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三号)
《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已由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