贷款咸宁、赤壁城市防洪工程。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有一批新的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不失时机抓住国家开工建设武汉至广州铁路客运专线,宁樟、阿深高速公路的难得机遇,提升我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平。紧跟国家投资导向,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卫生、基础教育等方面加大国债投资力度,今年重点是做好通山大畈核电站、九宫抽水蓄能电站、九宫山风力发电二期、蒲圻电厂二期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管理以及对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力争民间投资有明显增长。
4、加快发展旅游业,积极扩大消费需求。一是继续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搞好专项整治,优化发展环境。二是要抓好休闲消费上升的机遇,加大旅游景区建设和宣传促销力度,发展假日经济,促进旅游及相关服务性消费稳定增长。继续推动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达标工作,争取有3个示范点进入首批百家“全国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行列。强化旅游促销,扩大旅游消费,力争全年旅游接待人次增长10%、旅游综合收入增长8%。三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搞好湘鄂赣省际边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促进住房消费。鼓励居民扩大体育、文化和汽车消费。四是大力启动农村消费,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化步伐,拓宽消费品进入农村市场渠道,为扩大农村消费创造条件。
5、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要重点培植银泉、精华、玉立、嘉鱼进出口公司四家出口过1000万美元和利泰皮件、嘉鱼皮革、天化、二药厂、崇阳卫材、通城进出口公司等6家出口过500万美元的出口大户,激励更多的企业走出去找市场,寻客户,取得全市地产品出口的突破性进展。对出口大企业在技改贴息、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方面向其倾斜,出口退税优先安排,出口奖金重点奖励企业法人,激发其出口热情;抓好境内外参展工作,扩大出口成果;今年要进行摸底调查,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力争申报15-20家,扩大出口队伍,增加新的出口增长点。要进一步营造“全民招商”氛围,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抓好重点园区、大项目、产权置换等招商引资载体的培植和推介,积极推进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不断探索境外招商、引进国际资本的新途径,与此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深度,擂紧签约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检查督办落实。
6、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继续推进金融改革。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确保主体税种收入的稳定增长,确保可用财力的增加,确保财政收入结构的优化,确保经济增长的结果反映在财政收入的增加上。二是充分发挥财税部门的职能,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培植财源,涵养税源。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四是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金融部门在继续推行金融改革的同时,要强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进一步改进服务,增加信贷投入。要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加大对森工、建材、纺织等优势企业和中小企业以及“三农”和信贷投入力度,并努力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优惠政策,以更好地支持地方发展。
7、继续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努力扩大就业。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就业再就业方面有关税费减免、小额信贷、财政贴息等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就业方面的作用,培养社区服务业和城郊农业等新的就业增长点。同时着眼于推进城乡互促互补,不断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农业人口的转移。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两个确保”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进一步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力争新增扩面2.9万人,严格将社会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城市贫困人口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城市特困家庭在住房、子女入学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要做好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和维稳工作,加大社保资金的筹集力度。
8、统筹兼顾,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发展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今年要抓好我市已列入国家危改计划的农村32所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今年完成任务的45%。二是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搞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抓好1个市级紧急救援中心、7个疾病控制中心、7个传染病医院(病区)建设,完善市、县二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三是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完善科技、教育与经济结合机制,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融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形成能够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创业环境。四是加强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重点治理婴儿性别比失衡问题。六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是加强淦水、富水、陆水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的部署,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
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4年5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苏惠林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会前市一届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意见和这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3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展计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和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全市国民经济呈现出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工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突出,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化进程迈出新的步伐,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近几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大的投资项目还不多,民间投资规模不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强;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偏低;三是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四是经济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五是就业和再就业压力较大,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宏观调控预期目标积极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咸宁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周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赞同市人民政府为实现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主要措施,并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1、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要大力发展工业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尤其要突出抓市区工业,努力推动大企业、大集团的形成,切实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按照“一主三化”的要求,在全市基本形成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新格局。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园区工业经济增长板块。要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着力培植一批具有咸宁特色、在全国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
2、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做好“三农”工作,把今年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3、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继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项目和资金,同时激活民间投资,千方百计在我市建成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夯实我市经济发展的基础。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工作目标,改进服务方式,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加快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要突出加快市区建设步伐,通过运营城市资本和加强城市管理,逐步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实现产业、资源、资金、设施的集聚,把市区建成鄂南最具活力和辐射力的重要经济增长板块。
5、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改革措施,努力增加就业岗位。要不断健全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扶贫济困工作。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好困难家庭学生失学问题。继续抓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尤其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要突出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培植新的财源。要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财政供养系数,切实减轻财政支出压力。要加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部门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在本次会议后要尽快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切实搞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要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完成2004年财政预算而努力奋斗!
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4年5月25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边一山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并对过去五年的工作,作简要回顾,对今后五年的财政建设和发展,提出初步设想,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从1999年咸宁地改市以来,全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解放思想,克难奋进,深化改革,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上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加速了“十五”计划中期目标的推进。1998—2003年,财政收入由7.3亿元增至12.5亿元,年均增收额过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1.5%。随着收入的增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地方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圆满完成了各个年度的财政预算。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全市地域财政收入(全口径)完成125,432万元(含社保基金收入21,443万元),为预算118,670万元的105.7%,比上年增长11.2%,增收12,631万元。
地方收入完成84,610万元,为预算的108.3%,同比增长12.7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834万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8.5%。剔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市、县地方留成比例由2002年的30%,降至2003年的25%的不可比因素计算,实际增长11.8%。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22,943万元,为预算的109.37%,增长18%;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3,118万元,为预算的100.95%,同比增长10.9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7,704万元,为预算的99.57%,同比下降2.52%;基金收入完成27,776万元,为预算的125.8%,同比增长25.71%。
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42,623万元,为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1.47%。其中:农业支出完成9,845万元,为预算的101.49%,增长2.52%;教育支出完成30,101万元,为预算的105.25%,增长8.02%;科技支出完成1,30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32%。这三项支出均保持了一定的增幅,其他各项支出也都完成了预算。全市财政收入加上体制补助,减去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增量后,收支相抵,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3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6,843万元,为预算的108.11%,比上年增长13.0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875万元,为预算的105.47%,增长18.32%。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4,61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36%。其中:增值税17%部分完成1,108万元,为预算的101.84%,增长3.75%。营业税完成1,372万元,为预算的103.16%,增长3.78%。其他收入完成4,135万元,为预算的126.84%,增长44.83%;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014万元,为预算的101.09%,增长4.4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392万元,为预算的102.43%,下降1.83%;基金收入5152万元,为预算的96.64%,增长43.11%。
2003年,市本级支出(不含专款)完成28,379万元,为预算的111.36%,增长15.39%。其中:基金支出5,152万元,增长43.11%;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增长12.53%。主要是按国办发(2001)14号文件精神,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和增发年终奖金。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农业支出完成1,290万元,为预算的118.89%,增长3.85%;
教育支出完成 1,92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 %;
科技支出完成293万元,为预算的111.83%,增长12.26%;
行政支出完成10,352万元,为预算的108.97%,增长11.16%;卫生支出完成1,253万元,为预算的103.55%,增长4.16%。
农业、教育、科技三项法定支出在预算时分别作了增长安排,执行结果也都比同期有增长。
2003年市本级资金来源28,897万元,包括:市本级收入15,437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335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万元,定额补助1,188万元,转移支付补助3,592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28,845万元,包括: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28,379万元,结算上交省46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也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市级决算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还会有些变动,待变动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五年,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稳定、协调发展,财政状况大有改观。
一是财政保障功能显著增强。五年来,税收、社保基金、转移支付三轮驱动,市县地方可用财力翻了一番,政府宏观运筹能力和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1998年,全市地方可用财力为6.59亿元,2003年达到10.03亿元,增加3.44亿元,其中税收增量达到2.74亿元。1999年,全市工资转移支付为3,885万元,2003年达到2.74亿元,增加2.35亿元。五年来,地方总财力合计为60.02亿元,其中:各类转移支付支出累计达到12.26亿元,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支出达到4.36亿元。财力的增长,为全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事业发展、机构的正常运转、干部群众生活的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具体体现在:干部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平均比1998年增长了一倍多,增幅高于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社会保障面逐年扩大、逐步延伸,“三条社会保障线”制度全面启动,有了突破性进展。五年来,全市从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拨付的“企业基本养老金”共计5.25亿元,预算安排的“低保”资金8,655万元,使得2003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数达到82,436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受益人数达到116,374人,比1999年增加16,867人。企业享受社保实惠的离退休人员达到26,780人,比1999年增加11,252人;地方财政还对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多项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通过“三项资金”、土地资金等专户的建立,在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招商引资等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和涉及到市委、市政府全局性工作的推进方面,财政服务力度不断加大;随着财力增长空间的扩展,市、县财政均完成和超额完成了跨世纪的财政收支任务,为财政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二是支持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过去的五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市财政加大了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类建设专款和国债资金成为我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支持“一堤四网”和“八大民心工程”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五年间,全市共争取中央、省各类建设专款7.5亿元,国债资金13.64亿元(含中央国债无偿资金11.23亿元,省级1.02亿元,地方配套4,000万元,地方国债有偿资金8,84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2亿元,形成国债基建项目73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69个,其中:投入长江堤防整险加固、牌洲湾堤防堵口复堤、陆水灌区和其他大、中型水库整险加固、长江饮水工程、农村人畜饮水、幕阜山区水土保持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和县乡公路项目61个,多种经营项目21个。以上项目工程可确保155.09万人口、1,611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178.8万亩耕地免受洪水威胁,长期困扰和制约咸宁发展的长江水患威胁和交通瓶颈问题基本解除,解决了城市和农村人口饮水困难,新增农业总产值2.4亿元,社会效益9亿元,82个项目新增农民人平纯收入320元。同时,城乡电网、通信和广播电视质量全面提升,有力地改善了中心城市功能和形象。各级财政还积极建立市场化的财政支农新机制,多方筹资8,600万元,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扶持“四乡六业”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多项重点工程建设,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开辟了生产和就业门路,维护了生态平衡,改善了投资环境。
三是公共财政发展方向得到正确引导。过去的五年,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有进有退、直接投资与间接服务并重”的原则,注重财政工作的前瞻性,向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迈进了一大步,减少了财政在一些重要领域“缺位”与“越位”并存的负效应。五年来,我市科教文卫等投入不断加大,社会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全市教育经费五年的总投入达到26.1亿元,年均增长9%。其中:2003年教育经费拨款达到3.4亿元,比1999年净增1.96亿元,年均增长24%,累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校舍面积27.3万平方米。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农家子弟的入学费用不断降低,“一费制”逐渐深入人心。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投入3.8亿元,建成了一批体育场、馆和市政设施,成功举办了省十运会和第四届中国竹文化节,科技、档案、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计划生育投入得到了快速增长。在确保城建、环境保护等公共投资和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支出增长需求的同时,压缩了生产性、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以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救济、再就业贷款担保、“菜蓝子”工程、牲猪定点屠宰等为重点的、关注民生的支出和财政贴息逐年增加。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加快城镇土地经营和开发,开展了城市土地储备、整理、开发、建章建制等多层次的工作,营造了财政培育市场要素,迈向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新格局。
四是财政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建市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支持国有企业改制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围绕建立新型的财政运行机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会计代理、乡镇零户统管、工资代发等涉及现代管理的多项改革在全市全面展开,收效显著。以实施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为重点的,被大量国际、国内经验证明十分有效的财政改革,从试点到逐步铺开,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试点经验和良好的工作进展。全市“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的工作框架基本运作到位,“收支两条线”管理取得实质性进展,预算外资金管理做到了征收形式、银行帐户、政府调控、票据发放、管理权限“五个统一”。通过执收、执罚监管和稽查,以及年检、专项清查、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等多种形式,取消不合法帐户282个,撤消违规帐户52个,取消违规收费123项,规范窗口部门网络系统运行项目247个,所有收费和罚款都纳入了财政全过程监控,杜绝了执收、执罚业务体外运行,以及乱设帐户、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政府采购范围已扩展到货物、工程、服务等多个领域,2000年,全市政府采购额为718万元,2003年达到1.05亿元,累计采购次数1,078次,涉及采购单位387个,节约资金2,0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1.98%。
五是财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国家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改制企业资产处置、评估进行了立项和确认,对部分国有企业开展了绩效评价。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了清理,办理了产权登记,加强了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提供了财政支持。为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防止行政事业资产流失,作出了努力。通过对税收、非税收入征收、缴库等环节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堵塞了收入上的跑、冒、滴、漏。在人、车、会、话、接待等消耗性支出和扶贫、水利、政法等重点专款的管理上,加强了预算约束,通过源头控制,政府采购的办法,严格支出标准、范围,控制支出规模,发挥了资金效益,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加强了粮食风险基金和各类外债的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五年来,累计拨付粮食风险基金2.47亿元,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定购粮,促销压库。建立粮食购销财务管理网络,加大监控力度。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借款的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得到加强,世行贷款的还款状况好于以前年度,维护了政府偿债信誉。
五年的财政发展实践证明:咸宁是发展中的咸宁、前进中的咸宁、大有希望的咸宁!
过去的五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各年度的预算收支任务,为支持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收入增长的稳定性不强。增值税、营业税等骨干税种,以及一部分骨干企业税收增长不够平衡,前三年和后两年,在入库上出现了一些起伏变化,一般税种和非税收入波动较大,表明我市收入增量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的效益还未完全反映到财政上来。二是工资性支出比重较大,建设资金短缺。大部分支出用于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在建设性支出的安排上,主要依靠中央、省的建设专款、转移支付和国债资金,本级预算的回旋余地比较小。三是财政债务重、风险大、偿债能力差。2003年末,我市由政府担保的企业借款(包括世界银行借款、外国政府借款)、农村基金会兑付借款、国债转贷资金借款、逾期周转金借款等各类直接显性负债额已达9.5亿元,并进入了偿债高峰期,应引起高度警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4年,财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重点和奋斗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化和以旅游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发展进程,使咸宁的区域基础设施、市场体系、产业布局、城乡发展“四个一体化”全面推进。要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化解矛盾,做大蛋糕,为以后年度财政收入上台阶,打好基础,进一步改善财政供给,全面推进财政事业发展。
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的“五大战略”、“五个进程”、“五个统筹”和“四个一体化”为依托,继续实施公共投资领域的积极财政政策和经常性支出层面的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财政供给;坚持以壮大财政实力为目标,培植财源,依法治税,以税聚财,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增加可用财力;坚持以建立结构优化、管理规范、讲究效益的财政支出体系为着眼点,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工资和重点支出;坚持以完善相机决择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为基本前提,积极、稳妥地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调控行为,确保财政良性运转。
奋斗目标和任务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08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是: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38,391万元,比上年增长10.33%。地方收入为92,450万元,增长9.2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62,705万元,增长10.05%。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25,772万元,增长12.33%。其他收入27,003万元,增长18.09%;上划中央收入37,468万元,增长13.13%;上划省级收入8,473万元,增长9.98%。在全市总收入中,国税收入39,803万元,增长14.45%;地税收入31,910万元,增长9.98%。财政总收入作10.33%的增长安排后,全市国、地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提高0.84个百分点。
2004年,全市财政支出安排为14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0.1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农业支出10,513万元,增长6.79%;教育支出31,258万元,增长3.84%;科技支出1,317万元,增长1%。
全市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基本平衡。
以上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是代编的,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面报告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04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安排29,899万元,比上年增长11.38%。地方收入16,774万元,增长8.6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653万元,增长8.77%。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5,034万元,增长9.08%。其他收入4,502万元,增长8.88%。;上划中央收入11,579万元,增长15.63%;上划省级收入1,546万元,增长11.06%;基金收入7121万元,增长39.05%。市本级收入中的国税收入13,216万元,增长15.56%;地税收入4,943万元,增长7.67%;财政自管收入11,740万元,增长8.05%。今年市本级计划增收3,060万元,可用财力增加800万元。
市本级收入安排11.38%的增长,主要是市直国税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预计今年电力增值税和飞宁方向机公司、银泉纺织公司、天化麻业公司的税收稳中有升。卷烟行业结构调整后,经过市委、市政府的多方努力,我市与武烟集团签订的协议,确保了税收既得利益,并有所增长。其次是地税收入增长连续多年超全市平均增长水平,虽然今年京珠高速公路、长江引水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已经结束,建安营业税增收潜力较小,增速趋缓。但近年来,我市地方税征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面上税收仍具有一定的增长潜力。三是随着行政性收费按政策纳入预算管理政策的落实,预计今年市本级的非税收入也将产生一定幅度的增长。四是国务院出台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地方共享比例逐年降低的政策,去年底已到位。农业税降低税率的政策,因市直无农业,对市级收入也不构成实质影响。据此,今年市本级收入按略高于GDP的增长安排,是积极、稳妥和可靠的。
2004年市本级财政支出29,804万元,比上年增长5.02%。主要支出项目的预算情况是:
农业支出1,330万元,增长3.10%;
教育支出2,050万元,增长6.27%;
科技支出296万元,增长1.02%;
行政支出10,600万元,增长2.40%;
卫生支出1,245万元,增长1%。
2004年市本级预算平衡情况是:市级资金来源30,27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6,774万元,税收返还6,350万元,省定额补助1,188万元,体制调整补助1,59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3,893万元。
市级资金运用30,270万元,本级支出29,804万元(含补助咸安区支出),结算上交省466万元。
2004年市级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当年平衡。
上述收支预算,是在分析市、县财政收入增长可能性的基础上,本着“确保重点、压缩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的。
三、完成200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04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起步之年,是财政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一年。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特色农业、兴工强市、旅游带动、科技创新、城市推进”五大战略构架和“城乡、区域”等“五个统筹”的发展主题,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坚持不懈地支持和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运转效率
2004年和未来五年,各级财政部门要着眼改革,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理财奠定基础。要通过财政民主决策、阳光作业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施行,来落实和实践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经济、弘扬先进文化,以德治市,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落实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个文明”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战略思路和工作举措。一是要扩大改革范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改革,并将四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引向深入。其中:2004年市、县部门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要进一步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主管部门集中的收入、以及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要按财政部和省政府的要求,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分别进金库和财政专户;二是不断完善改革办法。制定科学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建立绩效预算评价制度,规范定员、定额核定办法,完善项目支出、专项支出管理办法,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切实提高各项支出效益。三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增强财政管理的规范性,提高透明度。四是探索以财力分配调整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和权限的新机制,完善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办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坚持公共财政导向,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大局
今后五年,市、县两级要着眼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是提高专项支出供给水平,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投入。包括县乡公路网、大型水利设施、城市道路、给排水设施建设,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环保、居住、休闲、购物条件,完备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在逐年降低、直至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扶贫的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和完善生态农业、科教兴农和扶贫攻坚的财政支持体系,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强化“工业强市”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高新技术和大型招商引资活动,财政继续给予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一主三化”的发展步伐,确保后续财源稳定增长,增强全市和市直的财政实力。四是继续对教育、科技、文体、卫生、广播电视等,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做好再就业和“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支持“两个确保”和“低保”政策的落实。
(三)努力整合财政资源,培植咸宁建设和发展后劲
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市二届党代会和本次人大、政协会议提出的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的宏伟目标和战略任务,依托咸宁生态优势和资源秉赋,对咸宁融入1+8武汉城市经济圈,借势发展、乘势而上,要积极参与。并从中央、省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和政策,给予大力支持;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要理顺市、县和市区财政体制,集中财力和精力,加大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倾斜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粘合、吸咐和导向作用,对城市资产实行市场化运作,激活生产要素,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信贷资金和民间资金投资咸宁。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和指导县(市)财政工作,产生市、县联动效应,为咸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成为辐射力较强的区域中心城市和湖北新的经济增长板块;要根据咸宁的市情、县情,遵循客观规律,切实转变理财观念,进一步开拓理财视野,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在坚持以税聚财,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同时,要注重非税收入的征管和新兴财源的开发,将税收、非税收入、城镇土地,以及制度管理与制度创新等形成的财政资源加以整合和优化,发挥聚集效应,千方百计做大“蛋糕”;在今后五年的工作中,要以财政制度建设为着力点,调整支出结构,规范支出管理,加强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运行质量;要发挥财政弥补“市场失灵”,修复其他经济杠杆失衡的重要职能,为政府的正常、高效运转,提供优质服务。在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和我市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的多个层面,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为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和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财力和政策支撑。
(四)加强财政队伍建设,顺应形势发展要求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新时期赋予了财政部门新的历史责任和新的工作内涵。各级财政干部要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学习,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要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关心基层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支持和拥护财政改革,注重制度创新,开拓进取,推陈出新,提高办事效率;要增强免疫力,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清正廉洁,勤奋敬业。努力建设一支能经受考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已定,2004年和今后五年的财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为全面完成2004—2008年的预算任务,实现咸宁财政振兴的宏伟蓝图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
审 查 报 告
(2004年5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魏送来
大会主席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会前市一届人大财经委的初审意见和这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全市预算执行数,全市财政收入125432万元,为预算的105.7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6834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42623万元(包括转移支付),为预算的100.50%。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相抵后,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财政收入26843万元,为预算的108.11%,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875万元,为预算的105.47%,同比增长18.32%;市本级支出完成28379万元(包括转移支付),为预算的111.36%。2003年市本级资金来源28897万元,资金运用2884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2万元。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3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增收节支,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圆满完成了市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03年度财政预算。同时也要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稳定性不强,本级收入增长缺乏骨干企业强有力的支撑;工资性支出比重较大;财政债务重、风险大、偿债能力差;财政监督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安排138391万元,同比增长10.33%;财政支出安排142800万元,同比增长0.12%。
2004年市本级预算草案为:总收入安排29899万元,同比增长11.38%;总支出安排29804万元,同比增长5.02%。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04年预算安排贯彻了各项财税方针政策,体现了强化增收节支、保证重点支出、深化财政改革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符合《预算法》和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规定及我市实际,提出的工作措施是有力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宁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完成2004年财政预算,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要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整合财政资源,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夯实我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经济基础。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投入,以支持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化为重点,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能力。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中小企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努力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
2、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尤其要重视市本级收入征管。要严格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坚决清理和纠正擅自越权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大力清缴欠税,确保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抓好社保费征收工作,加强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等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工作。
3、要降低财政供养系数,采取有效措施将供养系数坚决降到省定标准以下,以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4、深化财政四项改革,尤其要抓好部门预算改革工作。要认真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财政四项改革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市改革步伐。部门预算改革工作今年要在全市全面推开,市直部门要率先做好这项工作,要立足现有财力,抓紧制订出2004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在本次会议后尽快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5、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要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制止铺张浪费,厉行节约。加强对政府债务的有效监控,严格控制发生新的债务,逐步消化陈债,每年都要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上有所进展。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要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政和财务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程光亮常务副主任代表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市一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人事任免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进依法治市,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和对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加强对政府重大项目和财政预算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做好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宣传,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4年5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程光亮
各位代表:
我受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请予审议。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世纪之交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辉煌并进入新阶段的五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继续推进,各级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的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市一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加快发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进取,努力探索,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年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工作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市人大常委会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的原则,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和对本级“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
1、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先后对烟草专卖法、预算法、税收征管法、城市规划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法、档案法、农业法、国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还多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进行执法检查。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办法,对全市贯彻合同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出各种调查表450多份,召开座谈会90多次,参加座谈的有580人次。通过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了24个重点问题,解决合同纠纷款24.6万元,退还乱收费、乱摊派金额26.96万元,通报批评1人,刑事拘留2人。1999、2000年,常委会两次组织力量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鄂南造纸厂停止了生产,崇阳县关闭了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44家小钒厂,市麻纺厂投资162万元,建成苎麻脱胶废水处理设施。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我市进行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发展义务教育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2、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意见,依法对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常委会坚持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访制度。五年来,常委会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714件,受理人民群众来访1937人次。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从来信来访中筛选典型信访件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后,有关工作机构认真督办。如咸安区档案局所属的兰台公司与江苏阳光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法院对兰台公司应付阳光建筑公司工程款18.6万元的判决,长期未能执行。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督办下,这个拖了三年未执行的合同纠纷案得到了解决。
3、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不断提高审议质量。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建筑法、土地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9个,听取和审议了计划、财政、公安、招商引资、宗教事务管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部门实行公开承诺、办理代表建议、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审判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报告34个。为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就加强宏观调控,发挥我市优势,确保产业结构调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向市政府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国企改革及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全社会都十分关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这方面的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搞好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使城市贫困居民基本纳入社会保障。法院“执行难”是困扰人民法院的一个突出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报告,要求各地区和部门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强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搞好执行。常委会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时,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审议报告前,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调查,增强常委会审议的针对性;审议中,采取分组会议审议和大会发言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审议的深度和质量;审议后,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必要时还就重大问题作出决议。
4、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常委会先后对市科委、市水利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对市教育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在评议过程中,常委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评议情况和测评结果报告市委,抄送市政府,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员,督促被评议对象有针对性进行整改。评议工作的开展,对增强被评议单位和被评议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3项,就人大换届选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及人事任免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2项。淦河城区段综合治理是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议案,为了做好该议案的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市政府的报告,并视察治理进展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淦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将它列入了全市八大重点工程,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治理。成立了由一名副市长牵头,市计委、公安、财政、水利、国土、建设、供电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淦河治理指挥部,明确了职责和任务。这项工程除日元贷款外,内配资金达2869.1万元。从2000年4月至今年5月,河床清淤、河道加宽、堤坡护砌共完成58万土石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常委会十分重视咸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在调查、视察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有力促进了城市规划工作。为了加快市阻燃板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解决阻燃板项目贷款的报告,并作出了决议。200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对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8人次。在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把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对于市委推荐、“一府两院”提名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免,事先请市委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情况,认识统一后才提请常委会审议和表决。对“一府两院”有关人员的任命,任前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并安排被提请任命的人员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议案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对他们提出希望和要求。
四、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的基础。五年来,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注意发挥代表的作用。一是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代表通报情况,便于代表知情知政。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几年来,先后组织代表视察了长江堤防建设、淦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重点乡镇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温泉社区建设、全市干线公路网、咸宁火车站等。三是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每年至少一次回原选举单位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并及时反映他们提出的建议意见;四是认真督促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五年来,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17件,这些建议在各有关机关部门的重视和努力下,都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办毕,并向代表作了回复。咸安区汀泗桥镇花纹片人畜用水问题的建议,在省人大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提前一年解决了该镇6个村、26个组、3000余人的饮水困难。咸宁移动公司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投资200万元,解决了通山县洪港镇西坑、高台2个村通讯难的问题。崇阳县桂花林场与赤壁市茅坪村之间的山权林权纠纷,市人大根据代表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进行了解决。
五、加强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交流情况,推广经验
五年来,常委会在加强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解答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中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的工作经验;各委员会与县市区相关委员会对口联系,交流情况,通报工作,听取意见。五年间,常委会指导了2003年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和1999、2002年两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协助市委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向市委推荐表彰了6个先进人大工作单位、6个先进代表小组、45名优秀市人大代表、14名先进人大工作者。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在思想建设方面,注重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1999年开始,常委会共举办法律知识和其他专题讲座17次。常委会班子和人大机关通过开展“三讲”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常委会专门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及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订和完善了22项规章制度,使机关工作在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迈进了一步。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制度与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与理论研究,宣传工作得到加强。2002年召开了宣传工作会议,研究了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的措施。常委会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聘请了40名人大工作宣传通讯员。五年来,市人大有关委员会与市直20多个部门及新闻单位联合,开展了咸宁市环保世纪行和桂乡环保行、保卫绿色行动咸宁行活动,在咸宁电视台、咸宁日报、南鄂晚报共播出和刊登新闻316篇。人大和新闻舆论的共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督办常委会交办的个案,督促司法机关主动纠错,公正司法。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加强对牲猪屠宰市场的检查,为群众吃上“放心肉”作了大量的工作。市人大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协助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查处,收到较好效果。常委会各工委、室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供服务。
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完成了“包镇、包街、包厂”、帮助贫困户、堤防建设和筹办竹文化节等任务。
五年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结果,是市一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对此,我谨代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仍然需要加大力度,增强实效;对决定权的行使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挥代表们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还不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年工作的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总结工作经验,反思工作中的不足,使我们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在新的发展阶段,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最根本的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切实贯彻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弘扬和建设先进文化、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拓展人大工作新领域,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保障和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
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展是时代的主题。这就要求我们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监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行使任免权,加强政权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从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机关,只有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履行法定职责,才能使人大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协调一致地工作,使人大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必须紧紧抓住民主法制建设主线,把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根本任务。常委会行使每项职权,开展每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民主法制建设这条主线来进行,以发展民主、健全法制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在抓执法、抓监督上下功夫。
要始终把执法监督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执法监督中牢牢把握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这个关键,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要把执法检查与纠正违法案件结合起来,把执法检查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执法检查与推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开展述职评议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实践证明,抓住了执法监督,就抓住了工作的着力点,就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进而把依法治国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四、必须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的代表机关,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广泛而直接的联系。在这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开展监督工作,我们都坚持搞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才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遵循党的领导的原则,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按照党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开展工作,保证人大工作同坚持党的领导的高度统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就要认真领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和意图,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去努力实现。只有自觉地把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统一起来,才能保证人大各项职权落到实处,从而更好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今后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刚刚胜利闭幕的市第二次党代会,对我市今后五年的发展,明确提出了总的指导思想和新的奋斗目标。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第一要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要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常委会要检查“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法制宣传教育要注意结合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常委会要坚持办好法制讲座。各级人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进一步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追究制度和错案赔偿制度,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加强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视察、审议工作报告、评议、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把对预算和计划的审查监督作为监督政府工作的重点,加强对预算、预算外资金使用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监督,支持政府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尽早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要针对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者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有关机关认真落实。要不断加强对重大事项的依法决策和监督。要在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述职评议制度,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要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本着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注意总结和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的经验,及时抓好新一届代表的培训工作。继续拓宽代表知政渠道,畅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加强代表议案的审议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推动“一府两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一些重要批评性建议的处理结果,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布。进一步加强同县市区人大的联系,依法指导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新形势和任务的客观要求,是搞好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两个务必”,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对人大审议决定重大问题的调查分析,为实施有效监督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政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务服务。
各位代表,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第二届市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产生。我们相信,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在中共咸宁市委的领导下,有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新的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做出更大的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金渠所作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五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市一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思想,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依法治市中的作用。要严格执法,认真做好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加大审判监督和执行工作力度,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切实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4年5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金渠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1999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促进了全市法院工作向前发展,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关于审判和执行工作
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共审结各类案件55861件,结案率为95%;执结各类案件31237件,执结标的额达12.1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916件,结案率为97.6 %;执结各类案件115件,执结标的额达2.59亿元。
(一)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649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575人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共530 人,占处刑总人数的14.8 %。
1、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了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同时,还适时开展“打黑除恶”、“打拐”、“打假”、“扫黄打非”、“整治企业及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斗争。特别是在2001—2002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全市法院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严打”斗争高潮,狠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咸安入室盗窃并实施杀人的抢劫犯汤又全、李云被处决,在通山称霸一方的王志雄等8人犯罪团伙被严厉刑事制裁等等,促进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严打”后的一审刑事案件收案数比“严打”前的2000年下降15%。随着市中级法院固定刑场的建设,死刑案件的执行任务改由法院司法警察直接执行,进一步规范了死刑执行工作。此外,全市两级法院还依法惩处了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
2、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为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重点打击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税收征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281件,判处犯罪分子325人,为国家、集体及其他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15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3、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打击职务犯罪的刑事审判工作。共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152件,判处罪犯1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崇阳县原县委书记江忠兴,经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4、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坚持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坚决判处死刑;对服刑人员中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对有自首或立功情节的犯罪分子和少年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特别是对少年刑事犯,全市法院在审判中注重教育感化,“寓教于审”,帮助、挽救失足少年。通城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因成绩突出受到团省委表彰。二是认真开展刑事超期羁押案件的清理工作。按照“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要求认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审判环节无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发生。五年来,共有15名被告人被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刑事追究。三是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严打”斗争中,全市两级法院共组织了30场集中宣判活动,参加旁听群众达13.2万人次。
(二)充分发挥民事、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五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民商事案件47865件,占全市两级法院一审总结案数的91.6%。
1、大力加强常规民事案件的审理,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债务、婚姻、损害赔偿等常规民事案件,案小、量多、争议大。全市两级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共审结各类一审常规民事案件31175件,妥善调处了当事人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在审理过程中,特别注重平等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各法院都分别与同级妇联组织联合设立了婚姻家庭案件合议庭,聘请妇女干部为人民陪审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妥善解决好这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我们还十分重视做好调解工作,特别是工作在法庭一线的法官,深入基层巡回办案,依法耐心工作,调解结案率达37.4%,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嘉鱼法院鱼岳法庭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了最高法院表彰。
2、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五年共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6690件,解决争议标的额达19.5亿元。其中,重点审理了合同、破产、金融、保险、农业承包等案件,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经济发展。近年来,市中级法院积极、慎重审理破产案件,仅2003年就受理破产案件15件。其中,通过慎重审理市塑料厂、发电机厂、煤机厂及昌健公司破产案,依靠政府妥善安置了1700余名破产企业职工,变现破产财产达2000余万元,既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部分被收购的企业重新投入了生产,效果良好,受到市委、市政府及群众,特别是破产企业职工好评。此外,全市两级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还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如市中级法院向市委报送的《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开办公司、企业涉讼问题的情况反映》,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批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对清理整顿我市党政机关开办公司、企业起到良好作用。
(三)不断加大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力度,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1、积极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充分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五年共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727件,受案范围从不服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等,逐步扩大到行政执法的各个领域,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状有门。
2、依法裁判,注重保护合法权益。五年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案件724件,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判决限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力度,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查立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65件,执结3528件。全市法院在防治“非典”期间,支持工商、物价、药监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有效地制裁了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4、积极开展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6件,决定赔偿13件(另13件作调解、撤诉等处理),使依法应得到国家赔偿的公民获得了相应司法救济。
(四)努力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1、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制统一。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以贯彻中共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解释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开展了“执行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未结金融案”等专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执行工作发展。对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经说服教育无效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共强制执行5706件,占已执结案件的18.3 %。其中采取罚款强制措施143件,搜查强制措施87次,司法拘留1411 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刑1人,制裁了暴力抗法行为。通过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集中执行等方法,较好地抵制和克服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为缓解“执行难”,市委专门成立了我市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省、市人大、政协也专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执行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视察,既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又进一步推动了执行工作向前发展。
2、依法文明执行,注重执行效果。在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想尽千方百计,历尽千辛万苦,力争取得最佳执行效果。咸安区财政局申请执行海南财政证券公司证券回购案、建行通山县支行申请执行宜昌富磷公司借款纠纷案、崇阳县帆布厂申请执行湖南澧县橡胶制品厂货款纠纷案等,1300余万元的标的额已基本执行到位,有关领导及申请执行人均给予了高度赞扬。在平时工作中,我们注重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已执结案件中,超过80%的案件是经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而自动履行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执行案件,多采取“放水养鱼”、“以物抵债”、“分期付款”、“执行和解”等方法予以处理,力争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加强执行监督,提高执行质量。市中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错误的,通过执行监督程序及时予以纠正。五年共办理不服司法拘留、罚款决定的执行复议案件34件,其中依法纠正不当决定5件;指令下级法院纠正不当执行案件21件。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十分注重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纪律教育,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等;加强对执行案件的评查,促使执行干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执行质量。
二、关于法院改革
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主动应对“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大力推进法院改革。
(一)大力开展“公正与效率”考核竞赛活动。自2000年起,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公正与效率”争先创优活动,制定了22项体现审判工作是否“公正”和“高效”的指标,每年对全市各基层法院进行一次千分制量化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有力推动了全市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的进程。《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对我们这一作法先后予以了报道,省法院也给予充分肯定。
(二)慎重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改革。全市法院从现有的法官队伍中,择优选拔了一批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强化了合议庭、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合理划分其与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的职责,逐步改变院长、庭长审批案件的做法。要求院长、庭长带头办案,担任审判长直接审理案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司法效率。市中级法院自推行这项改革以来,由合议庭直接作出裁判的案件占总结案数的70%以上。
(三)积极推进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改革。在所有审结的案件中,一审案件的开庭率达100%,二审案件开庭率达40%以上。通过庭审方式改革,重点强化了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使庭审活动高度透明。通过裁判文书改革,新制作的裁判文书不仅公开了整个案件的裁判过程,而且重点公开了法官认证断理及适用法律的理由和意见,提高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公信度。
(四)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市两级法院普遍制定了涉及法院人、财、物各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如《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等,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特别是在推行了审判长选任制度改革后,我们还制定了《审判长管理考核制度》、《案件监督评查办法》及《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改革后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较好地保证了案件质量。
(五)不断强化法院内部的监督和指导。一方面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一是全面推广对已决案件的“回头”评查制度,并适时组织大规模的交叉评查和统一的司法大检查活动。仅2003年在司法大检查中就抽查各类案件24219件。二是大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一审判处不当的案件,市中级法院及时通过二审程序予以纠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发现确有错误,及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五年共受理再审案件1150件,审结1035件,其中作改判处理的520件,占各类案件总结案数0.93%;三是全面建立和认真落实了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五年共有44人受到错案责任追究,加强了法院内部的责任约束。另一方面加强对全市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通过在法院内部对个案请示的答复、举行全市性的审判业务研讨活动、编发《审判业务参考》内部刊物,澄清相关审判业务问题的模糊认识,努力为基层法院提供业务指导。
(六)妥善推行执行体制和民事审判机构改革。为建立执行工作新体制,全市法院分别设立了执行局,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对辖区内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努力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为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全市法院均撤销了原有的经济审判庭,其业务范围全部并入民事审判庭,进一步规范了法院内部民事审判秩序。
(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本质要求。一是实行“立审、审监、审执”三分立制度。规范法院内部审判秩序,加强案件信息管理和审判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超审限案件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各法院都设立了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室,包括院长接待日制度在内的信访接待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处群众来信2947件,接待群众来访25879人次,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三是认真实行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五年共实行司法救助案件4014件,救助金额达288.1万元,受救助当事人达4037人。
(八)进一步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市两级法院都十分注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监督员;多次上门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积极参加行风评议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认真办理党委、人大交办案件及各类申诉、抗诉案件,仅市中级法院五年共收到人大交办案件55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回复交办机关。
此外,全市法院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办公设施建设、物质装备建设等,执法条件和干警的生活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市中级法院努力争取国债投资项目,新征土地30亩,1300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大楼正在兴建之中。大楼建成后,将会更加方便群众诉讼。
三、关于队伍建设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一直是全市两级法院始终抓紧的首要问题。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五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四教育三整顿活动”、“转变作风年”活动、“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在系列教育活动中,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头脑,着力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审判纪律、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法官牢固树立“执法为公,司法为民”的思想,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意识、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提高和好转。市中级法院在2003年度市直机关行风评议活动中,经综合测评为第一名。
(二)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为目标,大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一是强化对法官的审判业务教育培训。市中级法院专门制定了《2001—2005年全市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五年来共举办了7次全市性的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了多位知名教授讲授有关法律专业知识,受训法官达590人(次)。特别是我国“入世”以后,我们组织学习了WTO相关知识,教育干警要适应入世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挑战。目前,与WTO规则相一致的“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已基本在法官心目中形成。一批法官完成了“专升本”学历教育,7名法官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法官占60%,较五年前上升20 %。二是严格按照《法官法》规定,严把法官遴选关。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把好“进人关”;对初任法官,坚持从取得了任职资格或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中择优选任,把好“初任关”。三是普遍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市中级法院1999年和2002年两度实行了竞争上岗,改革后的中层干部队伍职业程度更强,文化层次更高,年龄结构更合理。四是严格按照条件,评定法官等级。目前全市已评定高级法官55人,一至五级法官415人。
(三)以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为重心,大力加强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法院均签订了相应的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制约。通过组织观看《痛悔》等电教片,通报有关典型腐败案例,警示干警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执行诫勉谈话制度,平时注重抓住苗头,及时处理,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已查处的违法违纪人数从1998年的21人逐年下降到2003年的2人。二是坚持收支两条线制度。一切规费收归国库,内部单位严禁设立小金库,努力从源头防治腐败。三是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人和事。五年共查处违纪案件30件,3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五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争创文明单位”、“争优创模”等争先创优活动。邀请了全国先进工作者、省法院原刑一庭副庭长张西岭,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田野集团总经理周宝生等同志到市中级法院作先进事迹报告,激励干警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当先进。通过争创活动,崇阳法院被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市中级法院、咸安、嘉鱼、赤壁等法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通山法院的王斌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另有8个单位被荣记集体二、三等功,49名法官被荣记个人二、三等功。
回顾全市法院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总结了五个方面的经验和体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走高素质法官之路,奠定“公正与效率”坚实基础;二是强化职责,走规范管理之路,建立“公正与效率”良好机制;三是真抓实干,走量化考核之路,加强“公正与效率”长效管理;四是加强监督,走标本兼治之路,实现“公正与效率”司法目标;五是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可靠保证。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委、市人大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和监督,这是全市法院取得各项成绩的有力保证!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理解,这是全市法院干警努力工作的无穷动力!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及全市法官,向长期支持、关心、理解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困难。虽然我们在“公正与效率”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仍有少数案件质量不高,个别案件还存在裁判不公的问题;“执行难”的局面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法院干部进、出口渠道不够畅通,少数干警的素质难以适应审判工作需要,影响法官职业化进程;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损害了法院形象;法院经费存在困难,制约了审判工作长远发展等。
四、关于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全市法院的工作,必须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法院工作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努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体讲,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机制,严厉惩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绑架以及重大盗窃等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惩处制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二)充分发挥民事、行政审判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努力为“第一要务”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进一步适应“入世”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法制统一性、透明度和非歧视等原则,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下岗再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金融和经济安全;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房地产、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999)11号文件精神,准确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313条的立法解释,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惩处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犯罪行为。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加强执行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实行执行分权制,坚持依法、文明执行,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继续深化法院改革,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和“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一是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面下功夫。加强人民法庭的便民建设,加强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及时解决纠纷;进一步完善申诉来访接处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要在方便群众旁听案件审判,方便查阅裁判文书等方面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进一步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群众诉讼行为的指导,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指导当事人避免一些常见的诉讼风险,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是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下功夫。要继续深入开展“公正与效率”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各法院不断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裁判不当的案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工作,减少和预防案件的反复改判,反复申诉现象;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法院不断改进工作。三是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下功夫。要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克服人为拖拉、低效办案现象;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当庭宣判率;大力倡导调解工作,更便捷、更有效地定纷止争。
(五)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职业化建设。要始终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法官队伍,把廉政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继续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着力培养法官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加强初任法官和在职法官任职、续职资格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大力开展各项“争先创优”工作,注重用正面典型鼓舞人、激励人,促进干警奋发向上;加大查处违法违纪工作力度,纯洁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咸宁“二次创业”步伐。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将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公正地执法,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而努力奋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传经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五年中,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市一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思想,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市中的作用。要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切实做到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切实加强检察院自身建设,深化检察改革,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依法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4年5月28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熊传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市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市一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总体格局中的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1999年至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82件56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
(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针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实际,适时组织“利剑行动”、“百日战役”,集中查办大要案;注意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适时加大对交通、水利、建筑、金融等易发多发行业、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职务犯罪手段智能化、多样化、反侦查能力强的现象,着重在证据上下功夫,提高收集、运用证据揭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针对跨行业、跨区域作案较多的特点,实行统一指挥协调,上下联动,加强突破重大疑难案件能力;主动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个案协查制度,形成反腐合力。这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能力和水平。五年来共立案侦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51人,其中,党政领导机关42人,行政执法机关60人,司法机关23人,经济管理部门26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41件,其中,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75件,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53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7件,100万元以上6件;立案侦查副厅级领导干部要案1人,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案25人,张世平、江忠兴等一批腐败分子相继落入法网;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8件75人。
(二)依靠群众,认真做好初查工作。我们把经常性举报宣传与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相结合,通过宣传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宣传法律规定,广泛发动群众;适时公开报道典型案例,展示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成果,激发群众的举报热情;对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取信于民。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支持,积极向我们反映情况,提供线索3400余件,其中,单位和个人署名举报964件,占受理数的28.4%。两级检察院组织初查1105件,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事实,对违法违纪尚不构成犯罪的,转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涉嫌有犯罪事实的,坚决一查到底,有力地保障了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权利。
(三)标本兼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年来,我们在加强办案的同时,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在开展个案预防、项目预防和行业预防上取得了一些成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与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开展廉政共建,推动工程承包合同与廉政合同双签双落实;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法制教育,健全落实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制度;与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共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方案和对策;在2003年的机构改革中,市检察院专设了职务犯罪预防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犯罪活动。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859件5972人;提起公诉3350件4663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性质严重,政策性强。几年来,我们认真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犯罪的决定和高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共批准逮捕组织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25人。
(二)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五年来,共批准逮捕流氓恶势力犯罪和团伙犯罪390人,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11人,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1403人,毒品犯罪195人,起诉上述犯罪嫌疑人2233人,做到了依法快捕快诉。五年中,还积极参加了治爆缉枪、打拐、禁毒、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黄扫非等一系列集中行动和专项斗争。
(三)不断加大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力度。随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一些严重危害我市经济安全的犯罪逐步被揭露和查处。如高军、张源挪用公款2500万元案,梁斌用账外客户非法发放贷款1000万元案,龙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余万元案等。这些案件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严重。为了保障我市经济安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办理上述大案中,我们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以清楚的事实、确凿的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收到了好的效果。五年来,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1人,其中扰乱市场秩序罪152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35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23人,金融诈骗罪23人,危害税收征管罪26人。
(四)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一是结合办案,针对发案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690余份,绝大多数得到采纳并收到较好效果。二是以案释法,在有关单位和学校召开法制宣讲会350场次,接待法律咨询5200余人次。三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1195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160件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两级院正副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1100余人次,直接督办处理430件。从2002年开始,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力求将问题解决在首次办案环节,有效地减少了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崇阳、赤壁2个控申接待室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通城等5个接待室被命名为全省文明接待室。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认真落实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不断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注意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一方面,依法纠正有罪不究、重罪轻判的问题;另一方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保证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五年来,通过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认真审查,在依法批捕、起诉一大批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或者缺乏证据证明的951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25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118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22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裁定提出抗诉40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5件次。如咸安区院查办的李志龙贪污案,李在负责中国联通公司湖北分公司移动通信网光传输线路咸宁段施工工程期间,贪污公款20万元,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其无罪,经检察机关抗诉后,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
对侦查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活动实行监督,是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作出的新规定。五年来,为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08件。
加强对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不交付执行,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依法纠正9人次。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110次,查办私放在押人员等监管场所职务犯罪2人。认真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共依法纠正超期羁押457人次。
(二)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五年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视、支持下,通过与法院加强协调与配合,有了明显进步。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1053件,立案审查33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27件,法院再审审结113件,其中直接改判、调解结案74件,占法院审结数的65.5%。我们还针对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54件。与此同时,对大量正确的判决和裁定,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
(三)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增强内部制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一是对自行侦查的案件强化受理举报、侦查、批捕、起诉各职能环节的相互制约。二是落实对不批捕、撤案、不起诉案件定期检查、集体把关和上级院备案制度,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级院审查批准。同时,认真办理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不服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复议和复核15件,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4件。三是加强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共立案复查刑事赔偿案件44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22件。
四、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注入生机与活力
市县两级检察院以公正、高效为目标,在办案管理制度、监督制约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推行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一是普遍推行“检务十公开”。将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工作范围、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等十项内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面落实对诉讼当事人、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把涉案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进行告知。三是推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刑事不起诉案件和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的办案方式,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审查案件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二)完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公正与高效。一是改进检察委员会的工作,完善议事议案制度,提高检察委员会对重大检察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决策水平。二是进行公诉方式的改革。与法院积极配合,依法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对被告人认罪、事实清楚的普通程序案件探索简化审,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逐步建立办案质量评估保证体系。相继建立健全了办案质量定期分析制度、汇报检查制度、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五年来,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有了整体提高。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符合检察工作实际的人事管理新机制。从1999年开始,全市检察机关在干部人事制度上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选拔中层干部做到了个人自荐、群众推荐、领导举荐、党组决定,并配套实施干部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任期制、岗位轮换等制度。在此基础上,逐步进行了办案方式和干部管理方式的改革,在公诉部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在自侦部门、侦查监督部门试行主办检察官办案制,这些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检察专业特性,淡化了行政色彩。
(四)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去年11月份开始,按照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聘请人民监督员72名。对自侦案件涉及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要求撤销逮捕决定的,以及终局性处理的撤案和不起诉等三类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听证和监督程序。到今年4月止,共有20件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有3起案件改变了拟定意见。
五、坚持从严治检,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素质”的队伍建设思路,以狠抓公正执法为主线,着力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大队伍建设力度。
(一)统一执法思想,端正执法方向。一是强化宗旨教育。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这一根本问题,深入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将“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内化为检察官的崇高信念,在公正执法的实践中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先后就检察机关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创建优良法治环境等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如办案中尽可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并依法及时发还;注意维护企业的声誉和正常经营秩序,不轻易查封、冻结帐目和银行帐户;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加强对改革进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等。三是强化现代法治观念。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法治观念,在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规范执法。一是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整顿。五年来,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我们先后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三职教育”(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道德)、“反特权思想、刹霸道作风、治霸道行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整顿和治理活动,2003年,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行风建设活动”。结合整顿和治理,认真贯彻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省院有关硬性规定,坚决纠正了越权办案、非自侦部门办案等突出问题。二是认真组织执法检查。按照人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组织全系统开展“两保检查”(保外就医、取保候审)、“四不案件检查”(不立、不捕、不诉、不判)等执法检查11次,检查各类案件1600余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普遍建立了办案跟踪和回访发案单位及当事人的考察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整改。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案件,做到及时认真办理,五年来,市县两级院共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8件,均已办结。四是严肃执纪。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五年来,共有17名检察人员受到纪律处分,比前五年下降66.7%。通过连续几年抓执纪不松动,抓规范持之以恒,检察干警文明办案、公正执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违法违纪的投诉逐年减少。
(三)坚持争先创优,加强基层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从1999年开始,以争创“五好”(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两满意”(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为切入点,通过加强分类指导,督促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对口帮扶,使基层检察院的建设不断加强。经省检察院统一组织考核评比,全市6个基层院有1个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4个院被评为“五好”检察院,赤壁市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全省模范检察院,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咸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命名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在文明创建中,有两个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三个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一个院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市直最佳文明单位。五年来,两级院先后有2个集体2名个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有37个集体64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有94个集体229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同时,有1人荣立一等功,33人次荣立二等功,159人次荣立三等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市县两级院多方筹资,兴建和改造办公楼三万多平方米,院容院貌得到较大改观,工作、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四)狠抓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实施全员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2期,培训干警2100人次。全市647名干警参加并全部通过了2001年全国检察系统基本素质考试。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全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达到186人,所占全员比例比前五年提高了三倍。目前,全市40岁以下的干警,没有本科文凭的全部通过电大、自修等方式在读本科,预计到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80%以上的干警可以达到大学本科。持续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先后培养了一批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及办案能手。
检察工作五年来的进步和发展,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市(县、区)政府、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对做好检察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执法意识。二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切实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中。三是必须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适时调整检察工作重点,在服务大局中推进检察工作。四是必须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五是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进行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六是必须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依法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是:
第一,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对某些新的犯罪形态特别是市场经济领域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对于如何提高初查成案率、制服反侦查等有效措施不多,特别是对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打击还是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必须正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和规范。
第二,检察队伍执法观念、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够高,面对更加繁重、更加复杂、更高要求的执法工作有所不适应。队伍的纪律作风虽然抓得较紧,但个别干警不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违纪问题依然存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队伍素质面临新的考验。
第三,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由于主客观诸多因素的制约,在建立符合诉讼规律、有利于公正高效行使检察权的工作运行机制和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方面,特别是在队伍分类管理上,改革的力度不大。
此外,检察机关长期存在的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科技含量低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主题,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实践,深入研究和解决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探索服务经济建设的新方式和新途径,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积极依法办案,全力维护稳定。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定不移地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推动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
(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认真研究当前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坚持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弘扬司法文明;健全和完善以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宪法与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不断深化对司法规律的认识,有步骤地推进和深化检察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检察业务运行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
(五)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队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建设好两级院领导班子;完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走人才兴检之路;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推进基层检察院正规化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坚定地依靠党的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交办的事项,继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我们将更加主动地争取政府的支持,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始终把人民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各位代表: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市第二次党代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图强,扎实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主 任 李明波
副主任 李旺盛 吴著富 杨荣才 龚安邦
刘道明 陈鸿池 陈 瑜
秘书长 鲁安才
委 员(22名,按姓名笔画为序)
马跃进 王 平 王泽人 王惠安
邓明辉 杜文清 苏惠林 吴金池
余华英(女) 张远森 张胜昆 陈 剑(女)
周明生 周和平 柯美耀 胡四保
钟劲松 龚信升 梁世友 阚海清
熊正团 魏送来(女)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4年5月30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市 长 李 兵
副市长 佘家驹 张建平(女) 林永生
胡建华 李亚华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4年5月30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现将选举结果公布如下: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侯旺发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红兵(须报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4年5月30日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4年5月25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次会议选举办法。
二、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咸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四、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提名人应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为有效。
五、提名、酝酿各项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六、在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以前,提名人如果要求撤回提名,或者被提名人不愿意接受提名,须以书面方式提出,主席团应尊重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愿,予以同意。
七、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各项候选人,可以是本届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八、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主席团各提名1人,如果没有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新的候选人,或者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不接受提名时,则进行等额选举。
九、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实行差额选举。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应选名额7人,正式候选人8人,差额1人;委员的应选名额22人,正式候选人25人,差额3人。
副市长的应选名额5人,正式候选人6人,差额1人。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先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十、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大会统一计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的人数超过本代表团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预选。预选在主席团领导下,由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在会议工作人员中指定。
预选时,应当在预选候选人名单范围内进行投票,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预选选票上的每项选举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预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预选名额或另选他人的,该项选举为废票。
各代表团的预选选票收回并经清点确认预选有效后,当场密封,由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交大会秘书处。预选计票结果向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十一、预选选票、正式选票的候选人名单,均分别按姓名笔画排列。
十二、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十三、出席选举会议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才能进行大会选举。
十四、各项选举的选票共四张,分别为: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
十五、大会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十七、每一选票上的每一项选举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该项选举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该张选票的该项选举为废票。如果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空格内画的符号辩认不清,作为投票人对这一候选人弃权处理。
十八、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如果候选人的得票数未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时,是否另提候选人重新进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选举,如果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主席团决定。
十九、选举工作由主席团主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总监票人由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主席团提交大会通过后,在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二十、选举会场共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二十一、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票数,经监票人核对无误后,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二十二、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然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二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主席团决定。
二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20人以上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
截止时间的决定
(2004年5月26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会议的日程安排,对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作如下规定:
代表20人以上联合提名咸宁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5月28日下午3时。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共7名)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监票人(6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阮卫国 李国光 但锐金 董 明
曾庆书 蔡 琦
二、总监票人(1名):
程群林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议案、质询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质询案的截止日期为2004年5月27日上午12时。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4年5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通过)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吴著富
大会主席团:
按照本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5月27日中午12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4件;财政经济方面21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6件;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面10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8件。代表们在提出这些议案之前,深入实际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这些议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应对新的挑战;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科教兴市;加快城市、交通建设步伐;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以及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等,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49件议案,拟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连同本次会议收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3件,共计112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在本次会议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有关组织研究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设立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04年5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受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市二届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
(2004年5月28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按各专门委员会逐一举手表决,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成员人选名单
(2004年5月30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内务司法委员会(7名)
主任委员:吴金池
副主任委员:张远森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下同)
王惠安 邓明辉 余华英(女)
周和平 柯美耀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8名)
主任委员:苏惠林
副主任委员:张胜昆
委 员:王 平 王泽人 陈 剑(女)
周明生 龚信升 魏送来(女)
三、城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7名)
主任委员:阚海清
副主任委员:梁世友
委 员:马跃进 杜文清 胡四保
钟劲松 熊正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李明波 李 兵 程传忠 田 丰 程光亮
李旺盛 吴著富 杨荣才 龚安邦 刘道明
陈鸿池 陈 瑜(女) 鲁安才
召集人:李明波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主席团(46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世永 马国宪 王 玲(女) 田 丰
龙良文 刘彦其 刘道明 孙振声
杜文清 严红兵 李 兵 李亚华
李光洪 李明波 李旺盛 杨荣才
吴安意(女) 吴著富 张建平(女) 陈 剑(女)
陈 瑜(女) 陈禹九 陈鸿池 佘家驹
余华英(女) 余泗林 林永生 周亨华
周明生 周彩娟(女) 郑长莲(女) 胡建华
柯美耀 侯旺发 侯珠江 饶 鹏
晏安祥 龚安邦 梁世友 鲁安才
程 颖 程光亮 程传忠 熊正团
黎珊玉 魏 瑛(女,回族)
二、秘书长
李旺盛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4年5月24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程光亮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经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现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一、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拟由46
人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市二届人大代表中的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咸宁军分区的负责人;
2、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代表;
3、市委拟提名为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部分候选人;
4、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工人、农民代表和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妇女等各界代表;
5、各县(市、区)代表团团长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
二、本次代表大会的秘书长,建议由李旺盛同志担任。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推定)
开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闭幕式由新当选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7人):
程光亮 李旺盛 杨荣才 龚安邦 陈鸿池 王 玲(女) 胡建华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6人)
吴著富 刘道明 陈 瑜(女) 侯珠江 李亚华 周亨华
第四次大会执行主席(6人)
李明波 程传忠 田 丰 余泗林 鲁安才 龙良文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决定)
鲁安才 刘凡生 张晓先 杜文清 董思宁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
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4年5月24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1次会议上
大会秘书长 李旺盛
主席团:
现在,我就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和大会副秘书长三个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主席团常务主席,按惯例并参照省人大的作法,建议由市委有关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担任。
二、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担任执行主席,闭幕式由新当选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担任执行主席。
本次会议的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全体会议,分别由主席团部分常务主席和主席团的部分其他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三、大会副秘书长,是根据本次会议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中提名的。
以上三个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请予审议。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3人)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吴著富
副主任委员:鲁安才 钟劲松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马跃进 王惠安 邓明辉 杜文清
张远森 吴金池 周和平 陈 剑
周明生 胡四保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2人)
(2004年5月24日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
主任委员:龚安邦
副主任委员:苏惠林 魏送来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 平 王泽人 余华英 张胜昆
柯美耀 梁世友 龚信升 熊正团
阚海清
关于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名单(草案)的说明
——2004年5月24日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程光亮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经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大会预备会议通过。
一、鉴于咸宁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尚未产生,为了做好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计划、财政预算的审查工作,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拟设立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的职权的行使仅限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结束即行终止。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的议案和计划预算审查工作,将由本次会议产生的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承担。
二、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从市二届人大代表中提名。
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已印发各位代表,请予审议。
李 明 波 同 志
在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2004年5月30日
各位代表:
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财政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我市国家机关新一届领导人员。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贯彻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是一次民主团结的大会,继往开来的大会,催人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大会选举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人员。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在此,我代表新当选的各位同志,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一定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市270万人民的重托。
在过去的五年中,市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位领导、委员和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市二届人大任期的五年,是我市“深化改革、二次创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市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重而道远。在任期内,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从法律上、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认真履行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权,保证宪法和各项法律的严格实施,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和新途径,善于把履行监督职权同支持政府工作统一起来,善于把维护法律尊严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统一起来。
第三,坚持走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与群众的联系制度,扩大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体现在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去,使人大成为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间的感情纽带、联系桥梁。
第四,切实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创新,团结进取,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的新咸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艰苦努力下,我市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在,我们这座年轻的城市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她必将不断地前进,不断地发展,不断地创造希望。作为这座城市公民的每一位代表,我们有着无上的光荣,同时也肩负着巨大的责任。我们一定要牢记责任,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把全市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精力集中到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上来。
只要我们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在中共咸宁市委领导下,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同心同德,与时俱进,紧紧抓住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咸宁一定会成为湖北新的经济增长板块,各路客商投资创业的热土,成为人民群众安居立业的乐土!
最后,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全体代表、全体列席人员,向为大会热情服务的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现在我宣布: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