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三十号)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决定》已由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决定
(2022年12月16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作出系统部署,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咸宁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劲动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定“支持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赋予新时代新征程咸宁新的发展使命。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通过《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进行全面部署。
全市上下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的生动实践,是落实省委赋予咸宁的使命任务、服务和融入全省区域发展布局的重大举措,是立足咸宁现实条件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新形态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丝不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武汉都市圈发展重大机遇,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城乡区域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咸宁。力争到2025年,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发展质效更优,生态环境质量更好,人民生活品质更高,市域治理效能更强;到2035年,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基本建成,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化率等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更趋成熟,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民普遍享有安居乐业的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二、勇担历史使命,全面落实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重点任务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必须坚持站在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高度,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从咸宁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咸宁实践路径。
坚定不移融入武汉都市圈发展。强化咸宁在武汉都市圈中的生态城市功能和康养等个性化功能优势,加快构建各扬所长、相互赋能、相互成就的区域发展共同体。推进与武汉都市圈互联互通,抢抓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等机遇,畅通城市内外综合交通循环,深度融入“双循环”。推进与武汉都市圈优势互补,打造武汉产业转移新高地和武汉功能拓展重要承载区。推进与武汉都市圈生态联治共保和民生共建共享。
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大健康产业集群。集聚武汉和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全力争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户咸宁,推动医疗产业率先发展。做强医用卫材、生物医药等制造产业,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形成发展新优势。壮大养生养老产业,打造国内知名生态养生目的地,加快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发展健康管理产业,创新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推进个性化、专业化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发展体育健身和健康旅游产业,积极构建各业态耦合共生的健康旅游产业体系,打造全国康养旅游胜地。拓展现代护理产业,加强护理人才培养,打牢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基础。
坚定不移建设更高水平的自然生态。紧盯林木覆盖率65%、蓝绿空间70%的目标,推进绿美咸宁建设,严守红线“护绿”,提质扩面“增绿”,压实责任“管绿”,聚焦发展“用绿”。统筹做好“水”文章,坚决守住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底线,抓好水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打造武汉都市圈生态标兵。构建公园城市特色风貌,突出“小巧、精致、灵秀”特质,强化城市规划设计,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快建设中国桂花城,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塑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独特城市功能。
坚定不移完善城乡功能品质。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缩小城乡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聚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增加高品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打造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提高城市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三、凝聚强大合力,着力推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各项部署的有效实施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恪守立法为民理念,善于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公园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找准监督工作切入点,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推动、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和带动全市人民投身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生动实践。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锚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完善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实施机制和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评价体系,实行清单式推进、项目化管理,创造性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因地制宜编制市、县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及时制定、修订、废止有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保障体系,着力保障重大项目要素供给。强化监督考核,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履职尽责,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各项部署优质高效落实。
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强化监督问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织密监督网络,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督查问责机制,强化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拓展清廉咸宁建设,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找准服务保障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创新基层治理。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充分迸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突出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流域综合治理、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统筹用好政府、社会、群众多元力量,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踔厉奋发、勇毅笃行,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咸宁篇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