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6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现龙率调研组深入市检察院、县(市、区)检察建议办理落实现场,专题调研检察建议工作,详细了解检察建议的研究制发、办理回复及问题整改情况,并分片区召开3次座谈会,听取市县两级检察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边现龙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政治性。强化政治担当,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民生领域难点问题精准制发、精深办理检察建议。严守政治纪律,对涉及重大敏感、社会稳定的检察建议,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建议工作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稳妥推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质效性。坚持源头治理导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民生建设、社会治理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时有效的检察建议工作堵漏建制、防范风险,做到治“已病”与防“未病”并重。坚持群众感受导向,充分听取基层单位、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检察建议工作符合实际、契合民意。三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规范性。严格依法依规制发检察建议,严格把握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分析透彻、建议可行、依据充分。强化调查核实,把病灶找准,把药方开对。四是坚持系统观念,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闭环性。健全协同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检察监督的治理格局。强化跟踪问效,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提请党委、人大督办或列为府院联动议题或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增强监督刚性。五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提升检察建议工作的能动性。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学,提升发现和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政治能力和法治能力,以高水平的检察建议工作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延伸,推动能动司法与能动治理的相互促进。
来 源:市人大监司委
通讯员:叶 旋
编 辑:郭 祥
责 编:徐 峰
审 核:夏 敏