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决定
(2025年2月2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废止《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